1、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采取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对机械设备进场、安装、使用、保养、修理、退场等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保证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与运行,确保项目各项生产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项目部统一协调管理参与本项目施工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2、安全部、机务部负责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设备安全检查,操作人员安全培训。3、机务部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组织设备进场验收,负责设备日常安全检查。4、工程部参与设备安
2、全检查、设备进场验收、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5、各施工队负责设备的安全使用,具体实施设备维修保养及设备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第二条 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组长:王建成员:刘刚 宋小强 彭景彭 梁永春王建(安全主管经理):全面负责整个项目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刘刚(安全部长):负责设备使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宋小强(机务部长):负责设备使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及设备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彭景鹏(安全员):负责设备使用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梁永春(安全员):负责设备使用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第三条 安全管理要求3.1设备需求计划3.1.1工区工程部根据施工方案编制设备使用计划提交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
3、理部汇总后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经审批后提交一份给机务部,作为设备管理的总依据。3.1.2工程管理部按照现场施工需要提出具体设备使用计划,以业务联系单的方式提交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调配或采购。3.2 设备配置3.2.1自有设备由计划合同部与公司工程管理部、采购部联系组织配置,工区工程部、机务部配合相关技术工作。3.2.2非自有设备由计划合同部按照项目部施工组织计划实施租赁或工程分包,工区工程部、机务部配合。3.2.3工程分包方自带设备的管理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同时设备应满足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要求。3.3 设备进场验收3.3.1自有设备的进场验收,由机务部与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联系进场事宜,会同公司相
4、关部门对准备进场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机械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是否满足工程施工的使用要求。 机械设备是否具备法定证书,以及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其中起重机等特种设备应具有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对机械设备的技术状态、使用的可靠性、可能出现故障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进行评估。 起重设备的防风措施是否可靠等。3.3.2非自有设备的进场验收,由设备供方填写机械设备安全控制登记表(见附录3)中的“自检结果及进场申请”,并及时提交机务部,提交资料包括设备及操作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务部门组织工程、安全部门按照附件1进行验收,验收意见(含整改要求)应由项目分管领导批准。3.3.3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5、设备由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根据验收意见出具整改通知或拒绝进场通知,可采用业务联系单形式通知。3.3.4设备供方按整改要求整改后,应重新申请验收,项目部在机械设备安全控制登记表上签署验收合格意见,报监理审核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3.3.5对大型复杂的设备,项目部可申请公司工程管理部、机械部协助进场验收。3.3.6需要在现场安装的机械,机务部应根据机械技术文件(随机说明书、安装图纸和技术要求等)的规定组织安装。安装后经调试合格并签署交接记录后,方可投入生产。对于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要按有针对性的安拆方案进行作业,安装完毕应按规定进行技术试验,
6、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3.4 设备铭牌与设备登记3.4.1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机务部应制作设备铭牌(附件4),设备供方签领后及时在设备上张挂标识。设备统一使用“中交集团”标识。3.4.2机务部及时将新进场设备信息登记在施工机械设备登记台账(附表5)上,并分类保存相关证书复印件。3.4.3设备要统一编号、登记,做到帐、牌、物相符,技术资料齐全。3.5操作规程编写与施工技术、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3.5.1设备使用前,机务部应收集设备使用说明书、性能资料等文件,结合公司已有的操作规程,组织人员编写项目部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予以现场张贴。3.5.2设备进场后,工区工程部按照项目部的施工技术、环
7、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规定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并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对分包单位的船机设备操作人员交底可在对分包单位人员交底时一并进行。3.6设备操作人员要求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机种的操作资格证,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书。操作资格证和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根据规定定期接受检验。小型设备、手动机具的新操作人员,应在操作熟练人员的带领下才能上机操作。非指定的本机操作人员不得上机操作。3.7自有设备的现场管理3.7.1所有使用设备必须坚持“三定”(定人、定机、定岗)原则。操作人员应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构造、性能和用途,会操作、维修和
8、排除故障),及时填报各种记录。3.7.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3.7.3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3.7.4 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3.7.5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3.7.6 工区工程部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3.7
9、.7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3.7.8 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3.7.9 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 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3.7.10 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3.7.11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3.7.12 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
10、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3.7.13 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3.7.14 机械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3.7.15 汽车及自行轮胎式机械在进入城市交通或公路时,必须遵守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3.7.16使用设备时应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不允许超出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使用设备。3.8 非自有设备的现场管理非自有设备的现场管按照自有设备实行一体化管理。3.9 机
11、械设备的维修保养3.9.1自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自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分为临时维修(日常保养、小修和故障抢修)、定期保养和年度计划性维修(项修、大修和较大故障等修理)。 维护保养: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常规维护保养、月检工作由操作人员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实施,其主要内容: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并要求其在完成设备维修保养后,及时填写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附件6)交机务部。 维修:设备运行时出现故障或发现故障隐患无法自行排除时,由操作人员报告机务部鉴定后,安排、通知修理部门进行检修,并填写机械设备项目修理/保养表交机务部存档。 机务部门每月制定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计划,报分管副经
12、理审核后报回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统一批准,组织实施后填写竣工月报提交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机务部按照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编制的定期保养和年度修理计划配合落实,并按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填报船机设备保修记录。3.9.2非自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维护保养: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常规维护保养、月检工作由操作人员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实施,其主要内容: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并要求其在完成设备维修保养后,及时填写设备运转与保养记录表交机务部。维修:当机械设备运行时出现故障或发现故障隐患无法自行排除时,设备供方应及时安排修理,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同时将具体情况向工区工程部和机务部报告,以做好
13、相关确认工作。3.10安全监督检查3.10.1施工过程中,设备、工程、安全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对设备的调度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监管、安全检查等相关事项的管理职权。3.10.2机务部每月对机械设备的运行技术、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填写月检表(附件7)。对检查问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跟踪验证。3.11 设备报表填报3.11.1机务部应如实收集各项设备使用数据,编制统计报表,每月25日前提交计划合同部,作为结算支付依据。3.11.2自有机械设备的修理记录(项目修理单、保修计划表和竣工月报等)按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要求每季度报送。3.12设备退场管理 3.12.1设备需退场时,由工区工程部发出通知或由设备供方
14、提出申请并交回设备铭牌,机务部组织退场确认,相关部门参与。 3.12.2计划合同部按照约定进行费用结算等商务事宜。3.12.3机务部及时更新施工机械设备登记表,做好退场标注。4、特种设备管理 4.1特种设备定义特种设备是指根据国家特种设备目录所列的施工生产类的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叉车、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本制度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包括履带式起重机、轮胎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吊、各类专用起重机及特种设备目录中规定的其它起重设备。4.2特种设备管理适用范围特种设备管理范围覆盖所有参与工区施工的特种设备,包括:自有特种设备、非自有设备及临时租用特种设备。对非自有特种设备及临时租用特
15、种设备按照“一体化”管理的原则,视为自有特种设备纳入统一管理,对其各项管理规定也与自有特种设备一致。4.3特种设备进场管理4.3.1特种设备进场使用前机务部组织工程部、安全部对设备进行进场验收,验收标准执行四航局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特别准入条件。4.3.2对于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并经各部门签字确认,同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4.3.3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特种设备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对于未完成整改或不符合要求的特种设备不允许进场施工作业。4.4特种设备现场管理4.4.1特种设备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应处于有效期内。机
16、务部、安全部定期对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的有效期限进行核查。4.4.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符合国家规定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机务部、安全部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限进行核查。4.4.3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吊索吊具必须可靠有效,机务部、安全部定期对施工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吊索吊具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4.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机务部定期对特种设备人员操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巡检,并填写巡检记录。4.4.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人员每月如实填写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录表并及时上
17、报机务管理部门。4.5特种设备退场场管理4.5.1特种设备需退场时,由工区工程部发出通知或由设备供方提出申请并交回设备铭牌,机务部组织退场确认,相关部门参与。 4.5.2特种设备退场前机务部填写设备退场申请单报监理单位批准,批准后机务部通知作业队方可退场。4.5.3机务部及时更新施工机械设备台账,做好退场标注。第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规程、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对新工人在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经严格的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可靠,在危险的环境施工,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要
18、注意防火、防冻、防滑、防风、防雷击等。岗位合格证不许转借他人,不得操作与证件不符的机械,无岗位合格证人员严禁操作机械。对任何违反操作规程和危险作业的违章指挥和无理要求,操作人员应当立即指出,要求予以纠正以至拒绝作业。第六条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1、由于操作、维修、保管、管理、指挥、施工措施不当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造成机械技术性能降低或停产的机械事故,要查明原因,并给予处罚。2、机械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并按有关规定上报。3、对责任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过处理不放过、周围群众未受
19、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对责任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损失大小,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长期坚持安全生产和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重大机械事故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非责任事故,也要总结教训,注意预防。附件附件1:施工设备一般准入条件附件2: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特别准入条件附件3:机械设备安全控制登记表附件4:机械设备铭牌附件5:施工机械设备登记表附件6: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录表附件7:机械设备月检表附件8:机械设备安全检查表附件1施工设备一般准入条件1、 所有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的船机设备应符合国家/国外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
20、要求,并要符合项目业主/总包方在项目合同中规定的特殊要求。2、 所有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的船机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所确定的使用要求。3、施工船机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良好稳定的操作能力和安全作业的控制能力,如有操作证书要求的,施工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有效证书。4、施工船机设备应具有可靠的使用性能,工作机构运行稳定可靠。5、施工船机设备的各项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应配备齐全并能可靠的发挥作用。6、 施工船机设备机容机貌整洁,安全警示标识清晰7、施工船机设备没有存在异常的噪音、异常的排放情况。附件2 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特别准入条件1、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应具有国家法定机构
21、签发的使用许可证,许可证书应处于有效期内。2、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应具有国家法定机构要求的操作证书,操作证书应处于有效期内。3、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主体结构应保持良好,没有存在明显的缺陷。4、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限位开关、起重量限载器等各项安全防护装置配备齐全,并能正常发挥安全保护作用。5、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栏杆、防风装置等设施应配备齐全,并能可靠的发挥作用。6、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起升钢丝绳和相关的吊具、索具应符合规定要求。7、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机容机貌整洁,安全警示标识清晰。8、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照明灯具应配备足够,保证机械设备夜间作业安全。附件3机械设备安全控制
22、登记表申请单位/部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持证情况自检结果及进场申请: 申请人/日期:进场验收意见(含整改要求):工程部签字/日期:机务部签字/日期:安质部签字/日期:项目领导签字/日期:整改完成情况记录:机务部签字/日期:退场记录:机务部签字/日期:填表说明:1、协作单位负责进场的设备,由协作单位管理人员填写第1到3行;项目部租赁的设备,第1-3行由设备出租单位(包括船舶部、机械部)填写。2、属于特种设备的,还应填写特种设备的验收记录表。附件4机械设备铭牌(格式)(尺寸80*40mm,背面设不干胶或其他粘贴、固定用品,铭牌表面应便于填写,)机械设备标示牌设备名称编号型号规格操作司机机修责任
23、人电气负责人进场日期状态中交珠海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一工区项目经理部附件5 施工机械设备登记表单位:序号设备编号机械名称型 号规 格证件号证件有效期进场日期所属关系(何协作队伍所有或项目部外租)安全管理责任人联系电话备注 编制人: 更新日期:附件6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录表使用单位:中交珠海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年 月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日期工作地址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内容燃料消耗维修保养记录燃料 机油其他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机
24、务部门负责人: 操作手:附件7: 机械设备月检表检查人: 日期:系统属系统及机构件正常与否情况异常说明处理意见备注1、动力系润滑系统燃油系统冷却系统点火系统起动系统综合表现2.电力系主要电力(料斗提升)系统大车行走(卸料)电力系统小车行走(皮带输送)电力系统回转(搅拌)电力系统水泵、风机电力系统其它( )3.液压系液压油缸、油管主力液压泵控制液压泵行走液压马达回转液压马达卷扬液压马达液压操纵阀液力变矩器4传动系行走主变速箱前后桥差速、减速、传动系统四轮行走、履带行走回转减速、啮合、支承装置大车行走(卸料)结构装置小车行走(皮带输送)装置回转(搅拌)传动装置转向离合、助力、拉杆装置5.制动系液压
25、、电磁大车行走制动手刹、紧急制动液压锁、液压离合器小车行走制动制动电磁、液压阀制动控制系统6工作装置铲斗、铲刀、挖斗吊钩、夹具、锤钢丝绳、滑轮组支腿、举升机构吊杆、缓冲器、A型架7仪表安全前后灯、转向灯、刹车灯各种油压、温度警示灯电流、电压计水、水泥、石料、添加剂计量电脑和可编程控制器力矩限制、重量限制器8其它附件8:中交四航局起重设备进场验收/安全检查表项目名称: 附表5.5.3.3-2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最大起重量生产厂家序号类别检查内容与要求检查情况记录结论1相关证书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有效期内使用,需复印留存)操作人员特种设备操作证书(有效期内使用,需复印留存)2外观及金属结构
26、起重臂、主梁、支座、支腿、转台底架无变形、裂纹、扭曲、严重腐蚀等扒杆连接销及保险销有效轨道铺设的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轨距、平整度等),履带机构、车轮系走行是否平稳,无异响,转向操纵平顺,履带无明显裂缝或变形操作室结构安全、固定牢固3主要零部件与机构吊钩(不应有裂纹、驳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补焊。危险断面磨损量、开口度不应超过限定值,有防脱扣装置且有效)钢丝绳(没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现象,不得采用编结连接),钢丝绳绳径、断丝、外径磨损量不应超过限定值卷筒(不得有裂纹,变形),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卷筒钢丝绳安全圈数(不少于3圈)滑轮(直径符合要求,转动灵活,不得有裂纹、轮缘破损缺陷,有防脱槽装置)制动器件(不得有裂纹、漏油等缺陷,制动带摩擦垫片厚度磨损度不应超过限定值、弹簧不得有塑性变形、),制动连杆系统灵活、平稳、可靠4动力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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