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登记表点击下载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吉人社办字2011244号关于印发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确评价“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工作积极性,为其就业、奖惩等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及吉林省有关“三支一扶”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服务乡镇(街道)及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2、的原则,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及服务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所有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第2章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以“三支一扶”大学生所在服务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考核其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能,是指适应服务岗位要求,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发挥特长服务基层的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吃苦奉献、勤奋敬业精神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绩,是指履行服务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服务工作成绩情况。第五条 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
3、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能超过该县(市、区)在岗人数的15。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三支一扶”大学生本人,考核表装入“三支一扶”大学生本人档案。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德、能、勤、绩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合格:德、能、勤、绩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不合格:德、能、勤、绩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第3章 考核的基本程序第六条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年度考核是对“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的年度综合评
4、价,一般应在“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整年后的一个月内进行;服务期满考核是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整个服务期进行综合评价,一般应在“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前的最后一个月内进行,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第七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一)成立由县(市、区)人社局和乡镇(街道)、用人单位领导组成的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工作方案;(二)“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三)服务乡镇(街道)及用人单位根据“三支一扶”大学生总结情况,结合被考核人平时工作表现,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四)县(市、区)人社局根据服务乡镇(街道)及用人单位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结合被考核人平时工
5、作表现,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将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登记表送被考核人签字后,存入本人档案。(六)县(市、区)人社局考核结束后,应填写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备案。其中,不合格人员名单由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负责报省人社厅备案。第4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第八条 “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结果将作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依据。对考核确定为优秀、合格等次的,按相关规定享受有关政策待遇。第九条 对服务期满1年以上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续聘协议
6、,样本统一使用吉林省”三支一扶”计划续聘协议书(见附件3),作为原有协议书的附件一并使用。“三支一扶”大学生续聘期间不颁发“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两年服务期满时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续聘情况要逐级汇总后上报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第十条 对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经各级人社局逐级上报省人社厅同意后,用人单位可与其终止协议。终止协议后,“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第五章 附则第十一条 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考核工作任务。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乡镇(街道)及用人单位要认真执行考核的各项规定,严肃纪律。对徇私舞弊、打击
7、报复、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三条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组织申请复核,考核组织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意见。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各级人社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 1. 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登记表2. 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3. 吉林省”三支一扶”计划续聘协议书 4. 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续聘情况汇总表附件1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登记表( 年度) 年 月 日姓 名性 别出生年
8、月服务单位服务岗位上岗日期已服务期限个人总结(重点是工作实绩)用人单位主管领导评语签 名: 年 月 日用人单位意见及考核等次建议盖 章: 年 月 日被考核人意 见签 名: 年 月 日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盖 章: 年 月 日附件2: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报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编号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请仔细核对每一位数字,应为15位或18位,不得缺位或多位)毕业院校(与毕业证书上公章一致,不得出现简称或误称)专业届别(参加“三支一扶”年份)服务单位(通讯地址为县市名+乡镇名+单位)服务类别服务岗位本人手机考核等次备
9、注例刘 昊男22021119811029吉林大学汉语言文学2010年九台市镇单位支教语文教师1387111012345678910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附件3吉林省”三支一扶”计划续聘协议书三支一扶大学生: (以下简称甲方)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三支一扶”有关政策规定,对服务期满1年以上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续聘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乙方就续聘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一、续聘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决定签订续聘协议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双方权利义务(一)续聘期间,乙方每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均按照当
10、年新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转移支付。(二)“三支一扶”大学生续聘期间不颁发“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两年服务期满时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三)续聘期结束并考核合格,为“三支一扶”大学生颁发“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四)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按原协议书执行。三、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作为原有协议书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报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四、如因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决。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 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签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附件4: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续聘情况汇总表报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编号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专业届别服务单位服务类别服务岗位本人手机续聘年限续聘时间例刘 昊男22021119811029吉林大学汉语言文学2010年九台市镇单位支教语文教师138711103年2011.10.25-2014.10.251234567891011121314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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