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2 ,大小:22.36KB ,
资源ID:5053466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505346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冬至日日照计算时间.docx)为本站会员(b****3)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冬至日日照计算时间.docx

1、冬至日日照计算时间冬至日日照计算时间冬至日日照计算时间【篇一:某一纬度日照时间计算方法】某一纬度太阳日照时间计算方法 当天a点所在的纬度bca弧半球日照只有ca弧,则从北极俯视图如 下:近似把地球看做球体,设赤道半径 所以a点但是,我们不能无视实际情况因素,日出和日落太阳处于地平线, 加上空气散射影响所以日出半小时和日落半小时几乎无日照效果,应 减去1小时;除此之外出平原外的山区有山体阻挡日光,也会减少日 照,如果地处丘陵山区也应减去半小时左右日照;还有海拔不同,远 高于海平面地区日照比接近海平面地区长。 结果,综合考虑冬至时北回归线有效日照在 9小时左右。篇:天正日照计算指导】天正日照tsu

2、n7.5分析流程:日照基本规定: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5.0.2.1的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 (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 0.9m咼的外墙位置。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 ,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 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 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5.1.1 条规定)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 条规定)4、旧区改建的项目

3、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 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5、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 )第4.1.3条规定)6、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 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 )第3.2.6规定)7、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 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第5.1.3条规 定)8、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

4、层满窗日照不少于 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 39-87 )第3.1.7 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 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 ( 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 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 )第2.3.6条规定)。9、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 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年版)附表a.0.3中 规定)。10、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 2小时的

5、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第5.1.3条规定)11、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 1/3 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规范(gb50180-93) ( 2002年版)第7.0.4.1条规定)的绿满足上述日照要求即视为日照符合国家标准。 设置-日照设置:三:分析流程:绘图单位:米或者毫米为单位都可。 地点:选择日照分析的区域。 注当前设置如下:当前标准:下拉菜单-配置管理器出现 日照分析标准如下设置:有效日照设置、累计方法、日照窗分析、时间设置。根据不同地区 的日照要求,设置不同的日照分析标准。日照窗分析设置中:

6、如图:满窗日照分析:当某一时刻 一时刻整个窗户有有效日照。a和b两点同时有阳光直射,即认定这窗台中点分析:当某一时刻窗的中点 0有阳光直射,即认定这一时刻 整个窗户有有效日照。精度设置:即误差值。 2、基本建模先打开一张总图,只保留建筑的外轮廓线。线内为新建项目,线外为已建项目,日照分析的结果,既要考虑新建的日照情况,更要考虑新建项目是否对已建有遮挡。 1:基本建模:a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24000 ):输入建筑的高度建筑底标高(0):建议选用相对高度为建筑底标高,以便后面分析 容易辨别。可以设置所有建筑物中底标咼最低的一个为 0,其他底标高就往上加。 用建筑高度命令,把所有的要考虑的建筑平

7、面图都执 行一遍。b :窗户建模窗台标高为此建筑物的建筑底标高 +900mm的窗台高。若下面有商 铺,窗台高为此建筑物的建筑底标高 +900mm+商铺的层高。日照窗计算规则:算基准面 转角直角窗凸窗计算基准面计算基准面计算基准面凹阳台半凸半凹阳台半凸半凹阳台计算基准面 凸阳台不同形式的窗户、阳台有不同的计算基准面,绘制建筑轮廓时就直 接画直线段。3:日照分析。a :点面分析。阴影轮廓:本命令用于绘制出各遮挡物在给定平面上所产生的各个时刻的阴影 轮廓线。只选新建建筑物,计算高度选择所以建筑中底标高最低点。【篇二:上海日照计算规则】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文件沪规法【2003】482号日照分析的标准与

8、计算规则(一)日照标准1.日照标准是指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以下简称技规定第二十九条 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应保证 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 连续两小时;与其它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 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 ”及第三十二条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 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文教卫生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 效时间不少于三小时;在市区旧区进行改建的,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 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的规定。2.日照有效时间按技术规定附录一日照有效时间表执

9、行。 附录一:日照有效时间表(二)居住建筑满窗日照计算范围1.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 算点。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 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 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 2.4米的,按2.4米算,以窗户或阳台的中 点两侧各延伸1.2米作为计算范围。(如图 3-1 ) 12.4米:以a,b满窗日照计算点 12.4米:以c,d为满窗日照计算 (0为原窗户中点)图3-1普通满窗日照的计算点 2 .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口为计算 基准面;(如图3-2) 转角直角窗 转角弧形窗

10、 凸窗 图3-2异形窗满窗日照的计算点两侧或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与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 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可忽略不计; 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 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设计封窗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 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 3-3 )图3-3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3 .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 窗形式)按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三)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100米以100该阴1.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是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需做日照分析的 居住或文教卫生建筑。2.日照分析

11、前应认定拟建建筑的高度。拟建建筑的高度在 下的,按实际阴影范围确定客体建筑对象;拟建建筑的高度在 以上的,以其高度的1.4倍为半径,作出扇形的日照阴影范围, 影范围最小不得小于建筑高度 100米的实际阴影范围,最大不超过半径300米的扇形阴影范围。在上述阴影范围内,确定须进行日照分析 的客体建筑具体对象(指日照标准所规定的居住建筑和文教卫生建 筑)并进行编号。(如 3-4 )图3-4客体范围计算规则3.上述阴影范围内已经批准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居住建筑和文教卫生建筑,也必须纳入客体建筑范围。(四)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1.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是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2 .以已

12、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 筑。应以300米为半径作出扇形图,在此范围内进行调查。(如图3-5 图3-5主体范围计算规则在上述范围内,排除对客体建筑不形成遮挡的建筑,明确主体建筑 的具体对象,并进行编号。3.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的高层建筑也必须 纳入主体建筑范围。该项目设计方案,应由规划管理部门提供。 4 . 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里建筑(石库门)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 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五)主要日照分析资料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测绘院电子地形图。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盘片(附 有建筑坐标和

13、屋顶标高)。3.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附有详细窗位尺寸)。4.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 咼)。5.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正在建或已批准未建 的建筑资料。6本条第3, 4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或请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本条第 5款规定中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规划管理部门收集。7.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二,日照分析报告的编制报送要求(一)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五十二,五十四条有关 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许可证书附送材料的规定,以及技术规定第二十九条,三十二条

14、有关日照时间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许可 证时附送的 有关文件,图纸”除其他文件已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 拟建建筑对周边建筑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报告应在报送建筑设计 方案时附送。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门 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报送重新编制。日照分析的报告应符合技 术规定以及技术规定的有关解释,文件的规定。(二) 日照分析报告必须由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编制。(三) 日照分析应采用建设部或省级有关部门鉴定通过的分析软件。(四) 日照分析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2 .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

15、,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3 照分析项目情况:(1)建筑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 度,位置等);号,(3)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 本情况(编号,名称,高度,位置等);(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队的基本情况 (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5 )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4.日照分析结论(1)计算出客体建筑每一分析窗位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 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间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 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2)明确在拟建建筑

16、前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客体建筑的窗户及户 数。5 .附图(1 )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10001:2000(2)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 ; (3)0照分析图(1:5001:1000 )。(五) 报送日照分析报告应附送以下材料:1.日照分析报告全文一份(含附图); 2 .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原始材料及清单一份。三, 建设单位要求报送所有有关文件和图纸后, 规划管理部门才予受理审批。四,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如下审核:1.编制日照分析报告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是否具 备相应的资质;2 .日照分析报告是否符合本文规定的报送要求;五,建设单

17、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并应如实回答规划管理部门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报送材料不实,或 对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有所隐瞒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 质量和正确性负责,并以此作为其资质年检的内容之一。由于日照分 析报告不真实,不正确而产生的后果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 咨询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条(目的,依据)条(以下简称技术规定),为规划日照分析工作,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 (以下简称I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指定本规定。第二条(定义)日照分析是指,建设单位委托

18、设计单位对拟建高层建筑的建设的项 目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进行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 管理部门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依据之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除符合技术规定的日照要求以外,还应 符合技术规定的其他规定。第三条(适用范围和报送)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中,建筑高度大于 36米,且建设基地面积小于等于 1公顷的,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中的拟建建筑与界外建筑的间距小于建设项目日照分析预评估报 告确定的建筑间距的应对界外建筑进行日照分析,随建设工程规划 设计方案一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建设基地内建筑间距部分或全部按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控 制的,应进行日照分析,随建设工程

19、规划设计方案一并报送规划管理 部门。第四条(设计方案调整)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 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第五条(日照分析资质)日照分析报告由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 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编制。第六条(软件使用要求)日照分析应采用建设部或本市有关部门鉴定通过的分析软件。第七条(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分析适用于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居住建筑和第三十 条规定的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 小学教学楼等建筑以下简称文教卫生建筑。第八条(朝向和有效建筑) 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

20、朝 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朝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 朝向南北向指南北向和南偏东(西) 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 45度内(不含45度)。居住建筑一户住宅的主要朝向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的,最少应有 一个居室满足 日照有效时间规定;一个居室有几个朝向的窗户的, 其主要朝向的窗户应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其他朝向的窗户不做日 照分析。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 卧室以及大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 户,日照的有效时间是指累计日照时间。第九条(居住建筑满窗日照计算规则)居住

21、建筑的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 两个端点为计算点。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 2.4米的,按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 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或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 1.2米为计算范围。(如图3-6)。图3-6普通窗满窗日照的计算点 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定确定:(一)一般窗户以外的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二)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 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3-7)图3-7异形窗满窗日照的计算点(四)以阳台(三)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 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可忽略不计。

22、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凸半凹阳台, 的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五)设计封窗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3-8)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 窗形式)按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图3-8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第十条(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是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需做日照分析的居 住或文教卫生建筑。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 规则:(一)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按照拟建高层建筑高度1.0倍的扇形 影范围确定;(二)其他地区,按拟建高层建筑高度 1.2倍的扇形阴影范围确定(三)北侧

23、有技术规定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低层独立式住宅建筑 的,按拟建高层建筑高度 1.4倍的扇形阴影范围确定;(四)依据上述规定计算的范围最大不超过拟建建筑北侧 240米径扇形阴影范围;:如(五)在上述阴影范围内,确定须进行日照分析的客体建筑具体对 象(指日照标准所规定的居住建筑和文教卫生建筑) 并进行编号;图 3-9)图3-9客体范围计算规则(六)上述范围内,设计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或经批准尚未建 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居住建筑和文教卫生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日照分析主体建(七)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遮挡的建筑。 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以下规则:(一)

24、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 遮挡的建筑。应以240米为半径作出扇形图,在此范围内进行调查(如图3-10(二) 在上述范围内,采用本办法第十条提出的规则,排除对客体 建筑不形成遮挡的建筑,明确主体建筑的具体对象;(三) 在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规划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的高层 建筑也必须纳入主体建筑范围。该项目设计方案,应由规划管理部门 提供(四) 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里建筑(石窟门)的围墙作为日照 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的主体。第十二条(主要日照分析资料)主要日照分析资料应符合以下规定:(一)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测绘院电子地形图。(二)拟建建筑的总平

25、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盘片 (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四)(三)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 咼)。(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正在建或已批 未建的建筑资料。(六)本条(三)(四)项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 市,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或请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本 条第(七) 项规定中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规划管理部门收集。(八)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第十三条(日照分析次序)日照分析时,应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

26、建高层 建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以便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并由规划管 理部门审核确定。现状已不满足日照规定的窗户,无须再分析拟建建 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日照分析时,应对拟建高层建筑和拟建项目周围原有建筑(含设计 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的,或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 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进行叠加分析,叠加分析的先后次序以设计方案 的批准日期为准。第十四条(成果要求)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二)受委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理人,联系方 式。(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1 .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2.本基地拟建建筑的基本情况(

27、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 置等);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 (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窗位编号,窗台高度等);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 数,高度,位置等);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6 .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四)日照分析结论:1 .计算出客体建筑每一分析窗位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 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 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2 .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客体建筑的窗户数及 户数。(五)附图);1 :1 .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

28、 (1 : 10001:20002 .主体建筑范围图(1 : 10001:2000 ) ; 3 .日照分析计算图(500 1:1000 );第十五条(报送要求)报送日照分析报告应附送以下材料: (一) 日照分析报告全文一份(含附图); (二) 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原始材料及清单一份。第十六条(日照分析报告的原理)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如下审核:编制日照 分析报告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结构资质是否符合本办 法规定;日照分析报告的报送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第十七条(责任)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并应如实按照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报送材料不 实,或隐瞒有关情况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 的质量和正确性负责,并以此作为其资质年检的内容之一。由于日 照分析报告不真实,不正确而产生后果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 位或咨询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