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箱涵技术及质量验收标准 XH箱涵工程建设专用技术标准XH Q/FTZTR 0002-2015箱涵施工质量评定验收标准Box culvert construction quality evaluation and acceptance criteria2015-09-15发布 2015-09-18 实施 中泰国际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目 次1 总 则 . . 12 基本规定 . . . 32.1 项目划分 . 32.2 施工质量检验 . 32.3 施工质量评定验收程序 . 52.4 施工质量评定等级 .52.5 数据处理 . 73 基坑(槽)开挖单元工程 . . . 83.1 一般规定 . 83
2、.2评定标准 . 83.3质量标准 . 84 混凝土浇筑单元工程 . .94.1一般规定 . 94.2评定标准 . 104.3混凝土垫层浇筑工序 . 114.4 模板安装工序 . 124.5钢筋制安工序 . 134.6 橡胶止水带安装工序 . 164.7 混凝土浇筑工序 .184.8混凝土外观 .195 密封胶安装单元工程 .215.1 一般规定 . 215.2 评定标准 .215.3 质量标准 . 216 土方回填单元工程 . 226.1 一般规定 . 226.2 评定标准 . 236.3 质量标准 .237 混凝土灌注桩单元工程 . 247.1 一般规定 . 247.2评定标准 . 247
3、.3 质量标准 . 258 浆砌石砌筑单元工程 . 278.1 一般规定 . 278.2 评定标准 . 278.3 质量标准 . 28附录A 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 . 29附录B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 31附录C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 . 45附录D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 46附录E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 47附录F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 . 48附录G 箱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 50附录H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 . 51条文说明 . 531 总 则1.0.1 为加强箱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施工质量评定和验
4、收工作,特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箱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1.0.3 箱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和“合格”两个等级。1.0.4 本标准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二部分 橡胶止水带(GB18173.2-200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水工建筑物橡胶止
5、水带技术规范(DL/T 5215-200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113.1-2005)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3-90)1.0.5 施工质量评定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本规定2.1项目划分;2.1.1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2.1.2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单位工程、分部工;2
6、.1.3工程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2.1.4单位工程:一个施工合同宜作为一个单位工;2.1.5分部工程:在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2分水口、连接井、分流井等单项工程宜单独作为一个;2.1.6单元工程:应依据施工方2 基本规定2.1 项目划分2.1.1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应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由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送质量监督机构确认。2.1.2 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应将调整的项目划分重新报送质量监
7、督机构进行确认。2.1.3 工程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2.1.4 单位工程:一个施工合同宜作为一个单位工程。2.1.5分部工程:在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量不宜少于5个。 1 主体箱涵工程500米宜作为一个分部工程。2 分水口、连接井、分流井等单项工程宜单独作为一个分部工程。2.1.6单元工程:应依据施工方法、施工部署及长度进行划分。1 主体箱涵单元工程的划分界限设在变形缝处。2 基(坑)槽开挖、土方回填、密封胶安装、浆砌石砌筑单元工程按施工检查验收段划分。2.1.7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施工部署和施
8、工方法确定,宜将倒虹吸、公路、铁路穿越、地基处理及结构变化处划分为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2.1.8主要工序:混凝土浇筑、橡胶止水带安装工序应为混凝土浇筑单元工程中的主要工序。2.2 施工质量检验2.2.1 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监理、施工等单位应根据本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编制相应的检验计划,明确检测检验项目及数量。2.2.2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试验室应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条件,其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加盖CMA章。现场试验室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应按CMA认证的要求定期进行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2.2.3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监理、施工等单位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可
9、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2.2.4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检验。见证取样送检的比例应符合有关标准。2.2.5 箱涵主体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对全部箱涵变形缝进行水密性检验,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应及时处理。2.2.6 砂石骨料等中间产品检测数据应进行统计,统计方法应符合相关规定。2.2.7 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2.2.8 工程中出现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应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
10、。2混凝土(砂浆)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检测单位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由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3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或返工重做,重新检验且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4完工后质量抽检不合格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或后续工程施工。5 实行见证取样检验的试验结果或复检结果达不到规定标准时,检测单位应及时报告委托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等相关单位。2.2.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后,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应委托检测单位检测,并按照处理方案确定的质量标准,重新进行工程质量评定。2.3 施工质量评定
11、验收程序2.3.1 单元(工序)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由监理单位复核,监理工程师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发现不合格单元(工序)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单元(工序)质量评定表见附录B。2.3.2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抽检后,由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质量等级签证表见附录C。2.3.3 分部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认定。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12、。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见附录D。2.3.4 单位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认定。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见附录E,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见附录F,外观质量评定表见附录G。2.3.5 本标准中尚未涉及的项目质量评定时,其质量标准及评定表格由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经质量监督机构批准后使用。2.4 施工质量评定等级2.4.1 优良标准1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优良标准应按照本标准的优良标准执行。全部返工的单元工程,经检验达到优良
13、标准时,可评为优良等级。2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优良:1)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合格。3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优良: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3)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14、资料齐全;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2.4.2 合格标准1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应按本标准的合格标准执行。对单元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按要求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1)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评定为合格;2)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或项目建管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
15、计要求,其质量可评定为合格,但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3) 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2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3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处理;3)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2.5 数据处理2.
16、5.1 测量误差的判断和处理,应符合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的规定。2.5.2 数据保留位数,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试验规程及施工规范的规定。计算合格率时,小数点保留一位。2.5.3 数值修约应符合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的规定。2.5.4 检验和分析数据可靠性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检查取样应有代表性。2 检验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规定。3 操作应准确无误。3基坑(槽)开挖单元工程;3.1一般规定;3.1.1基坑(槽)开挖单元工程宜将每一个施工检;3.1.2基坑(槽)开挖单元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1基坑(槽)开挖前
17、,施工单位应进行定位测量放线,;2基坑(槽)开挖应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并保;3基坑(槽)的地基承载力应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验,;4需要对基坑(槽)进行处理的,应按设计确定的处理;3.2评定标准;33 基坑(槽)开挖单元工程3.1 一般规定3.1.1 基坑(槽)开挖单元工程宜将每一个施工检查验收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3.1.2 基坑(槽)开挖单元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 基坑(槽)开挖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定位测量放线,填写测量记录,并经监理单位复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开挖施工。2 基坑(槽)开挖应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并保证边坡稳定,干场作业,基底无扰动。3 基坑(槽)的地基承载力应委托检测
18、单位进行检验,承载力检测值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同地层的结合部位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补测。4 需要对基坑(槽)进行处理的,应按设计确定的处理方案实施。3.2评定标准3.2.1基坑(槽)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优良、合格标准: 1优良标准:1) 主控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2) 一般项目逐项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 2 合格标准:1)主控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2)一般项目逐项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3.3质量标准3.3.1 基坑(槽)开挖单元工程施工检验项目和质量标准应符合表3.3.1的规定。表3.3.1 基坑(槽)开挖检验项目和质量标准3.3.2基坑(槽)开挖单元工程施工检验方法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9、:1 主控项目1)基底要求:采用观察方法。全数检查。 2)降排水:采用观察方法。全数检查。3)地基承载力:根据地质条件及规范要求,采用静力触探法、标贯法等方法。检测数量不少于3组。 2 一般项目1)边坡:采用水准仪、塔尺、钢尺测量或用坡度尺检查方法。检查数量不少于3个断面。2)基底高程:采用水准仪检查方法。检查数量不少于3个断面,每个断面检查不少于3个点。3) 坑(槽)底宽度:采用尺测量方法。检查数量不少于3个断面。4 混凝土浇筑单元工程4.1一般规定4.1.1 主体箱涵混凝土单元工程宜将两个相邻的变形缝之间的主体箱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4.1.2 混凝土浇筑单元工程施工的基本工序包括:混凝土
20、垫层、模板安装、钢筋制安、橡胶止水带安装、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外观质量。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见附录B表B.2。4.1.3 混凝土浇筑单元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1 砂、石料进场时应对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指标。 2 水泥进场时应检查出厂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并对强度、安定性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3外加剂进场时应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对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4 粉煤灰和磨细矿渣等掺合料进场时应检查出厂合格证,并对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检验结果不得低于设计要求。采用大掺量磨细矿渣技术的混凝
21、土,其磨细矿渣和粉煤灰的掺量应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现场试验确定,其质量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5 橡胶止水带、闭孔泡沫板等材料进场时应检查出厂合格证,并对性能指标进行复验,检验结果合格后方可使用。6 设计要求对砂、石、水泥、外加剂、粉煤灰和磨细矿渣等材料有碱活性指标控制的,进场时应按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批次分别进行碱含量检验。混凝土配合比报告中,应提供配合比总碱含量,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应满足每立方米混凝土不大于2.5kg的要求。7 混凝土拌合物应进行坍落度、水胶比、含气量、浇筑温度等检验,填写检查表和施工记录。4.2评定标准4.2.1主体箱涵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优良、合格标准:1优良标
22、准:1)所含工序质量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达到50以上。 2)混凝土浇筑和橡胶止水带安装两道主要工序全部优良。 2 合格标准:所含工序质量全部合格。4.3混凝土垫层浇筑工序4.3.1 混凝土垫层工序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进场时应对质量进行全面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2 拌制混凝土时应按照确定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配料,不得更改。 4.3.2 混凝土垫层工序施工检验项目和质量标准应符合表4.3.2的规定。表4.3.2 混凝土垫层检验项目和质量标准4.3.3 混凝土垫层工序施工的检验方法及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主控项目1) 原材料:采用检查厂家材质证明、检验报告方法。全数
23、检查。 2)混凝土浇筑:采用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方法。全数检查。 2 一般项目1)顶面高程:采用水准仪测量方法。检查数量:不少于8点。 2)宽度:采用钢尺测量方法。检查数量:不少于6个断面。 3)平整度:采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方法。检查数量:不少于8点。4.3.4 混凝土垫层工序施工质量优良、合格标准: 1优良标准:1) 主控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2) 一般项目逐项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 2 合格标准:1)主控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2)一般项目逐项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4.4 模板安装工序4.4.1 模板安装工序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采用能保证混凝土成型质量的模板。2 模板及支架材
24、料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3 模板接缝严密、不漏浆。4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光洁平整,涂刷环保型隔离剂。 4.4.2 模板安装工序施工检验项目和质量标准应符合表4.4.2的规定。表4.4.2 模板安装检验项目和质量标准4.4.3 模板安装工序施工检验方法及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主控项目:1)模板强度、刚度:采用现场观察方法。全数检查。 2)模板表面:采用观察方法。全数检查。3)模板拼装:采用观察方法;4)底模表面高程:采用水准仪测量方法;1)轴线位置:采用经纬仪测量方法;1)主控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2)一般项目逐项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1)主控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2
25、)一般项目逐项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4.5钢筋制安工序;4.5.1钢筋制安工序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1钢筋进场时应检查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按不同3)模板拼装:采用观察方法。全数检查。4)底模表面高程:采用水准仪测量方法。检查数量:模板面积在100m2以内,不少于20点;模板面积在100 m2以上时,每增加100m2,检查点数增加不少于10点;承重模板底面高程检测数量不少于10点。 5)截面内部尺寸:采用钢尺测量方法。检查数量:不少于8点。 6)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采用经纬仪测量方法。检查数量:每项检查不少于3点。 2 一般项目1)轴线位置:采用经纬仪测量方法。检查数量:不少于6点。 2)相邻两板面高差:采用钢尺测量方法。检查数量:不少于10点。 3)表面平整度:采用2m靠尺测量方法。检查数量:不少于10点。 4.4.4 模板安装工序施工质量优良、合格标准: 1优良标准:1) 主控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2) 一般项目逐项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 2 合格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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