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说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为什么说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等最一般的规律为研究对象,是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既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同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一致的,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运用于思维和工作中就转化为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分析法包括分析矛
2、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等,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促使事物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事物的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的规律,是物质世界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最根本的规律。这就要求我们能够运用矛盾分析法认识和改造世界。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
3、动和发展的规律。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从本质上说,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唯物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统一的。由于世界本来就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因此,当马克思主义唯物地解决世界本原的问题时,已经内在地包含了辩证法。同样的道理,当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规律时,也内在地包含了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规律和范畴,都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 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而且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当马克思主义唯物地解决世界本源的问题时,已
4、经内在的包含了辩证法。同样,当马克思主义科学地解释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规律时,也内在包含了唯物主义。 事物的发展是从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过程原理,要求我们十分注意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把握好事物的“度”。只有脚踏实地创造质变的条件,才能达于事物的飞跃;急于求成,拔苗助长,必将事与愿违。当事物质变的条件已趋成熟,则应把握契机,乘势而为,勇于创新,促成事物的转化 事物发展是肯定和否定的矛盾运动过程,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的原理,要求我们不能奢望什么事情都是径情直遂、一帆风顺的,要善于洞察事物发展中的各种可能性,充分估计其困难和曲折,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这样才能经受困难和曲折的考验,坚定信心
5、,知难而上,开辟前进的道路。社会的进步是这样,人生的道路也是如此。 总之,无论是对自然、社会、思维这三大领域的矛盾运动规律的宏观把握,还是对实际工作中错中复杂的矛盾的细微分析,唯物辩证法都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照辩证法办事”,就能达于应事而变,顺势而为,就能做到运筹帷幄,高瞻远瞩。所以唯物辩证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是我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所必须遵循和把握的思维逻辑系统。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但为什么不能由任何一个商品生产者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呢?各个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不同,他们生产同种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也就不同。如果由各
6、个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实际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所决定,同种商品就不会有同一的价值量,不利于交换的进行。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不利于技术进步。如果那些生产技术差、生产工具落后、工作懒惰、劳动熟练程度低的商品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因为消耗的个别劳动时间长,所生产的每件商品的价值量就大,而且消耗的劳动时间越长,每件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大;而那些生产技术好、生产工具先进、工作勤勉、劳动熟练程度高的商品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因为消牦的个别劳动时间短,所生产的每件商品的价值反而小,那么,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在鼓励落后,显然是极不合理的,商品的价值不可能这样来决定。其实所有的责难都可归结为一点,即除劳动构成商品的价
7、值外,应该还有另外别的什么东西也在构成商品的价值,干脆换句话说,物品的使用价值也是构成其价值的不可缺少的要素。果能这样认识,则前面遵照马克思的思路所产生的众多疑窦立刻就会全部豁然开朗。马克思在商品价值的探究上的“唯劳动论”并不妨碍他曾说过这样一句正确的话:“种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确说的不错,一个物品或商品之有价值首先在于使用者或购买者能够从它获取一定形式的生活能量(这种为人的生存提供能量的形式是千姿万态的,并不都如食物一样是直接的,如一瓢水、一件衣服、一栋房子、一副运
8、动器材它们都是不同的),其价值大小就取决于使用或购买者的需求。使用价值是构成物品价值的重要因素的观点,正好能非常圆满解释诸多没有劳动因素的物品具有交换价值并能在市场中增值和减值的经济现象。本文把这种由物品的有用性构成的价值称为“享用能值”,以与马克思的“使用价值”一词相区别。其次,人的劳动自然也是物品的价值的源泉,人们购买一件商品,至少先要购买劳动者生理意义上的能量耗费,使这种耗费得到补偿。本文称这种由劳动产生的价值为“预付能值”或“劳动价值”。 这样一来,思想就很清晰了:物品和商品的价值是物品自体本身所承载的享用能值和生产它的劳动过程中的预付能值两大要素构成的。一件物品,不管它有没有承载人的劳动,也不管它是否会成为商品,只要它具有有用性,它就具有价值。这种价值的价值量是由物品为最终使用者提供的生命生存意义上的能量的多少和生产者在劳动中为之预付的生命生存意义上的能耗的多少的二者之和来决定的。前者可用食品的能量值和万千事物与食品按一定比例换算得到的能量值来计算价值量,也就是说全社会必须是金银以稻麦为计价标准而非稻麦以金银为计价标准。后者可按马克思说的以劳动的时间和强度来计算价值量。这种价值作为商品在交换过程中会发生升值或贬值,升贬的依据不在于商品生产的社会生产水平的变化而在于商品购买者的需要程度。商品的价值是随市场的波动而波动。这,才是真正的商品价值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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