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水电气运行操作规范为了加强我院水电气正常运行工作管理,规范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行为, 杜绝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院水电气运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部门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操作规范。一、水电气工上岗条件1、水电气工作具有特殊性、技术性、危险性,从事水、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思想态度端正、精神正常、身体健康。2、 水、电、气工必须熟悉本专业安全知识,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熟练的操作技能。3、电工上岗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和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二、水、电、气工安全操作规范1、 水、电、气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在工作中应保持头脑清晰、思想集中,如情
2、绪不稳定、身体不适、精神状态不佳的水电氧气工,当日不准参加电器操作。2、每天上班要配备的必要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穿背心、拖鞋及酒后操作,电工日常操作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3、对大型水电气设施的安装、改造及重要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必须有两人以上才能进行。4、对大型用电负荷设备(380V 以上)拉闸、送电,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戴好防护手套。5. 凡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条件的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严禁带电作业。6、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水电气材料、劳保用品、水电气工具。7、水、电、气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医院安全知识培训,凡考试不合格者不上岗和聘用.8、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而安全地脱离电源,出现火灾事故,尽快断开火灾现场电路,然后再进行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