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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待机关机耗能法规要求.docx

1、电子产品待机关机耗能法规要求欧洲共同体委员会 布鲁塞尔, 2008.6.23 COM(2008) XXX草案第/号欧盟委员会法规 (EC)关于 执行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就家用和办公用电气、电子设备的待机和关机模式功耗的生态设计要求颁布的2005/32/EC号指令(文本与欧洲经济区有关)说明书 1. 提案的背景 本提案的依据和目的 2005/32/EC号指令为欧盟委员会在法规委员会的协助下为耗能产品制定生态设计要求确定了一个框架。生态设计要求是执行措施所涉及产品进入市场必须满足的要求,旨在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 该指令第16条规定,欧盟委员会应当依照第15条中规定的标准对某些产品(特别是销售量和贸

2、易量大、环境影响大但有较大改进潜力)适当引入能够减少停工损失的单独执行措施。欧盟委员会进行的一项技术、环境和经济分析表明(“初步研究”):(i)欧盟市场上有大量具有待机和关机模式功能的产品在售;(ii)这些产品在待机/关机状态下的电能消耗会对环境造成相当大的影响;(iii)不同产品在待机/关机模式下的电能消耗差别很大,目前有成本效益较好的技术解决方案能够显著改善它们的环境影响。依据2005/32/EC号指令第15条,待机/关机模式应被包括在一项生态设计执行措施中。 一般背景虽然目前存在成本效益较好的方案可以用来改进产品的待机/关机模式能耗在其生命周期内的环境影响,但仅依靠市场力量会造成待机/关

3、机模式下的功耗远高于应有水平的产品进入市场,从而就不能实现高效的(从用户的角度看)改进潜力。这一市场失灵主要由提高产品在待机/关机模式下的能效的技术的增量成本造成。这些成本虽然比较小,但它们对于待机/关机模式为重要功能且价格敏感度高的市场来说却是相关的,特别是对于家用电气和电子设备、消费电子技术和信息和通信技术设备。尽管从单个产品来看,待机/关机模式的功耗确实很小,但如果乘以那庞大的产品数量,其能耗就变得相当可观。 根据上述初步研究的估算,2005年,欧盟25国安装有37亿件有待机/关机模式的产品,它们会造成47万亿瓦小时的待机/关机耗电量,这相当于64亿欧元的电费和19公吨的CO2排放。 预

4、计到2020年,在欧盟范围内将安装有约46亿件产品有待机/关机模式,如不采取切实的应对措施,这些产品的待机/关机耗电量将升至49万亿瓦小时每年(相当于希腊一年的耗电量)。 据估算,到2020年,所提议生态设计要求每年将为欧盟国家带来约35万亿瓦小时的电能消耗节约。此外,还将为其他地区带来一定的能源节约,因为供应世界其他市场的部分产品类别是依照相同的规格生产的。 本提案针对领域的现行规定 在本提案所针对领域,目前没有相关规定。 与欧盟的其他政策和目标的一致性 2005/32/EC号指令是实现到2020年将欧盟范围内的能效提高20%这一目标的一项重要手段,其执行将是欧盟委员会能效行动计划的一个优先

5、任务。此外,2005/32/EC号指令的执行将有助于欧盟实现到2020年温室气体至少减排20%或30%(如果某项国际协定为其他发达国家规定了可比的减排任务)的目标。所提议法规将对这一过程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2. 向有关各方征求意见以及影响评估 向有关各方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方法、针对的主要行业以及响应人的简要介绍 作为初步研究的一部分,在生态设计意见征询讨论会上向利益相关者征求意见。2007年10月19日,生态设计意见征询讨论会(依据2005/32/EC号指令第18条设立)举行了一次关于产品待机/关机模式的会议。基于初步研究的结果,欧盟委员会工作人员给出一份“工作文件”,就待机/关机模式提出生

6、态设计要求建议。2007年9月19日,工作文件被分发给意见征询讨论会成员以及欧洲议会的环境、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ENVI)以及工业、研究和能源(ITRE)委员会作为参考。该工作文件已被公布在DG TREN的生态设计网站上,且与在会议前、后收到的利益相关者评议一起被收入欧盟委员会的CIRCA系统中。 此外,该计划被多次在欧盟委员会工作人员与利益相关者的代表之间的会议以及与国际合作伙伴的会议上讨论,比如,欧盟-美国峰会、欧盟-日本能源与法规合作对话、国际能源署“高能效最终使用设备执行协议”以及G8 鹰谷议程、“1瓦计划”、国际能效合作平台,以及欧盟委员会官员与来自中国、印度、朝鲜、亚太经合组织等的

7、代表团举行的双边会议。回复总结以及如何对它们进行考虑 作为对欧盟委员会工作文件的反应,前述主要利益相关者在意见征询讨论会进行期间及以后的立场可总结如下: 欧盟成员国支持对产品的待机/关机模式执行“横向”生态设计要求。所提出的能耗水平以及时间安排总体上是适当的,虽然有人对刚开始提出的时间安排表示担心,特别是第二阶段的生效时间定为本法规生效后3年被认为太短。 所提出的其他问题包括:“待机模式”和“关机模式”的准确定义;需要避免的漏洞;要求“硬关机”、“切断电源”以及“0瓦特模式”的适当性。 在生态设计框架内设定强制性最低要求的做法得到了行业协会的支持。它们提出的具体问题包括:执行措施的范围及其法律

8、定义;相关工作模式的定义;与“垂直”(针对具体产品)生态设计执行措施的关系;对于第二阶段的建议功耗要求;以及生效的时间安排。 环境与消费者非政府组织支持对待机/关机模式执行“横向”生态设计要求,但它们对可能的漏洞表示了关注,其中包括,所涉及工作模式的范围,特别是“网络待机工作模式”;设计“硬关机开关”的必要性以及关于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的要求的作用。 针对建议法规,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考虑。 在影响评估部分给出了详细信息。 专业技术的收集与使用 所涉及的科学/专业技术领域 有关待机/关机模式的外部专业技术主要通过技术、环境以及经济分析的初步研究收集,此类研究将由一群外部顾问以欧盟委员会能源与运输总

9、署的名义进行。使用的方法 所使用方法将遵守指令的规定,特别是第15条以及附录I和附录II。技术、环境以及经济分析遵循为欧盟委员会的企业、产业总署制定的“耗能产品生态设计的方法论研究”的结构,且得到了利益相关者的支持。 咨询的主要组织/专家 初步研究以一种开放的程序进行,其中考虑了有关利益相关者的提供的信息,包括制造商和制造商组织、非政府环保组织、消费者组织、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专家、来自第三方国家的专家(比如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韩国以及美国)以及像国际能源署这样的国际组织。所收到并被采纳的意见总结 没有任何利益相关者提出本法规存在可能造成不可逆后果的潜在严重风险, 在筹备过程中也未发现任

10、何此类风险。在初步研究框架内实施的技术、市场和经济分析得出了待机/关机模式下的功耗的建议水平。这些建议被用作向意见征询讨论会提出可能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基础。 公开提供专家意见的方法: 专门为初步研究建立了一个网站,以便经常性地公布阶段性的研究成果及有关资料,以方便利益相关者进行及时的咨询和提供信息。利益相关者提交的书面文件将被收入最终报告。运输与能源总署以及企业与工业总署的专业生态设计网站上对初步研究网站进行了宣传。欧盟委员会于2007年5月4日在布鲁塞尔为受本法规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者举行了一次公开意见征询会议,以讨论该研究的初步成果。 通过意见征询讨论会收到的书面意见可以从欧盟委员会的CIRC

11、A系统获得。关于待机/关机模式论坛会议的详细信息,可以查阅运输与能源总署的网站。 影响评估 依照2005/32/EC号指令第15条(4b)进行了影响评估。对几种提高产品在待机/关机模式下的功耗水平的可能方案进行了考察,现将结果总结如下: 备选方案1. 非欧盟措施该方案假定市场失灵将延续,预计成员国将对待机/关机模式功耗采取单独的、非统一的措施。这将妨碍国内市场的运行,给制造商造成相当的行政负担和成本,这有悖于生态设计框架指令的初衷。此外,它忽略了欧盟理事会和议会授予欧盟委员会的具体任务。 方案2. 自律 目前还没有哪个行业部门提出任何关于电气和电子设备的待机/关机模式功耗的自律计划。相反,部分

12、工业部门于2007年终止了相关的自愿性计划,要求制定一个明确的法律框架来确保“公平竞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方案3. 仅依据针对具体产品的生态设计执行措施对待机/关机模式设定的生态设计要求如果选择该方案,大部分待机/关机模式能效改进潜力都将无法实现,因为适用于具体产品的生态设计执行措施将不适用于这些产品的其他特性。因此,将来进入市场的很多产品的待机/关机模式功耗都将高于必要的水平。此外,从行政效率的角度来看,制定大量针对特定产品的执行措施用以达到同样的效果将是一种低效的做法。此外,该方案还忽略了欧盟理事会和议会对欧盟委员会的具体授权。 方案4. 产品待机/关机模式功耗的标识: 如果选

13、择该方案,市场向理想的待机/关机模式功耗水平的转变将非常缓慢,因为单个产品的在待机/关机模式下的绝对功耗较低,几乎不会对消费者购买高“待机/关机模式”能效的设备有任何促进作用。这样,给制造商和零售商造成的负担将是不相称的。此外,该方案还忽略了欧盟理事会和议会对欧盟委员会的具体授权。 方案5. 关于待机模式和关机模式的“横向”生态设计实施法规 该方案建议为家用和办公电子和电气设备的待机和关机模式设定最高功耗水平。据估算,到2020年,所提议的生态设计要求每年将为欧盟国家带来约35万亿瓦小时的电能消耗节约。显然,该措施对消费者的成本效益很高。此外,它也符合欧盟理事会和议会对欧盟委员会的具体授权。

14、基于分析努力的相称性原则,经过定量分析将方案1-4排除不进行详细分析,只对方案5进行影响评估。依据2005/32/EC号指令第15条第(4)款和第(5)款,对几种关于功耗水平生态设计要求设定以及法规生效时间对环境、消费者以及制造商的影响进行了评估。已经为待机/关机模式确定了两套生态设计要求(2瓦/1瓦,1瓦/0.5瓦),它们将分别于提议法规生效1年后和4年后生效,目的是在受影响设备对环境影响的改善、对用户/消费者的成本效益(耗电量的减少)和给制造商造成的负担增加(特别是由于计划外的重新设计)之间提供适当的平衡。 3. 该提案的法律要素 建议措施小结 范围提议法规针对的产品类别涵盖家用和办公用电

15、气、电子设备,这与在初步研究中进行的分析一致。“设备”一词用以强调所针对的是最终使用设备,但在2005/32/EC号指令中,“部件”并不指最终使用设备。适用范围使用类似于废弃电气和电子设备指令(WEEE)(2002/96/EC)中使用的方法进行定义,不过仅限于家用和办公设备。此外,还加入了“包括所有”条款以确保产品目录中未明确列出的产品(不可能穷尽所有产品)也被包括在内。这一点很关键,因为它能确保市场上还未出现的产品类别的设计满足待机关机模式下的最低功耗要求。 分阶段实施 最高功耗水平拟分两个阶段引入。第一个阶段,在所提议法规生效1年后投入市场的产品必须满足:关机模式或待机/重新激活功能的最高

16、功耗不超过1瓦,且待机/重新激活功能和/或显示功能的待机功耗不超过2瓦。 第二个阶段,在所提议法规生效4年后投入市场的产品必须满足:关机模式或待机/重新激活功能的最高功耗不超过0.5瓦,且待机/重新激活功能和/或显示功能的功耗不超过1瓦。初步研究表明,这些功耗水平具有较高的成本效益,且可以通过现有技术水平实现。两阶段时间安排尽可能避免对市场上在售设备的功能运行产生负面影响,且在确保政策目标按时完成的基础上考虑了对制造商(包括中小企业)的成本影响,。 “关机模式”和“待机”的定义 “关机模式”和“待机模式”的定义是依据初步研究的结果确定的。现在正在进行的对IEC 62301“国际待机标准”的修订

17、考虑了这些定义。在对利益相关者的反馈进行考虑的基础上,对初步研究和59/490/CD号委员会草案中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提炼,以符合修订后的IEC 62301。涉及基于传感器的安全功能的设备不包括在待机定义中,以防止出现为了满足生态设计要求而将安全功能省去的情况出现。这主要适用于去潮设备(止水功能)以及烹饪设备,比如用以指示烹饪区域热度的传感器。 对待机/关机模式以及电源管理的要求 去掉待机功能可能导致总功耗的增加,因为用户可能经常选择不关闭主功能,从而造成用户消耗比待机功能多得多的能量。因此,减少设备总功耗的策略就是要求设备: 在待机/关机模式下的功耗水平较低,或满足待机/关机模式功耗要求的某种

18、工作条件; 在不使用主功能时,会自动切换到待机/关机模式或某种满足待机/关机模式功耗要求的工作条件。 第一项要求同时是为了防止出现法律漏洞和不公平竞争,因为存在设备可能被设计成没有待机/关机模式以规避法规要求的风险。第二项要求旨在确保当主功能不使用时,设备将切换到待机/关机模式(低功耗状态)。自动切换到待机/关机模式将要求对产品进行更为彻底的重新设计,因此这在第二阶段才要求。 测量 提议法规要求测量必须可靠、准确且可重复。将颁布一项关于相应的统一标准的命令。 基于市场监督目的的核验程序 一些成员国指出,EN 62301中规定的程序(以及92/75/EEC号法令规定的类似标签标准)存在缺陷,允许

19、可能系统性地超过生态设计功耗水平(基于标签目的的能效等级)几个百分点的产品设计。 因此,当功耗水平大于1瓦时,将核验程序第一次检测的容差由15%降低到10%,当功耗水平小于或等于1瓦时,将容差从0.15瓦降到0.1瓦。制造商需要提供的信息: 为了便于进行符合性检测,要求制造商在技术文档中提供2005/32/EC号指令附录IV和附录V中所述的待机/关机模式定义所规定工作条件的信息以及相应的功耗水平。此外,制造商还需要提供与要求产品具备待机/关机模式和电源管理功能相关的产品特性的信息。 评估及可能的修订日期 要求对提议法规进行修订的主要问题包括: 将该措施扩展为对“网络连接”工作状态(除当前所述的

20、待机关机模式)的横向要求的可行性; 对待机关机模式的生态设计要求的水平是否仍然适当; 适用范围是否仍然适当; 考虑到对第二阶段的数据和经验进行收集、分析和补充以正确评估技术进展所需的时间,可以在本法规生效6年后向意见征询讨论会提交一份评估报告。 法律依据 本提议法规是依据2005/32/EC号指令,特别是该指令第15节第(1)款制定的执行措施。2005/32/EC号指令是依据欧洲共同体条约第95条制定的。 辅助性原则 各成员国对产品的待机/关机模式的电能消耗采用不同的生态设计措施将妨碍商品在欧共体内的自由流动。因此,这些措施的内容在欧共体范围内必须相同。按照辅助性原则,现在讨论的措施将在整个欧

21、共体范围内采用。 相称性原则 本提案符合相称性原则,理由如下: 按照相称性原则,本措施并未超出达到该目标所必要的措施的范围。政府部门将该措施纳入国家法律体系不会造成任何成本。 手段选择 建议手段:法规。其他手段不能胜任,理由如下: 建议措施的形式为欧盟委员会法规(执行2005/32/EC号指令),因为该措施的目的可以通过在欧盟范围内执行完全统一的要求来实现,以确保符合设备的自由流动。对贸易的影响:将通告WTO/TBT以确保不会造成任何贸易壁垒。4. 对财政预算的影响 本提案不会对欧共体的预算产生任何影响。5. 其他信息 评估/修订/日落条款:本提案包括一项评估条款。 欧洲经济区 本提案涉及欧洲

22、经济区事务,因此,应被扩展至整个欧洲经济区。草案第/.号欧盟委员会法规(EC)关于执行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就家用和办公用电气、电子设备的待机和关机模式功耗的生态设计要求颁布的2005/32/EC号指令(文本与欧洲经济区有关)(与欧洲经济区有关)欧盟委员会 在考虑欧洲共同体条约 考虑由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制定的2005/32/EC号指令,该指令为对于耗能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制定建立了一个框架,对92/42/EEC号理事会指令以及由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制定的96/57/EC号指令和2000/55/EC号指令( 特别是其中的第15条第(1)款)进行了修订的基础上:在咨询过生态设计意见征询讨论会后: 鉴于:(

23、1) 依据2005/32/EC号指令,生态设计要求应当由欧盟委员会对销售量和贸易量大、环境影响大、相对其环境影响有较大改进潜力且不会造成过高成本的耗能产品。(2) 2005/32/EC号指令第16条第(2)款第2项规定,依据第19条第(3)款中所述的程序以及第15条第(2)款中列出的标准,在咨询意见征询讨论会后,欧盟委员会应当视情况为某些产品引入单独的执行措施以减少待机功耗损失。(3) 欧盟委员会已完成一项关于设备的待机模式和关机模式功耗损失在技术、环境以及经济方面的影响的初步研究。该研究是与来自欧盟成员国以及第三方国家的利益相关者和有关各方一起进行的,结果已公布。 (4) 该初步研究的结果表

24、明,在欧共体范围内销售的大多数家用和办公用电气和电子设备都存在待机模式和关机模式功耗损失,2005年,与待机功能和关机模式相关的耗电量估计为47万亿瓦小时,相当于19吨CO2的排放量。如果不采取切实的措施,预计到2020年该数字将增长到49万亿瓦小时。研究表明,待机功能和关机模式的耗电量能够得到显著减少。 (5) 待机功能和关机模式的功耗改善应使用现有的非专利、成本效益高的技术以降低购买与操作设备的总体费用。(6) 家用和办公用电气和电子设备的待机模式和关机模式功耗的生态设计应着眼于:在整个欧共体范围内适用统一的生态设计要求;有助于国内市场的正常运行;有助于提升受影响产品的环保性能。(7) 生

25、态设计要求应当不会对产品的功能运行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应不会对健康、安全和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特别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耗电量节约应当能够超额补偿具备待机功能和/关机模式的设备的生产可能造成的额外的环境影响。 (8) 本法规的适用应限于供在家庭环境中使用的家庭和办公设备,具体到信息技术设备,就是指 EN 55022:2006中规定的B类设备。规定适用范围时应说明,市场上未出现的产品,如果其与本法规中所列产品有类似功能,也需满足这些要求。 如果合适,可以为该法规制定修正案对产品名录进行补充。(9) 本法规未涉及的工作模式,比如电脑的休眠功能,应依照2005/32/EC的规定在针对具体产品的执行措施中进

26、行考虑。(10) 通常,依据2005/32/EC号指令制定的针对具体产品的执行措施确定的待机和关机模式功耗要求不得比本法规中所列要求宽松。(11)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能量损失,产品在不提供任何功能时,最后应进入一种“0瓦特”功耗状态。应当依据2005/32/EC号指令,按照相关执行措施中的产品法对某种产品的技术可行性和适当性进行仔细考察。 (12) 生态设计要求的两阶段生效时间安排应当为制造商提供待机功能和关机模式所要求的适当的、对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所需的时间。两阶段时间安排应尽量避免对目前市场上在售的产品产生负面影响,在确保按时实现政策目标的前提下,同时考虑了对制造商,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成本影响。

27、进行电能消耗测量时,应考虑公认的技术现状;制造商可以依照2005/32/EC号指令第9条适用统一的标准。 (13) 本法规将增加能够提高待机功能和关机模式功耗的技术的市场渗透,相比普通商业方案,到2020年预计将带来35万亿瓦小时的能量节约。(14) 依据2005/32/EC号指令第9条第(2)款, 本法规应当规定,符合性评估程序为2005/32/EC号指令附录IV中所列的内部设计控制和附录V中所列的管理系统。(15) 为了便于进行符合性检测,要求制造商在技术文档中提供2005/32/EC号指令附录IV和附录V中列出的有关待机/关机模式的定义所述工作条件的信息,以及相应的功耗水平。(16) 应

28、指出适用于目前可用的低待机和关机模式功耗技术的基准。这将有助于确保信息的广泛可用性和便于获取性,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这将进一步促进最佳设计技术的采用,从而减少待机和关机模式的能量消耗。 (17) 本法规中规定的措施符合欧盟委员会依据2005/32/EC号指令第19条第(1)款颁布的意见。已通过以下法规: 第1条主旨和范围 本法规规定了与待机和关机模式功耗有关的生态设计要求,适用于家用和办公用电气、电子设备 第2条定义在本法规中,适用2005/32/EC号指令规定的定义,同时也适用下列定义: 1. “家用和办公用电气、电子设备(以下称“设备”),指任何符合下列条件的耗能产品: (a)

29、作为一个单独的功能单元制造、在市场上有售且是供最终用户使用 (b) 被收入附录I的耗能产品目录中。(c) 依靠主电源的能量输进行工作 (d) 设计使用250 V或更低的标称电压,且同时用于非家用或非办公用途。 2. “待机模式”是指设备连接到主电源上,依靠主电源的能量输入以设计方式工作但只提供下列功能(可能永远保持这种状态)的一种工作状态: 重新激活功能或重新激活功能和重新激活功能的可用指示, 及/或 信息或状态显示。3. “重新激活功能”是指一种通过遥控开关,包括遥控器、内部传感器以及定时器激活其他工作模式(包括激活模式),使设备进入一种提供其他功能(包括主功能)的运行状态的功能; 4. “

30、信息或状态显示”是指一种在显示器上提供信息或指示设备的某种状态(包括始终)的连续功能; 5. “激活模式”是指一种设备连接到主电源上,且至少有一种提供设计服务的主功能处于激活状态的运行状态; 6. “关机模式”是指一种设备连接到主电源但不提供任何功能的运行状态;下列模式也被认为是关机模式; (a) 仅提供关机模式指示的状态; (b) 仅提供用以确保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制定的2004/108/EC号指令的电磁兼容性要求所必须的功能的状态; 7. “信息技术设备”是指任何具有基本数据或无线电通信信息的输入、存储、显示、检索、传输、处理、切换或控制功能中的一项功能或多项功能的组合,同时可能配备一个或多个

31、专门用于信息传输的端口的设备。8. “室内环境”是指广播和电视接收器的使用预计将处于距离其10m范围内的环境。第3条生态设计要求 附录II中列出了与待机和关机模式下的电能消耗相关的生态设计要求。第4条符合性评估2005/32/EC号指令第8条第(2)款中所述的符合性评估程序应为2005/32/EC号指令附录IV中所列的内部设计控制和附录V中所列的管理系统。第5条用于市场监督目的的核验程序 监督检查应依照附录III中所列的核验程序进行。第6节基准 附录IV中列出了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性能最好的产品和技术的指示基准。第7节修订本法规生效之日起6年内,欧盟委员会应根据技术进展对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交给意见征询讨论会。第8节生效 本法规将于其在欧盟公报上刊登之日起第20天开始生效。附录II的第1点将自第1段中所述日期1年后开始适用。附录II的第2点自第2段中所述日期4年后开始适用。第9节 本法规的全部内容均具约束力,且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完成于布鲁塞尔, 适用于欧盟委员会成员国 附录 I 本法规适用的耗能产品名录 1. 家用电器 洗衣机 干衣机 洗碗机 烹饪: 电烤箱 电热板 微波炉 电烤炉 煎锅 粉碎机、咖啡机以及用于打开或密封容器或包装的设备 电动餐刀 其他烹调用具以及其他食物处理、衣物清洁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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