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护理事业发展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护理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实施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护理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升护理服务和护理管理水平为重点,完善护理管理制度,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发展老年护理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推动我区
2、护理事业健康、科学、持续发展。实施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基础,合理配置,提升护理服务能力;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激发护士队伍活力;依法执业,规范行为,保障患者医疗安全;丰富内涵,拓展服务,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到2020年的工作目标是:护士队伍数量、素质、能力持续提升。基本适应我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护理人才梯队初步形成。新入职护士和护理管理人员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专科护士培养满足临床需求。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重点向旗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基层护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责任制整体护理全面推行、有效落实,护理专业内涵更加丰富,护理服务能力
3、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患者就医体验明显改善。护理管理改革取得突破。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护士执业管理制度和医院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护士人力配置、绩效考核、岗位晋升、职业规划等管理科学规范,护士队伍内在活力进一步激发,稳定性进一步增强。老年护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老年护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得到大力加强,老年护理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建立医院社区家庭护理服务链,促进医护养结合、安宁疗护以及护理服务业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 “十三五”期间护理事业发展主要指标指 标2015年2020年性质1.注册护士总数6.12万10.35预期性2.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2.443.89预期性3.执业(
4、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1:0.961:1.25预期性4.三级综合医院(含蒙医中医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和蒙医中医专科医院):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0.63:10.4:10.8:10.6:1约束性5.二级综合医院(含蒙医中医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和蒙医中医专科医院):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0.54:10.4:10.7:10.5:1约束性6.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工作的护士数1.2万1.28万预期性7.二级以上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100%预期性8.二级及以上医院护
5、理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比例/90%预期性9.三级综合医院(含蒙医中医综合医院)新入职护士参加培训比例/90%约束性10.新生儿专业专科护士参加培训比例/50%预期性11.助产专业专科护士参加培训比例/50%预期性12.精神卫生专业专科护士参加培训比例/50%预期性13.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参加培训比例/100%预期性14.PICC专业护士参加培训比例/100%预期性15.社区护士参加培训比例/90%预期性16.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比例/90%预期性17.三级医院实施护士岗位管理比例/80%预期性18.二级医院实施护士岗位管理比例/50%预期性19.设立护理院的盟市比例/100%预期性20.三级医院
6、护理管理信息化覆盖率(覆盖范围包括队伍、岗位、质量、安全等环节的全过程)/100%预期性三、工作任务(一)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完善护士人才梯队。1.落实医疗机构护士人力配置的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持续增加注册护士数量,达到标准要求。将护士人力配置纳入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年度校验、临床重点专科评审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护士人力配置指导,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工作量等科学合理配置护士人力,满足临床工作需求。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探索护士多机构执业,加快优质资源下沉,增加基层护理服务供给。制订护士职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护士职业社会地位,留住有能力、有愿望的
7、护理人才。2.在有条件的公立三级医疗机构探索开展体现公益性质的护士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面向社会招收具有护理教育背景人员,通过基础理论、临床实践技能等规范化培训,提升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和职业归属感,为自治区护士队伍储备人才。引导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招聘经过护士规范化培训的护理人才,保证护理质量,降低护理风险。3.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符合护理工作特点的职称体系,遵循护理人才成长规律,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以护士临床护理服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患者满意度及医德医风为主要指标,结合学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情况等,调整护士职称晋升和使用政策,充分发挥各职称级别护士作
8、用,引导高职称护士直接服务临床。推动蒙医护理专业人员资格和职称的认定评审工作。4.探索建立护理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紧密衔接的供需平衡机制,引导医学院校根据区域健康服务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护理人才培养规模和结构。结合自治区实际,培养特色护理人员,大力推进蒙医中医护理和老年护理人员的培养。落实国家有关护教协同推进护理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二)丰富优质护理内涵,创新护理服务模式。1.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理念,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逐步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病房全覆盖,提高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比例。以有效的护士配置为保障,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为群众提供医学照顾、病情观
9、察、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康复促进、心理护理等服务,体现人文关怀。2.严格落实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患者入出院护理工作制度及服务流程以及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服务指南和护理操作技术规范,结合实际,细化量化护理服务内容、要求和指标,提高护理服务的专业性、规范性。加强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将与新技术新业务配套的护理新技术、护理操作规范、护理常规等纳入监督管理范围,保证护理质量与安全。3.建立完善护理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机制,明确护理质量控制关键指标,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定期监测、预警反馈制度。依托自治区临床护理质控中心,借助国家护理质量信息平台,对自治区医疗机构上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全区护理质量
10、报告,促进临床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2020年年底前,自治区三级医院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含蒙医中医综合医院)全部纳入护理质量信息报送范围。4.三级医疗机构针对造口患者、压疮患者、PICC、腹膜透析患者等特殊群体,在门诊设立专门区域,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科护士提供专项护理技术或技能指导。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根据自身专科特色开设门诊专科、专病、慢病护理服务,适应非住院患者或出院后患者进一步治疗、康复和延续照护的需求。(三)深化护理管理改革,推进护理岗位管理。1.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医疗机构护理管理职能,推进建立护理垂直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护理管理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护理管理的科学化、专
11、业化和精细化水平。健全完善护士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分配制度,推进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2.深入推进护士岗位管理工作,建立人事、财务、医务、护理、后勤等多部门联动机制,科学设置护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建立健全符合护理工作特点的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以护士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主要指标,结合工作年限、职称和学历等,对护士进行合理分层、合理配置,并与薪酬分配、晋升晋级等有机结合,明确护士职业发展路径,拓宽护士职业发展空间。3.落实国家有关人事制度改革措施,确保护士同岗同薪同待遇,激发广大护士活力。贯彻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
12、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实施科学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合理提高护士薪酬待遇,向工作量大、护理风险大、技术难度高、轮值夜班多的临床岗位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动护士的工作积极性。4.结合新时期护理工作特点和要求,修订自治区临床护理工作规范及考核标准,为规范开展临床护理服务提供指引和政策依据。(四)健全护士培训机制,提升护士专业素质。1.将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纳入医疗机构护理工作重点内容,建立健全“以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培训大纲和培训要求,在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培训的基础上,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培训工作。有条件的盟市可建立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定期或
13、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健全护士分层级岗位培训机制,结合护士分层级岗位培训的特点,明确各层级培训阶段的培训内容、带教要求、考核形式等,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护士分层级培训考核制度体系。2.2017年年底前完成盟市级护理质控中心组建工作,依托自治区、盟市两级护理质控中心,加强护理管理人员和高年资护士能力建设,分层次开展核心管理能力培训。落实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和培训要求,制定完善培训方案,组织开展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护士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安排,有计划分期分批开展社区护士、蒙医中医护士培训工作。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对现有培训基地实施考评和调整
14、, 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促进基地间专科护士培训同质化。增设血液净化、精神卫生专业自治区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组织完成基地申报、评估等事宜,启动相关培训工作。 落实国家专科护士管理制度,细化专科护士的准入条件、培训要求、岗位职责、服务范畴、职业规划,为专科护士的有效利用积极搭建职业平台。4.继续开展重症监护、急诊急救、手术室、肿瘤护理、糖尿病护理、PICC等六个专业领域专科护士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二级医疗机构专科护士的培养。选择新生儿、助产、老年病、血液净化、精神卫生、PICC等临床急需专科护理领域,开展专科护士培训工作,其中,新生儿、助产、老年病专业,以参加国家级或国内专业领先的三级医疗机构组织
15、的培训为主;血液净化、精神卫生、PICC专业根据临床需求,完成自治区级或以上级别专科护士培训。(五)加强基层护士培养,提高基层服务能力。1.建立健全基层护士继续教育考核评估制度,并与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等挂钩,从制度上保证基层护士继续教育的正常开展。通过政策项目、进修教育、远程培训等方式,加强基层护士能力培养,在强化“三基知识”的基础上,将专科护理与全科护理进行有效结合,切实发挥基层护士在加快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中的作用。2.将护理对口帮扶纳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范围,建立护理对口帮扶机制。三级医疗机构通过组建护理联合团队,发挥优质护理资源的辐射效应,带动基层
16、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能力,特别是健康管理、老年护理、康复促进、安宁疗护等服务能力。3.以医联体为载体,加强医联体内护理工作,发挥医联体核心医院的作用,通过护理共建、技术帮扶、业务指导、临床带教、教学查房等多种形式,推动建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护理管理的上下联动帮扶机制。(六)拓展护理服务领域,健全老年护理服务体系。1.将护理院设置纳入当地区域医疗卫生规划统筹安排,通过存量调整和社会力量引入,新建、改扩建一批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为老年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康复促进、稳定期生活照护、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逐步形
17、成以居家为主、社区为依托、专业机构为支撑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2.加强三级综合医院(含蒙医中医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落实老年护理相关服务规范和指南,完善老年护理基础设备、设施,组建由老年病专科护士和护理员组成的老年护理服务小组,为老年患者提供个性化、规范化的护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家庭病床和居家护理,为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老年患者等人群提供护理服务。3.结合分级诊疗制度要求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强化护士岗位能力培养,将护士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向居民提供健康管理、个案护理签约服务。加强居家护理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居家护理,上门为老年人、慢病患者、术后康复、肿瘤患者等提
18、供适宜护理服务,完善服务规范,加强风险管控,协调价格、医保等部门提供配套政策保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老年护理服务机构等建立完善双向转诊机制,畅通预约就诊、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提高医疗效率,满足群众健康需求。4.探索建立护理员、老年护理服务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服务范围、管理规范及考核标准。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医学院校、职业学院、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行业学会实施护理员、老年护理服务人员培训,扩大从业人员队伍,提高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满足群众和社会需求。引导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聘用经过培训的护理员、老年护理服务人员,在护士指导下为住院患者提供生活护理。(
19、七)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提升护理服务同质化水平。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护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护理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护理质量指标数据采集、绩效数据统计分析、护理培训与护理技术档案管理、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与分析等工作,对护理工作过程实施全员、全面、全程监控,为持续改进护理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提供技术支撑。强化移动医疗设备在护理管理和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创新优化护理流程和护理服务形式,节约人力成本,提高护理服务效率与质量,减轻护士工作负荷。(八)坚持蒙中西医并重,推动蒙医中医护理发展。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20162030年),大力开展蒙医中医护理人才培养,促进蒙医中医护理技术创新和学科建设,推动蒙医中医护理发展。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民族医护理常规、技术规范和人才培养大纲,推进完善蒙医中医人才培养机制。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蒙医科、中医科要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蒙医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创新蒙医中医护理模式,提升蒙医中医护理水平,充分发挥蒙医中医护理在疾病治疗、慢病管理、养生保健、康复促进、健康养老等方面的作用。四、组织保障(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护理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护
21、理工作纳入健康内蒙古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协同发展。要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出台符合当地实际、推进护理工作开展的政策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转变观念,重视和支持护理工作,为护士队伍建设,服务水平提升,护理管理改革等提供一切有利条件。要注重抓好示范点的建设,发掘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二)明确部门职责,推动形成合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抓好组织实施的同时,主动积极协调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价格、医保等部门共同推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协调财政部门按
22、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护士队伍建设,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等相关经费。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重点向临床护理工作任务重、风险大、技术含量高的护理岗位倾斜;协调教育部门深化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改革,规范护理专业设置,加强人文教育和职业素质培养,严格临床护理实习实训管理,全面提高护理人才教育质量。协调价格、医保部门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包括护理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并将有利于护理工作劳动保护的设施设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落实护士条例,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护士条例等
23、法律法规,在保证人力配置、提升薪酬待遇、改善工作条件、防控和减少护理职业健康危险因素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稳定和发展好护士队伍。建立健全评选表彰全区优秀护士的长效机制,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给予表彰奖励。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先进护士典型和优秀事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护士、支持护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依法严惩伤害护士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护士人身安全,为广大护士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五、实施与评价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根据本方案和地区、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和时序安排。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制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对实施进度和效果开展监测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定期通报监测评估结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重点指标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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