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统计2021年交通事故统计20XX年交通事故统计 20XX年安全生产事故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最新搜集 20XX年交通事故统计第一篇20XX年全国安全事故统计安全生产事故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最新统计 20XX年交通事故统计第二篇 最新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道路 交通事故统计 20XX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XX年交通事故统计第三篇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一 市信访局: 左右,我公司驾驶员驾驶大客车从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驶至交叉口时,因红灯,大客车驾驶员在导向车道内正常停车等待。在等待过程中听到车后一声巨响,驾驶员下车查看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为套牌车撞在大客车左下尾部,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女乘客倒地受
2、伤。驾驶员立即拨打110报案120抢救伤者。目前,受伤摩托车驾驶员在市中医院接受治疗,摩托车女乘员在普济医院接受治疗,两伤者伤情较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大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
3、,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大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伤者家属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公司胡搅蛮缠,妄图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答应其无理要求,这是难以办到的。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不是大闹大解决
4、小闹小解决的时代,是讲法讲理的时代,而且我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又垫付了两万元医疗费用,于情于理,恰如其分。 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事故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处理。 特此报告。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二 20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发生一起11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和曲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省政府曲靖市罗平县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年8月11日,曲靖市
5、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郭双海驾驶一辆号牌为xxxx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载乘15人核载7人,从挖玉冲村前往阿岗镇。当日8时许,车辆行驶出约146米,在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大转弯下陡坡左转急弯路段,车辆驶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坠落于该道路下一台路面上,造成10人当场死亡含驾驶人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况 8月11日8时05分,罗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过路群众吴永平电话报警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有辆面包车翻在路边,具体情况不清,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阿岗镇派出所出警8时09分,指挥中心再次接到吴永平电话报称有7人受伤后指令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出
6、警9时28分接到阿岗镇派出所反馈的有10人死亡5人受伤的情况后,迅速组织交警特警刑警等警力50余人于11时50分左右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处置。阿岗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率领在岗的所有干部职工于9时30分左右赶到现场参与救援。 20XX年交通事故统计 事故发生后,罗平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领导率相关部门人员于12时30左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曲靖市政府接报事故信息后,按照市委书记高劲松市长范华平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委副书记李云忠副市长早明光率领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于13时30分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和指导事故处置。与此同时,成立了市县两级事故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
7、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医疗救治组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组。罗平县设立了由县级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阿岗镇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的9个善后工作组,进村入户一对一包户做好死者家属思想稳定工作,罗平县对每名遇难人员给予6000元救助费每名受伤人员,设1个医疗小组,实行一对一救治。 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副省长刘慧晏尹建业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抢救伤员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置和安抚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开展责任倒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安委办副主
8、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白光福与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董家禄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波带领安监公安交通监察卫生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工作组,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省政府工作组于当日下午17时左右赶到事故现场,初步查看现场后,召集现场有关人员对现场搜救和善后处理,晚上到罗平县医院看望了伤员,并召开专题会议,伤员救治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12日上午在罗平召开有100多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宣布了经省政府批准的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和成员,白光福为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长。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和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发言后,事故调查组组长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9、,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 二事故相关情况 一肇事驾驶人基本情况 郭双海,男,42岁,居民身份证号:,住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257号持准驾B2类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初次领证日期20年5月31日,发证机关为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年4月1日换领10年有效期驾驶证,有效期至20XX年5月31日,状态正常,系xxxx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经查询,驾驶人郭双海于20年12月24日,驾驶车辆未按规定车道行驶20年8月21日,驾驶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载货汽车20年8
10、月25日,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机动车,均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行政罚款处罚。 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xxxx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车辆所有人:袁晓书,车架号为,发动机号为,初次登记日期:20年3月13日,检验有效期至20XX年3月13日该车核定载人数为7人,肇事时实载15人。该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商业保险保险单号:其中车上人员责任险2万人,共14万机动车损失险25万第三者责任险10万,有效期均至20XX年03月07日。经查询,该车无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记录有6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3条为张金强驾驶,20年7月8日该车因机件不符
11、合技术标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且不服从交警指挥被处罚另外3条为袁晓书驾驶,分别是20年11月23日,在师弥线64公里600米处超速20以上未达5020年3月24日因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20年6月22日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被处罚。 三事故路段道路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事故路段位于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系村民自筹自建村中盘山道路,技术等级为等外公路,道路坡陡弯急,道路起点位于挖玉冲村小学门口,终点至挖玉冲村小桥处与县道法罗平县阿岗镇法朗村荫师宗县荫凉箐线K23250米处相连,全长980米。肇事地点道路为潮湿水泥路面,中心现场车道由北向南呈S形走向。现场起点
12、为S左转弯道车辆行驶方向,弯道半径r845米,坡度i8,现场止点在S右转弯直线道路上车辆行驶方向。车辆驶离路面处以北进弯道路宽为35米,弯道路面最宽为96米,出弯道路宽为54米。事故地点距罗平县阿岗镇23千米,距罗平县城75千米,距师宗县城40千米。道路西侧为高出路面的建筑挡墙,东侧为低于路面的山体,南侧为低于路面的山崖。现场道路无安全防护设施,无交通标志标牌。肇事后xxxx号车因村民抢救伤员时翻转至头西尾东停于村中道路北侧该车原始状态为头西尾东左侧翻,该段道路路面宽35米,为东西走向,道路北侧为坡地,南侧为空地。 20年5月,阿岗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要求6月底上报检查排查情况。
13、6月24日,阿岗镇交警中队将6份罗平县阿岗镇危险路段排查表其中包括事故路段阿岗镇挖玉冲路段隐患表上报镇政府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简称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杨伟平。杨伟平于7月初将14份道路隐患排查表含建设服务中心排查发现隐患8份上报分管副镇长杨林。杨林请示镇长杨画,杨画答复:因近期工作太多,过几天召开班子会或专题会研究。 7月15日14时30分,杨画主持召开镇长办公会议,杨林逐一汇报14个道路交通隐患点,并提出治理方案。镇长杨画在会议上就戈维村委会挖玉冲路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安排:此条路已建设使用多年,弯大坡陡路窄。若需要改道,请杨伟平与县交通局联系下来帮助测设。若不需要改道,通过协调当地煤矿出
14、资等渠道争取6至7万元对该路段增设安全防护设施。 由于其他工作原因,至事故发生时,杨伟平仍未向上级交通部门汇报协调此事。 四现场勘查检验鉴定情况 1现场勘验情况。xxxx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驶离路面时,在道路南侧边缘形成一宽16米的压印痕,压印痕东侧起点距勘查基准点现场车辆南侧标有挖玉冲村变线D2050电线杆263米。车辆驶出路面后与现场南侧山体距压印痕52米的第一棵树木刮擦擦痕面积为13011平方米,距地高13米。之后又与距第一棵树木60米的第二棵直径007米的一树木相撞并折断该树木该树折断点距地面水平高38米,后车辆坠落于下一台路面上并翻覆,车辆右侧与道路南侧电杆标有挖玉冲村变线D2050
15、相撞后车辆左侧着地,肇事后车辆因村民抢救伤员时翻转至头西尾东停于村中道路北侧。经测量,车辆驶离路面点距第一落地点228米,车辆坠落高差为114米。 2对当事人的调查情况。通过对xxxx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车主袁晓书进行调查,其陈述:8月11日早上,其驾驶xxxx号车在挖玉冲村小学门口距车辆驶离路面位置464米等人,刘石英陈旭鹏周汝兰杨瑞仙张卓瑶郭双海郭海发郭和珍刘会平张杰王开先秦陆秀12人陆续上车后,袁晓书驾驶车辆行驶至其家门口停车行驶距离为318米,陈曌华陈锦华先后上车,袁晓书回家与丈夫张金付从家中搬来一袋约40公斤的苕子种并装入车辆后尾部,张金付坐于苕子袋上。之后,袁晓书回到家中,由郭双海
16、驾驶xxxx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前往阿岗镇,8时许,郭双海驾驶车辆仅行驶146米,在雨后湿滑路面下陡坡左转急弯过程中车辆驶离路面,坠落于距路面228米的该道路下一台路面上。 3检验鉴定情况。 1经曲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送检的郭双海尸体血样中未检出有机磷有机氯氨基甲酸酯拟除中菊酯类农药和鼠药类毒物及乙醇。 2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检验:xxxx号车发生事故时转向系功能有效制动系功能有效刮水器功能有效行驶系功能有效,未检见该车的机械故障,该车驶离路面时的车速约为42kmh,发生事故路段坡度为8,弯道半径为845m。 3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郭双海符合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肇事时
17、驾驶人位置上人员。 4经罗平和谐司法鉴定所检验:陈锦华刘石英损伤构成重伤,陈旭鹏损伤构成轻伤。 5经曲靖珠源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秦陆秀损伤构成重伤。 五经济损失情况 经初步测算,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人民520万元。 三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1主观原因。郭双海驾驶严重超过核定载人数的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5人,超员达114,在下陡坡转左急弯潮湿路面路段超速行驶急弯路( 2客观原因。事故路段为村民自筹资金村中道路,事故现场道路坡陡坡度为8弯急弯道半径为845米,且路面凸凹不平,雨后路面湿滑。 二间接原因 1罗平县公安交警部门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督促指
18、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和监督检查不到位阿岗镇派出所在村庄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盲点和疏漏。对农村车辆运行监管不到位,对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不够。 2罗平县阿岗镇政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力,落实道路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农村地区小微型普通客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不够深入和细致。资金投入不足,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特别是县乡公路及村道缺乏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部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阿岗镇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对安全隐患没有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3罗平县阿岗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9、力度不够,没有切实做到深入乡村责任到户管理到人。在农村地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农村地区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法制观念不强。 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该起事故为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不再追究责任人员 郭双海,肇事车驾驶人。对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二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杨伟平,中国共产党党员,阿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交通建设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阿岗镇道路交通整治责任人。在接到挖玉冲村道路隐患情况后未及时组织协调隐患整治
20、,也未及时上报县交通局整治立项事宜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有关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黄稳林,罗平县公安局阿岗交警中队中队长,主持中队全面工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路面监管不到位,对肇事车辆超载超速严重违法行为失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金艳生,中国共产党党员,阿岗镇政府副镇长镇派出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分管镇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对车辆运行监管不到位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杨林,中国共产党党员,阿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交通运输等
21、工作。落实交通安全有关制度不到位,对事故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不够及时督促检查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杨画,中国共产党党员,罗平县钟山乡党委书记20年2月至20年7月任阿岗镇镇长。在任阿岗镇镇长期间,落实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不到位,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聂应斌,中国共产党党员,罗平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对落实上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督促指导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
22、处分。 四建议给予行政问责人员 1方梓仲,罗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分管农村公路建设和隐患整治,分片联系阿岗镇交通建设管养工作。对村中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监督检查不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罗平县人民政府对其进行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彭安辉,中国共产党党员,罗平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分管县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对督促有关部门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力度不够,督促公安交警部门落实路面管控有关制度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建议责成罗平县人民政府向曲靖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曲靖市人民政府向云南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加大安全隐患排
23、查治理力度。罗平县应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县乡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逐条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隐患整改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通行的,应采取限制车辆通行措施,特别是要对营运车辆通行条件重新组织评估,确保安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努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 二特殊时段要采取群防群治措施。赶集天婚丧嫁娶学生收放假日重要节假日等群众聚集出行比较集中时段,出村路口要有专人盯守和提醒,重要路口要有执勤点,安排警力上路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处非法营运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扎实开展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和摩托车专项整治。要全面摸清底数,落实车辆及驾驶员一车
24、一档一人一档,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一盯一一帮一监管措施,村委会村民小组交通协管员交警和片警要落实具体责任。对驾驶员安全教育要注重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处置突发问题的技能。 四专项排查平交路口隐患。324国道师宗至罗平段,平交路口较多,安全隐患突出。曲靖市交通运输局要立即进行专项排查,结合实际,在主要的涉村寨人员交叉通行等路口,设置减速带安全警示提醒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五结合实际加强宣传教育。宣传工作要深入广大农村和边远山区,加强本地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加强农村群众不乘座非法营运违法载人超员行驶等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出行意识。 六
25、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罗平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协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三 随着经济发展,交通更加便利,交通运输等行业更加活跃,人民生活品质进一步提高,机动车保有量大幅上升,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越加庞大。但同时,此类案件因争议赔偿项目多,牵涉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种类繁多,成为法院民事审判的重点和难点。为此,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提升此类案件的审判质量,增强法官办案的专业性,设立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合议
26、庭,并抽取辖区800余件案件进行调研,梳理审判疑难问题,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主要特点 1诉讼主体复杂。目前,机动车买卖有的未严格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对车辆挂靠租赁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亦不够规范,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主体往往牵涉到登记车主实际车主借用人或者是承租人雇佣人等多方人员,且一般还有保险公司参与理赔。而且如果出现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案件当事人涉及多名继承人。经统计,每个案件当事人数量达6人以上的占24,而3至5人的约占70。 2改判率高,调撤率低。20年1至9月,重庆一中院改判基层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5件,其中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为34件,占改判人身损害赔偿
27、案件的618。另由于赔偿项目多责任划分浮动空间较大死伤者对赔偿期望值过高,受害人一方对肇事方存在怨恨心理,希望能通过诉讼获得其认为合理的赔偿,在心理和感情上均不愿做出较大让步,导致这类案件调解难度大,但这只是影响此类案件调解率的次要原因。更为主要的是保险公司因内部管理产生的原因,到庭的代理人无法对调解作出承诺,导致保险公司参与的案件一般无法达成调解。而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保险公司的认可度极低。保险公司认为调解书所确定的赔偿数额系当事人协商达成,并非法院根据法定标准计算而成,可能损害保险公司利益,不予理赔。从抽取的案件来看,判决760件,占928调解34件,占42撤诉25件,占3见图
28、一。这与基层法院总体60甚至70的调撤率相比,明显不是审判人员疏于调解,而是因为客观原因致此类案件无法调解,浪费司法资源,应予重视。 3农村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占比例大。随着农村的富裕,农村道路上的机动车行驶更加频繁,但因交通监管力度较小,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无牌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肇事增加,以至于近年来重庆一中院及辖区法院受理的农村道路上发生的道交事故数量增多,其所占比例已逼近城市道路发生的事故比例。从抽取的案件来看,发生在农村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已占45。 4摩托车肇事引发的道交案件比例较大。摩托车交通肇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占道交案件的比例较大,从审理的情况来看,摩托
29、车无牌无照驾驶员无证驾驶的情况较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和重伤的情况较多。在抽取的案件中,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占305,这一特征与重庆的摩托车产业和山地城市的特点有关,可能属特有情况。 5挂靠车辆肇事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多。受到营运资格的限制,很多客运和货运实际车主将车辆挂靠在有营运资格的运输公司,由于挂靠关系本身法律性质模糊,挂靠车辆无视安全生产规则,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挂靠单位对挂靠车辆疏于管理,挂靠车辆肇事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所占比例很大,达287,其中99认定被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见图二。 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判疑难问题 1挂靠关系中车主驾驶员与被挂靠公司的关系认定。 车主个人
30、购买车辆挂靠在公司,以公司名义进行营运,驾驶员由车主个人负责聘请并支付工资,驾驶员驾驶过程中受到损害或者对他人造成损害,车主驾驶员被挂靠公司的关系及责任分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中规定,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故不能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宜认定驾驶员与被挂靠公司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无论驾驶员
31、受害还是第三人受害均应由被挂靠公司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因被挂靠公司与车主之间往往约定一切责任由车主承担,且被挂靠公司与车主利益共同,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支配管理共同,基于这种共同关系,应由车主对被挂靠公司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2车辆贬值费能否主张。 20XX年交通事故统计 车辆贬值费是道交案件中特有的一种损失。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后即使经过修复等措施,其本身的价值会有所贬损,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是对于这项损失是否予以赔偿,一直存在广泛争议。因为车辆经过修复仍可正常使用,而造成的其交易价值降低很难确定为直接损失,但对财产的侵权损害赔偿主要是针对受害方所受直接损失,加之法律对此项损失赔偿缺乏明确规定,
32、所以各地司法实践也比较谨慎,少有主张。但是在交通事故中,常会出现新车高档车被撞后,受害方车辆交易价值确实贬损严重,不支持贬值费又显失公平。因此,建议如果受害方能证明修理后确实存在性能安全性降低,在有明确鉴定意见的情况下,支持合理的贬值费。待售车辆被撞造成交易价值降低和实际损失的,可以适当主张贬值费。 3续医费和伤残赔偿金是否系对损害后果的重复补偿。 续医费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并支持或者判决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但一个道交案件中通常是续医费和伤残赔偿金同时主张。赔偿一方当事人认为,经过后续医疗后病情好转,到时受害方的伤残等级较现在情况将有所降低,那么如果主张了续医费就应当降低伤残赔偿金的数额,否则存在对损害后果重复补偿的可能。所以在同时主张续医费和伤残赔偿金时,应注意医嘱或鉴定对后续治疗后伤残等级的变化情况,准确计算赔偿金额。 4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1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需要适当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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