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x年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零时间表word版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清零时间表2020年行动开局之年各级政府编制本地区的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 措施、推进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 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 成效。2021集中攻坚之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 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 能力得到明显提升。2022巩固提升之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彳丁
2、动开展 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 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一、2020年底前应完成的主要任务(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1.1.1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0年底前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1.2.1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 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2020年10月底前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1.3. 1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 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 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
3、门并实施挂牌 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 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2020年6月底前1.3.2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对安全风 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 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2020年底前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1.4. 3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 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 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持续开展(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
4、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2.1. 1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 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2020年底前2.1. 3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 的,要确保按期完成。按期完成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2.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可燃气体 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 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 改。2020年底前2.2. 3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
5、室不得 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须完成整改。2020年底前2.2. 4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 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 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2020年底前2. 2. 5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 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 检室,必须予以拆除。2020年8月前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2.3. 1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 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持续开展4.推动技术创新2.4. 1聚氯乙烯生产
6、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 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 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开展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3.1. 1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 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 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 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 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持续开展3.1. 4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 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持续开展2.提高
7、从业人员准入门槛3.2. 1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 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 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 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 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 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 类大专及以上学历。2020年5月起3.2. 3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 师。持续开展(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2.全面推进安全生
8、产标准化建设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4.3. 1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 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 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持续开展4.3.2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 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 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持续开展4.3.3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 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 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持续开展(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1.提升危险
9、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5.1. 2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 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持续开展5.1. 3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 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持续开展5. 1.4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 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 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持续开展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5. 2. 1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 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 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10、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 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2020年底前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5. 3. 2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持续开展二、2021年底前应完成的主要任务(一) 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1.2.2 A级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2021年底前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1.4. 3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 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 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持续开展(二) 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
11、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2.1. 3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 的,要确保按期完成。按期完成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2.3.2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 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 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 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 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 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憾、干燥、储存 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2021年底前4.推动技术创新2.4. 1聚蚕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 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
12、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 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开展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3.1. 1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 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 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 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 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持续开展3.1. 2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 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 业技能晋级培训。2021年底3.1. 4严格从事危险化
13、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 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持续开展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3.2. 3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 师。持续开展.(四) 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4.3. 1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 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 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持续开展4.3.2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 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 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持续开展4.3.3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 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 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 规予以查处。持续开展(五) 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5.1. 2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 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持续开展5.1. 3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 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持续开展5. 1.4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 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
15、能力和水 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持续开展: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5. 3. 2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持续开展三、2022年底前应完成的主要任务(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1.1.2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 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鞍、硝 基弧、氯酸鞍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 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 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2022年底前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1.2. 3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2022
16、年底前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1.3. 3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 体系建设。2022年底前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1.4. 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2022年底前1.4. 2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 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 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持续开展1.4. 3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 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
17、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 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持续开展(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2.1. 2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一重大” 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 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2022年底前2.1. 3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 的,要确保按期完成。按期完成2.进-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2.2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I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 自动化控制,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
18、过氧化工艺 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 少作业场所人数。2022年底前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2.3. 3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 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 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 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未落实有关估建议的精 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2022年底前4.推动技术创新2.4. 1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 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 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开展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19、法规标准(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3.1. 1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 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 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 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 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持续开展3.1. 3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 要达到30%以上。2022年底前3.1. 4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 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持续开展3.1. 5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 院
20、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 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2022年底前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3.2. 2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现有 人员(2020年5月前入职):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 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 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涉及重 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 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涉及 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 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底前3. 2. 3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
21、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 师。持续开展(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4.3. 1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 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 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持续开展4.3. 2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 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 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持续开展4.3.3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 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 认
22、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 法依规予以查处。持续开展(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 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 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2022年底前5.1. 2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 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 持续开展5.1. 3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 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持续开展5.1.4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
23、服务制度,每年定 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 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持续开展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5. 3. 1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 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 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 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持续开展5. 3. 2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持续开展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5.4. 1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 存持续开展5. 4. 2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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