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上海市园林工程概、预算定额苗木材料调整价格(2009年)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二一年六月)上海市园林工程概、预算定额苗 木 材 料 调 整 价 格 ( 2009年)使 用 说 明 一、编制依据:“苗木价格调整表”的编制,依据本市范围内投资单位、建设单位、苗木生产基地、绿化施工企业及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等单位提供的二九年度内实际发生的苗木价格资料为基础。 苗木预算调整价格的取定,依据提供单位的苗木价格资料,由我站负责汇总、测算、分析后,综合取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和园林工程概、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苗木分类: 1乔木
2、类:(1)常绿乔木类;(2)落叶乔木类 2灌木类:(1)常绿灌木类;(2)落叶灌木类 3造型类 4棕榈类 5竹类 6攀缘类 7地被类 8水生类 9花卉类(草本) 10其他类:(1)种子类; 四、价格组成:苗木价格的组成内容,均包括本市苗木产地至施工地点之间的全部费用。 主要组成内容有: 1、苗木原价: (1)圃存价 (2)挖掘费 (3)包扎费 (4)人力费等 (5)圃内运输费 (6)苗木经营利润 2、苗木运杂费: (1)市内运输 (2)苗木卸车力费等 3、苗木损耗费: (1)运输损耗 (2)苗木成活率损耗等 市内运输费用包括整个行政区范围(崇明、长兴、横沙三岛除外),沪外苗木运输费用可另行计取
3、。 五、苗木说明: 1、直生苗又称实生苗,系用种子播种繁殖培育而成的苗木。 2、嫁接苗系用嫁接方法培育而成的苗木。 3、独本苗系地面到冠丛只有一个主干的苗木。 4、散本苗系根颈以上分生出数个主干的苗木。 5、丛生苗系地下部(根颈以下)生长出数根主干的苗木。 6、萌芽数系有分蘖能力的苗木,自地下部份(根颈以下)萌生出的芽枝数量。 7、分叉(枝)数又称分叉数、分枝数,系具有分蘖能力的苗木,自地下萌生出的干枝数量。 8、苗木高度包括冠丛高度和主杆高度两种,均以“H”表示,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之间的垂直距离。 9、冠丛直径又称冠径、蓬径,常以“P”表示,指苗木冠丛垂直投影面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之间
4、的平均直径。 10、胸径常以“”表示,指苗木自地面至1.30米处,树干的直径。 11、地径常以“d”表示,指苗木自地面至0.20米处,树干的直径。 12、泥球直径又称球径,常以“D”表示,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泥球的直径。 13、泥球厚度又称泥球高度,常以“h”表示,系苗木移植时所带泥球底部至泥球表面的高度。 14、培育年数又称苗令,通常以“一年生”、“二年生”表示。指苗木繁殖、培育年数。 15、重瓣花指园林植物栽培,选育出雄蕊瓣化而成的重瓣优良品种。 16、长度又称蓬长、茎长,通常用“L”表示,指攀缘植物主茎从根部至梢头之间的长度。 17、紧密度指球形植物冠丛的稀密程度。通常为球形植物的质量指标。 18、平方米通常以“m2”表示,指植物种植面积计量单位。 六、苗木规格的应用: 苗木规格的排列以先后次序排列,排在第一位的是主要标准,其次均为辅助标准。确定苗木的实际规格,应先确定主要标准,再确定辅助标准,凡不符合规格的,可按相应标准,降级定价。七、启用日期:自2010年7月1日起使用。 八、解释管理:本“苗木价格调整表”解释权属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