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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经典 宋学与兼评余英时著5.docx

1、国学经典 宋学与兼评余英时著5国学经典 宋学与-兼评余英时著(5) 三 王夫之对于宋学的评价之所以陷于偏执和苛刻,我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抱刘越石之孤愤”48,即他心中的“夷夏之大防”成为宋论的主要情结,有此情结则可以置“希张横渠之正学”于不顾,又遑论其他。王夫之说: 天下有大贞三:诸夏内而夷狄外也,君子进而小人退也,男位乎外而女位乎内也。(宋论卷七哲宗三) 这里的“大贞三”即宋论之准衡,其首要者是“夷夏之大防”。王夫之心中的“孤愤”即:“汉、唐之亡,皆自亡也;宋亡,则举黄帝、尧、舜以来道法相传、人禽纪别之天下而亡之也。”(宋论卷十五恭宗、端宗、祥兴帝二)显然,这也就是顾炎武所谓:“有亡国,有亡

2、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日知录卷十三“正始”)王夫之虽然没有把“亡天下”的主要责任归于宋学,但他评价宋学的一个基本准衡就是看它是否有利于宋朝“保天下”。 “大贞三”里面的第二条,即“君子进而小人退”,因服从于首条的“夷夏之大防”,所以在宋论中并非绝对的标准。从避免“宋政之乱”考虑,王夫之对于关乎君子与小人进退的所谓“党争”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朋党之兴,始于君子,而终不胜于小人,害乃及于宗社生民,不亡而不息。宋之有此也,盛于熙、丰,交争于元祐、绍圣,而祸烈于徽宗之世,其始则景祐诸公开之也。(宋论卷四仁宗六) “景祐诸公”即

3、景祐年间(10341038)与吕夷简发生“党争”的范仲淹等人(参见范文正公年谱及范公神道碑铭并序)。庆历新政推行时亦因整饬吏治而“侥幸者不便”,以致“谤毁浸盛,而朋党之论,滋不可解”,石介就是在这次“党争”中遭夏竦报复而被诬陷致死,范仲淹、富弼也“恐惧不敢自安于朝,皆请出按西北”,遂使庆历新政夭折(参见范文正公年谱及宋大事记讲义卷十)。对于景祐、庆历的两次“党争”,王夫之虽然以范仲淹等人为“君子”,但对“争胜”的双方都持否定的态度: 而范(仲淹)、余(靖)、欧(阳修)、尹(洙)遽群起以去国为高,投滴水于沸油,焰发而莫之遏。然则吕(夷简)、夏(竦)固不足以祸宋,而张逐虎之网,叫呼以争死命于麕兔,

4、何为者邪?天子不慎于听言,而无恒鉴;大臣不自秉国成,而奖浮薄;一彼一此,以气势为枯荣,斯其以为宋之季世而已矣。(宋论卷四仁宗六) 以仁宗之世为“宋之季世”,比所谓宋政之乱“自仁宗开之”批评得还要严厉。然而,倘若因仁宗之世发生“党争”便是“宋之季世”,那么从庆历新政发端的整个宋学或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此表述是把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作为宋学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都在批评之内了49。王夫之说: 宋自仁宗以后,相胜之习愈趋于下,因以相倾,皆言者之气矜为之也。始以君子而求胜乎小人,继以小人而还倾君子,继以君子之徒自起相胜,继以小人之还自相胜而相倾。至于小人之递起相倾,则窃名义以大相反戾,而宗社生民皆其所不

5、恤。乃其所窃之名义,固即前之君子所执以胜小人者也。言何容易哉?(宋论卷十三宁宗五) 这段话概括了北宋和南宋的一系列“党争”,王夫之都统以“气矜”而给予否定。在王夫之看来,“知善政之不足恃,则非革命之始,无庸创立己法;知恶政之不可久,则虽苛烦之法,自可调之使驯。”“不善之政,未能以久贼天下,而唯以不善故,为君子所争,乃进小人以成其事,则小人乘之以播恶,而其祸乃延。”(宋论卷八徽宗二)若依此而论,则宋代士大夫的“回向三代”、“秩序重建”都是没有必要的;关键是君子在“恶政”之时不要与小人相争,俾免于延祸。其实,在“恶政”之时所谓“党争”往往又是诸君子与君主相争的一种形式50。王夫之认为,“上与下交相

6、争,其国必倾。”(宋论卷九钦宗三)因此,他不但对熙宁以后的新、旧党争持批评态度,而且更认为在北宋将亡的靖康之年,陈东等太学生及市民数万人不应该伏阙上书,“蹙君门而为李纲鸣其不平”。他说: 君子静天下之人心以靖国者,固有道矣。已乱者先已其争,争不甚者危不亟,存乎任国事者之有道也。子曰:“君子无所争。”己且不争,况使君与民挟己以为争端乎?(同上) 显然,“已乱者先已其争”或“君子无所争”,这不是把“君子进而小人退”作为准衡,而是为了“靖国”,避免因“党争”而引起小人祸延、其国必倾,乃至“亡天下”。 “大贞三”里面的第三条,即“男位乎外而女位乎内”,一般来说,这是保障君主权力机制正常运行的一个基本原

7、则。但是,君主制自身固有的弊病又常使这一原则遭到破坏,以致君主权力陷入危机。王夫之说: 夫汉、唐女主之祸,有由来矣。宫闱之宠深,外戚之权重,极重难返之势,不能逆挽于一朝。故虽骨骾大臣如陈蕃者,不能不假手以行其志。至于宋,而其非伦矣。(宋论卷四仁宗一) 其实,“女主之祸”在汉、唐两代要远比宋代深重,王夫之其所以说宋代“非伦”,主要是因为宋代不仅有“三世垂帘之陋”,而且它与宋代的“党争”联系在一起,是宋代的“党争”之源起,对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并且使元祐诸公“终不胜于小人”。王夫之说: 仁宗立,刘后以小有才而垂帘听政,乃至服兖冕以庙见,乱男女之别,而辱宗庙。方其始,仁宗已十有四岁,迄刘后之殂,又

8、十年矣。既非幼稚,抑匪闇昏,海内无虞,国有成宪,大臣充位,庶尹多才,恶用牝鸡始知晨暮哉?其后英宗之立,年三十六,而曹后挟豢养之恩,持经年之政,盖前之辙迹已深,后之覆车弗恤,其势然也。宣仁以神宗母,越两代而执天下之柄,速除新法,取快人心,尧、舜之称,喧腾今古。而他日者,以挟女主制冲人之口实,授小人之反噬,元祐诸公亦何乐有此?而况母政、子政之说,不伦不典,拂阴阳内外之大经,岂有道者所宜出诸口哉?(同上) 以上就是仁宗、英宗和哲宗时的“三世垂帘之陋”,并且“激君子小人相攻不下之势”。而元祐诸公“倒授宰制之权于簪珥,用制同异之见于冲人,以不正而临人使正,不已懵乎!”(同上)在王夫之看来,元祐诸公以母后

9、制年幼的皇帝,就像刘琨“借夷狄以为强”一样,“不胜而祸不旋踵,小胜而大不胜,终以烖及其身,祸延于国”(宋论卷七哲宗三)。 在恪守和捍卫“男位乎外而女位乎内”这一“大贞”或“大经”的问题上,王夫之特别表彰了韩琦,说他像伊尹、周公“之所以靖商、周”一样,“三代以还,能此者,唯韩魏公而已”(宋论卷五英宗一)。这是指英宗时曹太后垂帘听政,帝、后两宫不和,韩琦最终说动太后撤帘还政。韩琦“且言:台谏亦有章疏乞太后还政,未审决取何日撤帘?太后遽起,琦即厉声命仪銮司撤帘。帘既落,犹于御屏后微见太后衣也。”(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二)王夫之评论说:“韩公一秉道,而革(仁宗、英宗)两朝之弊。”(宋论卷四仁宗一)“故决取

10、何日之言,如震雷之迅发,而叱殿司以速撤;但以孤忠托先君之灵爽,而不假片言之赞助臣道之极致也。”这不仅非同朝的文彦博、富弼可比,而且南宋时“赵汝愚之未能此也,非韩侂胄不足以立功,而事权失矣,虽有朱子,不能善其后也”(宋论卷五英宗一)。 宋代“韩(琦)范(仲淹)”并称,而王夫之有“扬韩抑范”的倾向51。在宋论中,王夫之没有提到最先反对母后垂帘的恰是范仲淹。天圣七年(1029年),仁宗为垂帘听政的刘太后祝寿,率百官朝拜于天安殿。范仲淹上疏云:“天子有事亲之道,无为臣之理;有南面之位,无北面之仪。若奉亲于内,以行家人礼可也。今顾与百官同列,亏君体,损主威,不可为后世法。”疏入不报。他又奏“请皇太后还政

11、”,亦不报,“遂乞补外”,贬为河中府通判(参见范文正公年谱及范公神道碑铭并序)。范仲淹在仕途中曾经四“进”四“退”(其岳阳楼记有云“进亦忧,退亦忧”),此为他的第一“退”。 明道二年(1033年),刘太后崩,仁宗始亲政。范仲淹被召赴阙,除右司谏。太后有遗诰,以杨太妃为皇太后,参决国事。范仲淹亟上疏言:“太后母号也,未尝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一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无母后之助也。”仁宗准其言,遂罢对杨太妃的“册命”。是年,范仲淹出使江淮赈灾,“使还,会郭皇后废,(公)率谏官御史伏阁争,不能得,贬知睦州”(范公神道碑铭并序)。这是范仲淹仕途中的第二“退”。 仁宗之世的“垂帘之陋”是范

12、仲淹首先加以反对,然后又制止了杨太妃的继续垂帘。“及(刘)太后崩,言事者希旨,多求太后时事,欲深治之。(范)公独以谓太后受托先帝,保佑圣躬,始终十年,未见过失,宜掩其小故而全大德。”(同上)当时的形势有如元祐、绍圣之际,王夫之评论说: 而刘后方殂,吕夷简、张耆等大臣之罢者七人,王德用、章德象俱不以阿附故,而受显擢。王曾幸而免此(如元祐诸公之灾)者,仁宗居心之厚,而范希文以君子之道立心,陈“掩小故以全大德”之言,能持其平也。观于此,而韩、范之外,可谓宋之有大臣乎?(宋论卷四仁宗一) 这就是说,在刘太后死后,范仲淹制止了一次因帝、后不和而引起的“党争”,以致“其于政事无大变矣”(同上)。然而,在“

13、废郭皇后”的问题上,范仲淹与吕夷简却发生了第一次冲突。宋史吕夷简传载: 太后崩,帝始亲政事帝始与夷简谋,以张耆、夏竦皆太后所任用者也,悉罢之,退告郭皇后。后曰:“夷简独不附太后邪?但多机巧、善应变耳。”由是夷简亦罢岁中而夷简复相。郭后以怒尚美人,批其颊,误伤帝颈。帝以爪痕示执政大臣,夷简以前罢相故,遂主废后议。夷简将废后,先敕有司,无得受台谏章奏。于是御史中丞孔道辅、右司谏范仲淹率台谏诣阁门请对。有旨令台谏诣中书,夷简乃贬出道辅等,后遂废。 范、吕的这次冲突,就是景祐三年(1036年)范仲淹因献百官图而被吕夷简诬以“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的滥觞。因景祐“党争”而使范仲淹的仕途有第三“退

14、”,庆历新政的夭折则是其第四“退”。王夫之说景祐、庆历诸公“不自秉国成,而奖浮薄”,将仁宗之世说为“宋之季世”,实乃因元祐诸公之失而株连于范仲淹等人。 神宗去世后,年仅十岁的哲宗即位(1086年),神宗母宣仁太后垂帘听政,“越两代而执天下之柄”。她“别用一番人”,任命司马光、吕公著为左右仆射(宰相),“凡熙宁以来政事弗便者,次第罢之”(宋史后妃传)。王夫之认为: (熙宁、元丰)新法之为民病,甚矣。诸公顺民之欲,急起而改之,不谓其非贞也。即疑于改父之非孝,而奉祖宗之成宪,以正先君之阙失,亦不可谓非孝之贞也。乃改之者,诸公不自任其责,嗣君不与闻其谋,举而仰听于太后。天子与后敌尊,而母后之贤,不可以

15、制道法。非是者,自丧其贞,而欲以胜物,匪徒小人之反噬有辞也;天所弗佑,祖宗之灵所弗凭依,天下臣民亦怀疑而其情不固。不贞者之不胜,古今之通义,不可违也。(宋论卷七哲宗三) 这就是说,元祐诸公最大的失误是在急改熙、丰新法时“举而仰听于太后”,违背了“男位乎外而女位乎内”这个“大贞”,当宣仁太后去世,哲宗亲政后,其被“小人之反噬”是必然的52。王夫之又批评元祐诸公“皆与王安石已死之灰争是非,寥寥焉无一实政之见于设施”。“进一人,则曰此熙、丰之所退也;退一人,则曰此熙、丰之所进也;兴一法,则曰此熙、丰之所革也;革一法,则曰此熙、丰之所兴也。未见其有所谓理也,气而已矣。是故通哲宗在位十四年中,无一日而不

16、为乱媒,无一日而不为危亡地,不徒绍圣为然矣。”(宋论卷七哲宗四)这实际上指出了哲宗时酿成以后的徽、钦之祸,元祐与绍圣应该“两分其罪”,此评价不失为公允。 庆历新政以后,经熙宁变法的转向,新、旧两党成水火之势:“始以君子而求胜乎小人,继以小人而还倾君子”,此为从熙宁到元丰时期;“继以君子之徒自起相胜”,此为元祐时期旧党不仅排斥新党,而且内部又有洛、蜀、朔三党之争;“继以小人之还自相胜而相倾”,此为绍圣以后新党以“元祐党案”把旧党禁锢,而章惇、蔡京等又“自相胜而相倾”。这是庆历新政以后宋代政治文化的大势。元祐、绍圣时期的母后垂帘,继而哲宗亲政,对新、旧党争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终至君子“不胜于小人,

17、害乃及于宗社生民,不亡而不息”。王夫之对于这一历史教训的总结有其深刻之处,但他说:“气一动而不可止,于是吕、范不协于黄扉,洛、蜀、朔党不协于群署,一人茕立于上,百尹类从于下,尚恶得谓元祐之犹有君,宋之犹有国也!”(同上)把对元祐诸公的批评上延到景祐诸公,就又陷于偏执和苛刻了。 王夫之说: 国家当创业之始,由乱而治,则必有所兴革,以为一代之规。其所兴革不足以为规于一代者,则必速亡。非然,则略而不详,因陋而不文,保弱而不竞者,皆有深意存焉。君德、民心、时会之所凑,适可至于是;既至于是,而亦足以持国于不衰。乃传之数世而弊且生矣。弊之所生,皆依法而起,则归咎于法也,不患无词。其为弊也,吏玩而不理,士靡

18、而亡实,民骄而不均,兵弛而不振;非其破法而行私,抑沿法而巧匿其奸。(宋论卷四仁宗二) 以上从“非然”以下就是王夫之对从宋初到庆历时期形势的判断。他看到了当时诸种之弊“依法而起”,但他认为治理这些弊,只要“任得其人,而法无不可用”;即使这些弊得不到解决,“匹夫匹妇祁寒暑雨之怨咨,猾胥奸民为鼠为雀之啄龁”,这些弊也不足以“坏纲纪而伤教化”,“有天下者,无容心焉可矣”(同上)。这就是说,当时不是“合变的时节”。然而,在仁宗之世,鉴于当时的诸种之弊,“有志者愤之,而求治之情,迫动于上;言治之术,竞起于下。听其言,推其心,皆当时所可厌苦之情事,而厘正之于旦夕,有余快焉。虽然,抑岂必归咎于法而别求治理哉?

19、”(同上)当时士大夫群体的“回向三代”、“秩序重建”、“革新政令”,都是“归咎于法而别求治理”,这是宋学与王夫之宋论的最根本的冲突。因有此冲突,所以王夫之不仅否定熙宁变法,而且否定庆历新政:“神宗君臣所夜思昼作,聚讼盈廷,飞符遍野,以使下无法守,开章惇、蔡京爚乱以亡之渐者,其风已自仁宗始矣。”(同上)这种批评构成了对整个宋学或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否定。 王夫之其所以陷于如此的偏执和苛刻,其所以认为“有天下者”对于“匹夫匹妇之怨咨,猾胥奸民之啄龁”可以“无容心焉”,正是因为宋论之情结是“夷夏之大防”,“诸夏内而夷狄外”是宋论之首要的“大贞”。从这个首要的“大贞”来判断,王夫之认为庆历新政和熙宁变

20、法都开启了宋朝的政乱、灭亡之路,这不仅是“亡国”,而且是“亡天下”;与其变法而亡天下,还不如“慎持”“谨守”,“见小害而不激,见小利而不歆,见小才而无取,见小过而无苛”,这样庶几可以衰而不亡,甚至可能因“君德、民心、时会之所凑”,“足以持国于不衰”。 王夫之虽然以是否“亡天下”来评判宋学,但没有把“亡天下”的主要责任归于宋学。他认为,宋朝的“私天下”才是其“亡天下”的主要原因。无疑,这是宋论思想的最闪光之点。王夫之在黄书中说: 生民以来未有之祸,秦开之而宋成之也。是故秦私天下而力克举,宋私天下而力自诎。祸速者绝其胄,祸长者绝其维,非独自丧也,亦丧天地分建之极。(黄书古仪) 对于宋朝如何“私天下

21、而力自诎”,王夫之在宋论中作了展开的论述。 宋太祖是通过“陈桥兵变”而得天下的。王夫之说:“宋无积累之仁,无拨乱之功”,“乃乘如狂之乱卒控扶以起”,这不同于“商、周之德,汉、唐之功,宜为天下君者,皆在未有天下之前”。宋之所以能有天下,王夫之认为,是因“天之所以曲佑下民,于无可付托之中,而行其权于受命之后”,“当世无商、周、汉、唐之主,而天可行其郑重仁民之德以眷命之,其宜为天下之君也,抑必然矣”(宋论卷一太祖一)。显然,这里的“天”是取尚书中的“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阴骘下民”之意。在经过唐季、五代的兵革战乱、军阀割据之后,民心所向是结束战乱,实现天下的统一。宋太祖之能得天下,是适应了这样的

22、天心民意。而宋朝的“一统天下”之所以能“垂及百年”,王夫之认为,“唯其惧也”,因为惧怕失掉天下,所以“不敢以兵威劫远人不敢以诛夷待勋旧不敢以智慧轻儒素不敢以苛法督吏民”,“惧以生慎,慎以生俭,俭以生慈,慈以生和,和以生文”(同上)。于是,宋朝不仅“垂及百年”,而且在文化上超越汉、唐。 宋太祖因其“惧”而“不敢以智慧轻儒素”,突出地表现在他的“勒石三戒”。王夫之说: 太祖勒石,锁置殿中,使嗣君即位,入而跪读。其戒有三:一、保全柴氏子孙;二、不杀士大夫;三、不加农田之赋。呜呼!若此三者,不谓之盛德也不能。(宋论卷一太祖三) 余英时先生在其书中引有宋人笔记避暑漫抄,述宋太祖的“勒石三戒”与王夫之所说

23、略同,惟第三戒云“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53。这“三戒”中的核心一条是“不杀士大夫”(避暑漫抄作“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如果在春秋以前确曾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规定的话,那么宋太祖立下“不杀士大夫”的宋朝“家法”,确是超越春秋以后历朝历代的“盛德”。因有此“盛德”,为宋代士大夫提供了一个不那么严酷的政治环境,故宋代士大夫亦不负此“盛德”,使宋代文化超越汉、唐。 王夫之对宋太祖的“勒石三戒”又有如下评论: 德之盛者,求诸己而已。以忠厚养前代之子孙,以宽大养士人之正气,以节制养百姓之生理,非求之彼也。逮庆历而议论始兴,逮熙宁而法制始密,舍己以求人,而后太祖之德意渐以泯。儒之驳者

24、,滥于申、韩,恶足以与于斯!(宋论卷一太祖三) 在王夫之看来,宋朝有了“求诸己”的“三戒”,就可以“保天下”,而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都是“舍己以求人”,后者更是“滥于申、韩”,故“宋政之乱,自神宗始之”,又“自仁宗开之”。此论之偏执在于,宋朝的“不杀士大夫”正为庆历时期的“议论始兴”创造了条件,庆历时期提出的士大夫与君主“共治天下”正是要求君主不仅“求诸己”,而且也要求诸士大夫。因有庆历时期的“议论始兴”和“共治天下”的主张,所以宋学始兴,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乃超越汉、唐。如果只有宋朝的“不杀士大夫”,而没有宋代士大夫的“议论”,那不过是孟子所说“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孟子滕文公下)。 王夫之

25、把宋太祖之得天下说成是“天之所以曲佑下民”,但他对宋太祖自言“有天命”却揭露其欺诈和自私: 太祖数微行,或以不虞为戒,而曰:“有天命者,任自为之。”英雄欺人,为大言尔。其微行也,以己之幸获,虞人之相效,察群情以思豫制,私利之褊衷,猜防之小智,宋德之所以衰也(宋论卷一太祖六) 我认为,这才是宋论中的正论!武人得天下,以“有天命”欺人,东汉末年的仲长统早已言之(见汉书仲长统传),但历朝皇帝仍沿用此诈术而不改,而历朝的士大夫也乐于藉“天命”之说以“把揽”人君54。无论如何,“私利之褊衷,猜防之小智”正是宋德之衰乃至“亡天下”的主要原因。 宋朝的“私利”“猜防”之祸,始于宋太祖和赵普阻止曹翰攻取幽州。

26、王夫之对此再三言之: 曹翰献取幽州之策,太祖谋之赵普。普曰:“翰取之,谁能守之?”太祖曰:“即使翰守之。”普曰:“翰死,谁守之?”而帝之辩遂穷。是其为言也,如春冰之脆,不待凿而自破,而胡为受普之御也!故普之说,口诚给也;以其矛,攻其盾,破之折之,不待踟蹰,而春冰立泮。然而以太祖之明,终屈于其邪说也,则抑有故矣。谓谁能守者,非谓才不足以守也;谓翰死无能如翰者,非谓世无如翰之才者也。普于翰有重疑矣。而太祖曰:“无可疑也。”普则曰:“舍翰而谁可弗疑也?”(宋论卷一太祖八) 宋太祖与赵普关于“曹翰献取幽州之策”的谋议,又见于朱熹编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一,当是无可怀疑的史实。此君、相二人因为对曹翰以及其他将

27、领的猜疑,竟致使曹翰之策不行,宋朝失去攻取幽州的机会。王夫之认为,宋朝之“亡天下”即始于此。他说: 幽燕者,士马之渊薮也。天宝以来,范阳首乱,而平卢、魏博、成德相踵以叛。不惩其失,举以授之亢衡强夷之武人,使拊河朔以瞰中原,则赵氏之宗祏危矣!呜呼!此其不言之隐,局蹐喔嘶于闺闱,而甘于朒缩者也。不亦可为大哀者乎!险诐之人,居腹心之地,一言而裂百代之纲维。呜呼!是可为天下万世痛哭无已者也。(同上) 在这里,王夫之的“亡天下”之痛,出于忠肝义胆,宣泄不已,动人心肺。他又说:“宋之君臣匿情自困,而贻六百年衣冠之祸,唯此而已矣。”(同上)“六百年”正是从宋初到明亡,此“衣冠之祸”是由宋朝君臣“私利之褊衷,

28、猜防之小智”所铸成。其原因如果“唯此而已”的话,那么迁怒于宋儒之“议论”就更没有道理了。 王夫之又指出: 夫汉与唐,未尝不偃戈息马以靖天下也,未尝不制功臣使蹲伏而不敢窥天位也;特不如赵普者惴惴畏人之有功,而折抑解散之,以偷安富贵。一得一失之机,决于君、相之疑信,非由天下之强弱,其亦审矣。以普忮害之小慧,而宋奉之为家法,上下师师,壹于猜忌。狄青、王德用且如芒刺之在背,惟恐不除焉。故秦檜相,而叩马之书生知岳侯之不足畏。则赵普相,而曹翰之策不足以成功,必也。(宋论卷一太祖九) 这就是说,宋朝对武臣的猜忌超过了汉、唐。自宋太祖“杯酒释兵权”(此策也出自赵普,见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一)以来,宋之猜忌武臣成为

29、“家法”,其“偃武而修文”(宋史赵普传),虽使宋代文化超越汉、唐,但其代价却是猜忌武臣也超过了汉、唐,遂致山河不整,外有强敌,内有忧患。不仅曹翰之策不行,而且岳飞收复中原,也因高宗、秦檜循用此“家法”,功未成而身已先死囹圄。 王夫之认为,靖康之祸的直接原因是“徽宗之闇、蔡京之奸”,而其根源则是“自赵普献猜防之谋,立国百余年,君臣上下惴惴然,唯以屈抑英杰为苞桑之上术”(宋论卷八徽宗三)。当宋高宗惶惶然逃避到江南时,“窜身而不耻,屈膝而无惭,直不可谓有生人之气矣”。当时“虽有广土,而无绥辑之人,数转运使在官如寄,优游偃息,民不与亲,而无一兵之可集、一粟之可支”,“国之一败而不可支者,唯其孤也”。然

30、而,“宋本不孤,而孤之者,猜疑之家法也。稍自树立,而秦檜又以是惑高宗矣。岳飞诛死,韩世忠罢,继起无人,阃帅听短长于文吏,依然一赵普之心也。故坏千万世中夏之大闲者,赵普也。”(宋论卷十高宗二)在这里,“赵普献猜防之谋”不仅是宋朝“亡天下”的根源,而且成为其私心常在的“本体”。 王夫之认为,宋朝至高宗时“天下之大势,十已去其八九”,但它仍能苟延百余年者,尚有赖于宋太祖立下的“不杀士大夫”的“家法”。“其于士大夫也,亦几失其心矣;然而诛夷不加也,鞭笞愈不敢施也。祖宗之家法定,奸邪虽逞,而天子不为之移,则奸邪亦知所禁而弗能播其凶德。其于武臣也,猜防之而不使展其勇略,是以弱也;然而有功而未尝故挫抑之,有

31、过而未尝深求之,危困而未尝割弃之,败衄而未尝按诛之。”但是到了南宋末年,“史嵩之、贾似道起,尽毁祖宗之成法,理宗汶弱而莫能问,士心始离,民心始散。将帅擅兵,存亡自主,而上不与谋,然后望风瓦解。蒙古安驱以入,晏坐以抚,拾天下如一羽而无所疑。”(宋论卷十高宗五)这也就是说,如果“不杀士大夫”的“家法”不被破坏,南宋仍可苟延。“斩刈亟,则小人易激;鞭笞用,则君子亦离。”(同上)南宋末年,刑罚酷烈,“腥闻于上天,亟剿其命,不得已授赤子于异类,而冀使息虐,亦惨矣哉!”(宋论卷十四理宗六)当宋朝统治者尽失民心、士心时,蒙古之铁骑就能“拾天下如一羽”了。 宋太祖立下的“不杀士大夫”的“家法”,的确是春秋以后君主专制下的“盛德”。因有此“盛德”,士大夫的“议论”始兴,宋学的精神始立,宋代文化乃超越汉、唐。但是,士大夫的“士气”在宋代也受到了压抑和摧残。如王夫之所指出: 宋自王安石倡舜殛四凶之说以动神宗,及执大政,广设祠禄,用排异己,其党因之搏击无已。迄于蔡京秉国,勒石题名,锢及子孙,而天下之士,有可用者,无不入于罪罟。高宗越在江表,士气未复,秦檜复起而重摧之取天下之士气抑之割之者且将百年矣。(宋论卷十一孝宗三) 这说的是熙宁变法、特别是“元祐党案”以后的情况,南宋的道学或理学就处在这样的境况下。这种境况不能不影响到理学家的“经世”或“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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