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保险协议书为保障员工福利,公司决定将对其生产相关人员进行投保,投保险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凡在我司上班工作人员,进入超市时,必须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及相关证件,严格培训后方能上班,并且在上班过程中,严格遵守超市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时间安全上班,正式上岗后,我司为其购买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保险内容包括:a) 身故保险金: 20万元;b) 残疾保险金:(按医院鉴定的伤残级别赔偿)c) 意外医疗保险金:最高 2万元;(按医院治疗费用的多少进行赔偿)d) 详情请见团体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2009版,附加意外伤害
2、保险条款2009版。每位新员工第一天到岗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为174元,保期为一年。没买保险者不得上岗,(附:工作期满3个月的员工,保险费用由本超市承担,未满3个月员工,有本员工自己负担,一单投保投保金额概不退还,如有特殊情况离职,可携带超市团体保险单复印件,无原件拿走。) 投保期间,员工应严格遵守作业纪律,做到上下班保证安全,防范于未然;若投保期间受益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需送医院治疗,公司可事先代付医疗费用,事后由保险公司作出赔偿,受益人再返还公司为其代付的医疗费。投保期间,任何工伤事故的理赔事项由保险公司负责,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得无理取闹,扰乱超市秩序。本公司作为投保人只负责工伤期间员工的生活补贴费用:20元/每日。我司依据受益人所提供的有效证件投保,若因受益人证件出现问题,无法理赔,由受益人自己承担责任,与我司无关。为保障双方权益,特制订该协议,请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投保人): 乙方(受益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