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法学真题及答案教育法学真题及答案【篇一:教育法学试题】平台 教育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453) 本试卷共3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8. 衡量学校是否具有责任能力的唯一标准是() a、法人资格b、法人财产权c、法定代表人d、组织章程 9. 对教育事业一切管理工作起到开端性、起始性、引导性的内容是() a、教育发展规划b、教育发展战略c、教育事业计划d、教育年度计划 10. 在校学生因故离开户籍所在地,在临时寄居地暂时入学就读,应当办理() a、借读手续b、转学手续c、休学手续d、退学手续 11. 下列关于学前教育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学制一般为一年b、学制一般为二年c
2、、学制一般为三年d、必须是全日制教育 12. 下列不属于矫治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措施是( ) a、送工读学校、治安处罚c、政府收容教养d、判处刑罚 13. 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是() a、初等职业学校教育b、中等职业学校教育c、高等职业技术教育d、职工在职培训 14. 高中会考属于国家教育考试中的() a、入学考试b、水平考试c、学历认证考试d、地方性考试 15. 以下不属于成人教育特征的是( ) a、社会性b、多样性c、免费性d、职业性 16. 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是() a、教育民事关系b、教育行政关系c、教育管理关系d、教育调整关系 17. 我国第二学士学位的
3、修业年限一般为() a、一年b、两年c、三年d、四年 18. 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我国教师的身份定位是( ) a、公务员b、雇员c、公务员兼雇员d、专业人员第 1 页 共 1 页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教育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纵向型的法律关系b、横向型的法律关系c、纵横交叉型的法律关系d、综合混合型的法律关系 2. 我国教育法体系中,由国务院制定公布的是() a、地方性法规b、教育行政法规c、部门教育法d、政府
4、法规 3. 下列不属于国家举办的学校是() a、部属高校b、地方政府举办的高校c、公办中小学d、企业事业组织举办的学校 4.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 a、未满15周岁的人b、未满14周岁的人c、未满16周岁的人d、未满18周岁的人 5. 在我国,制定学制的国家机关是( ) a、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b、省级教育行政部门c、省级政府d、全国人大常委会 6. 义务教育最本质的特征是() a、普及性b、强制性c、公共性d、免费性 7. 国家教育考试是教育质量的() 教育法学19.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32职
5、业培训: 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 )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a、15日b、30日c、60日d、90日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的时间是() a、1986年4月12日b、1993年10月31日c、1995年3月18日d、1996年5月15日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21、下列应当丧失教师资格证的情形有( ) a、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b、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c、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d、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e、被剥夺政治权利 22、我国的学位等级包括( ) a、学士b、硕士c、博士d、博士后e、院士 23、下列选项中,具有普及性、
6、强制性的教育阶段是( ) a、学前教育b、小学教育c、初级中等教育d、高级中等教育e、中等职业教育 24、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 ) a、停止侵害b、排除妨碍c、赔偿损失d、解除职务e、没收违法所得 25、我国已颁行的教育法律有( ) a、教育法b、成人教育法c、职业教育法d、教师法e、义务教育法 26、培养合格教师给予的教育和训练内容包括( ) a、思想品德b、文化专业知识c、身心素质d、教育专业e、英语能力 27、我国有权举办学校的主体是( ) a、国家b、企业事业组织c、社会团体d、其他社会组织e、公民个人 28、下列选项中,学生的基本义务有( ) a、遵守法律法规b、尊敬师长c、
7、努力学习,完成学习任务d、遵守学生行为规范e、遵守学校管理制度29、下列人员中,可以在高级中学任教的是( ) a、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b、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 c、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d、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e、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审核b、批准c、备案d、研究e、公示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31义务教育: 教育法学 33. 教育行政关系: 34. 依法治教: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35. 如何理解学业证书的法律效力? 36. 简述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37. 简述学生学籍管理的主
8、要内容。第 2 页 共 2 页 38. 学校事故的侵权责任一般应具有哪些特征?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2分)41、小王是某校初二学生,因期中考试成绩不好,班主任老师按照学校规定,下半 学期不准小王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课,不得去校图书室看书和借书。 问题:(1)该校的规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39. 试述对特殊学生群体的法律保护。 40. 论述教育的公益性。 教育法学 第 3 页 共 3 页 2)该校的规定是否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为什么? (【篇二:2016年4月全国自学考试教育法学00453试卷及答案解释】码00453【篇三:教育
9、法学考试题及答案】、名词解释 (a卷)1、学校的法律地位 答:学校的法律地位,就是指学校在不同法律中的地位及其他主体之间构成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内容与责任。 2、教育法 答:教育法就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3、 法律意义上的学校 答:从法学的视角看,学校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和登记注册教育机构,是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的社会组织。 4、行政法律责任 答:是指行为人因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简称为行政责任,进一步说,就是行为主体违反了属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国家、社会和公
10、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在行政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5、教育法的遵守 答:指的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照教育法律规定的要求行为具体说,守法有两层含义,一是要求谁守法,即守法的主体是谁;二是守什么法,即守法的内容。 (b卷)1. 教育法的实施 答:教育法律法规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和实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它要求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个个人都要遵守教育法;二,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执行教育法,准确适用教育法,保证法律的实现。 2. 教育法律救济 答:教育法律救济是指当教育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管理过程中侵犯了校对人的权益时,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
11、调节等方式获得法律上的补救。 3.法律意义上的学生 答:法律意义上的学生就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机构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4. 教师聘任制度 答:学校教师聘任制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的教师管理制度,是学校与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合同形式确认教师的职务、职责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教师任用制度。 5. 教育立法 答:教育立法就是指由特定立法主体依照一定的法定权限和程序所从事的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法律法规的专门活动。 (c卷)1. 教育法律责任 答: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的主体违反了教育法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法律上应当承担的义务,是由于违反教育法规定的行为所
12、产生的一种法律后果,它具有国家强制性、专权追究性、规则的特定性。 2. 法律上的教师 答: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3. 教育法律规范 答: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般行为原则,这种规则体现了通知阶级的意志,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的警察、军队、监狱等国家暴力机器作后盾的。 4. 教师申诉制度 答:教师法确立的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程序的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的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就是教师申诉制度。 5. 依
13、法治教 答: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 二、解答题 (a卷)1 研究学校法律地位的意义。 答:学校的法律地位决定学校法律关系的类别、性质; 学校的法律地位决定学校法律关系的内容; 学校的法律地位决定法律关系主体的责任形式。 2. 教育法律规范的涵义及其结构。 答:涵义: 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般行为规则; 结构:1、假定(假定是指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范围) 2、处理(处理是指教育法律规范要求的作为与不作为) 3、奖惩(奖惩是指人们作出或不作出某种法律规范规定的行为时,在法律上引起的后果) 3.
14、 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与企业法人相比有什么特点? 答:1、学校的设置目的不同于企业; 2、学校的经费来源不同于企业; 3、对学校的调节手段不同于企业。 4. 教育法的作用。答:(一)教育法的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 (二)教育法的社会作用: 确认和保障教育的性质和方向;规范教育权力运行;实现教育管理科学化; 保障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促进和保障教育平等。 (b卷)1如何完善教师聘任制? 答:从立法上讲,对教育法中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制定与上述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下位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15、从法律监督的角度讲,加强对学校聘任权的监督是保证聘任过程公正、公平、公开的有效途径; 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明确教师聘任的法律依据是化解聘任纠纷的有效途径。 2学校依法享有的权利。 答:自主管理权;实施教学权;招收学生权;管理处分权;颁发证书权; 聘任教师权;管使设经权;拒绝干涉权;法定其他权。 3教育行政执法的概念? 答:从法、主体、权力和客体四个要素理解教育行政执法的概念: 教育行政执法是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 教育行政执法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 教育行政执法是教育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的活动; 教育行政执法是以特定的事项和特定的教
16、育管理相对人为对象的适用教育法律规范的行为。 4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内涵与内容及其成为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条件 答:(一)内涵: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义客体,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二)内容:第一,物和物质财富。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第二,非物质财富。主要是指智力成果; 第三,行为。行为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实现其权利和义务的作为与不作为。 (三)条件:(1)必须是一种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被认为具有价值; (2)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无代价地占有利用; (3)必须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为一定目的而加占有和利用。 5学生伤害
17、事故及其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 答:(一)广义的“学生伤害事故”包括在学校内发生的学生、教员、设施、设备的事故以及盗窃、火灾等其他灾害的总称;狭义的“学生伤害事故”是指与教育活动密切相关的生活场地中发生的学生受伤、疾病、死亡事故。(二)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元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p346) (c卷)1. 教育司法的要求。 答:公正准确;合法合理;及时高效;司法平等;司法独立。 2. 教育法的特点。 答:1、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2、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 3、教育法具有多变性的特定; 4、在教育法之上没有统一的法典。 3教育立法的意义和原则? 答:(一)教育立法的意义:
18、 1、是先打教育普及化的要求; 2、是现代教育公共化的要求; 3、是现代教育法制化的要求; 4、是现代教育民主化的要求:平等、开放、自由。 (二)教育立法的原则:较高的概括性、较强的操作性、相对的稳定性。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尊重教育的客观实际、要深入实际全面调查教育实践、要根据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要求; (2)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原则:核心是体现教育公平义务教育的机会、内容与过程的平等;高等教育的机会平等; (3)系统性的原则:按照层级来建设,要协调一致; (4)稳定性与发展性原则:稳定性是其内在属性,体现的是权威性和严肃性;发展性就是与时俱进。 4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答:教师申诉制度是
19、一项法定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肾虚制度; 从对教育申诉的处理看,教育主管部门、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教育申诉的处理活动,是行使其职权的行为,并且其处理结果能够直接对申诉人和被申诉人产生法律后果,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要求。 5学校行使学生纪律处分的原则。 答:处分行使的原则之一:比例原则; 处分行使的原则之二:法律保留原则; 处分行使的原则之三:正当程序原则; 处分行使的原则之四:平等原则。 6.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具体措施。 答:(一)提高教育法律意识,转化教育管理观念;(二)依法治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三)运动法律手段,推
20、动、促进、深化教育改革;(四)初步建立新的运行体制,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五)继续推进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6.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 答:(一)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二)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三)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四)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五)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 (六)终身性原则。 5. 教师惩戒权的内涵及其惩戒与体罚的不同? 答:(一)内涵:是教师依法对学生的不合范行为施予否定性的制裁,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其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力。 (二)与体罚的不同: 从目的上看,惩戒是为了帮助学生真正认识错误,悔过自新,
21、从而“不愿” 犯错,体罚则侧重于使学生惧怕皮肉之苦,从而“不敢”犯错; 从程度上看,惩戒是不以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教育方式,是教师 职业权利之一;而体罚不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从手段上看,虽然二者都是通过施罚使学生身心感到痛苦来达到最终的目的, 但痛苦的内涵不同,惩戒中的“痛苦”是学生幡然悔悟后的痛苦,多是内发的;体罚中的“痛苦”更多地是教师施加给学生的,多是外铄的; 从效果上看,惩戒能使学生最终心悦诚服地改掉错误,且能增进师生感情; 而体罚虽然也能使学生改正错误,但学生完全是被动的,学生往往还会对教师产生抵触情绪,甚至导致更加严重的违规行为。 6.依法治教的意义
22、。 答:(一)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 (二)依法治教会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三)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 (四)依法治教是培养跨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五)依法治教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和教育管理参与权的需要; (六)依法治教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的法律保障; (七)依法治教是有效解决教育纠纷的法律手段。 1、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并重点阐述教育法律关系内容中权利与义务的表现形式及其二者的关系。 答:(一)内容: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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