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工阶段验收表格水利水电工程阶段验收基本程序二一年三月工程阶段验收阶段验收包括枢纽导(截)流验收、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水电站(泵站)首(么)台机组启动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的其他验收。一、阶段验收组织机构及参加单位和人员1、主持单位:阶段验收委员会2、成立阶段验收委员会:阶段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阶段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工程参建单位应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二、阶段验收应包括
2、以下主要内容:1 检查已完工程的形象面貌和工程质量;2 检查在建工程建设情况;3 检查未完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4 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用条件;5 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6 鉴定已完工程施工质量;7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8 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三、阶段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 项目法人提交阶段验收申请报告,2 由验收监督机关审查后报竣工验收组织单位;3 召开阶段验收会议; 1) 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查阅有关资料;2) 宣布阶段验收委员会委员名单;3) 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4) 听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5) 听取验收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报告; 6) 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7) 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阶段验收鉴定书上签字。4 印发阶段验收鉴定书。四、阶段验收各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清单和备查档案资料清单(一)阶段验收各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清单1、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时间,验收鉴定书(初稿),度汛方案,工程调度运用方案,重大技术问题专题报告(根据需要提供)。2、施工单位: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3、监理机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