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隆昌周兴镇隆昌市周兴镇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负责镇、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新闻宣传等工作;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
2、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周兴镇人民政府将在2016年着力抓好以下重点项目建设。1、督导乡镇顺利摘帽,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2、完成联祥精米加工厂异地技改扩能项目。3、完成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选址等。4、完成五马朝场镇开发工作,房屋门面建设、拆迁安置等。5、完成兰家田优质稻基地建设项目规格、青苗补偿、品种选定、技术培训工作。6、实现了兰家田、斑竹林两个贫困村顺利脱贫。7、完成
3、社会治安综合稳控工作。二、部门概况周兴镇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周兴镇本年收入合计114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8.46万元,占10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15.82万元,增加了1.4%。2017年周兴镇本年支出合计93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92万元,占83.63%;项目支出152.25万元,占16.37%。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202.47万元,减少了17.8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相应减少本年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周兴镇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
4、总决算1148.4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82万元,增长1.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周兴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2.47万元,减少了17.88%,原因是新增结转218.29万元。(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周兴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73万元,占36.9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54万元,占2.32%;社会
5、保障和就业支出141.77万元,占15.24%;医疗卫生支出56.06万元,占6.03%;农林水支出305.94万元,占32.8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5.43万元,占2.73%;住房保障支出35.69万元,占3.8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决算数为343.73万元,完成预算100%。2. 文化体育与传媒:2017年决算数为21.54万元,完成预算100%。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决算数为141.77元,完成预算10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7年决算数为56.06万元,完成预算100%。5.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05
6、.94万元,完成预算100%。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5.43万元,完成预算100%。8.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5.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周兴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0.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87.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
7、、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周兴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71万元,完成预算54.0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31.4
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1万元,占68.53%。具体情况如下: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关执行公务活动。2.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8.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22万元,下降20.30%。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际接待来函减少,相应减少接待事项。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周兴镇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7万元。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9、支出情况说明周兴镇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周兴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01万元,比2016年减少28.15万元,减少13.08%。(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周兴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6万元。(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周兴镇公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四)预算绩效情况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
10、5个,涉及财政资金152.2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11、的基本支出。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服务的支出。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周兴镇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周兴镇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周兴镇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
12、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周兴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等。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及机关服务中心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
13、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
14、助(项):指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25.财政应返还额度: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科目,用于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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