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富余员工内部分流实施办法企业富余员工内部分流实施办法人2008210号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富余员工实施内部分流的管理。第三条 公司富余员工内部分流的方式:(一)离岗退养(企业内部预退);(二)待岗。第四条 分流的对象及其条件(一)离岗退养(企业内部预退)1、人员范围除公司高管层成员、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及被聘在部长(处长、主任)正职岗位上的员工外,公司其他在册且在岗的员工属实施离岗退养的对象。2、分流条件(1)养老保险统筹金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
2、费年限下同),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及其以内;(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二)待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都必须及时办理待岗手续:1、经过岗位竞争,没有获得工作岗位的;2、应持有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而没有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的;3、未被项目部选聘而滞留在项目中心的人员,或因各种原因被项目部解聘及因项目部解体而返回项目中心的人员。第五条 分流后的待遇:(一)离岗退养(企业内部预退)员工待遇1、工龄:员工在离岗退养期间,连续计算工龄和缴费年限(社会统筹金属于单位缴纳部分由员工所在单位缴纳,属于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2、离岗退养生活费(1)符合离
3、岗退养年龄限制条件的离岗退养员工,月生活费=基本工资基数岗位业绩系数。基本工资基数为员工办理离岗退养手续时所在单位当期执行的基本工资基数标准(实行年薪制人员、项目部人员、其他经营单位人员皆按本单位机关现行标准计算)。岗位业绩系数为员工本人在岗期间业绩反映,包括职务系数和嘉奖系数。岗位业绩系数=职务系数+嘉奖系数。职务系数:根据员工本人在岗期间所聘岗位情况确定。其中:正处人员,系数1;副处人员,系数0.95;正科人员,系数0.9;副科人员,系数0.85;其他人员(包括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等),系数0.8。嘉奖系数:根据员工本人在岗期间获得的荣誉称号而确定,其中: 获得并保持国
4、家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系数0.2;获得并保持省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系数0.1;获得并保持市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系数0.05;获得并保持市级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华冶公司标兵(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系数0.03;获得不同等级荣誉称号者,按高等级荣誉称号的系数计算;多次获得荣誉称号者,只计算一次。月生活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生活费。(2)因工致残的离岗退养员工的月生活费: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上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月生活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
5、费。3、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二)待岗员工待遇1、工龄员工在待岗期间,连续计算工龄和缴费年限(社会统筹金属于单位缴纳部分由员工所在单位缴纳,属于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缴纳)。2、待岗生活费(1)待岗不满一个月的,按本单位机关同级人员基本工资执行;(2)待岗满一个月不满三个月的,按本单位机关同级人员基本工资的80执行;(3)待岗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4)待岗满六个月不满九个月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执行;(5)待岗满九个月不满十二个月仍不能竞争上岗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执行。3、待岗期间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4、待岗时间满一年,仍不符合岗位要求或竞争不
6、上岗位,即解除劳动关系(项目管理中心待岗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分流程序(一)符合离岗退养条件的员工,凡自愿申请者,需填写企业员工分流申请表,经公司同意后,办理离岗退养手续。(二)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及用人需求,在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确定当年办理离岗退养的具体年龄条件,符合此条件者,由单位(部门)书面通知本人,并与员工办理离岗退养手续。(三)对于符合待岗条件者,有关单位(部门)及时书面通知本人,并与本人办理待岗手续(必须由本人签字)。符合待岗条件而本人执意不办理待岗手续者,可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四)按现行管理权限,凡符合离岗退养条件,
7、需办理离岗退养手续的,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手续办完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凡办理待岗手续的员工,由所属单位予以审批办理,办理完毕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五)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首先要由单位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和送交失业手续。第七条 分流员工的管理(一)离岗退养、待岗人员仍为公司的在册员工,但作为非在岗人员管理,并由员工分流时的所在单位进行统计。(二)凡已办理待岗手续的员工,仍可竞争上岗,上岗后按在岗员工进行管理;凡已办理离岗退养手续的员工不再返岗,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安置临时工作,在临时上岗期间,按
8、同类人员同岗位工资标准与本人内退生活费的差额支付工资,仍作为非在岗员工进行管理和统计。(三)员工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和其所从事的符合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的时间,均以本人档案中的原始记载为准。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附:1、企业员工分流安置申请表 2、企业员工离岗退养审批(备案)表 3、企业员工离岗退养协议 4、企业员工待岗协议中冶集团华冶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员工分流安置申请表申请人基本情况姓 名性别学历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原岗位法定退休时间劳动合同期限起: 止:申请内容根据公司企业富余员工内部分流实施办法,经本人慎重考虑,特向公
9、司申请办理 分流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籍此变更劳动合同。特此申请申请人: 年 月 日所在单位意见 领导意见(签字): 年 月 日公司意见人力资源部意见: 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中冶集团华冶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员工离岗退养审批表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期限起: 止:原岗位/工种法定退休时间个人经历 (签字) 年 月 日离岗退养生活费的测算基本工资基数基数标准等级基数岗位业绩系数职务系数职务系数嘉奖系数嘉奖系数月生活费标准 元。所在单位意见 领导意见(签字): 年 月 日公司意见人力资源部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中冶集团华冶资
10、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员工离岗退养协议甲 方乙 方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期限起: 止:原岗位/工种法定退休时间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协商签订本协议,籍此变更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离岗退养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止。第二条 员工离岗退养期间双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管理;2、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提出异议;3、乙方的工龄连续计算;4、乙方有权享受有关福利待遇。第三条 员工离岗退养期间双方的义务1、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2、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离岗退养生活费,其生活费标准为
11、 元/月,并向社会保障机构缴纳单位应缴纳的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4、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的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甲方可在发放生活费时代缴代扣)。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二OO 年 月 日 二OO 年 月 日中冶集团华冶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员工待岗协议甲 方乙 方性别原岗位参加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协商签订本协议,籍此变更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待岗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连续满一年时止。期间劳动合同期满时,
12、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即行终止;待岗连续满一年,公司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第二条 员工待岗期间双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管理;2、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提出异议;3、乙方的工龄连续计算。4、乙方有权享受有关福利待遇。第三条 员工待岗期间双方的义务1、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2、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并向社会保障机构缴纳单位应缴纳的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待岗期间的生活费为:待岗不满一个月,按本单位机关同级人员基本工资执行;待岗满一个月不满三个月,按本单位机关同级人员基本工资的80执行;待岗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待岗满六个月不满九个月,按当地最低工资80执行;待岗满九个月不满十二个月仍不能竞争上岗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执行;待岗期间,因工作需要临时聘任到机关职能部门工作或由公司安排从事专项工作的,其待遇按本款(1)执行,期间不计算为待岗时间。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4、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的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甲方在发放工资或生活费时代缴代扣)。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二O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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