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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技巧.docx

1、司法考试技巧犯的错误等等。例如,干扰项与正确项常常会部分相同,部分不同,这样才能考察考生是否是完全掌握了知识点。再例如,在选项中考官有时会不自觉地设置一个正确项,然而又设置一个与此正确项内容截然相反的错误项,让考生在两者中进行取舍。而此时我们往往能借助一些选项之间逻辑关系的帮助,缩小选择的范围或确立选择的方向。排除法,是选择时最为基本,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遵循以上思路,通过对选择题选项之间关系的研究,笔者提出如下规律供考生参考。 1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存在承接、递进关系,即这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 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

2、因为具有承接、递进关系可能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从CD中择一选择。 (例)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第32题/单选题 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租用该房屋,被詹某拒绝。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詹某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 A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 B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 C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D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答案为B。本题中选项C与D之间存在承接关系,倘若认为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则甲国应詹某的请求行使外交保护权成为可能,所以CD两项首

3、先应予以排除。而依常理可知甲国公民詹某即使要寻求外交保护,也不可能向乙国提出请求,故又排除A项。 2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内容相近或类似,即这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 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因为内容相近、相似而存在同时成立的可能,则正确项只能从CD中择一选择。 3单项选择题中,一旦出现一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则正确选项往往由这两个对立选项中产生 在司考试题的单选题中,常常出现这样的出题格局:4个选项中往往有一对选项内容对立,这是考官为了测试考生记忆、理解准确程度而特意设制的,殊不知却往往给了我们以缩小选择范围的帮助。这两个互

4、相对立的选项有时在语序上相似,有时部分内容相同,从语法结构上容易判断出来。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内容对立,则正确选项往往从AB中择一产生。(当然也存在例外情况) 4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若存在两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从两对对立项中分别选择一个选项作为正确选项。 这是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考官对正确选项数目最为明显的提示。若四个待选选项结成了两对对立项,则两个正确答案多从两对对立项中分别择一产生。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互相对立,CD互相对立,则两个正确选项往往须从AB组以及CD组中分别择一产生。当然,这规则也存在例外情况。 5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如果存

5、在两对互近项或类似项,而这两对选项内容对立,则其中一对互近或类似项为正确选项。 如果试题中存在两对互近项、类似项,其中一个选项正确,则与之类似或相近的另一个选项则多半也是正确项。当然与这一对互近项、类似项对立的另一对互近项、类似项则为错误选项。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两项内容相近、类似,CD两项内容相近、类似,而AB组与CD组内容对立。那么若A正确,则AB应选;若C正确,则CD应选。 6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如果存在一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而其他两项不存在内容对立的情况,那么在此对立两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项。 7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项之间存在承接关

6、系或递进关系,即数个选项能同时成立,则往往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应一同入选。例在ABCD四个待选项中,ABC三个选项间存在承接、递进关系,能同时成立,若A正确,则ABC一同应选。 8在单项选择题中,如果4个选项存在部分内容相同的情况,则互相之间相同点最多的选项最有可能为正确选项。当然,此规则存在例外情况 如何破解任意选择题? (1)任意选择题的特点与答题要求。司法考试的任意选择题也叫不定项选择题。分布于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中的第81题至第100题,共20道,一题一分,每卷各20分。题型多表现为“套餐式”,即题干为一个案例,然后连续发问,每问给出ABCD四个选项,上下问之间的事物过程具有连贯性

7、,前后问题具有关联性。任选题每一问即一小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不选或选错均不得分。任选题的正确概率是1444。由于多选题上下连贯、密切联系,往往上问答错,下问也就跟着错,加上答案数目不确定,多答、少答或答错均不得分,故对知识掌握的准确、牢固程度和应用能力要求更高。 (2)任意选择题的解题技巧。由于任选题与案例题具有许多共同的命题特征,因此考生有必要借鉴处理案例的方法来对待任选题,具体可参见以下解案例的方法与步骤。同时,任选题也有自己一些特有的命题规律和解题线索。在此我们向考生介绍几种较为实用的技巧: 丝头是入口。任选题有三种典型的命题方式:一是以“程序”为丝“步骤为珠。如2

8、002年试卷二任选第4题:大题干内容给出了一个一审判决、题干则往下提出了上诉、二审的案卷移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二审的判决和原则、审判监督等步骤。它是以诉讼程序为丝串起各个步骤;二是以“过程为丝“事件”为珠。如2000年试卷二第81 85题:题干内容是甲向乙借款,丙、丁保证,戊抵押。小题干则围绕这一过程设计了签约、变更、放弃抵押、行使抵押权拍卖、追偿等一系列事件;三是“章节”为丝“内容”做珠。如2000年试卷二任选第3题。题于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了毒品犯罪,请根据该节的规定回答 9195题,往下就是该节中规定的五个罪名。针对任选题“以丝串珠”的特点,解题中首先要找准第一个考点,头一个

9、点好比是蚕茧的“丝头”,只有牵住了“丝头”才能顺利地抽丝剥茧。 下问有答案。由于任选题具有连贯性,所以后问中往往就隐含着前问的答案或线索。如2002年试卷四第9题的第一问是:本案医院与邮电局的争议属于民事争议还是行政争议?后一间接着是:原告的赔偿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大家知道,民事赔偿的原则是“填平补齐”,即凡是损失都得赔。然而,国家赔偿则是有限的,一般只赔直接损失而小赔间接损失。因此,只有国家赔偿才存在赔偿范围的问题。既然后问提出原告存在的损失能否赔偿,那么即可推定前问答案肯定是行政争议。这一特征在案例题中也有表现。 上下可印证。这一技巧更适用于考生在检查过程中。对于一些任选题可以前后对照,看答

10、案之间是否矛盾、是否指向一致。如果不是就应当核查问题出在何处。 选择题解法 审题 答选择题首先要仔细阅读试题说明并注意答题纸的布局设计,搞清楚是单项选择还是多项选择,是选择正确陈述还是选择错误陈述?答案写在什么地方,等等。 还需要注意的是,各选项的排列布局是怎样的,以免因习惯而填错了选项代号。例如,一般考生都习惯于这样的排列方式: . . . . 有的试卷可能排列成这种形式: . . . . 比如06年的A卷和B卷排列不同,造成很多人错误。在做后一种试卷时,有人常把项与项弄混,这样丢分,岂不可惜。 选择题的分类及解题方法 选择题主要题型有: 一 识记水平类: 这是选择题中的低水平的能力考查题型

11、,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再认能力、判断是非能力和比较能力。主要题型有: 1 组合型:2 填空型: 方法:以上两种题型的解题方法大致类似。可先将含有明显错误的选项予以排除,那么,剩下的选项就必定是正确的选项。 3 判断型: 特点:此题型要求学生对基础知识作出是或不是的判断,主要用于考查学生对理论是非的判断能力。 考生只要记住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观点等基础知识就能正确回答出来。方法:解答这种题型的方法,是把题肢与题干联系起来,用记住的知识去挑选正确的题肢。 4 比较型: 特点:此题型的题干是两个认识对象。题肢对题干中两个认识对象进行比较后的回答。考生只要记住所学的基础知识,就能正确进行比较

12、,并从比较中识别各个认识对象的特征。其形式常用不同点是相同点是或区别是联系是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 方法:是把题肢与题干逐一比较,凡符合题干要求的,就是正确题肢 二 理解水平类:这是选择题中中等水平的能力考查题型,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理解能力、逻思维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等。主要题型有: 1 内涵型: 特点:此题型的题干内容多是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或基本观点,题肢是对题干的理解,它不仅要求考生了解基础知识,还要求考生理解基础知识,把握基础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 其形式多用下列理解正确的有应当这样认识是指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 方法:解答这种题型的方法是把题肢与题干一一对照,看它们在内涵上是否

13、一致。内涵与题干一致,就是正确题肢。 2发散型: 特点:此题型要求题肢对题干的内容作多侧面、多角度的理解或说明,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理解的能力、分析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其形式常用正确的是等词语把题肢与题干联接起来。方法:凡是与题干有关的正确题肢都可以入选。 3 因果型: 特点:此题型要求考生回答知识之间的因果关系。题干是果, 题肢是因,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推理能力。其形式一般用由于因为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方法:解答这种题型的方法是看题肢是否正确回答了题干要求回答的原因。 三 运用水平类: 这是选择题中的高水平的能力考查题型,主要用于考查考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 主要题型有: 1

14、 事例型: 特点:此题型题干的内容选取现实政治生活或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实材料,要求考生思考并正确回答材料中所包含的基础知识,或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对现实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和评价。其形式常用 这个事例说明、这表明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方法:解答方法是首先要抓准材料中的中心词或关键词语,以准确把握材料的意思,然后再逐一把题肢与题干相对照,凡能正确分析、评价材料的题肢,都是正确题肢。 2 引文型: 特点:此题型与上述材料型的不同,在于题干的内容引用了某人、某文件、某著作中的论断或论述。其余特点均同于材料型。 选择题的审题和解题方法: 一 选择题的审题方法:总的要求是:全面分析题干的意思,抓准题干的

15、规定性。 所谓题干的规定性,就是题干对题肢的广度、深度等方面的限定。题干与正确题肢是统一的,题干决定正确题肢,正确题肢反映,说明题干。所以,审题时,首先要弄清题干的规定性,然后,才能把题肢逐一与题干相对照,看题肢与题干是否统一。 抓准题干规定性的简单方法是通过找出中心词语或关键词 语,去明确题干的规定性。 二 选择题的解题方法: 简单、易行、实用的方法是淘汰法。其解题步骤可分为三步: 1 确定标准: 这是指在审题后,回忆与题目有关的基础知识,作为确定题肢正误的标准。 2 淘汰错误题肢: 即用淘汰法先排除错误题肢: 第一是淘汰本身是全错或部分有错的题肢。第二是淘汰本身虽正确,但却与题干无关的题肢

16、。第三是淘汰与题干规定性不符的题肢。第四是淘汰与题干因果关系不符的题肢。第五是淘汰与题干变相重复的题肢。( 第四、五只适用于因果关系选择题 ) 3 检查验证。用淘汰法解题后,再检查验证一遍,以确保选题的准确率。 常见的十二种干扰方式 一、张冠李戴法? 这类题目往往以相关的知识或相近的时事作干扰题肢,考生如果记忆模糊,就会失误。? 启示:在平时的复习中,考生要注意对相关知识进行归纳和整理,对重要时事,要尽可能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防止混淆不清。 二、鱼目混珠法? 试题通常以相近、相似、易混的知识作干扰题肢,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记能力。 启示:在高考政治试题中,几乎每年都有类似的题目。考生在平时的复习中

17、,必须对相关、相近、易混、易错的知识进行比较和辨析,才能排除干扰准确作答。 三、偷梁换柱法? 这类题目通常是在题肢中偷换概念或转换论题,考生稍不注意就会误选。 启示:解答这类题目,一定要将题干所涉及的概念和题肢的概念作对照,看其内涵和外延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不可选。 四、正逆颠倒法? 命题者在试卷的中间部分,一改正向思维的模式,插上一道逆向思维的试题,常常导致一些考生失误。 启示:解答这类选择题,关键在于判明题干的方向,在确认题目是逆向选择题的前提下,只要将原来正确的题肢舍去即可。 五、主次颠倒法? 这类题目常将概念间的主次关系颠倒,粗略看来,题肢意思和题干非常吻合,其实是以非辩证性干扰辩证法

18、。 启示:答这类题一定要注意对应概念间的主次关系,诸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与政治、国体和政体等,无论在什么情形下,都是前者决定后者,要警惕命题者以貌似辩证性的手法加以干扰。 六、因果倒置法? 命题者在因果关系的选择题中,将原因和结果倒置,以混淆视线,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准确和透彻理解现实生活中各种现象之间、现象与本质之间固有的因果联系。 启示:解这类题,一要注意是因果型试题,还是果因型试题;二要注意题干和题肢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是因果型的试题要注意题干和题肢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题肢是不是题干所述原因的原因。如果是果因型试题尤其要注意检查题肢所述原因是不是同义反复,有没有因果倒置。 七、

19、同义反复法? 这种手法通常是在果因型,或者题干有说明、表明之类的选择题中,设置重复题干意思的题肢,考生如不仔细辨析,就会错选。 启示:解这类题,要注意将题肢和题干逐一比较,舍去不属于题干的原因的题肢,如果是最佳选择题,只能选出最符合题干要求的一个题肢。 八、以偏概全法? 在这类题目中,命题者设计的题肢,常以局部代替全部,以部分代替整体,以一种情形代替所有情形。 启示:考生在解答这类题目时,要运用辩证思维的方式对各个题肢进行全面分析,将观点片面性、绝对化的题肢舍去。 九、添枝加叶法? 命题者在题干或题肢中增加一些修饰、限制成分,使观点趋向绝对化。 启示:答这类题,考生首先要抓住题干或题肢中的主干

20、成分,然后再对那些修饰、限制成分反复琢磨,看其是否和原来观点一致,若不一致,则必须舍去。对题中出现的所有 任何、一定、都等字词一定要慎重推敲。 十、似是而非法? 这类题目一般以相关、相似、相近或相反的知识组成干扰题肢,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解和辨析能力。 启示:解答这类题目一定要根据所学理论和题干的规定性,对相关题肢逐一辨析,谨防被似是而非的题肢所干扰。 十一、答非所问法? 在这类题目中,命题者有意识设置一些说法正确,但和题干无关的题肢作干扰。考生如果不对照题干,仔细辨析,就会误选。 启示:解答这类试题,只能选择那些和题干之间存在联系,且意思一致的题肢。对那些和题干无关的题肢,不论其本身的说法多么正

21、确也不能选。 十二、舍本求末法 试题以现象或假象否定本质和规律,以细枝末节、无关紧要的东西来代替根本的、 主要的东西。 启示:解答这类试题,考生必须把现象只看作是入门的向导,一进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自觉地透过现象认识本质,才能排除干扰,否则就会舍本求末,导致失误。 以上介绍的仅是选择题中常见的十二种干扰方式,有些特殊的方式就不一一例举。考生在平时的练习中一定要细心观察,反复体会,熟练掌握各类题目的解题技巧,努力提高解题的正确率。 解答单项选择题,一般要经过四个阶段 :阅读审题观察分析选择判断复查验证。 1.阅读审题 :首先要默读试题中的英语句子,了解空格在句中所处的位置,句子缺少什么成份,初步

22、确定一个答案的范围。根据备选答案二者结合起来就会大致明白考查什么。 2. 观察分析 :这是一个快速而又严密的思维过程。要求将试题中所提供的条件和备选答案的情况结合起来去分析、推理、排除那些明显不符合试题,甚至本身就有错的各选项目,再在剩余的备选中比较分析 3. 选择判断 :在分析句子和备选答案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验证,选出一个使句子语法正确、语意通顺,附合逻辑道理的答案。 4. 复查验证 :将所选答案放在句中空格处再默读全句。首先看是否顺口,再在读法、意思和逻辑关系上推敲一下,完全符合条件则可放心。 这就是做单项选择题的总过程。其次,事实上大多数同学在许多情况下靠语感选择答案,所谓语感就是平时知

23、识的积累,是技巧的熟练,就是读来顺口、有把握。特别是情景反应式选择题运用此法效果更佳。 选择题的答题技巧如下: 解答客观试题(选择题)应遵循“先审题干、后审题肢、肢干相连、以干求肢”的基本原则。贯彻这一原则,在解题时必须做到“四审”和“四排”。 一审题型。是单项选择题,还是组合式选择题,每一题问属于哪种形式。 二审题干的规定性。也可称是审关键词,通常要关注题目的解答方向,明确哪些是正向选择题,哪些是逆向选择题,逆向选择题要求考生选择错误的选项,正确的选项不能入选;要回答区别还是联系、共同点还是不同点;总的来说,审题干就是要弄清题意,明确题干的规定性,这是做好选择题的关键。 三审题肢。遵循以干求

24、肢的原则。第一、确定哪些是正确的题肢,即符合题干规定性要求的题肢。第二、确定哪些是错误题肢,即存在明显知识性错误的题肢。第三、确定哪些是干扰性题肢,即题肢本的知识内容正确,但与题干规定性的要求不符。第四、确定哪些是一级引申题肢,哪些是二级引申或多级引申题肢。做到正确题肢或一级引申题肢入选,错误题肢、干扰题肢、二级引申或多级引申题肢不选。 四审题干与题肢之间的关系。一般题干与题肢之间的知识结构是陈述句结构,题干是主谓结构,题肢则是宾语。这一结构形式就决定了在解选择题时,只能做到以干求肢。通过分析寻找题干与题肢之间的最佳联系,即题肢与题干规定性的一致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肢干相连,上下结构相通。 “

25、四排”:一排除错误项,逆向选择题除外。二排除重复项。题肢的观点不是说明题干的规定性,而是对题干规定性的变相重复,这样的选项迷惑性较大,容易失误。三排除无关选项。题肢的观点虽然正确,但与题干的规定性无关,这样的选项应排除。四排除大、小选项。题肢的知识内容大于或小于题干规定性的要求,这样的选项也应排除。 在解答选择题时,下面的步骤可供参考: (1) 审题。审题是正确作答的前提。选择题大致可分为两类: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测 试;对基本知识的综合分析和灵活运用。通过审题,首先要明确该题目是考哪一类;然 后判断考什么,即搞清楚所测试的是什么概念或知识; (2) 选答。通过审题,有些题目的答案往往已经是

26、一目了然的了,这时只需直接选择正确答案即可。如果对答案仍没有把握,就要进入下一个步骤。 (3) 排错。有的题目尽管一眼看不出正确的答案,但往往能够看出哪些答案是错误的,这 时可以先把错误的答案划掉。有时经过分析,可以判断出四个答案中的三个是错误的,则可以选择剩下的惟一个作为正确答案。如果只能排除掉一个或两个错误的答案,则进入最后一步。 (4) 择优。在剩下的答案中,挑选一个比较而言最接近题意的答案。 在解题过程中,一般是根据该题的特点综合运用各种方法进行解答。不必要千篇一律,要多练习,灵活使用这个步骤。 灵活的解题技巧是过关的保证 1、先做有把握的题。司法考试的分数是一分一分积累的,所以,正确

27、串要放在第一位。审题时要放慢速度,不放过每一个字,这样可以避免失误。审完题后应当迅速做出判断有把握还是没有把握,如果有把握一定要做对,没有把握,在试券或草纸上做个标记继续做下一道。有的入可能担心时间不够,其实只要不在某些难题上男思苦想浪费太多时间,绝大部分考生是可以答完 2、提高多项选择题的“鸦题率”。司法考试中,多项选择题是个难点对于没有把握的多项选择题,不要轻言放弃,也不要瞎猜,一定要提高“猜题率”。例如一道陌生酌多选题有AB CD四个选项,一般情况下根据题干、选项的文义和“法律感觉”应该很容易确定一个选项肯定不是正确苔案而另一个选项是正确答案,如D不是正确苔案,A是正确答案。排除D之后,

28、剩下AB C三个选项,而A肯定是正确答案。一道多选题至少要有两个答案,所以,这道题的正确答案只能是A B、AC或朋C。如果B或C有一个选项同A互斥则答案就确定了;如果不互斥,则大胆假设“如果我是立法者我会怎样处理BC选项”?法律毕竟有其合理性在内。用这种方法可以在考试中多得至少几分,而这几分,很可能就是决定你命运的几分。 总之,司法考试正以其特有的躬力在向每一个有志者招手,不管我们的学历高低,不管我们的基础如何,只要我们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攀握有效的学习方法,运用灵活的解题技巧,一次过关并非遥不可及。 都为人知的司考解题技巧 一、 单项选择题与多项选择题的应试技巧 在考试中,为了能够在紧张的时间

29、内准确地作出选择,考生做题时,应根据选择题题干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做法。对于题干较长的选择题,可不要急于匆忙地阅读题干,而应该先浏览选择项,注意选择项之间的关系,再确定做题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考生能熟练地掌握相关的知识点,只要浏览选择项后就基本上能找出正确的答案。 2、仅仅浏览选择项后无法选择出正确的答案,但至少可以形成明确的答题思路,此时再根据题干最后的问题即可选择出正确答案,而无须详细阅读题干。 3、仅仅阅读选项无法作出正确选择,但可根据与题干最后所涉及问题的结合,再以选择项提供的信息为基础迅速、简单地浏览题干的相关资料,就可以作出准确地选择,这样可以节省详细阅读题干,特别

30、是较长题干的时间。 当然,除上述三种题干复杂的试题外,还有一类试题为题干简单,而选项很复杂,这类试题绝大多数属于综合性考查法律若干规定的试题,只要考生仔细阅读每一个选项即可选择出正确答案。 二、任意选择题的应试技巧 任意选择题一般需要根据题干信息做45道选择题,一般来看,任意选择题大多以一道较为复杂的案例作为题干背景资料。因为需要根据该题干资料做几道选择题,经常有考生采取先将题干资料读懂,然后再做题,有时可能做完1道或者2道题后,再做下面的题时,题干中的有些信息已记不清,已又重复仔细阅读整个题干,这样不仅浪费时间,而且还会因重复多次阅读题干资料而令考生非常辛苦和紧张。其实,这类任意选择题中的几

31、道小题一般是分别根据较为复杂而冗长的题干中的某一部分信息而设置的,因此,考生在阅读题干资料之前一般应先浏览几道小题的问题,大体了解其要考查的几个知识点,然后,仔细阅读题干资料,并画出所涉及法律关系的草图,这样可以极大地辅助考生解题。 只要考生熟悉掌握一定的应试技巧,一般来说,在资格考试中多得10分应该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一言以蔽之,一定的应试技巧对于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是至关重要的,不可忽略。 客观性司考试题对策 司法考试中最能提分的就是选择题了,选择题分数高一些总分数也就提上去了,那么,在司法考试中怎么样才能快速的提高选择题的方法呢?下面给大家举几个例题,供大家参考。 其实,考官在设置选项之时也

32、会自觉不自觉地参照于某种规律,这种潜在规律多半发端于设计选项的目的。这些规律往往也利用人类思维中某些常见的弱点,比如说在逻辑判断与推理中常犯的错误等等。例如,干扰项与正确项常常会部分相同,部分不同,这样才能考察考生是否是完全掌握了知识点。再例如,在选项中考官有时会不自觉地设置一个正确项,然而又设置一个与此正确项内容截然相反的错误项,让考生在两者中进行取舍。而此时我们往往能借助一些选项之间逻辑关系的帮助,缩小选择的范围或确立选择的方向。排除法,是选择时最为基本,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 遵循以上思路,通过对选择题选项之间关系的研究,笔者提出如下规律供考生参考。 1.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内容相近或类似,即这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 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因为内容相近、相似而存在同时成立的可能,则正确项只能从CD中择一选择。 2.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存在承接、递进关系,即这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 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因为具有承接、递进关系可能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从CD中择一选择。 (例)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第3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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