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42.50KB ,
资源ID:416707      下载积分:15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41670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_精品文档_精品文档.doc)为本站会员(b****2)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_精品文档_精品文档.doc

1、山东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和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以及不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损害公共利益和行政许可申请人、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依照本办法追究过错责任。 第三条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

2、其工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政府法制机构及其他工作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者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政务大厅的,其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级政府授权对进驻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行政许可过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到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的,应当追究该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过错责任。 第六条行政机关起草有行政许可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监督的工作人员一般

3、分为: (一)承办人,是指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从事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 (二)审核人,是指行政机关内设机构的负责人; (三)批准人,是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及有批准权的主管负责人。 在行政许可设定、实施和监督检查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由1人或2人一并行使承办人、审核人或批准人职责的,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承办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行政许可过错后果发生的,应当承担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一)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增设行政许可事项或条件的; (二)未经审核、批准,擅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不履行应尽的监督检查职责,或未经审核、批准,擅自进行监督检查的; (四)弄虚作假

4、、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的; (五)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的意见实施行政许可或监督检查的; (六)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八条审核人未依法履行职责,不采纳或者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行政许可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应负直接责任人员责任,批准人应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 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导致行政许可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应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 第九条批准人未依法履行职责,不采纳或者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或者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以及指令或者干预承

5、办人、审核人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行政许可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应负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第十条承办人提出的方案或者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未发现或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行政许可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应负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审核人、批准人应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经行政机关集体讨论、研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导致行政许可过错后果发生的,提出和同意错误意见的人应负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决策人应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责任界定不清的,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应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上级行政机关改变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导致行政许可过错后果发生的,上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负

6、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追究行政许可过错责任的方式为: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暂扣或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四)停职或调离工作岗位; (五)给予处分;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前款规定的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对行政许可过错责任的追究,由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人事部门、政府法制机构和其他有关机关依据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负责。 有权机关在实施行政责任追究时,应当根据过错的性质,责令责任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机关可以给予通报批评,并可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7、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 (二)擅自变更或增加行政许可程序或条件的; (三)擅自设立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 (四)违法设定、规定行政许可定期检验的; (五)其他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形。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机关可以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调离工作岗位,暂扣、吊销行政执法证件,通报批评;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一)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8、、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全部内容的;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而不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的; (四)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或者提供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材料的; (五)不向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免费的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七)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八)明知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或办理该行政许可申请的; (九)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未向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十)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9、 (十一)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十二)依法应当当场作出而不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十三)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检验、检测、检疫的; (十四)无正当理由不允许公众查阅听证笔录、行政许可结果或者监督检查记录的; (十五)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的; (十六)丢失、损毁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或者行政许可档案的。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机关可以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停职、调离工作岗位,暂

10、扣、吊销行政执法证件;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不按规定根据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职责或监督不

11、力,造成严重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机关可以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调离工作岗位,暂扣、吊销行政执法证件;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建立健全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的制度的; (二)未依法将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归档的; (三)滥设定期检验,或未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并对合格的发给相应证明文件的; (四)被许可人在

12、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未依法将被许可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的; (五)被许可人未依法履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或公共资源义务,行政机关未责令其限期改正,以及未对未按期改正的被许可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的; (六)对取得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履行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义务,或者未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批准,擅自停业、歇业,行政机关未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

13、促其履行义务的; (七)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行政机关未督促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的,以及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未责令其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的; (八)行政机关滥用或怠于行使行政许可撤销权,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严重侵害被许可人的正当利益或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九)行政机关未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 第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机关可以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调离工作岗位,暂扣、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14、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取消或停止实施法定行政许可项目的; (二)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三)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四)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五)索取、收受申请人、被许可人的财物,向申请人、被许可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六)擅自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的; (七)拒不办理被许可人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变更行政许可事项要求的; (八)未按规定进驻政府设立的政务大厅,未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

15、政许可决定的,或进驻政务大厅后,在政务大厅以外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 (九)涉及不同部门实行统一办理、联合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履行牵头部门或者联办部门责任,相互推诿或者拖延不办,贻误工作的; (十)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 第二十条行政许可过错责任人及时发现、主动纠正过错,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过错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承担过错责任: (一)被许可人弄虚作假,致使工作人员无法作出正确判断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法定职责的; (三)其他依法不应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机关应当启动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程序: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投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二)行政许可行为经行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