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干部、干事选拔考核及评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干部、干事选拔考核及评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Red Cross Youth Society of SEU(Society regulations of selection and commendation)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秘书部核实及印行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Certified and Printed byThe Department of Secretary,Red Cross Youth Society of SEU1st September 2009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干部、干事选拔任用条件第三章选
2、拔任用程序第四章免职、辞职第五章优秀干部、干事、会员评选第六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对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以下简称红十字会)干部、干事选拔工作的管理,更好地发挥会内各干部及干事的作用并使之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红十字会各部门。第三条 红十字会干部、干事选拔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会员公认、注重实绩原则。第四条 红十字会干部、干事考核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二)考核评定综合全面。第二章 干部、干事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 红十字会干事任职,必须具备以
3、下条件:(一)坚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不计较个人得失,热心为会员服务;(三)具有团队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四)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各项工作。第六条 红十字会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二)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不计较个人得失,热心为会员服务;(三)具有团队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五)积极培养干事,并能为红十字会的发展做出贡献。第三章 选拔任用程序第七条 红十字会干部、干事选拔程序:(一)自由报名;(二)资格审查;(三)
4、公开竞选;(四)不记名投票;(五)理事会批准并报校红十字会秘书长同意。第八条 红十字会干部、干事一经确定,应立即公布,任职一学年。第九条 红十字会秘书部对所有干部、干事、会员建立档案,组织部定期组织考核。第四章 免职、辞职第十条 红十字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去现职: (一)不能认真完成工作者;(二)学期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1/2者。 第十一条 辞职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一)因公辞职,是指干部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提出辞去现任职务;(二)自愿辞职,是指干部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三)引咎辞职,是指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恶劣影响,不宜再担任现
5、职,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四)责令辞职,是指主管部门根据干部任职期间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五)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理事会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第五章 优秀干部、干事、会员评选第十二条 红十字会干部、干事、会员应接受校红十字会的管理,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第十三条 组织部在每学期末对红十字会干部、干事、会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90分以上(含)优秀、80分以上(含)良好、60分以上(含)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考核完毕后,成绩交秘书部备案),考核不合格者需提交整
6、改意向报告,在下一学期中期对当事人增加一次考核,若仍不合格,则不得继续担任现职。具体考核评分细则如下: (一)工作态度:25分 1、会议考勤:10分。无故不到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纪律观念及对红十字会布置工作的配合、完成情况:15分; 3、无故不参加规定活动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4、因违纪受到通报批评的扣10分,本学期不得评“优秀”。(二)工作能力:25分 1、对部门布置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时间观念:15分 (1)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得10分; (2)在工作中有所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加5分;(3)态度不认真、工作不负责每次扣5分;2、团队协作能力、与同事人际关系:10分 (
7、1)和睦相处,关系融洽得10分; (2)有人检举,经查实确有不良群众基础的,每次扣5分。 3、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10分(此项为加分项)能及时发现红十字会在机制、运作上存在的问题,并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建议,经采纳并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加10分。(三)技能考核:50分 此项由各部门根据自身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评分办法,报理事会通过,并交秘书部备案后执行。每学年根据两次考核成绩的高低,结合理事会讨论后的意见,对考核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干部、干事、会员授予“东南大学青少年红十字会优秀干部、干事、会员荣誉称号”,并记入会员档案。第六章 附则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干部、干事选拔考核及评优工作管理办法,报秘书部备案。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红十字会秘书部、组织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红十字会全体会员大会通过,理事会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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