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发布日期】01-12-20 【实施日期】01-12-20【发布单位】国家经贸委1范围 为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鼓励用人单位采用合理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原则与方法,控制其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特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任何有以下愿望的用人单位:(1)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效消除和尽可能降低员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可能遭受的与用人单位活动有关的风险(2) 实施、维护并持续改进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3) 保证遵循其申明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4) 向社会表明其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原则(5)
2、谋求外部机构对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认证和注册(6) 自我评价并声明符合本规范。规范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旨在帮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其适用的程度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活动的特点及其风险的性质和运行的复杂性。2术语和定义2.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2.2审核为获得证据和客观评价所确定的准则是否被满足的系统、独立和文件化的验证过程。2.3持续改进不断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以全面改进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过程,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所有的活动领域2.4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据或状态2.5危害辨识识
3、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2.6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情2.7相关方关注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2.8承包方在用人单位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2.9不符合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或工作环境破坏的违背作业标准、惯例、程序、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2.10目标在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方面,用人单位自身确定要达到的目的2.11职业安全健康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2.1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
4、相互联系或相互作用的要素2.13用人单位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团2.14员工代表员工代表是指工会代表,即由工会或其成员指定的或推选的代表;或选举代表,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集体决议,由员工自由选举出的代表2.15员工的安全健康代表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惯例选举或指定的在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问题上代表员工利益的人。2.16绩效用人单位根据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消除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方面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注: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2.17主动测量根据确定的标准检查危害和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以及为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进行的活动2.18被动测
5、量对危害和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的不足,如伤亡、疾病和事件等进行检查、识别的过程2.19风险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2.20风险评价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2.21安全免遭不可接受的风险的上海2.22可承受的风险根据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已降至用人单位可接受的风险3应用标准3.1ILO/OSH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责,国际劳工组织3.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3.3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3.4OHSAS18001:1
6、999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素4.1总要求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4.2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用人单位应有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以阐明整体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承诺方针应该符合下述条件:(1) 包括至少遵守现行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2) 适合于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的性质和规模(3) 包括对持续改进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承诺(4) 确保与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协商,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有要素的活动(5)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6) 传达到全体员工(7) 可为相关方所获取(8) 定期进行评审,确保
7、其对用人单位的适宜性4.3策划4.3.1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的程序。程序应包括:-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用人单位所采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应该符合下述条件:-依据用人单位的范围、性质和时限进行确定,以保证该方法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确定风险级别-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为确定设备要求、明确培训需求和建立运行控制,提供相应信息-对所需控制活动的监测提供信息,以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建立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并
8、为持续改进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绩效提供衡量基准。用人单位所制定的风险控制计划应有助于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用人单位应定期或及时评审和更新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信息4.3.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识别和获取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职业安全健康要求的程序,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新这些信息,并应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人员和其他地方4.3.3目标用人单位应针对其内部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如可行,目标应予以量化。用人单位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自身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目
9、标应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并体现对持续改进的承诺目标的重点应放在持续改进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防护措施上,以达到最佳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4.3.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用人单位应制定并保持旨在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管理方案方案应予以文件化,并包括下列内容:(1) 为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而规定的用人单位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2) 实现目标的方法、资源和时间表应定期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进行评审,针对用人单位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进行修订4.4实施与运行4.4.1机构和职责用人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的最终责任,并在安全健康管理活动中起领导作用对用人单位
10、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有一定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的工作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予以传达。用人单位应在最高管理层中任命一名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来承担特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管理者代表的作用理论、职责和权限应予以明确,以使:(1) 确保用人单位按照本规范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2) 向最高管理者汇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绩效,以便为评审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供依据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如果用人单位设有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则用人单位应做出有效的安排,以保证员工及其
11、代表能全面参与委员会的承诺。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应,都应实现其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4.4.2培训、意识和能力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使相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具备如下意识:-遵循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与程序,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作业活动中实际和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以及改进个人行为所带来的职业安全健康效益-在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程序,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用人单位应确定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能力要求,制定并保持培训计划,以确保最高管理者和全体员工能够完成其承担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任务和职责,并根
12、据其教育水平、工作经验和接受过的培训对其能力进行鉴定用人单位应定期评审培训计划,必要时予以修订以保证其适宜性和有效性培训程序中应考虑不同层次员工的职责、能力和文化程度以及所承受的风险4.4.3协商与交流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下列活动:(1) 接收、处理外部职业安全健康信息(2) 交流各级职能部门间产生的职业安全健康信息(3) 收集、处理和反馈员工及其代表所关心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员工及其代表有权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各项活动,并享有如下权利:-参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实施和评审-参与影响作业场所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的任何变化的讨论-参与职业安全健康事务-了解职业安全健康员
13、工代表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员工及其代表的参与和协商计划应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4.4.4文件和资料控制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规范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以满足下列要求:(1) 文件和资料易于查询(2) 对它们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3) 所有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具有重要作用的岗位,都能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4) 及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5)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或)保存信息的需要,留存的档案性文件和资料应予以适当标识4.4.6运行控制用人单位应确定与所识别的风险有关的、需要采取控制措
14、施的运行和活动,并对这些活动包括维护工作加以规划,使之符合下列条件(1) 对于缺乏程序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2) 在程序中规定运行标准(3) 对于用人单位所购买和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标识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并将有关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和承包方,确保他们遵守用人单位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要求(4) 为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对于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它们对人的能力的适应,建立有效的管理程序4.4.7应急预案与响应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确定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对其作
15、出应及响应,以预防或减少与之相关的疾病和伤害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应该与用人单位的规模和活动的性质相适应,并符合下列要求:(1) 保证在作业场所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提供必要的信息、内部交流和协作以保护全体人员的安全健康(2) 通知并与有关当局、近邻和应急响应部门建立联系(3) 阐明急救和医疗救援、消防和作业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问题用人单位应制定评价应急预案与响应实际效果的计划和程序,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验上述程序4.5检查与纠正措施4.5.1绩效测量和监测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程序,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这些程序应满足下列要求:(1) 适用于用人单位所需的定性和定量测量(2) 对用人单位
16、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实现程度的监测(3) 主动测量,监测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运行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4) 被动测量,监测事故、事件和其他不良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历史证据(5) 充足的监测与测量数据和结果的纪录,以便于随后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分析如果绩效测量和监测需要用到检测设备,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这类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应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及结果的纪录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规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以满足下列需要:(1) 处理和调查事故、事件或不符合(2) 采取措施减少由事故、事件或不符合产生的影响(3) 采取纠
17、正和预防措施并于已完成(4) 确认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这些程序应要求,通过实施前的风险评价过程对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任何旨在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原因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针对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对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对文件化程序的更改,用人单位应遵照实施并予以纪录4.5.3记录和记录管理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程序,用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按群健康纪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结果职业安全健康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述相关的活动。职业安全健康纪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询,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并记录其保存期限。记录应以与体系和用人单位相适应的方式保存,用来
18、证明符合本规范的要求。4.5.4审核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案和程序,目的是:(1) 判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否:1 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计划的安排,包括本规范的要求2 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3 有效地满足用人单位的方针和目标(2) 评审以前身和的结果(3) 向管理者报送审核结果的信息用人单位的审核方案(包括时间表),应立足于用人单位活动的风险评价结果和以前审核的结果。审核程序中应包括审核的范围、频词、方法和审核人员的能力要求,以及实施审核和报告审核结果的职责和要求4.6管理评审用人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依据自己预定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需的信息,供管理者进行评价。管理评审应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方针、目标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其他要素可能需要进行的修改评审工作应形成文件,并将有关结果向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相关要素的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员工及其代表通报,以便他们能采取适当措施。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