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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指引.docx

1、深圳市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指引深圳市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指引为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托幼 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 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 特制定本指引。一、 目的对没有全程接种或接种史不详的 14岁以内的儿童提供尽早补种 的机会,防止幼儿园和学校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保护儿童身体健康。二、 查验对象和实施时间查验对象为全市所有入园新生(含转学)、小学(含转学)及初 中入学新生,在每年新生入园、入学时实施。三、

2、查验疫苗种类儿童入园、入学必须查验的疫苗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 包 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 乙脑疫苗。今后查验疫苗的种类将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进行调整。四、 查验程序与结果统计(一)查验程序1、幼儿园和学校招生预报名时,给家长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通知(见附件1),要求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到预防接种单位 办理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2、 家长持儿童接种证或接种卡到接种单位开具预防接种证查验 证明,无证儿童可到学校或者居住地附近的接种单位进行补证、补种。3、 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儿童预防接种记录,打印预防接种证验证证明,并签名、加盖公章(附件 2),对未

3、完成接种的儿童,打印补 种预约通知单。4、 幼儿园和学校在为儿童办理正式入园、入学手续时按要求收 取验证证明,同时对预防接种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将漏种儿童预防接 种情况报告到所在地段的预防接种单位,(二)登记造册、统计汇总与结果报告1、幼儿园、学校根据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填写深圳市 年 学校(幼儿园)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 3),9月30日前将该表报所在地段的预防接种单位,并与地段预防接种单位 一起组织漏种儿童的补种工作,必要时可在学校设立临时接种点,集 中接种完成后,学校(幼儿园)协助地段的预防接种单位完成深圳 市年 学校(幼儿园)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统计表”(附表4),由预防接种单位在

4、12月10日前上报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职责分工(一)教育部门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的领导和管理,检查督促幼儿园、学校落实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2、 幼儿园和学校要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儿童入园、入学 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家免疫 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要求学生在正式报名时提供预防接种证的 查验证明。3、 幼儿园和学校指定专人负责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和登记造册, 将儿童漏种信息及时报告地段预防接种单位,协助预防接种单位完成 辖区幼儿园、学校的补种工作。(二)卫生部门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开展儿童预防接种证

5、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预防接种单位落实查 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工作。2、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幼儿园、学校和接种单位开展 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工作。举办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关培训工 作,包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 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 求。3、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儿童预防接种证的 查验工作。4、接种单位负责为入园、入学儿童开具儿童入园、入学预 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并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完成免 疫的儿童进行补种(补证),补种(补证)指引见附件 5。六、法律责任托幼机构、学校未

6、依照规定对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或发现未按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接种单位或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报告的,一经发现由接种单位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同级的卫生行 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教育部门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 条例第67条规定对教育部门相关责任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 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对因此而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将依照传染病防治法 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附件:1、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2、 深圳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3、 深圳市 年 学校(幼儿园)儿童预防接种情况 登记表4、 深圳市 年 学校(幼儿园)儿童预

7、防接种情况 统计表5、 深圳市入园、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补证及国家免疫规划疫 苗补种指引6、国家免疫规划免疫程序表附件1: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尊敬的家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 证。为了您孩子的健康,给未完成免疫的儿童提供再次免疫的机会, 请家长持您小孩的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卡到居住地附件的接种单位进 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并领取验证证明;如果是持外地接种证或者无接 种证的儿童可到居住地或者幼儿园、学校附近的接种单位进行验证、 补证。验证流程如下:附件2:深圳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儿童姓名: , 出生日期: ,性别: 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居住

8、地址: 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1、 ()已完成应有的接种。2、 ()未完成应有的接种。需补种的疫苗、针次及预约时间需补种的疫苗名称针次预约时间补种时间查验人: 查验接种证接种单位名称: (盖章)附件3:深圳市 年 学校(幼儿园)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 年级 班级 总人数 人)编号姓名联系电话预防接种情况备注已完成(打 “/)需补种疫苗名称、 针次补种时间填报人: 填报日期: 附件4:深圳市_年 学校(幼儿园)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统计表班级总人数疫苗应补种情况疫苗实际补种情况人数剂次数人数剂次数合计填报人: 填报日期: 附件5:深圳市入园、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补证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原则一、 预防接

9、种证补证原则1、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已种儿童,经接种单位经核对无误后给 予补证,并将明确的预防接种记录登记在新的接种证上。2、 对无预防接种证或疫苗预防接种史不详者,由接种单位补办 专用的预防接种证,并将补种记录及时登记在接种证上。二、 国家免疫疫苗补种原则(一) 免疫空白及未全程免疫的儿童1、 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 种。2、 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 种未完成的剂次。3、 儿童漏种疫苗较多时,应按麻疹疫苗、脊灰疫苗、乙肝疫苗、百白破(白破)疫苗、乙脑疫苗的先后次序安排接种。 1岁以内卡介苗未种者,可直接接种,超过 1岁未种者,应进行

10、PPD试验,若是 阴性,方可补种一剂。4、 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 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二) 免疫史不详的儿童对免疫史不详或者免疫空白的入学的学生应补足 2剂次麻疹疫苗、3剂次乙肝疫苗、3剂次糖丸、1剂次百破疫苗、1剂乙脑疫苗。(三)补种接种原则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 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 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附件6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疫苗年(月)龄出生时1月龄2月龄3月龄4月龄5月龄6月龄8月龄1824月龄4岁6岁乙型肝炎疫苗第1剂第2剂第3剂卡介苗1剂脊髓灰质炎减毒 活疫苗第1剂第2剂第3剂第4剂*百白破三联疫苗第1剂第2剂第3剂第4剂*白破二联疫苗1剂*麻疹减毒活疫苗第1剂第2剂*乙型脑炎减毒活 疫苗第1剂第2剂*第3剂*注:*加强免疫;*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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