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天地作文精选6篇Dont forget the original intention, always have to go.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一方天地作文(精选6篇) 一方天地作文1我自小喜欢写作,是村里出了名的“书痴”“才子”。“才子”不敢当,“书痴”可是实打实的。还记得在三年级时的暑假,二大爷给我送来很多报纸。有红领巾当代小学生儿童文学一有空,我便会坐在书房里静静地读。书中有白雪公主的善良,更有齐天大圣孙悟空的勇敢机智。书就像磁铁,从此深深地吸住了我,让我进入了一个崭新而广阔的美好世界。特别是读到同龄人的_时,一股仰慕之情便油然而生。也许从那时起,一颗写作的种子就播入我那小小
2、的天地中慢慢地,我长大了,我又想起童年时的梦想。我仍是喜欢写作,在写作的天地里,一笔下去,绿的是叶,再一笔下去,红的是花。走进初中后的第一篇_是写一件有趣的事,可我绞尽脑汁也没想好,就虚构了一件事。我仍记得语文老师的评语:写作需要真、善、美,生活中有那么多有趣的事,为什么偏偏写这个呢?这时我才感悟到写作需要真情实感,要发自心灵。就像泥土,虽然朴实无华,却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我的写作种子正在阳光的沐浴下成长,正在发芽长大.还记得在初二时,我的泥土播种收获发表在中国中学生报上,还得到了30元稿费。那是的心情是多么高兴呀!以后我的_又在作文报中学生青州教育上见报了。而且在网上出入我的名字,就会搜到我的
3、_。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种下美好,长出芬芳。我的写作小苗正在壮大我想只要努力,自己的写作小苗最终会开花。我要在这小天地中快乐地遨游,从这里飞起,飞向蔚蓝的天空,飞向辽阔的宇宙。一方天地作文2一年级的时候,我看到大哥哥大姐姐在学校的乒乓球教室打球,他们玩得很开心。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乒乓球。我把打乒乓球的想法告诉了妈妈,妈妈说打乒乓球是好事,既可以避免眼睛近视,又可以锻炼身体的灵活性,于是她毫不犹豫地帮我报了名。在乒乓球队里我过得很开心,王老师耐心地教我打球,校长爷爷也经常鼓励我。而且我还结识了好多朋友,活泼顽皮的高俊成,聪明大方的何亚轩,爱接下语的周雨琦,球打得棒、学习也很优秀的汪海韵我们大
4、家课上一起打球,课下一起游戏。在这方天地里,我感受到了老师的爱,也收获了伙伴们的友谊,而且打球也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今年夏天,王老师带我们去明光参加比赛,我们都期待着能取得好成绩,可是比赛非常激烈,外地的选手水平很高,几场比赛下来,我只赢了一场。我很失落,看到我的眼泪快掉下来了,王老师急忙走来,安慰我:“吴青衿,你已经努力了,有比赛,就会有输赢,我们既要赢得起,更要输得起。你将来在人生的道路也会遇到各种挫折,但是要记住失败是成功之母,只要你不怕失败,持之以恒,就一定能成功!”听了王老师的话,我不哭了,我会继续努力训练,明年再来一比高低。白色的小球在蓝色的球桌上蹦蹦跳跳,“乒乒乓乓”唱个不停,我
5、爱这一方乐土。一方天地作文3镜子里的那个我,还是我;眼眸中的那个我,以不是原来的我。我想我已经学会了自我催眠,对于那些不愉快的事、人都以随时间的流逝而逐渐的模糊,乃至渐行渐远,离开了我的记忆,心中只留下简单的快乐,不奢华,但真实。总是放任自己凭感觉去做事,有些就随感觉消失了,没有留下可触的存在,只在记忆深处有着它们来过的痕迹,隐藏在各种各样别的人、别的事的碎片中,偶尔的,映入眼帘,勾出一段回首,也许是一句话、一首歌、一件事或者一个人,当然,也有可能是一个动物:就像现在脚边的球球。或许以模糊,但那不重要,感情留下的印记永远都是清晰的、真是的,让你无法忘记。我曾经告诉自己:“是你的终会是你的”“想
6、怎样过就怎样过吧”。所以,很多人都把我当没长大的小孩一样看待,但是,没关系,我只是不关心而已,我反而很喜欢这样,做个小孩儿,享受你们的宠爱,一辈子都不想长大。虽说这是不切实际的,但我的追求真的就这么小、这么简单、这么平凡、这么没志气。毕业了,找一份饿不死自己的工作,没有什么明确的长远目标,总是到了山前才找路。也许,我的一生也就这么的过去了,会没有成就建树,但不会无所事事。抬头仰望:最喜欢夏天的清晨了。尤其是在家过的每一个暑期,每天早早的就会醒了,然后就到院子里坐着看天,或者逛早市。记得是初中吧,还会做做早操,抻抻胳膊腿。而如今,我依然喜欢凉爽的早晨,养鸡三、五只,狗一、二条,早起喂喂鸡,逗逗狗
7、,然后做饭,一个早晨就这样充实的过去了。我就是喜欢宁静的生活,喜欢舒适的生活,喜欢简单的生活,所以,我是个闲散的“大闲人”!我只想守住这一片小小的蔚蓝天空,我心中小小的自在天地。没有纷争,没有打扰,也许就一个人就此一生也无所谓!在哪里?我的桃源!在心中,我的乌托邦!一方天地作文4那已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当我还沉醉于西方童话世界的候时,爸爸向我打开了中国古典文学的殿堂,我的.一方天地作文。从此,我与它难舍难分,结下了不解之缘。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父亲以一首水调歌头迷住了我。从此,幼稚的我才如梦初醒,原来中国竟有如此美妙的诗文!于是,我兴奋,我激动。我一步一步地迈进这神秘的大门。从此,在这一方天地间不
8、知疲倦地遨游。最初,我只是读读背背,似懂非懂。偶然的一天,我正背着白居易的琵琶行。父亲回来了,听着我背,他不禁皱起了眉头。我问:“我背错了吗?”父亲摇了摇头。随即播放了配乐诗朗诵琵琶行。我细细一听,便陶醉了。如此美妙绝伦,扣人心弦!尤其是琵琶女弹奏时的场景,时而急促,时而柔和;时而高昂激奋,时而低沉悲凉。当读到“同是天涯沦落人”一句时,声音突然显得异常激动!我真从来没听过如此绝妙的“乐章”!让我仿佛身临其境,与主人公同悲同乐。于是,我又渐渐地知道了一种美妙的东西朗诵。后来,读了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又看了几篇名家对春江花月夜的赏释,才知道还有如此意境绝妙的佳作。这以写景而名冠古今的稀世名篇竟是一
9、首“情”惯全文的千古绝唱!作者借“江月”抒发了他对宇宙的永恒和人生的短暂以无限的感慨。全诗以景寄情,情景交融,以春江花月夜的良辰美景衬出离愁之苦,而离愁又将美景染上了浓浓感情色彩。把人间那可怜相望不相闻的孤苦与无奈表现得淋漓尽致!至此,我也才领略了“孤篇盖全唐”这绝世之作的无限魅力!品味了春江花月夜后,足足两天感到恍惚!我是现在才见到“龙”呀!之后,我便渐渐学会了“品”!而出师表是念五年级的时候才接触到的。当时,不论我如何反复阅读,都不能体味出其中之奥妙,只觉得非常乏味。后来,是在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才知道所谓“读出师表而不落泪者,其必不忠也”的含意,也才了解到这位鞠躬尽瘁而又无力回天的智者诸葛
10、孔明的内心世界。三国演义帮我读懂了出师表,出师表让我进一步理解了三国演义。终于,我懂得了如何结合历史背景来品析_。我深深地爱着我古老而文明的祖国,爱着祖国这悠久灿烂的文化。我愿终生在这一方绚丽多彩的天地间尽情歌唱!一方天地作文5桂花雨,雨漫天。一瓣一瓣连成片,连接了思念,衍生了眷恋角落的繁忙天色尚早,背着书包慢慢在校园里踱步,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升起,阳光在教学楼的栏杆上洒下了金黄的颜料,高处的树叶被镀上了一层金黄,随风摇曳生辉,风情万种。郁郁葱葱的草丛里正有一对蚂蚁向花坛的一边走去,我放慢了脚步,放缓了呼吸,按耐住欣喜的心情跟着蚂蚁大队前进,我会看到什么?是一块不小心被主人落下的糖果还是一小点面
11、包屑?不,那是一片薯片,蚂蚁们在短时间内爬上薯片将它运回了巢穴,一路上,它们越过了横沟纵横的“小山丘”,跨过了奇山嶙峋的“石头群”,穿过了绿草如茵的“大森林”,回到了营地,这时我站了起来,耳畔青涩的朗读声却将我吓了一跳,细细聆听,却知青涩的声音里有对知识的殷殷期盼。朗朗读书声被我剪裁了下来,时时存在于心中,回荡耳畔。古人的谆谆教诲成为我前方的路灯,路上的光。青春的激情阳光纷纷扬扬地透过新叶缝隙,轻轻浅浅地筛了一地云漫风轻,篮球场上不时传来一阵阵的喝彩声,少年们在球场上打球,汗水浸透了每一块皮肤,却洋溢着青春的热情。球场上明亮,整洁,是多少学子曾驻留过的地方;球场,又是多少人梦想的开始,一代又一
12、代的学子将球场用汗水洗涤,终成了如今的清绝明丽。所有的呐喊都凝固成了青春的活力。跑道上,每一个脚步下都是一片尘土飞扬,都是一个个梦想的发芽成长。遗落的梦想被我拾起,常常回味脑海,激励自己。青春的丝丝汗水引我奋力拼搏。夜幕的静谧月朗星稀,整个学校灯火通明,不时传出老师讲课的声音,已是夏末秋初,一丝桂花香轻轻挑逗着我的鼻梢,引领我到花丛中寻觅夜的精灵,坐在花坛中,我不敢动,怕打扰了这一泻如注的月色,月光拢过我的发丝,树叶轻轻颤抖,凑过来想和我说悄悄话,夜色渐浓,星星出来散步,我不自觉伸出手去触碰它们,但终究还是将璀璨的星河藏匿于眼中,月光越来越清明,倾泻在我脚下的一片土地中。几片浮云在月亮面前嬉戏
13、,盛夏余下的几声蝉鸣这时响了起来,在空旷的花坛中悠远,哀凉,惹人婉怜。挽一抹清新飘逸,携一缕明媚安然。年月更迭,岁月碾压。校园,你已跨过时间的长河,美到世界的尽头。梧桐叶,叶遍地,一片一片画出时间的轨迹,淹没了岁月。一方天地作文6我一直都不明白的人是我的外婆。在我的印象中,她包的馄饨一向都很好吃。荠菜成熟的时候是乍暖还寒的春。冬天带给他的疮伤,在春天更为难熬。她素来是不在乎的,就穿着一件薄薄的毛衣,走进田地里。荠菜不好辨认,可是在她的眼中仿佛那些植物都会自己报出名字来,“嘿,奶奶,我在这儿!”它们在呼喊。她就是一位普通的农民。以泥为生,以生为伍,她自带陶渊明笔下的烟火气,“晨兴理荒会,待月荷锄
14、归。”农作物压弯了腰,打在菜叶上的霜让她白了头,她却乐此不疲。四月的碗豆一向是我的最爱。那个时候,豌豆尚未成熟,在田埂间,采一个,剥开来,塞进嘴里,甜津津的。外婆只是笑眯眯的,问我好不好吃。我不知道播种的汗水,也不知道她这么问的意味,我只知道很甜。于是,第二年,田垄里,几乎被豌豆覆盖。那一瞬间,也无关乎豌豆本身了。口腔中便是甜的味道了。为何甜的如此突然?我给不上答案,或许是她一天天在田边的守望,或许是反复走动于河岸与田间的身影,用或许是她挥下锄头的汗水。总之,那所有的东西汇在了一起,就成了我口中的味道,带着苦涩的甜味。于她而言,最重要的话恐怕就是“一日之际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她不会说什么劳动最光荣的话。她就那样干着,日复一日地做着重复又不同的事情。她就整个早晨呆在厨房里,油盐酱醋都是她的朋友,锅碗瓢盆是她的装备,她喜欢忙碌,不喜欢清闲。她不会离开那一块土地的,她的脚在那里生了根,盘根错结,整日不离。诗人有诗人的山水,她有她的天地。她周而复始,因土地而生生不息。她其实并不显眼,年迈,眼花,腿脚不好。她的过劳让她染上了一身的疾病。可我却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她,她在高楼中格格不入,她在自然中脚踏如流星。我一向不懂她,她固执无比,年纪大了却还要在田地里劳动。我却又懂她,她因为热爱,所以坚持,因为勤劳,所以无畏。她的山水是菜园,我的天地是她的固执同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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