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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1609篇.docx

1、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1609篇2019年国家法考商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2016年8月1日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指定李某担任破产管理人。甲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存在多个债权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的侵权赔偿,受害人欲申报债权 B、如果破产债务人的机器设备设立了抵押担保,则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C、如果甲公司在2016年10月1将丙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他人,则丙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D、如果该公司在2016年1月10日,提前清偿在2016年6月1日到期的某债务,管理人有权申请撤销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5章第4节破产费用和

2、共益债务 【答案】:C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42条第5项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因此,A选项中甲公司对受害人的债务为共益债务。而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款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随时清偿意味着无须申报。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故B选项 2.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是:( ) A、甲向A保险公司

3、投保车辆损失险,合同订立后,因该家用车辆转用于高危货物运输,增加了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甲将该事宜及时告知A公司 B、乙向B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该车与其他车辆相撞,车灯受损,乙变造相应证明,夸大损失程度 C、丙向C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因为疏忽没有告知C公司工作人员其副驾驶座位的靠座已发生损坏 D、丁向D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但是其保险金额明显超过保险车辆的价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8章第2节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中止与复效 【答案】:A :【解析】考查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法第52条第1款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

4、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可见,即使被保险人尽了及时通知的义务,保险公司也可以解除合同。故A选项正确。保险法第27条第3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可见,投保人虚报损失的,仅免除保险人对虚报部分的责任,对整个合 3.某有限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该合伙企业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不适用破产程序 B、如人民法院宣告合伙企业破产。经过破产还债程序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C、

5、如人民法院宣告合伙企业破产。经过破产还债程序后,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如人民法院宣告合伙企业破产,经过破产还债程序后,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9节合伙企业的清算 【答案】:C 【解析】: 考查合伙企业适用破产程序还债的规则。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92条的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适用破产程序还债。但却不能破产免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可以上诉的是:( ) A、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B、宣告

6、企业破产的裁定 C、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 D、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5章第2节破产案件的受理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程序中不服裁定的上诉。在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除不予受 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立前,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正确的说法是:( ) A、债权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B、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视为解除合同 C、管理人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6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D、管理人决定继续

7、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5章第2节破产案件受理后的法律效果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点是受理破产的效力。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所以A选项错误。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BC选项错误。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D选项正确。 6.泰昌有限公司共有6个股东,公司成立两年后,决定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

8、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股东会关于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B、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分期缴纳 C、股东有权要求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 D、一股东未履行其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时,公司董事长须承担连带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答案】:B 【解析】: A选项,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表决实行资本多

9、数决原则,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非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B选项,公司法第17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 7.张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张三的汽车被李四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张三向李四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张三免除李四修理费1000元,李四将为张三提元由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张三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4000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3供同支付保险金5000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4题,单选) A、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全额

10、支付保险金5000元,且不得向李四求偿 B、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李四求偿 C、因张三免除了李四1000元的债务,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D、保险公司应当全额支付5000元保险金,再向李四求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8章第2节保险法中的代位求偿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保险法第61条第1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题中,被保险人张三并未明确放弃对第三人李四的索赔权,但根据张三和李四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保险公司对100

11、0元修理费的部分已经无法行使代位求偿权,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无法向李四追偿的1000元不承担保险责任,而仅仅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 同时,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 8.汪某为兴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股34。2017年5月,汪某因不能偿还永平公司的货款,永平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汪某在兴荣公司的股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28题,单选) A、永平公司在申请强制执行汪某的股权时,应通知兴荣公司的其他股东 B、兴荣公司的其他股东自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可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C、如汪某所持股权的50在价值上即可清偿

12、债务,则永平公司不得强制执行其全部股权 D、如在股权强制拍卖中由丁某拍定,则丁菜取得汪某股权的时间为变更登记办理完毕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选项A、B: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 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A项表述为通知“其他 也是错误的。”一个月“项B与法律规定不符,”股东选项C: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

13、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 9.烽源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金额超过10万元的合同由董事会批准。蔡某是烽源公司的总经理。因公司业务需要车辆,蔡某便将自己的轿车租给烽源公司,并约定年租金15万元。后蔡某要求公司支付租金,股东们获知此事,一致认为租金太高,不同意支付。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28题,单选) A、该租赁合同无效 B、股东会可以解聘蔡某 C、该章程规定对蔡某没有约束力 D、烽源公司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公司章程 【答案】:D 【解析】: 本

14、题考查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A项: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自治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产生对外效力。即使蔡某明知公司章程的规定而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未经董事会批准不能成为租赁合同无效的事由,只存在是否对公司具有约束力的问题。因而,A选项错误。 B项: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因此,解聘公司经理是董事会的职权而非股东会的职权,B选项错误。 C项:公司章程是设立 10.姜某的私家车投保商业车险,年保险费为3000元。姜某发现当网约车司机收人不错,便用手机软件接单载客,后

15、辞职专门跑网约车。某晚,姜某载客途中与他人相撞,造成车损10万元。姜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后拒赔。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34题,单选) A、保险合同无效 B、姜某有权主张约定的保险金 C、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D、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8章第3节财产保险合同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财产保险合同。 本题的法律依据是保险法第52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

16、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选项A、B、C:将私家车当作网约车使用,属于危险程序显著增加的情形,被保险人未履行 11.某普通合伙企业为内部管理与拓展市场的需要,决定聘请陈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29题,单选) A、陈东可以同时具有合伙人身份 B、对陈东的聘任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C、陈东作为经营管理人,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D、合伙企业对陈东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

17、,不得对抗第三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4节合伙事务的决议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A、B项: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1、2款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

18、聘任合伙 12.下列关于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公司可以出资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 B、公司只能出资设立一家一人公司 C、一人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D、自然人可以设立多个个人独资企业,同时再设立一家一人公司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1节个人独资企业和相关经济组织的区别 【答案】:D 【解析】: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条规定,2个人独资企业法第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为自然人,不能为公司(法人)。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公司法

19、第2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并没有限制公司只能出资设立一家一人公司,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公司法第61条第1句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 13.华奥有限公司,有股东张某、徐某、姜某和李某。董事长张某,总经理徐某,财务总监李某,姜某作为监事会主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认购新股,但章程可以另有约定 B、监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主席由2/3以上的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C、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在改选出新董事前,原董事仍应履行职务 D、股东会选举全体董事和

20、监事以及报酬事项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故A选项正确,当选。 公司法第52条第1项的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公司法第51条第3款规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因此监

21、事的任 14.关于证券承销,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证券公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是包销方式 B、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必须采取承销团的形式销售 C、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的,为发行失败 D、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证券承销节2第章7:第【知识点】【答案】:D 【解析】: 考查证券的承销规则。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28条、第32条、第34条、第35条的规定, 15.严某为

22、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27题,单选) 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 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 C、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 D、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公司股东的概念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 A项:公司法第31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若公司没有成立,仍不能签发出资证明书。A项错误。 B项:公司法第32条第2款规定,

23、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因此,遗失出资证明书,并不必然丧失股东资格,B项正确。 C项:出资证明书是证明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法律文件,记载的也是该出资股东的姓名和出资额,而不包括其他股东的姓名及出资额。C项错误。 D项: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 16.张某生前创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张某去世以后,张某的妻子与成年子女都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那么该企业解散时,应当由谁进行清算?( ) A、由张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B、由张某的成年子女进行清算 C、由张某的妻子和成年子女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点击展开答

24、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4节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答案】:D 【解析】: 考查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规则。法律依据为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本 案中投资人死亡,企业又无人继承,所以应由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17.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物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33题,单选) A、甲的船舶撞坏乙的船舶,则乙就其损害赔偿对甲的船舶享有留置权 B、甲以其船舶为乙设定抵押担保,则一经签订抵押合同,乙即享有抵押权 C、以建造中的船舶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仅

25、在办理登记后才能产生效力 D、同一船舶上设立数个抵押权时,其顺序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为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9章第2节船舶担保物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各类船舶物权。 A项:根据海商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海商法的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其船舶留置权的主体限于造船人、修船人,故A项错误。 B项:海商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据此,在船舶抵押的情形,登记仅仅是抵押权的对抗要

26、件而不是生效要件,船舶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时产生,故B项正确。 C 18.刘某、关某和张某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刘某以劳务出资,关某以货币出资,张某以房屋出资,设立过程中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合伙协议约定关某在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付出资 B、关某作为隐名合伙人不将姓名记载在合伙协议中 C、对张某的房屋作价未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而是由三人协商作价 D、刘某的劳务作价,由三人协商确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2节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答案】:B 【解析】: 考查合伙人的出资程序。A选项的做法合法。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17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约定合伙人

27、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B选项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不承认隐名合伙,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必须记载在合伙协议中。CD选项的做法合法,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16条的规定。合伙人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但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 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19.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吴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人后的第5个月卖出,获利600万元。关于此收益,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 A、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B、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C、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

28、收回 D、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7章第3节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答案】:D 【解析】: 考查董事违法行为的归入权以及股东代表诉讼。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47条。ABC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中股东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 20.刘某出资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刘某由于事务繁忙,委托关某全权负责企业的经营,但是约定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合同,关某应先向刘某汇报,刘某同意后,关某方能签订合同。关某未经刘某同意,擅自与乙公司签订了15万元的供货合同,刘某拒绝追

29、认,由于合同迟迟得不到履行造成乙公司10万元的损失。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关某超越授权范围签订合同,属于无权代理,供货合同无效 B、关某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由于刘某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刘某应向乙公司赔偿损失 D、合同有效,刘某应向乙公司赔偿损失,关某负连带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3节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答案】:C 【解析】: 考查个人独资企业外聘第三人经营时的责任承担。法律依据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的规定。委托合同可以约定受托人或受聘人的权限范围,但这种约定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所以关某代表个人独资企业订立的合同尽管超越权限,

30、却有效,刘某应赔偿乙公司的损失。刘某赔偿损失后,可以向关某追偿,但是关某对乙公司的损失不承担连带责任。 21.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运费为20万元,由于承运人的原因,承运人迟延交货,部分货物由于迟延交货导致托运人需向买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部分货物在目的地的市场价格已经大大下跌,托运人的行市损失最少20万元,托运人要求承运人赔偿。以( ) 下说法正确的是:A、承运人向托运人赔偿的数额不超过20万元 B、承运人向托运人赔偿的数额不超过30万元 C、承运人向托运人赔偿的数额不超过40万元 D、承运人向托运人赔偿的数额不超过50万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9章第3节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履行 【答案】:A 【解析】: 考查货物运输合同迟延交付的责任。法律依据为海商法第57条:承运人对货物因迟延交付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限额,为所迟延交付的货物的运费数额。所以A选项正确。 22.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69题) A、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 B、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 D、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0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一人公司。 A项:公司法第57条第2款规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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