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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四路北湖北路延长线纬三路工程.docx

1、南宁经四路北湖北路延长线纬三路工程附件:大新德天至宁明花山公路(硕龙至天西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1 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拟建大新德天至宁明花山公路(硕龙至天西段)位于广西西南部的崇左市大新县、龙州县及宁明县境内。项目推荐方案(H+K+X)路线起于大新县硕龙镇东南面巴米附近,接规划的德天至硕龙二级公路,路线自北向南布设,经大新县硕龙镇、堪圩乡、宝圩乡,龙州县逐卜乡、响水镇,宁明县亭亮乡,路线终点位于宁明县亭亮乡南友高速天西互通出口,路线全长86.567公里。其中:硕龙至岩应段(HK0+000HK8+715)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V=60km/h,路基宽12米;岩应至天西段(H

2、K8+715XK86+688)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V=80km/h,路基宽22.5米。(二)路线比选环境比选:拟建公路起终点基本确定,路由走向提出X线、K线和E线三个局部路段方案,工可推荐X线方案。从环境保护角度,X线方案涉及穿越响水镇水源一级保护区和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申报世界遗产区的申报遗产区和缓冲区。K线方案避开了响水镇水源一级保护区,但仍穿越二级保护区陆域和水域范围及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申报世界遗产区的申报遗产区和缓冲区。而E线方案完全避绕了响水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和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申报世界遗产区的申报遗产区,仅穿过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申报世界遗产区II中的缓冲区,其对水源地和遗产区的

3、影响较X线和K线小。单从环境因素角度考虑,环保角度推荐E线方案。综合比选:由于世界遗产区缓冲区范围较大,较难完全调整出其范围,E线虽避绕了水源保护区,但仍然涉及穿越世界遗产区的缓冲区范围,且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土资规(2016)10号文,E线方案占用基本农田调整手续繁琐,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推进困难。而相比E线和K线方案,X线方案的基本农田已调出,用地预审容易通过,有利于项目实施。此外,为推进项目进展,崇左市人民政府及沿线乡镇政府亦强力推荐采用X线方案,且龙州县人民政府已复函承诺搬迁响水镇水源取水口,搬迁后,X线方案不再涉及穿越该水源保护区。因此,在响水镇水源取水口搬迁后,评价提出的穿越花山

4、岩画文化景观申报世界遗产区相关环保措施得以落实的情况下,X线方案亦具备环境可行性。因此,在充分考虑地方政府的意见后,经综合比选,本次评价按工可推荐的H+K+X线方案进行评价。(三)规划相符性 拟建公路桩号HK0+00HK1+200段穿越大新县硕龙镇总体规划,路线走向与规划相符;桩号XK24+200XK26+950段穿越大新县堪圩乡总体规划区、桩号XK32+650XK34+550段穿越大新县宝圩乡总体规划区,路线走向与规划不符,以上穿越规划区路段已取得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设对促进乡镇及县城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发展势头起到重要的作用。(四)主要工程量全线设

5、置特大桥1座、大桥12座、中桥15座、小桥4座,涵洞332道、通道19道,隧道22座、分离式立交3处、便民候车亭13处,平面交叉27处,服务区2处(与监控管理区和养护站合建)、收费站2处。总投资492961.3304万元,工期2年。1.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公路桩号HK0+000XK83+600穿越广西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一级、二级和三级保护区范围,保护区内里程越占项目总里程的96.6%。桩号HK4+700K13+80路段穿越广西下雷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桩号XK65+700XK70+020路段穿越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申报世界遗产区的申报遗产区和缓冲区。(二)公路沿线分布大气、声环境保

6、护目标38处(学校8处、其余均为村庄、集镇);村屯生活饮用水主要为乡镇集中式供水或分散式井水。(三)公路桩号XK65+550XK69+000段穿越龙州县响水镇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龙州县人民政府已复函同意搬迁该取水口;桩号XK24+000K25+100段穿越堪圩乡中学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桩号XK33+700XK35+520段穿越宝圩乡四组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桩号XK44+200XK46+200段穿越逐卜乡令巧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四)项目主要生态保护目标为重点公益林、野生重点保护动植物和古树等。1.3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一)生态环境1. 环境质量现状(1)评价区植被共划分2级,有植被型组7个,植

7、被型10个,植被亚型(自然植被)6个,主要群系有27个;其中自然植被有植被型组5个,植被型6个,植被亚型(自然植被)6个,群系有19个,栽培植有植被型组2个,植被型4个,群系有9个。(2)评价区共记录到维管束植物124科341属438种,其中蕨类植物16科26属36种;裸子植物4科5属5种;被子植物104科310属397种。有1种国家I级保护植物石山苏铁,2种国家II级保护植物,分别是蚬木、任豆。自治区级保护植物5种,分别是硬叶兰、广东石豆兰、地宝兰、剑叶龙血树、多花脆兰。(3)评价区分布有陆栖野生脊椎动物174种,隶属4纲22目63科133属,其中两栖类11种,爬行类36种,鸟类103种,哺

8、乳类24种。项目评价范围可能出现的陆生野生保护动物55种,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17种,国家I级保护1种,国家级保护动物15种;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名录有39种;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中的物种6种(部分物种重复列入);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中名录中的有20种(部分物种重复列入)。(4)评价区水域无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鱼类均为常见种类,未发现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保护水生生物。(5)拟建公路桩号HK0+000XK83+600段穿越广西花山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二级和三级保护区范围。公路桩号HK4+700K13+80路段位于下雷

9、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2. 环境影响分析(1)工程占地范围内占地区内的保护植物讲直接受工程占地或施工活动的影响。工程建设中应对其采取避让措施,尽量避免对其造成破坏,若无法避让,委托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单位来实施迁地保护方案。(2)项目公路共占用部分生态公益林,占用的生态公益林主要为灌丛。建设单位应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核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公益林补偿措施,减少对公益林结构和生态系统的破坏。(3)施工期对野生动物影响是必然的,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种影响由于只涉及在施工区域,范围较小,而且整个施工区的环境与施工区以外的环境十分相似,施工区范围内的野生动物较容易的就近找到新的

10、栖息地,这些野生动物不会因为工程的施工扰动栖息地而死亡,种群数量也不会有大的变化,但施工区两侧的野生动物密度会明显降低。(4)项目穿越下雷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由于公路主要沿旧路进行改扩建,占用保护区土地有限,占用植被以灌丛和农田为主,且该区域公路已存在多年,人类活动频繁,沿线保护动物分布较少,整体来看公路建设对保护区影响较小。公路施工过程中路基开挖、扬尘、噪声等对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环境质量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路建成后,影响逐渐降低。3. 主要环保措施(1)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植被恢复。(2)本评价对施工中遇到的保护植物与名木古

11、树(以下简称保护类植物),提出以下保护原则:对于位于公路占地范围内的保护类植物,优先考虑线位避让,其次是移栽;对于不在公路占地范围内的保护类植物,进行原地保护;临时占地不得设置于有保护类植物的区域;移栽珍稀树木应移植到相似环境,移植前应对该物种的繁殖方式进行调查,事先确立繁殖方法,确保移植成功;移栽珍稀草本植物应采取异地补偿,异地补偿应注意补偿地点和补偿形式,确保等当量补偿。(3)做好保护动物保护工作,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采取任何方式猎杀野生动物,施工区的野生动物要就近放生,若遇到受伤的野生保护动物要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处理。(4)建议穿越、临近自然保护区路段禁止使用声级

12、高的施工机械施工,并且不能在自然保护区路段设置养护站和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设施。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尽量减少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在穿越、临近自然保护区路段施工前需及时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协调,在管理局的监督指导下施工作业。建立工程施工进度报告制度,在施工前期及整个施工过程中与地方环保、保护区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共同协作开展工作。(5)项目施工过程土地进行平整,破坏表面的植被系统,施工期的景观对农地整体景观影响无法避免。因此,建议加快施工进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地表植被,加快景观环境建设。建设单位应该注重道路沿线绿化建设,以经济、美观、大方、便于管理、可实施性强、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为指导

13、思想,绿化工程选址适宜性强、生命力旺盛、根系发达而且尽量采用本地种的树木、灌丛草等品种种植。道路绿化将起到隔离、防尘、遮挡强光的作用,达到保护环境、美化路容的目的。项目建设改变现有的景观生态系统,增加沿线道路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对区域景观的影响是有利的。在施工期间应明确禁止工程运输车辆从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附近穿过,施工车辆应严格控制时段,且对车厢采取全封闭,避免施工材料或弃土沿线洒落。由于施工期间公路建设的运输线路要与风景名胜区部分旅游公路公用,可能会对游览线路、游览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建议有关部门要对工程运输车辆进行交通管制,减小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游览线路的影响。同时,在保证施工安全及工程

14、质量的同时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小施工给游客游览带来的不利影响。(二)环境空气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在岩应村小学、响水镇中学和华侨农场新村设置3处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上述测点的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值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2. 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施工、运输产生的扬尘。(2)项目营运期设置的服务区、收费站等,均采用电和液化气等清洁能源;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汽车排放的尾气。经预测及类比,至营运远期,拟建公路评价范围内的网格点和敏感点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小时、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15、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3. 主要环保措施(1)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加强洒水频次;施工散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和物料加湿等,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2)设置有混凝土拌和站、储料场的施工营地,下风向300米范围内不应有敏感点分布;混凝土拌和设备应配备除尘装置,并注意对拌和站周边洒水降尘。(三)水环境1. 环境质量现状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黑水河、谨汤河、明仕河、峪阳河和响水河等项目涉及地表水体水质指标pH值、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悬浮物、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要求;响水镇左江水源地水质监测断面评价指标

16、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沿线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2. 环境影响分析(1)龙州县人民政府和业主承诺将响水镇左江水源地取水口搬迁至上游3km外,搬迁后公路不再穿越该水源保护区范围。项目涉及穿越的3处集中式地下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桩号XK24+000K25+100、XK33+700XK35+520、XK44+200XK46+200)无高填深挖,距取水口距离在95315m之间,路基挖填方施工均位于区域稳定地下水位之上,不会直接对地下水取水口产生不利影响。但路基施工形成裸露面遇雨水冲刷易形成含泥污水,项目区岩溶发育程度较高,地表与下部岩溶含水层水力联系紧密,含泥污水可能造

17、成地下水悬浮物增加。大新县和龙州县人民政府均已复函同意路线走向。(2)公路跨越沿线地表水体采用“钢围堰+钻孔灌注桩”工艺,对桥位下游100米范围水域产生短期不利影响。(3)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农灌,对环境影响不大。(4)沿河路段共涉及9.7km,占总里程的11.2%。以上沿河路段路基开挖、桥梁桩基施工形成的裸露面,施工材料随意堆放及施工中开挖弃渣不及时清运等,遇雨水冲刷易形成含泥污水大量进入水体的情况,导致水中悬浮物的大幅增加。(5)项目服务设施污水经隔油池和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

18、级标准后绿化回用或外排,影响不大。3. 主要环保措施(1)桩号XK65+550XK69+000(左江特大桥)穿越响水镇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路段必须在取水口搬迁并投入使用后方可开工建设,取水口未搬迁之前项目不得建设。(2)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弃土场,临时堆土场、施工营地和预制场等临时占地。(3)桥梁基础施工应尽可能选在枯水期进行;工程定期做好施工设备维护,施工废渣定期清运,严禁将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建材堆放在水体附近。(4)沿河路段施工中通过在临河侧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及沉淀池。(5)穿越集中式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设置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沉淀池、事故应急池,及加强型砼防撞护栏、警示牌,

19、应急物资和应急预案等环保措施。(四)声环境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选取19处代表性敏感点和2处监测断面的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1)位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3处敏感点中,除门村昼夜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外,其余2处敏感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中:岩应村临路一排昼、夜声环境均能满足4a类标准,临路二排(55m处)昼间达标、夜间出现超1类标准情况,超标2.5分贝;岩应村小学昼间满足1类标准要求,夜间超1类标准1.7分贝。以上超标原因主要受G219国道交通噪声影响所致。(2)同时执行4a类和2类标准的3处敏感点中,除堪圩乡临路一排夜间超声环境质量标准(G

20、B3096-2008)4a类标准外(超标0.4-1.2分贝),其临路二排和其他2处敏感点昼夜声环境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堪圩乡超标原因是距G359国道较近,受其交通噪声影响所致。(3)其他仅执行2类标准的12处敏感点中,除宝圩乡临路一排昼夜声环境均超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外(昼间超标4.0分贝、夜间超标2.5分贝),其余敏感点昼夜声环境均能满足2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是临路一排受现状X540县道交通噪声影响所致。(4)位于铁路边的1处敏感点天西村,无火车通过时,现状昼夜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当有火车通过时,声环境亦能满足4a

21、类标准要求。(5)无声障碍的情况下,国道G219线满足2类达标距离为:距离公路中心线40m。国道G359线满足GB3096-2008中2类达标距离为:距离公路中心线25m。2. 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预测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声源50米、夜间在284米外可低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隧道半径5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共3处(岩应村、岩应小学和寿屯),瞬时影响较大,但影响是暂时的,爆破施工行为终止不利影响即消失。(2)起点至岩应段:交通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达标距离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37m;满足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66m;

22、满足1类标准达标距离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100m;岩应至终点段:交通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达标距离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73m;满足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109m;满足1类标准达标距离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155m。(3)经预测,至项目运营中期,38处敏感点中,仅有9处敏感点昼夜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其他29处敏感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超标1.29.0分贝。经统计,共计超标人数约616户/2907人,及4处学校的4栋教学楼和6栋住宅楼。3. 主要环保措施(1)施工期需重点考虑距离公路较近的村庄的声环境影响及防护措施,在临近敏感点的施工场界安装2.5

23、米高度的实心围挡,严禁在中午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需连续作业的应提前公告。(2)评价建议对声环境预测超标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1处(长300m、高3.5m)、换装隔声窗5790m2,增加环保投资约1305.9万元。(3)沿线政府应做好公路沿线建筑的规划布局,在1类/2类达标距离范围内(表4.5-11)不宜新建噪声敏感建筑;如需进行敏感建筑建设,新建建筑自身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4)隧道工程需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控制爆破量,降低爆破突发噪声源强,并于实施前进行公告,特别是对隧道爆破点500m范围内存在的村庄(岩应村、岩应小学和寿屯),爆破前需告知相关村民,并

24、严禁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六)环境风险经预测,至营运远期,项目跨越水体的桥梁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概率为0.0000020.000063次/年,最大出现在左江特大桥处;位于水源保护区内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概率为0.0000670.000122次/年;穿越下雷自然保护区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概率为0.000549次/年。工程在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采用加强型防撞护栏,并设置警示牌、应急物资等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同时根据沿线环境风险特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项目带来的环境风险可接受。1.4 总结论拟建大新德天至宁明花山公路(硕龙至天西段)是崇左市“十三五”公路交通规划中的重

25、点建设项目之一。项目建成营运后,社会经济效益明显,为完善区域内交通路网,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保持对外贸易良好的发展势头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工程建设主要带来生态、声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等方面影响, 特别是对穿越自然保护区和4处集中式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路段的施工和运营期风险影响及措施。在响水镇水源取水口搬迁后,其他穿越二级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和沉淀池系统及相应的应急预案等防范措施,及本评价所提出的其他各项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和营运造成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为环境所接收。因此,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显著,对改善沿线乡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快沿线乡镇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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