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耕还林合同书退耕还林合同书篇一:承包退耕还林合同承包退耕还林合同甲方:县乡村委会乙方:有限公司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我乡经济发展,根据上级精神,开发现有退耕还林地地块,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所有的退耕还林地块 亩发包给乙方进行造林及生产经营,地块坐落:小地名: ,小班: ,面积: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分批次付款,从承包之日起,必须一次性付款十年,之后每五年付一次,每亩增加五元。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
2、民代表会议讨论,附讨论结果复印件,并且与农户直接签订承包合同。五、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明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予以处罚,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六、乙方承包期满后,甲方可优先承包给乙方,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七、乙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打井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八、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造林种草,不得改变,否则甲方有权干涉,可单方终止合同。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
3、除本合同。(不包括土地复更用途)十、本合同签订,经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十一、乙方新承包地块、地上部分现有林及设施,归甲方所用。 十二、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按政策规定办理。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十五、如因
4、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监督单位: 乡人民政府(公章) 甲方: 村委会(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篇二:退耕还林合同书退耕还林合同书 甲方: 乙方:为了规范退耕还林工程,保护退耕农户(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达到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经过双方自愿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一、退耕还林者(乙方)的退耕地点在乡村 组,面积 亩,树种
5、,林种 ,造林时间 。二、乙方退耕地生态林成活率及保存率必须在80%以上,经经济林必须在85%以上。三、乙方在实施退耕还林后,甲方在每年9-10月份进行一次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有关政策兑现补助资金。根据退耕还林第二阶段补助政策每亩补助90元。补助期限为变更指标的剩余补助期来定,共年。四、乙方使用的种苗应具有“一签两证”,不得使用不合格,未经检疫的苗木。五、管护责任:在合同签订后,乙方要按技术标准要求积极实施退耕还林工作,甲方应派技术员对农户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并做好退耕户的技术培训,保证国家政策规定的资金补助及到位。乙方在实施退耕还林期间,要认真进行管护,并保证造林保存率在85
6、%以上,对连续达不到保存率要求的面积,将依法取消造林资格和资金补助资格。并追究所有享受补助资金。六、退耕还林者(乙方)不得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任意改变技术规程标准及擅自复耕、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标植被活动,否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退耕还林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享有的退耕还林资格。七、退耕还林地四周必须栽植农防林行数不低于三行。八、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三:退耕还林合同书范本附件 退耕还林合同书范本 二一四年十一月 合同编号 退耕还林合同书 户主姓名: 地 址: 乡 村组(小
7、地名)合同编号: 退耕还林合同书 甲方: 县 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 村 组 户主为落实退耕还林责任,保障退耕农户利益,保证退耕还林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双方自愿原则,商订协议如下: 一、退耕还林地点及规模 乙方自愿申请将位于村 组(小地名)的耕地(耕地类型为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面积为 亩(四至边界:)退耕还林。 二、中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 中央安排的补助资金为每亩1500元,分三次下达: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三、地方退耕还林补助政策 四、各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负责退耕还林农民
8、意愿的普查和登记汇总工作。 2、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退耕土地的性质确定以及验证、测量等工作,确保退耕土地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确保登记农户姓名、地块位置及数量准确无误。3、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本乡(镇)的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将退耕还林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和退耕还林农户,确保造林树种既适合当地生长、又符合退耕农户意愿。4、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造林所需种苗的调配工作,确保种苗质量和数量。5、负责退耕还林的施工组织工作,督促退耕户按时、保质、保量地全面完成退耕还林任务。6、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退耕还林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7、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向乙方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配合县
9、级有关部门,做好退耕还林后确权变更登记的相关工作。9、负责及时解决和反映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负责本地林木管护的组织工作,制订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监督管护效果。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按照作业设计的要求,在 年月 日之前完成退耕还林(树种 初植密度)任务。2、按照国家规定的种苗质量标准选择种子和苗木,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种子和苗木不能用于退耕还林。3、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造林,并保证造林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造林成活率达到 以上)。4、负责幼林的抚育和管护工作,并保证保存率达到国家篇四:XX退耕还林合同(该文本仅供参考,内容根据设计填写)退耕还林工程 承包合同发包单位:太行山国有
10、林管理局海眼寺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人企业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 太行山国有林管局海眼寺林场XX年退耕还林工程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承包事项甲方将位于 青城 村小班号为 3-7 作业面积800亩;义兴镇南山小班号为5、6作业面积264亩,作业面积共计 1046 亩的 退耕还林工程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任务,发包给乙方,乙方包整地、栽植、抚育(详见作业设计)。二、作业方案及质量要求1、作业方案(1)作业时间:XX年4月4日至XX年12月31日(2)作业地
11、点:青城镇青城村3-7小班、义兴镇南山5、6小班(小班边际以作业设计为准)。(3)作业内容:整地、栽植、抚育等。(4)施工队:作业工队为乙方工队,不得转让。2、质量技术要求:(1)树种:油松、山杏。(2)造林模式:株行距为2m3m,亩株数110株。(3)树种配置:油杏块状或带状混交,混交比例为6:4。同时尊重“适地适树”篇五:退耕还林合同书 合同编号:- 退耕还林合同书 (退耕农户) 户主姓名:- 地 址:-县(市、区)-乡(镇) - - 村-组 退耕还林合同书 甲方:开江县甘棠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甘棠镇石笋子村七社( )为落实退耕还林责任,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成效,保障退耕还林者
12、切身利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一、退耕还林地点及规模乙方自愿将以下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耕地和非基本农田严重沙化耕地.二、退耕还林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对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省财政分三次下达给工程县(市、区),第一年800元(含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1.种苗费补助.退耕还林每亩补助300元,具体使用按照开江县人民政府规定执行.2.现金补助.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200元,验收合格后分三次兑现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农户),即: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三、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1.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
13、人意愿调查和登记汇总工作。2.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退耕土地的性质确定以及验证、测量等工作,确保退耕工作符合政策规定,确保登记的有关信息准确无误。3.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编制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块地和退耕农户。4.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造林所需种苗的调配、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等工作。5.负责退耕还林施工组织,督促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退耕还林任务。6.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退耕还林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7.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及时落实退耕还林有关政策。8.负责督促乙方加强退耕还林地林木的经营管护,确保退耕还林成效及成果巩固。(二)乙方1.按照作业设计的要求,在XX年12月
14、31日之前完成 亩退耕还林(树种杉树初植密度 达到要求)任务。2.按照国家规定的种苗质量标准选择使用种子和苗木,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种子苗木不能用于退耕还林。3.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造林,并保证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造林成活率达到95%以上)。4.负责幼林抚育和管护工作,并保证保存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造林三年后达到 90%、造林五年后达到95%以上)5.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政策。验收不合格的,暂缓享受补助政策并按照要求整改合格。6.退耕还林后,林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取的林权证,保证不改变林地性质。四、其他1.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议。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县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印章) (印章) 年 月 日 篇六:退耕还林合同样式退耕还林工程合同书(参考样式)合同编号:甲方: 县乡(镇)人民政府乙方: 县乡(镇) 村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