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23 ,大小:38.32KB ,
资源ID:3789437      下载积分:12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378943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内江市学校安全管理知识复习题及答案.docx)为本站会员(b****6)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内江市学校安全管理知识复习题及答案.docx

1、内江市学校安全管理知识复习题及答案内江市学校安全管理知识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填空题(共70题)1、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必须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 25 周岁以上、不超过 60周岁。2、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 27 座以上的载客汽车。3、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学校应当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 部门备案。4、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 、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5、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校车运载学生,可

2、以在 公共交通专用 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6、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80 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60 公里。7、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20 公里。8、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交通警察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校车,可以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予放行 ,待校车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9、根据校车管理条

3、例第四十条规定:校车的副驾驶 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10、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 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 以外的人员乘坐。11、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 前离开驾驶座位。12、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每 1 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13、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于 2002 年9月1日正式实施。14、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 地处理。15、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

4、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未成年 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或活动,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6、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应由学生 或者 未成年学生监护人 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对抗或者具有风险性的 体育竞赛 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 无 法律责任。18、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 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19、根据教育部颁布

5、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三十一条规定: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20、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调解。 2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22、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

6、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 损害赔偿 责任。23、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24、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经调解形成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学校应当负责筹措;学校无力完全筹措的,由学校的主管部门 或者举办者协助筹措。25、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二十六条规定:对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 的原则,对

7、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 帮助 。26、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日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 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28、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

8、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 因果 关系依法确定。29、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 限期整顿 ;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 行政处罚 。30、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伤害事故,应当根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 的特点,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3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9、 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 教育行政部门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2、根据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应当严格执行规定作息时间。发现学生心理异常、 非正常离校缺席 时,必须及时通知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33、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 损害赔偿 责任。34、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举办者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设立 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 等多种形式,依法筹措伤害赔偿金。35、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0、第三十一条规定: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 保险。36、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学校应当履行 安全管理 和 安全教育 职责。37、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 安全管理 制度和 安全应急 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38、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 校长 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 专职 或者 兼职 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39、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

11、定:学校应当健全 门卫 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 门卫登记或者验证 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40、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 定期检查 制度和 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4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 或者采取 防护设施 。42、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

12、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 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43、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教师应当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 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 学生监护人 沟通。44、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在 开学初 、 放假前 ,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45、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

13、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 防火意识 和 逃生自救 的能力。46、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 培训 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47、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 3 年相应准驾车型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 3 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48、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应该建立 安全工作 档案,记录

14、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49、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 、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50、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 学生安全信息 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5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 事故预演 。学校应当每学期开展 一 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

15、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 适龄儿童、少年 。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七十二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讯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 公安机关 给予处罚。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七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 教育行政部门 予以撤销。55、2013年3月25日教育部于颁布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手册,其中共规定了 39 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岗位职责。56、根据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应当

16、健全安全工作机制,设置必要的安全、卫生等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职责,保证必要工作条件,同时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工作的 一岗双责 要求。57、根据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食堂加工操作间墙壁应有 1.5 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58、根据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0 。59、根据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 凉菜。60、根据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

17、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 250 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 24 小时以上,以备查验。61、根据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 2 小时,若超过 2 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62、根据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63、根据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堂从业人员每

18、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 健康证明 后方可参加工作。64、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18 周岁的公民.65、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 人身安全 。66、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先救护 未成年人 67、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 16 岁的未成年人,

19、国家另有规定除外。68、食品米、面在储存时要做到离地隔墙 10 厘米69、学生食堂的食品留样一般要留足 48 小时;每样食品至少留样 200 克。70、灭火器的指针指在 绿色 区域时,说明灭火器能正常使用;指针指在 红色 区域时说明压力不足。二、判断(正确的记“”,错误的记“”。共40题)1.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2.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

20、,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3.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4.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学校应当依法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 5.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6.

21、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学校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7.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8.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9.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

22、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0.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1.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2.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

23、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如: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伤害。( )13.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如: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学生伤害。( )14.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如: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而造成的学生伤害。( )15.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如:学生自杀、自伤的。( )16.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已

24、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如: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17.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8.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9.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

25、到校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20.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21.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2.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

26、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学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3.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造成学生伤害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4.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学生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

27、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27.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调解。 ( )28.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还要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 )29.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

28、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30. 校车管理条例规定:校车应当每2 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3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要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32.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33.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依法督促学校不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的职责。( )34.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29、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书记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35.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36.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37.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

30、机动车接送学生。( )38.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39. 根据四川省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轻微事故情况由市(州)教育局和高等学校负责汇总处理,每年7月2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省教育厅;轻微以下事故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汇总处理,每1年将汇总情况报市(州)教育局。( )40. 四川省教育厅制定的四川省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是2011年2月6日颁布并实施,使用期限是6年。( )三、单项选择(共90题)三、单项选择(共90题)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于(B )开

31、始施行。 A、 2004年1月1日 B、2012年3月28日 C、2004年6月1日 D、 2004年9月1日2、教育部制定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共有(B )条。 A、五章三十 B、五章四十 C、六章三十 D、六章四十3、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应当 (B )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A、每月 B、每学期 C、每学年 D、每两年4、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D )日内完成调解。 A、10日 B、20日 C、30日 D、60日5、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