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专家审查细则试行附件1:山东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专家审查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专家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书专家审查应遵循严肃认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机构对出具的报告书质量负责。第三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为评价报告书)专家审查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书)专家审查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控评报告书)专家审查。第
2、二章 报告书质量要求第四条 预评价报告书要求(一)预评价报告书规范性要求1.预评价报告书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编制,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要求;2.预评价报告书评价依据应恰当、有效;评价范围应界定清晰、明确,与项目拟建设内容相适应;评价内容应全面、准确;评价方法选用正确,与实际应用相一致;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语言应规范、准确、简练。(二)预评价报告书技术要求1.预评价报告书工程分析内容应全面、清晰、简洁,与项目拟建设内容相一致、与项目建设特点相适应,应符合导则要求和满足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需要;2.预评价报告书类比调查审查(适用于采用类比法的评价报告)应
3、阐明类比企业选择的可比性,可比性分析与判定应客观、准确;类比企业调查内容应全面,调查资料的分析与判定应客观、准确,对类比企业在职业病防治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种类、时间、频度应满足要求,数据处理及应用正确,引用的数据、资料来源明确;3.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审查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全面、正确,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时间、空间分布准确,重点因子判定准确;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分析应科学、正确;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的预测分析方法或模式合理,预测结果准确可信、合理可行;4.预评价报告书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查内容1)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对项目选址
4、与项目总体布局情况进行分析,结果判定应正确;2)对项目建筑卫生学要求的分析应包含建筑结构、间距与朝向、采暖与通风和空调、采光与照明等内容,结果判定正确;3)对不同评价单元的职业病危害采取的防护设施进行详实分析,对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全面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判定明晰、正确,明确指出问题不足;4)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分析全面,明确指出问题不足;5)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救援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分析评价到位;6)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分析与拟建项目卫生特征对于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室)、生活卫生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的要求一致;7)分析拟采取的职业
5、卫生管理措施与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情况;8)分析拟建项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情况;9)结合拟建项目是否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综合分析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风险程度等,结果判定合理。5.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建议应全面、科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预评价报告书评价结论应明确、简洁、正确。第五条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质量要求(一)控评报告书规范性要求: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编制,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要求;2.评价依据引用标准恰当、有效;评价范围界定清晰、明确,与
6、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相适应;评价内容全面、准确;评价方法选用正确,与实际应用相一致;3.语言规范、准确、简练。(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技术要求:1. 建设项目概况审查内容:1)企业基本情况、建设项目背景、性质、建设规模描述清晰;2)项目建设地自然气象条件、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描述清晰;3)项目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防护措施建议落实情况描述清晰。2. 工程试运行情况分析审查内容:1)项目施工建设情况、试运行时间叙述清晰;2)工程试运行生产状况描述清晰;3)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试运行情况描述清晰;3. 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调查与分析审查内容:1)项目总体布局情况调查说明清楚,分析合理;2)项目主要设备及设备布局调
7、查说明清楚,分析合理;4.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审查内容1)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及生产工艺流程调查说明清晰;2)主要生产工艺水平与生产自动化水平分析说明清楚;3)项目涉及的原料、辅料、产品、副产品、中间品等物料的种类及用量(及其物质安全性资料MSDS)说明清楚;4)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叙述清楚明确;5)项目劳动定员、劳动制度、岗位定员描述清楚,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方式、接触时间调查说明清楚;6)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对象)的设置/选择、检测方法、条件等说明清楚,满足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因子选择、检测样本量满足要求,监测数据处理、表达
8、合理,检测结果分析说明合理;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审查内容:1)项目所采取的各类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形式、运行情况、维护管理情况调查说明清楚;2)对各类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的必要测试叙述清晰明确,对防护设施及其效果分析评价合理。6. 对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调查与评价的审查内容:1)对建设单位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数量、参数及其使用情况的调查说明清楚;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维护管理情况的分析评价合理;2)对项目建筑结构、采光照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等建筑卫生学条件的调查清楚,分析评价合理;3)对项目设置的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
9、室、生活室等辅助用室调查清楚,分析评价合理;4)对设置的职业病防治机构、人员及制定的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的调查说明清楚、全面,分析评价合理;5)对设置的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医疗资源与条件、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情况的调查说明清楚,分析评价合理;6)对项目设置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描述清楚,分析评价合理;7)对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处置情况的说明清楚,分析评价合理;7. 报告书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建议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针对性。(三)控评报告书评价结论明确、简洁、正确。第三章 专家审查程序第六条 预评价报告审查程序(一)评价单位从省级职业卫生专家库随机
10、抽取专家,并报对建设项目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查;(二)召开专家审查会1.专家组推荐组长,并由组长主持审查会;2.建设单位介绍建设项目情况、评价单位介绍预评价报告书;3.专家组查看检测原始资料;4.专家组针对不明情况质询,对报告书进行评议;5.专家组合议,形成审查意见,确定审查结论。第七条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查程序(一)听取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及职业病防治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报告书的介绍;(二)专家组现场查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和运行情况,查阅职业病防治管理资料;(三)专家查看现场检测的原始资料;(四)专家组对不明确情况进行质询,对报告书进行评议;(五)专家组合议,形成审查意见,确定审查结
11、论。第四章 审查意见和结论第八条 预评价报告书的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上应该包括:1专家审查会议的时间、地点、组织单位、审查项目及其建设单位,专家组组成成员、审查形式、审查内容的说明;2报告书评价程序、引用标准、评价范围、评价内容的审查意见;3报告书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措施评价等的审查意见及必要说明;4报告书评价结论、补充措施建议的审查意见;5报告书修订建议;6专家组建议的“审查结论”。第九条 预评价报告书专家审查结论包括“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书”、“同意修改后通过预评价报告书”和“不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书”。(一)符合以下条件,专家组可做出“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书”的
12、结论:1. 编制总体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评价程序清晰明确,评价依据引用标准恰当准确,评价范围界定清晰准确,评价内容全面,评价方法得当,报告书用语规范;2. 工程分析内容全面、语言简洁,对于工程组成及主要生产工艺、劳动定员与岗位设置、原辅材料、产品与副产品、建设地自然气象条件、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信息的分析清晰明确;3. 采用类比法进行评价的,对类比企业(工程)可比性客观分析;对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调查全面,调查资料分析判定正确;对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条件说明清晰,检测因素种类满足评价要求,检测结果分
13、析处理与结果判定正确,引用资料来源明确;4.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全面,对各评价单元可能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具体,对各岗位/工种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方式、接触时间说明清晰;对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分析正确,表述恰当;对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分析预测较客观、合理;5. 对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分析评价客观,结果判定正确;6. 项目建筑结构(墙面与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光与照明等建筑卫生学分析评价客观;7. 各生产单元(评价单元)拟采取的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降噪防振、防辐射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分析客观,对上述设施的全
14、面性、合理性、有效性评价客观,科学分析存在的问题;8.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辅助用室分析评价客观;9.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项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分析评价客观;10. 针对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补充措施建议;11. 评价结论对报告书的评价内容归纳客观、明确,评价结论正确。12. 专家组综合评分大于900分。(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专家组可做出“不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书”的结论:1. 评价单位未获得评价资质或评价资质超时限、超范围;2. 评价范围界定不明确或存在遗漏;3.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存在遗漏;4. 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种类、
15、时间、频度不符合要求;5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分析评价缺乏应有深度、补充措施建议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6. 评价结论不正确;7. 存在其他严重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要求的内容。8. 专家组综合评分低于700分。(三)除上述(一)、(二)情况以外,专家组可作出“同意修改后通过预评价报告书”的结论。第十条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上应该包括1专家审查会议的时间、地点、组织单位、审查项目及其建设单位,专家组组成成员、审查形式、审查内容的说明;2报告书评价程序、引用标准、评价范围、评价内容的审查意见;3报告书关于工程建设与试运行情况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病
16、危害防护设施措施的调查与评价等的审查意见;4报告书评价结论、补充措施建议的审查意见;5报告书修订建议;6专家组建议的“审查结论”。第十一条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专家审查结论包括“同意通过控制评价报告书”、“同意修改后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和“不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一)符合以下条件,专家组可做出“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结论:1. 编制总体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评价程序清晰明确,评价依据恰当准确,评价范围界定清晰准确,评价内容全面,评价方法选用得当,报告书用语规范、确切;2. 对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建设地点自然气象条件、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等信息的
17、调查说明清晰明确;3. 对工程试运行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试运行情况调查说明清晰明确;4. 对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产品、副产品的种类、数量说明清楚,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准确,对各岗位/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方式、接触时间说明清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检测条件说明清晰;检测结果分析正确,表述合理;5. 对项目采取的各类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形式、参数及试运行情况调查清楚、全面,分析评价合理;6.对项目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参数及其使用、维护管理情况调查描述清楚,分析评价合理;对应急救援措施调查描述清楚,分析
18、评价合理;7.对项目建筑结构、采暖、通风与空调、采光与照明等建筑卫生学信息及辅助用室的调查描述清楚,分析评价合理; 8.对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说明具体、明确,分析评价合理;9.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合理性;10.评价结论对报告书的评价内容归纳客观、明确,评价结论正确。11. 专家组综合评分大于900分。(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专家组可做出“不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结论:1. 评价机构评价资质超出时限或范围;2. 评价范围界定不明确或存在遗漏;3.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存在遗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种类、时间、频度达不到国家技术标准要求;4.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措施调查描述不具体、不细致,评价不准确,补充措施建议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5.评价结论不正确;6.存在其他严重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有关要求的内容。7. 专家组综合评分低于700分。(三)除上述(一)、(二)情况以外,专家组可做出“同意修改后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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