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行为检查表填表说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检查表填表说明2014年6月17日 (一)建设单位第1项 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情况 一、检查内容:检查监督注册登记表。二、检查方法:查看质量监督部门受理的质量监督委托书。三、评价判定原则:无委托书或委托时间滞后于开工时间,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2项 施工前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 一、检查内容: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料。二、检查方法:查看施工图审查文件和批准书、盖经审查的施工纸。三、评价判定原则:无施工图审查文件和批准书,或审查时间和批准时间滞后开工时间者,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
2、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3项 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情况 一、检查内容:检查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二、检查方法:查看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或当地发改委出具“开工报告。三、评价判定原则:当出现无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其时间与滞后开工日期,或时间超过三个月未申请延期者,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法第七、九、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三条。第4项 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 一、检查内容:检查监理合同。二、检查方法:查看监理委托合同和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三、评价判定原则:无监理合同或资质不符合监理范围者,
3、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5项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一、检查内容: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二、检查方法:查看图纸会审会议纪要或图纸会审记录。三、评价判定原则:无图纸会审纪要或会审记录,或会审时间滞后开工时间,或会审记录无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签章,或总监理工程师未对设计技术交底进行签认,或违反规定进行设计变更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5.2.2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6项 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 一、
4、检查内容: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按要求重新报审。二、检查方法:查看设计变更及其审查批准书。三、评价判定原则: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按要求重新报审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二)勘察、设计单位第7项 勘察单位资质情况 一、检查内容:勘察单位资质是否符合相应要求。二、检查方法:查看勘察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三、评价判定原则:勘察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未年检,或资质等级不符合工程规模范围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
5、例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第8项 设计单位资质情况 一、检查内容: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相应要求。二、检查方法:查看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三、评价判定原则: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未年检,或资质等级不符合工程规模范围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9项 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一、检查内容: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按规定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二、检查方法:查看地基验槽记录、基础、
6、主体结构及重要分部验收记录。三、评价判定原则:已验收,但是勘察、设计单位未在相关验收记录上签章者,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2条。第10项 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 一、检查内容:设计单位是否全部按规定签发设计变更及洽商。二、检查方法: 查看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文件。三、评价判定原则: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文件无经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签章者,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11项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一、检查内容: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二、检查方法:查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及质量问题处理文件
7、。三、评价判定原则:未参加质量问题处理或未出具质量问题处理文件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三)施工单位第12项 单位资质情况一、检查内容: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相应要求二、检查方法:查看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三、评价判定原则: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未年检,或资质等级不符合工程规模范围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法第十三条、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第13项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履责情况一、检查内容:项目负责人资格是否符合相应要求,是否按规定到岗履责。二、检查方法:查看工程备案
8、合同、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从开工至检查当日的监理例会会议记录、已形成的分布工程验收记录。三、评价判定原则:项目负责人与工程备案合同不符的;项目负责人没有相应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监理例会的次数未达到总次数80%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签执业印章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法第十四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0.2条。第14项 项目部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一、检查内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是否齐全,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且按规定到岗履责。二
9、、检查方法:查看投标文件人员配备、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持证上岗人员资格证书和人员变更文件。三、评价判定原则:项目管理人员无岗位证书,或与施工文件中配备人员名单和签署名不一致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法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15项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一、检查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二、检查方法:查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评价判定原则: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或内容无针对性,或未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5.2.3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10、验收统一标准附录A。第16项 施工技术交底情况一、检查内容:是否按规定进行交底。二、检查方法:查看各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记录。三、评价判定原则:无交底记录或内容无针对性,或记录中无交底人和受交底人签字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17项 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图集的配置情况一、检查内容:是否按规定配置规范、标准、图集。二、检查方法:查看项目部配备的操作技术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三、评价判定原则:施工现场无验收规范、图集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法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A。第1
11、8项 工程技术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一、检查内容:是否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二、检查方法:查看施工现场。三、评价判定原则:违反相关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法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强制性条文。第19项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一、检查内容:处理是否及时,整改措施是否有效。二、检查方法:查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方案。三、评价判定原则:未按处理方案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者和重新验收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四)监理单位第20项 单位资质情
12、况一、检查内容: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相应要求。二、检查方法:查看监理单位营来执照和资质证书。三、评价判定原则: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未年检,或资质等级不符合工程规模范围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法第十三条、三十一条、三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七、八条。第21项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履责情况一、检查内容: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是否符合相应要求,是否按规定到岗履责。二、检查方法:查看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施工管理文件。三、评价判定原则:执业资格证专业不匹配、资质证书过期、相关施工管理文件未签署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法
13、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3.2.2条。第22项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一、检查内容: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是否齐全,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到岗履责。二、检查方法:查看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名单及其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工程例会会议记录。三、评价判定原则:监理组织机构人员数量配备不足,个人无执业资格证书执业,相关文件未及时签署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法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3.2.2 3.2.5 3.2.6条。第23
14、项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情况一、检查内容: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批。二、检查方法:查看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三、评价判定原则:无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编制和审批不及时、审批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无针对性,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4.1.2 4.2.1 条。第24项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情况一、检查内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二、检查方法:查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查记录。三、评价判定原则:无审查记录,或审查不及时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15、2000)第5.2.3条。第25项 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一、检查内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查。二、检查方法:查看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查表。三、评价判定原则:无审查记录、审查不及时、无明确审查意见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5.4.6条。第26项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一、检查内容:是否按规定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二、检查方法:查看分包单位资质核查记录表。三、评价判定原则:未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不及时、同意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
16、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5.2.5 5.2.6条。第27项 见证取样制度的执行情况一、检查内容:是否按规定实施见证取样制度。二、检查方法:查看见证取样记录及台帐、见证取样试验报告和见证人员资格。三、评价判定原则:无见证取样台帐、试验报告未注明见证取样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5.4.6条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七条。第28项 组织和审查工程变更情况一、检查内容:是否按规定对工程变更情况进行审查。二、检查方法:查看工程变更文件。三、评价判定原则:工程变更人员、
17、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3.2.2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29项 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一、检查内容:是否按规定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二、检查方法:查看旁站方案和旁站监理记录。三、评价判定原则:未按旁站方案实施旁站、旁站监理记录内容不全、不能实现施工过程质量追溯、未按办法签字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30项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一、检查内容:是否按规定进行隐蔽工程、检
18、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二、检查方法:查看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三、评价判定原则:无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填写内容不完整、验收不及时、未签署验收意见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1 6.0.2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8 5.4.9 5.4.10条。第31项 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一、检查内容: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手续是否齐全,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是否及时,资料是否齐全。二、检查方法:查看质量问题通知单和质量问题整改结果回复单。三、评价判定原则:无质量问题整改回复单、质量问题整改回复单未明确复查
19、结果和意见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11 5.4.12 5.4.13条。第32项 监理工程师是否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一、检查内容:监理工程师是否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二、检查方法:查看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和监理记录。三、评价判定原则:无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监理记录,或者其内容不详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6条。(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第33项 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一、检查内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否在资质范围内承接任务。二、检查方法:查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三、评价判定原则:无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未年检、超出资质范围检测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条。第34项 检测报告内容及结论一、检查内容:检测报告是否完整规范,结论是否明确二、检查方法:查看检测报告。三、评价判定原则:检测报告检测项目不全、关键信息不完整、检测结论错误或不明确的,判定为“不符合”。四、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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