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3 ,大小:50.06KB ,
资源ID:3610640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361064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通用知识》必看考点《民法》5.docx)为本站会员(b****5)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通用知识》必看考点《民法》5.docx

1、通用知识必看考点民法5通用知识必看考点民法 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陆续展开,作者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考高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纲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强化复习。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您定能够金榜题名,实现您的梦想。 1、单选题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_ A: 代位权 B: 撤销权 C: 解除权 D: 终止权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

2、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单选题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_,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 4年 B: 3年 C: 2年 D: 1年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除以上情形之外,一般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另外,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

3、选C。 3、单选题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乙某,并签订合同。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门办法抵押登记手续,由于两人疏忽,漏登记2辆。下列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2辆自行车 B: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4辆自行车 C: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不可以对抗第三人 D: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可以对抗第三人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易错项为 A 答案B。 抵押效力自合同成立时成立,只是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本题中,合同意思基于双方共识,合同成立,标的物为4辆自行车,其中登记的2辆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得

4、对抗第三人。故选B。 4、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_。 A: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

5、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 5、单选题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_ A: 民政机关 B: 司法行政机关 C: 人民法院 D: 公证机关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本题正确选项为C。 6、单选题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_ A: 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人 B: 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

6、有民事权利 C: 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 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7、单选题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_ A: 丙承担违约责任 B: 乙承担违约责任 C: 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D: 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7、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査的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由合同当事人乙承担违约责任。 8、多选题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正确的是_ A: 属于法定之债 B: 属于意定之债 C: 属于诺成合同 D: 具有相对性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答案】BCD。解析:(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

8、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9、单选题作品被收集、出版、发行的9岁小画家是_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由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可知,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10、单选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

9、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_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

10、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11、单选题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 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

11、。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 12、单选题下列哪一项是无效的合同?_ A: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B: 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限制

12、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 C: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D: 无权处分行为,指没有处分权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五种合同是无效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选C。 13、多选题甲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乙公司发生争议。乙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乙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乙公司已将该楼50多

13、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乙公司无权转让 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 丙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 【答案】B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

14、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乙公司有权转让,丙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14、多选题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 A: 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 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 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15、 【答案】ABC。解析: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15、多选题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 A: 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 B: 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 C: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 D: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16、 正确答案:ABD 解析: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选项A、B错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本题中明星丁的赠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故选ABD。 16、多选题某男与某女于2002年1月登记结婚。2002年12月女儿出世。2003年初某男南下打工,不久当上了公司经理助理,之后与女秘书甲关系暧昧,并对甲谎称自己是未婚,提出与甲结婚。通过各种关系和造假,某

17、男与甲登记结婚,并在公司举行了婚礼。2004年3月,某女发现了某男的重婚行为。针对某男和甲的婚姻关系,有权依法提出宣告某男和甲之间婚姻无效的主体是_ A: 甲 B: 某男 C: 甲的父母 D: 某男的父母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解析:有权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而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18、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应为“婚姻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而甲、某男是婚姻当事人,甲的父母、某男的父母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所以,他们都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的宣告申请。因此,ABCD选项均是正确的。 17、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_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 经甲同意后恢复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婚,他

19、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即原有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18、多选题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 A: 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B: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 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 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

20、究甲的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 【答案】BC。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故本题中,乙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根据其与甲的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如果其是善意的,在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19、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_ A: 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 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 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 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

21、0倍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应选A项。 20、单选题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 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

22、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某从事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ACD都不对。 21、多选题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

23、,结婚前或结婚后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2002年1月,胡某因公致残,单位给了他医疗费、残疾人补助费等20万元人民币。不久,其配偶赵女提出离婚。经査,双方居住的房屋是赵女婚前的房屋;婚后赵女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母亲的遗产5万元;婚后胡某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4万元。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依法应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胡某或赵女一方的个人财产?_ A: 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 B: 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C: 房屋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D: 4万元的收益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答案】AC。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

24、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是正确的。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依法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是错误的。 有关房屋是赵女婚前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且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所以,房屋应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最后,有关4万元的收益,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4万元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

25、产,不应属于胡某个人财产。综上,选项AC是正确的,选项BD是错误的。 22、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_。 A: 传达室的张大爷将李某寄给董事长张某的信送给董事长的行为 B: 公司董事长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 C: 李某将自己未成年儿子的压岁钱以儿子的名义存人银行的行为 D: 经销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卖出委托人委托出卖的钢材的行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解析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制度。该法第64条第1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C项属于法定代理;A项张大爷的

26、行为是职务行为$项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行为是代表行为;D项是行纪行为,即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故本题应选C。 23、单选题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 A: 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B: 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 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 D: 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

27、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以及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都具有效力。又根据第9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与丙之间由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故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应归丙。由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具有效力,但甲已不再拥有房屋所有权,因此甲应向乙承担违约责任。本题答案为B。 24、单选题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_ A:

28、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 B: 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均可以改嫁 C: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 D: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本题中,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孙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故本题答案

29、为D。 25、多选题小李8岁、小张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由于山上碎石特别多,两人就随手拾起向远处掷。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 A: 小李、小张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B: 小张的监护人承担 C: 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D: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事件,应由老黄自己承担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答案】AC。解析:共同危险行为又叫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A正确。侵权行为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致伤的石头无法分辨是小李还是小张掷的,但

30、双方都掷了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C为正确答案。 26、单选题甲在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两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甲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_ A: 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 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 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 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合同法第5

3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甲的行为已历时一年零六个月,已经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故答案为A。 27、单选题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_ A: 抵押、质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