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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假请假条精选多篇.docx

1、带薪年假请假条精选多篇带薪年假请假条(精选多篇) 带薪休年假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劳动法小编为你整理的完整版带薪年休假的知识内容,以供参考。一、定义二、带薪年休假的历史背景三、带薪年休假的享有范围四、与其他休假关系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六、带薪缺勤七、计算方法八、误区解读九、地方年休假情况一、定义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2014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二、带薪年休假的历史背景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世界各国劳动制度的普遍做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国的年休假制度建设。199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生产任务,不另增加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职工的年休假,职工年休假的天数要根据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7月制定的劳动法和2014年4月制定的公务员法,都对职工休假事项作了原则规定,职工的休息权利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同时,从近年来的实践看,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3、目前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仅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一部分团体、企业,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团体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实行年休假;在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单位,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许多职工实际上多年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职工因单位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休假的,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普遍呼吁尽快健全我国的职工年休假制度。2014年8月,法制办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约请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从反馈的意见看,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党的十七大闭幕不久国务院就着手健

4、全年休假制度,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这是国务院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科学民主决策的又一重要举措。各方面对通过行政法规规范年休假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表示赞同。同时也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2014年1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三、带薪年休假的享有范围休息权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5、,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网民希望将年休假天数由最多15天增加为20天或者25天。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后认为,年休假天数应当与中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等单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因此,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 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不能休假的补偿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在

6、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四、与其他休假关系中国职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条例对年休假与这些休假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第一,年休假与寒暑假。在中国,学校一直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因此,条例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7、,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第二,年休假与病、事假。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在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较长时间休病假、请事假的职工,不应当再享受年休假待遇。我们经与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反复研究,采纳了上述意见,条例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第三,年休假与探亲假。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探亲假与年

8、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我们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这种意见有道理。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14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

9、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

10、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

11、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条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六、带薪缺勤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与旧准则相比,增加了带薪缺勤等新型职工薪酬的处理,是我国会计准则的重大历史性突破。带薪缺勤的分类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我国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

12、产假、丧假和探亲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在职工法定缺勤期间,应给予职工一定的缺勤补偿。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带薪权利能否结转下期使用,将带薪缺勤分为两类:非累积带薪缺勤和累积带薪缺勤。七、计算方法1、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比较复杂。新入职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首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行折算,即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即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且如果该职工在离职前多休年

13、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计入,应当注意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要不足一天即舍去。2、带薪年休假工资待遇的计算带薪休假工资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应休未休的处理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14、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八、误区解读误区一:换单位员工年休假天数按在新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重新计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15、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误区二:员工未在当年提出休年假书面申请视为自行放弃年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

16、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误区三: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未休年休假报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九、地方年休假情况陕西省2014年11月左右正式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文件将年休假执行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根据这一文件,

17、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如单位不安排职工年休假或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单位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如单位安排职工年休假,因本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单位原则上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与国家年休假规定相关的年休假制度为规范年休假制度,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国家

18、有关规定,对局原来制定的年休假制度作出修改,重新明确如下:一、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对象:局机关及局属各大队在职在编人员。二、年休假的假期和享受条件:1.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2.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3.工作年限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及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允许分次使用,但须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1.当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当年请病假累计

19、3个月以上的;4.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后,又出现上述情形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四、年休假的工资报酬1.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2.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年休假的,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标准: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日工资收入的计算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执行。3.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假的;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五、年休假的实施:1.

20、局机关、局属各大队对年休假工作要提前作出统筹安排,正确处理好工休矛盾,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保证每位工作人员和执法队员都能正常休假。2.休年休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首先征得所在科室长同意,并由分管领导、主职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休假。大队正副职领导休年休假须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3.年休假期间要保持联络畅通,休假人员应将休假的时间、地点、联络方式等告知单位领导,有事要及时报告。六、其他:按规定与嵊州市海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签订过劳务派遗劳动合同的临聘人员年休假参照本制度执行,工作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算起。附: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21、我国有哪些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致:全体同事由:人事部事:关于修改带薪年休假规定的通知日期:2014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为了配合条

22、例的实施,将修改公司员工手册中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7天的相关规定。即从2014年1月1日起按条例规定执行员工年休假制度:员工在本公司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0天。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休假另外核算:1、 员工有病假、事假、停薪留职等假期的,年累计工作时间从销假之日开始核算。2、 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2014年12月31日前的年休假按公司员工手册原规定执行,并不作跨年累计。所以,2014年累计的年假有效期最迟延到2014年5月31日为止,请员工配合执行。此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14年

23、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 温家宝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4、,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

25、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

26、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条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2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27、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然而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没有根据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制订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办法。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第二条对该问题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国务院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应继续贯彻执行。”宁波纯笛音响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严明纪律,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员工,适用于本

28、规定第三条假期类别和期限一、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二、产假1、女员工产前产后可休假90天。破腹产+15天2、男员工3天。晚婚晚育的7天。三、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离世,可休假3天。四、年假1、在本公司累计工作满1年享受带薪年假5天,累计工作满2年享受带薪年假6天,累计工作满3年享受带薪年假7天,以此类推,最多不长于15天。2、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假不计入员工带薪年假。五、病假员工因病不能上班,按照员工的 基本工资/22 扣除当日工资。六、事假事假按照员工的 基本工资/22 扣除当日工资。七、工伤假因工负伤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八、公休假周六周日为公休假。九、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律规定的春节、元旦、五一等假期。第三条 月度全勤奖为鼓励出勤,公司设月度全勤奖,每人100元/月。带薪年假、工伤假、产假、宁波纯笛音响科技有限公司婚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不影响全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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