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教版初中数学总复习提纲新人教版初中数学复习提纲第一章 有理数1.1 正数及负数 在以前学过的0以外的数前面加上负号“”的数叫负数( )。及负数具有相反意义,即以前学过的0以外的数叫做正数( )(根据需要,有时在正数前面也加上“+”)。 大于0的数叫正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是唯一的中性数。搞清相反意义的量:南北;东西;上下;左右;上升下降;高低;增长减少等1.2 有理数 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 ). 以用(其中是整数,n0)表示有理数。 通常用一条直线上的点表示数,这条直线叫数轴( )。 数轴三要素:原点
2、、正方向、单位长度。 在直线上任取一个点表示数0,这个点叫做原点()。 数轴上的点和有理数的关系: 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是表示有理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 )。(例:2的相反数是-2;0的相反数是0) 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及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 ),记作。从几何意义上讲,数的绝对值是两点间的距离。 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1.3 有理数的加减法 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
3、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3.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加法的交换律和结合律 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 1.4 有理数的乘除法 有理数乘法法则: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乘法交换律/结合律/分配律 有理数除法法则: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1.5 有理数的乘方 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幂()。在a的n次方中,a叫做底数(
4、 ),n叫做指数()。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次幂都是0。 有理数的混合运算法则: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把一个大于10的数表示成a10的n次方的形式,使用的就是科学计数法,注意a的范围为1a 0时,直线 经过第三,一象限,从左向右上升,即随着x的增大y也增大;当k0,b0; (2)k0,b0;(3)k0,b0 (4)k0,b0;(5)k0,b0 (6)k0,b0一次函数表达式的确定 求一次函数(k、b是常数,k0)时,需要由两个点来确定;求正比例函数(k0
5、)时,只需一个点即可. 5.一次函数及二元一次方程组:解方程组从“数”的角度看,自变量(x)为何值时两个函数的值相等并求出这个函数值 解方程组从“形”的角度看,确定两直线交点的坐标. 第十五章 整式乘除及因式分解一回顾知识点 1、主要知识回顾:幂的运算性质:n (m、n为正整数)同底数幂相乘,底数不变,指数相加 (m、n为正整数)幂的乘方,底数不变,指数相乘 (n为正整数)积的乘方等于各因式乘方的积 n (a0,m、n都是正整数,且mn)同底数幂相除,底数不变,指数相减零指数幂的概念:a01 (a0)任何一个不等于零的数的零指数幂都等于l负指数幂的概念:ap (a0,p是正整数)任何一个不等于零的数的p(p是正整数)指数幂,等于这个数的p指数幂的倒数也可表示为: (m0,n0,p为正整数)单项式的乘法法则:单项式相乘,把系数、同底数幂分别相乘,作为积的因式;对于只在一个单项式里含有的字母,则连同它的指数作为积的一个因式单项式及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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