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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三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六.docx

1、司法卷三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六司法(卷三)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六)一、单选题(本大题50小题每题1.0分,共5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第1题 下列关于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只有上市公司才能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B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需要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C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到期的,债券持有人可以请求公司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也可以要求公司还本付息D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我国公司法仅

2、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作出了规定,应当理解为只有上市公司才可以发行可转换股票的公司债券,所以A项正确; 公司法第162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由此可知,选项B正确; 公司法第163条规定:“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根据该规定可知选项C正确; D项是修改前公司法第172条第2款的规定,现已取消,所以D项不正确,当选。第2题 李某不慎丢失手表一块,为张某拾得。张某将表交给派出所。因无人认领,派出所遂委托某商店出售。王某自商店购得此表,并将此

3、表送给刘某。陈某从刘某处偷得该表,卖给善意的赵某。该表现应归谁所有:A归李某所有B归王某所有C归刘某所有D归赵某所有【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本题考查民法所有权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归还失主,如果失主不明,应当交给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遗失物经公安机关或有关机关公告招领期满无人认领的,收归国有。本题派出所委托商店出售时,李某遗失的手表已归国家所有,王某因购买此表而对其拥有所有权,赠与之后转归刘某所有。赵某虽然善意并支付了对价,但盗赃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他无法取得该表的所有权。所以手表应归刘某所有,C是正确答案。第3题 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4、:A甲有限公司股东会以总经理不称职为由,通过决议将其解聘B乙公司的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发行1000万元的公司债券C丙上市公司的董事会通过了公司为董事赵某提供担保的决议。在对这一事项进行表决时,赵某不仅行使了表决权,还代理另一名董事行使了表决权D股东会会议经代表3/5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修改了公司章程【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公司法第50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甲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做法属于越权,不正确,A项不选;第38条第1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第47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

5、下列职权(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由此可知,董事会决定公司债券的发行事宜属于越权行为,不正确,B项不选;第1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条仅规定当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才应当回避,并未规定与担保事项有关的董事需要回避;同时,第16条第2款、第3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公司法仅规定了在决议担保事项

6、时相关股东的回避义务,并未要求被提供担保的董事回避,所以C项中的丙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赵某的做法并未违反公司法的规定,C项当选;第44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由此可知代表 3/5表决权的股东无权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D项不选。第4题 我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约定因该合同产生的纠纷由某外国仲裁机构裁决。后该外国仲裁机构根据此仲裁条款对双方的合同纠纷作出仲裁裁决,判决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该判决如需要

7、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可以通过下列何种方式提出申请:A由该外国仲裁机构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B由乙公司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C由乙公司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申请D由乙公司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她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本题考查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第5题 甲公司对乙公

8、司享有一笔10万元的债权,在该债权到期之前,甲公司将其资产按7:3的比例分立为两个独立的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而甲公司解散。甲公司分立时未与乙公司就该笔债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则该债权到期后,应由谁行使还款请求权:A应由丙公司对乙公司行使还款请求权B应由丁公司对乙公司行使还款请求权C丙公司和丁公司均有权对乙公司行使还款请求权D丙公司和丁公司按7:3的比例对乙公司享有还款请求权【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本题考查债权人分立时合同债权的继受问题。 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

9、权,承担连带债务。”本案债权人分立时,债权人与债务人未就债权的继受作出特别约定,故原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成为分立的丙公司和丁公司的连带债权,二者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清偿全部债权。第6题 甲向商标局申请某商标注册,商标局经初步审定,于2004年3月1日公告。同年5月20 日乙向商标局书面提出异议,6月1日商标局作出裁定认为乙的异议不成立,因此在7月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于8月10日作出判决,认为乙的异议不成立。8月26日甲持法院生效判决申请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当天商标局即给办理。则甲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是:A6月2日B6月20日C8月10日D8月26日【正确答案】:A【本题分数】:

10、1.0分【答案解析】理由:商标法第34条第3款规定对商标注册提出异议被驳回后,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第7题 某合作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为企业的厂房,保险费为3万元。投保后的第二年,该企业将有关设备转移并放火烧了破旧的厂房,并向保险公司谎称是因为雷电引起的厂房烧毁,据此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后来查明了厂房被烧毁的真正原因。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该如何处理:A既不赔偿,也不退还3万元的保险费B不赔偿,但要退还3万元的保险费C赔偿后,可解除合同D赔偿后,不能解除合同【正确答案】:A【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保险法第28条规定:

11、“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61条第1款另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3款所列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第65条规定:“投保人、受益

12、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第28条是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处理规定,即规定除了第65条规定的以外,保险人既可解除合同,又可不赔偿,还可不退还保险费。这一条中,谎报事故,制造事故和夸大损失三种行为的后果是不同的,应引起注意。第8题 2004年7月8日,陈某带着9岁的侄儿小陈到体育馆去学游泳。因陈某疏于照顾致使小陈溺水,送至医院后小陈一直处于深昏迷状态,至诉讼

13、时仍在医院治疗,为抢救治疗共花去医疗费38.17万元。2004年,小陈的父母以小陈及自己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体育馆、陈某,要求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判决,认为体育馆已配备了相应的救生器材,尽到救助义务,不承担责任。陈某疏于监管,造成小陈在深水区溺水,应承担一定的过失责任,由其赔偿原告10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原告又主动撤回上诉。此时,法院如果发现以下哪些情况则应当裁定准予撤回上诉:A有证据证明体育馆并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救生器材B本案中关于认定陈某责任的法律法规适用错误C原审法院合议庭的成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D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14、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上诉的撤回。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宜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民诉法意见第 191条规定,“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因此本题应选D。第9题 依我国法律,保险人在下列哪种情况中可以解除合同:A甲和保险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公司发现该保险风险过大B乙以自己的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后保险公司发现乙经常酒后驾车,导致投保的汽车常常发生损坏C丙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健康保险合同,双方约定采取分期支付保费的方式。丙在支付了首

15、期保费后,超过规定期限的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D丁为自己投了死亡保险,指定其女丁某某为受益人,后丁某自杀【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本题考查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 保险法第35条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选项A错误。第3了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选项B中乙的行为显然增加了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故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故该选项正确。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

16、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选项C错误。第67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保险人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等同于保险人解除合同,这条规定是对保险人责任的免除,选项D错误。第10题 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正确程序是下列哪一项:A由当事人向涉外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B由涉外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C由涉外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仲裁委

17、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D当事人向仲裁庭提出书面申请,由仲裁委员会采取必要的证据保全措施【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本题考查涉外仲裁中申请证据保全的程序。 仲裁法第68条规定:“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因此,B选项正确。应当注意的是,非涉外仲裁申请证据保全的管辖法院级别与涉外仲裁不同,仲裁法第46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而涉外仲裁证据保全的管辖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第

18、11题 甲乙丙丁四个发起人想以最少的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但又想采取募集设立方式,那么他们交付的抵作股款的非货币出资最多可以认购公司股份总数的:A5%B20%C10%D15%【正确答案】:A【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题中,甲乙丙丁四个发起人既想募集设立公司,又想投入最少的出资,那么他们应当认购公司股份总数的35%。同时,第83条规定:“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27条的规定。”第27条第3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

19、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30%。”那么,四个发起人交付的抵作股款的非货币出资最多可以认购公司股份总数的(35%30%)5%,故选A项。第12题 杨某饲养的猎犬将宋某咬伤,宋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200元。在诉讼中,杨某应对以下哪一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A宋某并未被该猎犬咬伤B宋某对于自己被猎犬咬伤主观上有过错C宋某所花费的医疗费共计200元D邻居何某对于猎犬伤人有过错【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本题考查举证责任的倒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此为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此原则有例外,

20、在民诉法意见第64条中规定:“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5项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B、D不应选。而A项属于被告否认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应由被告杨某承担举证责任。至于C项属于原告宋某主张的自己受到损害的事实,应当由宋某举证。因此,只有C选项当选。第13题 依农村土地承包法,小王承包了由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一块地,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小王,村长B小王,村民委员会C

21、小王,村农民集体D小王,村民委员会,村农民集体【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农民承包经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土地所有权人,是发包一方。而承包方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则是另一独立主体。它们构成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而村委会则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表人,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一方,并无独立人格,不是土地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所以不能认为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是村委会,也不能认为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农民的三方合同。第14题 某合营企业约定的合营期限即将届满,由于该企业营运良好,投资双方决定延长合营期限,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A距

22、合营期满3个月前B距合营期满6个月前C合营期满前提出申请D最迟应在合营期满后3个月前【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本题考查合营企业的有关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3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按不同行业、不同情况,作不同的约定。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可以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在距合营期满6个月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故选项B当选。第15题 小品演员黄某受某剧院之邀演出,下列哪项行为可以不经黄某同意:A

23、某公司公开发行录有黄某表演的VCDB某公司将录有黄某表演的VCD在互联网上传播C某电视台为报道黄某演出的新闻播放了其演出的片断D某电视台从现场直播其表演【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表演者的权利保护。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本题的ABD选项分别是上述(五)(六)(三)项权利。第1

24、6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生效的民事法律文书一般应当由当事人申请执行,但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下由审判庭移送执行。以下不属于该例外情形的是哪一项:A某赡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每月由被告给付原告500元赡养费的调解书B某离婚案件,法院作出判决双方离婚,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C某债务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债务人一次性付清50万元的债务D某故意伤害案中法院作出的判由被告进行赔偿的附带民事判决【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本题考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的例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

25、般应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第17题 某运输企业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伙企业。张某是该合伙企业雇用的司机。 2000年6月,该运输企业指派张某驾驶一辆大货车将货物运至A市。张某行驶半小时到达B县县城时,因一时疏忽,将行人何某的摊位撞倒,致其遭受经济损失1000多元。何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的被告应当是:A张某B该运输企业C该运输企业的合伙人D张某和运输企业为共同被告【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本题考查

26、的是合伙企业雇员侵权时当事人的确定。根据民诉法意见第45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用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本案中运输公司的法律性质是合伙企业,张某是其雇员并在从事运输过程中给何某造成了损害,因此其雇主即该合伙企业为被告。在这里还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合伙企业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这是在民诉法意见第40条中明确规定的。”第18题 关于居间人的权利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B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且应

27、当自行负担居间活动的费用C因居间人的过失损害了委托人利益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正确答案】:A【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本题考查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故A正确;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故B不正确;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28、任。”故C不正确;合同法第426条第2款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故D也不正确。第19题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股份发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B股份发行价格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也可以低于票面金额C股票发行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D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不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理由:公司法第127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公司法取消了公开原则,因为公司法承认发起设立和定向募集设立,公司

29、向这些发起人或特定的认股人发行股份只局限在小范围内,并未面向社会公众,不属于公开发行,自然不必实行公开原则。这两种设立方式发行的股份虽然在公司法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但是在所有的证券品种中只占一小部分。因此作为规范股票、公司债券等几乎所有证券的证券法则有必要实行公开原则,证券法第3条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以A项错误; 公司法第128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以B项错误; 至于C项是原公司法第131条第2款的规定,现在已经取消,所以该项错误; 同理,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

30、准的规定也已被取消,而代之以核准。所以D项正确,当选。第20题 A公司在建设一座大楼过程中,因该楼与后面一幢居民楼的楼距太近,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居民意见很大,多次与施工人员发生冲突。A公司与居民代表多次协商未果。为此,居民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并将建设中的大楼前移10米。在诉讼过程中,A公司还是照常施工。对此,原告可以寻求何种救济方法?( )A原告只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B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C原告只能申请法院对被告采取强制措施D原告只能请求法院进行调解【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本题涉及先予执行问题。依照民诉意见第107条和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对需要

31、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案件,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故本题选项为B。第21题 甲与乙订立了一买卖合同,价款100万元,甲要求乙向其支付15万元定金,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10%的违约金。因甲不能履行合同,引起违约,乙向甲要求返还数额最多应为( )。A30万元B25万元C10万元D40万元【正确答案】:A【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本题涉及违约金和定金的关系问题。在合同中,既有违约金条款,又有定金条款的,依合同法规定,只能选择适用。本题中,乙应选择定金条款,对其利益才是最大的保护。因为,选择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数额为10万元,加上返还的15万元定金,适用违约金条款,最多可要求返还25万元。而按照定金条款的双倍返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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