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8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Warning Signs for Occupational Hazards in the workplace2003-6-3发布 2003-12-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前 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目 录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3 图形标识4 警示线5 警示语句6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
2、所警示标识的设置8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9 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10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11 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12 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附录A(规范性附录)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 附录B(规范性附录)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本警示语句附录D(规范性附录)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 图形标识 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见附录A和B。2 警示线 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见附录B。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置。3 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
3、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基本警示语句见附录C。4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5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人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告知卡。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cm处。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
4、急出口提示标识。在泄险区启用时,设置“禁止人内”、“禁止停留”警示标识,并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护、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6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 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
5、标识。 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7 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相应的警示标识。8、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产品包装要设置醒目的相应的警标识和简明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载明产品特性、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应急救治措施内容。9、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场所,在入口处存放处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以及简明中文警示说明。10、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红色警示线设在紧邻事故危害源周边,将危害源与其外的区哉分隔开来,限佩戴相应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可以进入此区域。 黄色警示线设在危害区域的周边,其内外分别是危害区和洁净区,此区域内的人员要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具,出入此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洗消处理。 绿色警示线设在救援区域的周边,将救援人员与公众隔离开来。患者的抢救治疗、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内。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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