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30.95KB ,
资源ID:327294      下载积分:12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32729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b****1)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docx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依据)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 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 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 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承包,并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而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 实施方式。第四条(基本原则)工程总承包活动,应

2、当遵循合法、高 效、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 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 益。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 全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指导 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 理。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第六条(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适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 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等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 式。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 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

3、项目应当 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 方式。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不明确等前期 条件不充分的项目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第七条(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 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一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单位 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采用 其他工程总承包方式。第八条(发包阶段和条件)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做好工 程项目前期工作,自行或者委托设计咨询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 方案深入研究,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 在项目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工 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确定后,进行工

4、程总承包项目发包。第九条(发包方式)建设单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 发包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 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 位。第十条(招标文件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一般包 括以下内容:(-)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勘、地形等勘察和地质资料,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等基础 资料;(二)招标的内容及范围,主要包括设计、采购和施工的 内容及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工期、验收等量化指标;(三) 招标人与中标人的责任和权利,主要包括工作范围、 风险划分、项目目标、价格形式及调整、

5、计量支付、变更程序 及变更价款的确定、索赔程序、违约责任、工程保险、不可抗 力处理条款等;(四) 要求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的内容;(五) 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或者装配式技术的,招标文件中 应当有明确要求;(六) 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七) 要求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鼓励、推荐使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联合制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并将其作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第十一条(工程总承包单位条件)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 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 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 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

6、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 业人员,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 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也不得是 与上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招标人公开发包前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 的,发包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单 位可以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第十二条(项目经理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指具备 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条件,并经工程总承包单位任命或者授 权,在任命或者授权范围内负责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和项目管 理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 格,包括注册

7、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 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 技术和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组 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第十三条(投标文件编制期限)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 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自 招标文件开始发岀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不宜少于三十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技术复杂、有特殊要 求的项目,不宜少于四十五日。第十四条(评标办法)工程总承包项目评标一般采用综合 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工程总

8、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 方案、设计方案、设备采购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计划、 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方案、工程业绩、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等。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 依照项目特点由具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经验以及从事设计、 采购、施工管理、造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第十六条(发承包的风险分配)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 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在招标文件、合同中约定公平、合理分 担风险。风险分担可以参照以下因素约定:建设单位承担的主要风险一般包括:(-)建设单位提岀的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 功能需求、工期或者质量要求的调整;(二) 主要工程材料价格和招标时基价相比,波动幅度超 过

9、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三) 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四) 难以预见的地质自然灾害、不可预知的地下溶洞、 采空区或者障碍物、有毒气体等重大地质变化,其损失和处置 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因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组织、措施不当等造成的上述问题,其损失和处置费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五)其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除上述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外,其他风险可以在合同中约 定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建设单位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出具履约担保的,建设单位 也应当向工程总承包单位出具支付担保。第十七条(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宜采用固定总 价合同。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10、 门制定的计价规则,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价方式和计价 方法。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合同固定价格应当在充分竞争 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除合同约定的变更调整部分外,合同固定 价格一般不予调整。除双方合同明确约定外,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 的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第三章 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第十八条(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 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履行合同和法定义务。具有全过程项 目管理能力的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 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管 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具有利害关系。第十九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组织机构)工程总承包单

11、位 应当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形成项 目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以及质量、安全、 工期、造价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 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以及技术、 质量、安全、进度、费用、设备和材料等现场管理岗位,配备 相应管理人员,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 计,改进施工方案,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控制。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工程项目上任职。第二十一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分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可 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设 计

12、或者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同时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可以 将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但不 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全部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分包 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工程主 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工程 主体部分的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仅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应当将工程总承 包项目中的全部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不 得将主体部分的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仅具有 相应施工资质的,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全部设计业务分 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不得将工

13、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 包给其他单位。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分包方式)工程总承包的 分包,可以采用直接分包方式。但以暂估价形式包含在总承包 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应当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暂 估价的招标可以由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单独招标,也 可以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具体由建设单位 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明确。第二十三条(禁止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转包)工程总承包单 位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采用联合体方式承包工程的,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 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既不按照其资质实施设 计或者施工业务,也

14、不对工程实施组织管理,且向联合体其他 成员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 的工程转包。第二十四条(设计总包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分包)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总包单位 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合同约定或者经 工程总承包单位同意,可以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非主体部分分包 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第二十五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査)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或者分包工程设计的,工程设计图纸和竣工图纸应当增加 工程总承包单位图签栏,并由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工程总承包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的,可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阶段审查

15、施工图设计文 件。第二十六条(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存在迫使工程总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包,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要求工程总承 包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等情形并 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质量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直接责任。第二十七条(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存在对工程总承包单位 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 要求,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情形并导致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 建设单位应当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

16、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 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 任。第二十八条(工期责任)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工期。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期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 项目总进度和各阶段的进度进行管理,通过设计、采购、施工、 试运行各阶段的协调、配合与合理交叉,科学制定、实施、控 制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竣工。第二十九条(竣工验收、备案)工程已完成全部工作并符 合竣工验收规定和约定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向建设单 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 法定程序和合同约定期限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主管部门备案。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各分包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 程竣工验收。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