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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煤矿生产技术科各类管理制度汇总资料.docx

1、最新煤矿生产技术科各类管理制度汇总资料 西易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一、 矿总工程师是矿井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对矿井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对矿长负责。二、 矿生技部长、地测部长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并行使相应的职权,对总工程师负责。三、 生产技术部是矿井采掘生产、井巷基建、地测防治水业务主管部门。四、 各区队技术主管、技术员对本单位的技术工作负责。五、 煤炭资源管理(一)储量注销、报损、地损与储量的核实;(二)各类地质说明书的编制;(三)回采率计划指标的确定及实际分析、控制;(四)“三量”的统计、分析,提出提高回采率的措施;(五)岩层移动观测及资料总结与

2、永久煤柱尺寸的审报,矿井“三量”、储量和回采率的定期分析。六、 设计管理(一)新采区、水平阶段与工作面整体设计;(二)设计委托、设计计划任务书编制、设计呈报、审批、变更、修改、批准等。七、 工程质量及施工过程管理(一)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专题会议、日常抽查、典型质量事故的分析与通报,工程质量月度验收及竣工验收;(二)新开工工程的开工验收及通知单下发。八、 生产接续管理(一)生产布局与生产接续方案的确定;(二)月度、季度、年度、三年、五年接续计划编制及更新;(三)保证矿井合理采掘比例。九、 规程、措施管理(一)各类工程的作业规程、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与监督执行;(二)开采方法的

3、选择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试验方案的确定与监督执行;矿压观测及顶板离层观测制度的编制与监督执行;(三) 煤炭生产工艺改进方案。十、 技术改进与设备更新管理(一)矿井各生产环节与综合生产能力的核定;(二)技术改进项目与方案的确定;(三)施工与生产设备的更新和设备与设施大修技术鉴定以及先进设备引进与应用。十一、 安全技术管理(一)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确定,安全技术工程设计与施工项目的申报、审批;(二)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与审批;(三)各类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呈报;(四)矿井生产能力的核定;(五)重大事故案例分析与各专业业务保安制度的建立。十二、 科技管理(一)积极探索、调研、引进,推广新的

4、先进技术。(二)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奖励;(三)年度技术工作总结与年度科技机制制定、实施。十三、 科技信息与技术资料的管理(生产技术部)(一)做好科技信息的总结、交流、研究、利用;(二)技术资料的归档、保管、提供、发放、借阅工作。十四、 井巷工程设计 (一)设计的原则及依据1、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设计规范、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2、积极应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3、设计必须实事求是,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符合煤矿企业的发展规律,超前分析、预测、解决工程设计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切实体现设计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指导性。(二)生产技术部设计

5、工作范围1、协助总工程师完成矿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设计;2、完成矿井优化设计;3、完成综采工作面设计;4、完成全矿开拓巷道设计(包括运输大巷、辅运大巷、回风大巷等);5、主要准备巷道设计,永久硐室及交岔点设计(包括煤仓、溜煤眼、采区水仓、采区车场、采区变电所、给煤机硐室、永久皮带机机头硐室等专用硐室);6、完成回采巷道设计(包括工作面煤巷等);7、完成准备巷道设计(包括煤巷运输巷、联络巷等);8、完成临时硐室及交岔点设计(包括临时水仓、小型皮带机机头机尾硐室、信号硐室、躲避硐室、临时水沟等);9、完成常用支护材料设计(包括梯形棚架、“U”型支架、异形棚架、可缩性棚架、前探梁等);10、必须积

6、极完成矿领导布置交办的其它方面的设计工作。(三)设计要求 1、矿内自行完成的设计必须由总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设计,并不得实施;2、凡对外提供的用于设计或其它用途的技术资料,必须经总工程师同意;3、井巷工程的设计必须包含一次成巷的所有项目,设备基础、缆线、管道、水沟、台阶、扶手与巷道设计在同一图纸中出现。十五、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步骤(一)编制步骤1、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编制前由业务主管部门向施工单位下达编制业务联系单;2、施工单位技术员接到编制业务联系单后要认真调查研究,掌握地质及掘进设备情况,并收集有关资料;3、明确任务,掌握由我矿下

7、达的关于该工作面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产量、进尺、效率等控制数字;4、编制前施工单位技术员要同施工队长、现场管理人员研究施工方法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并做好记录;5、编制作业规程初稿并上报审批:首先由技术部初审,合格后向总工程师汇报,确定集体会审时间;6、由生技部长组织生产技术部、安全部、机电运输部、调度室、通防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规程进行集体会审,会审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按照规定日期,及时、准确地修改、补充和完善作业规程,达到作业规程审批要求;7、采煤工作面的收尾、初采初放、过巷、顶板破碎、过地质构造以及掘进工作面改变支护、巷道贯通、过地质构造等工程,施工单位技术人

8、员必须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8、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与应用、试验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集体会审通过,技术措施中必须包括劳动组织、人员分工及负责人等;(二)审批步骤1、作业规程初稿经技术部初审合格后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安全部、机运部、调度室、通防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集体会审;2、会审时如作业规程的编制符合要求,经集体会审后全体成员对会审意见表决通过,并在集体会审记录本上签字,表示参与会审,并同意会审意见,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内容由技术部监督落实;3、会审时作业规程存在重大问题或原则性错误的,集体会审不予通过,由生技部长责令区队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重新编制作业规程,另

9、行确定集体会审时间,直到编制作业规程编制合格,实行集体会签为止;4、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完善,首先由区队技术人员、区队长审查,审查合格同意执行后报业务主管部门,作业规程进入审签流程,签字顺序为:技术措施的编制人施工队队长审核主管业务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安全部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5、作业规程审签完成后将文本分发:驻矿安监处、各业务部室、施工单位;6、工作面遇特殊情况所采取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紧急措施,可以不会审直接进行审签。(三)编制要求1、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按照矿统一要求的格式编制;2、作业规程文字部分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所有技术用语必须规范;必须应用计算机编写,做到排

10、版精美、科学合理;无错字、无涂改,并使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字体用小四号;编页、目录、工程名称、签字栏、总工程师意见栏齐全;3、作业规程编制前,必须有生产技术部提供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地质说明书,并保证地质资料完整可靠。(四)审批要求1、作业规程、各类安全技术措施严禁他人代签,签字必须由本人进行,凡经总工程师签字的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图纸即刻生效,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改动、补签或涂改;并且作业规程和各类安全技术措施中任何地方都不得出现手工涂改,签字必须遵循先业务主管部门后相关业务部门的原则;2、专业副总工程师在未接到总工程师的授权前无权进行代理签字,总工程师因故外出超过3天时间的,由矿长签字后具有同等

11、效力。十六、 作业规程、措施的会审与复审(一)生产技术部开工准备通知单一经下发,各相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如果没有按期完成相关任务影响正常开工的,由调度室组织追查处理。(二)对于编制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必须达成一致意见,由队长签字并持有队内会审意见方可报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后安排时间进行集中会审。(三)参加采掘作业规程会(复)审的单位为:生产技术部、通防部、机运部、安全部、调度室、总工程师、矿长。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授权的生技部长主持。(四)各单位参加作业规程集体会(复)审人员必须按专业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确定的会审时间按时参加,不得迟

12、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会审时必须集思广义、群策群力,不得推诿扯皮、消极怠工影响会审的质量,否则,给于严厉的处罚。(五)作业规程、各类安全技术措施会审时应由生技部门做好审查意见记录,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授权的副总工程师意见为最终结论。主管业务部门根据会审整理出会审意见,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按会审意见进行修改补充,会审意见一同装订在作业规程或技术措施中。(六)作业规程及措施的复审时间规定为每月上旬,复审时采掘区队技术员对本月内规程及措施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由矿生技部长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复审,确定意见,复审意见报矿总工程师复查后,由采掘区队技术员另行编制专项补充措施。十七、 采掘专业(包括采

13、掘工程、巷道维修、水仓清理、硐室、地坪、设备基础、各种预埋件等)、探放水、探煤厚、探地质构造等工程均实行开工通知单制。十八、 新开工的工程由生产技术部下发工程开工准备通知单;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按通知单要求,一切准备就绪后,施工单位向生产技术部提交工程开工验收申请单申请开工验收,生产技术部组织矿相关业务部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生产技术部要将经过相关部门审签的工程开工通知单下发到各部室及施工单位作为正式开工依据。十九、 矿井采掘工作面停、复工由安全部组织各业务部室参加检查;工程竣工后移交工作由调度室组织相关业务部室及区队进行移交。二十、 采煤工作面安装前,生产技术部要编写准备开工业务联系单,完成安

14、装等施工准备工作后,经矿验收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生产技术部要将经相关部门审签的开工通知单下发到各部室及综采队;采煤工作面回撤前,生产技术部编制准备停工通知单,回撤结束后,经矿验收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由生产技术部编制停工通知单(包括巷道密闭等内容);施工单位要根据停工后需施工过程的情况编制施工措施,完成停工所需工程的施工。二十一、 业务联系单、工程准备开(停)工业务联系单、开(停)工通知单、工程验收单实行统一格式(详见附表)。二十二、 工程准备开(停)工业务联系单、开(停)工通知单、工程验收单必须经矿各相关部室签字,由分管矿领导签发。工程准备开(停)工业务联系单、开(停)工通知单、工程验收单签发后,

15、必须及时送达所有签字部门和人员。 二十三、 考核1、生技部资料方面具体分工:宋宏喜(生技部长):对生产技术方面资料全面负责;刘斌(技术副部长兼地测防治水部长):对技术、地测、防治水方面资料全面负责;王殿军(地测技术员):协助刘斌搞好技术地测方面资料;薛海珍(采煤技术员):做好采煤方面资料,做好技术部方面的图纸;李龙海(掘进技术员):做好掘进方面的资料,管理好技术部档案;苏敏(防治水技术员):做好防治水方面的资料及井下探放水的技术指导工作。2、要求技术部人员每天至少有一人下井,具体负责采区、掘进、地测、防治水等方面的技术指导与监管工作,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需要请示领导的用井下电话与领导联系

16、请示,出井后要把当班了解到的情况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领导,否则出现一次处罚当班技术员50元。3、对图纸资料方面分工负责、责任到人,限期4月1日前把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所有资料全部更新、补充完善。否则,每出现一次错误罚款30元。4、技术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值班期间不准随意脱岗,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5、上班期间不允许回房间躺卧休息,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元。6、上班期间不允许玩电脑,发现一次罚款300元。7、作业规程、措施没有及时送达各管理部室者,每出现一次对技术员罚款100元;规程、措施内容不全或漏审批单位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8、工作面遇变化不及时编制措施的,对技术员罚款1

17、00-500元;对影响生产的要进行追查处理。9、规程、措施编制不认真,出现明显错误、书写不工整、缺项、少面、涂改、针对性不强、词不达意、代替队长签字等情况的,对编制人员罚款100-200元,当场指出并责令其及时修改;若出现影响生产的,追究当事人责任。10、所编制的采掘作业规程、措施的内容如有违反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集团公司有关技术安全文件规定的现象,发现一处对编制人员罚款100元。11、技术员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没有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掌握地质及采掘设备情况,也没有收集有关资料、积极掌握矿下达的有关该工作面主要技术经

18、济指标的,发现一次对技术员罚款100元。12、技术员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根据集体会审意见,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并且第二次集体会审时仍达不到作业规程审批要求的,对技术员罚款200元;第三次集体会审仍达不到审批要求的,将直接被评为最差技术员,调离工作岗位。13、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不力而影响工程正常开工的,出现一次对技术员罚款300元,并且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14、各单位参加采掘作业规程集体会审、会签的人员,必须按生技部长确定的会审、会签时间按时参加,缺一次罚款100元;迟到一次罚款50元;早退一次罚款50元;中途脱岗一次罚款50元;会审、会签时不认真,影响会审质量的

19、,出现一次罚款50元。15、技术员没有及时签字送达、贯彻学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或执行不严格的,每出现一次对技术员罚款50元。16、各单位没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完整、合格的贯彻记录、考试档案,或贯彻记录、考试档案弄虚作假,或不经过贯彻学习和考试就有下井作业现象的,每出现一人次对该单位技术员罚款50元。17、开工时以及在整个作业时间内,工作面附近都没有设置必备的施工图板的,每出现一次对技术员罚款50元。 18、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与规程一并贯彻到每个施工员工,如果发现没有接受贯彻措施的人员下井作业的,每出现一人次对技术员罚款50元。19、作业规程(或措施)没有送达或作业规程(措施)没有

20、编制、审签而私自开工者,将严肃追究施工单位和技术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及技术员惩罚100-500元。20、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将扣除当班进尺,并对当天跟班技术员罚款 100元。21、若因审批人员不负责任而造成业务范围内有漏硐的,对审批人员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22、生产技术部不及时收集提供各类资料,不及时准确下发各类通知单,现场不标定各种位置、做好各种记录、填报各种图表的,每出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要进行追查处理。23、后附技术部值班表、下井表、上下班时间表。西易煤矿2013年3月1日西易煤

21、矿 开(停)工准备通知单 编号: 年 月 日工程名称联系单位工程简要概述及要求(包括:工程施工长度、用途、被联系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等)工程示意图签字主管业务部室专业副总工程师分管领导总工程师签收施工单位业 务 部 门生技部安全部调度室机运部通防部 西易煤矿 开工验收申请单编号: 年 月 日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区队技术负责人队 长 申请事项 区队验收情况签字生技部调度室安全部机运部通防部分管领导 西易煤矿 工程验收单 编号: 年 月 日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单位验收日期 年 月 日验收意见签 字施工单位业 务 部 门签发意见:生技部地测部安全部调度室机运部通防部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西易煤矿开 (停

22、)工通知单编号: 年 月 日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开(停)工日期年 月 日工程简要概述及要求签字区 队业 务 部 门分管领导签发意见施工单位专业副总工程师生技部安全部调度室机运部通防部地测防治水第二节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任务由生产技术科业务主办以书面形式及时下达给综采队。第二十七条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由综采队技术负责人根据生产技术科的安排编制。工作面开采期间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由综采队技术负责人负责自主编制,生产技术科业务主办负责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一)工作面初放、收尾、过横穿、过老巷、过硐室、过地质构造带、过顶底板破碎松

23、软带、过煤柱、过冒顶区、过压力集中带、托伪顶开采、挂顶煤开采、托夹矸开采、复合顶板开采等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技术科业务主办负责监督检查。(二)凡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作业规程不适应时,都必须及时编制补充完善措施;工作面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时,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技术科业务主办负责监督检查。(三)综采工作面运送、安装和拆除液压支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当工作面上下顺槽变形严重,支架不能正常推进时,必须

24、提前制定安全措施,由生产技术科业务主办负责监督检查。凡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明确规定要制定安全措施的都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技术科门业务主办负责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 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地质测量、机电、通风、设计和矿压资料分别由地测专业组、机电动力科、通风科、设计专业组、矿压组负责提供,需要其他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各职能部门也必须提供。各部门提供的资料必须全面、准确,并经过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以书面形式提供。由于资料不准确或者错误而造成的事故责任,由相应的资料提供部门负责。严禁通过非正式渠道提供和获得有关技术资料。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施工现场资料、各种法律法规

25、、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和其它有关资料,由综采队技术负责人组织收集,其中现场资料必须由技术负责人亲自到现场收集。生产技术科业务主办负责对上述资料进行校核。第三十条 生产技术科业务主办负责校核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内容符合会审和审批意见,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条款,没有文字错误、计算错误、标点错误、语法错误、逻辑错误、制图错误、尺寸标注错误以及其他与采煤技术本身无关的错误。否则,要追究其校核不严的责任。第三十一条 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搬家、过横川老巷、过各种峒室、过断层、褶曲及其他各种地质构造带、过顶底板及煤体松软破碎带、过煤柱、过冒顶区、过压力集

26、中带;采煤工作面封闭;凡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工作面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时;综放综采工作面运送、安装和拆除液压支架时;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当工作面上下顺槽变形严重,支架不能正常推进时;工作面遇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凡上述情况,均为采煤工作面技术管理的关键过程。对技术管理的关键过程,必须重点管理。第三十二条 技术管理关键过程实施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综采队技术负责人、生产技术科业务主办必须深入现场,确定需要做那些准备工作,检查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第三十三条 技术管理关键过程实施前,生产技术科、其他相关职能科室业务主办以及综采队技术负责人必须

27、现场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开工条件与规程措施相符。第三十四条 在技术管理关键过程实施过程中,生产技术科、其他职能科室的业务主办、综采队技术负责人必须深入现场,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补充完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第三十五条 在技术管理关键过程完成后,生产技术科要及时组织验收。第三十六条 生产技术科业务主办、综采队的技术负责人对关键技术管理过程必须建立记录台帐,过程结束后必须认真写出技术总结报告,报有关领导审阅。第三十七条 在工作面正常开采过程中,生产技术科、各职能科室业务主办和综采队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调查研究,

28、及时发现技术问题,解决技术问题。第三节 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管理第三十八条 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收尾前,矿成立初次放顶和收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生产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安管科科长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副总、生产技术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分管采掘技术员、安管科副科长、安管科安全监察员以及综采队队长、技术员。第三十九条 每次放顶和收尾前,由生产矿长召集专题会议,领导小组成员、跟班安监员学习初放和收尾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有关初次放顶和收尾的具体安排,明确跟班人员的职责。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在放顶或收尾前两天内将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安全技术措施向职工贯彻学习。第四十一条 跟班

29、领导小组成员参与综采队的班前会,并与职工同上同下,到现场后先同工长、跟班队长、安监员对作业场所的安全、支护、设备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同意开始作业。第四十二条 收尾和初采和初放都必须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参与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采煤工作面收尾、初采、初次放顶工作,严禁未验收擅自进行收尾和初采初放。第四十三条 初采初放结束必须由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组织验收,经验收检查,确认符合规程要求后工作面初采初放工作结束。并由综采队编制初采初放结束的申请经总工程师签字,初采初放告以结束。对初采初放结束后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四十四条 初放或收尾前,综采队必须向员工贯彻学习初放或

30、收尾安全技术措施,做到有贯彻、有考试、有记录。第四十五条 初放或收尾期间,综采队主要领导必须做到现场跟班指挥生产。第四十六条 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分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到达工作地点和升井前必须向矿调度、安管科进行汇报。当班出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当班出现问题与队现场管理人员共同进行处理。第四十七条 领导小组成员,在初放顶和收尾期间,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对工作面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人员及时制止,并在本班结束后及时向组长汇报工作面情况。第四十八条 在初采初放和收尾期间,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领导小组成员对作业环境安全、工程质量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不符合规程规定、违反作业规程及影响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停止作业,直至停止整个工作面。第四节 掘进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四十九条 掘进工作面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行业巷道掘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集团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五十条 各类巷道施工作业前,必须有经过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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