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方区域电力业务许可2007年南方区域电力业务许可及监管情况通报目 录一、 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情况-(一)输电、供电、发电许可证颁发情况-(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颁发情况-(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颁发情况-二、电力业务许可监管职责履行情况-三、下一步监管工作重点-电力业务许可监管是电力监管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许可监管关系到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关系到电力工业的有序协调发展。2007年,南方电监局坚持“依法合规、抓住重点、总体布局、稳步推进”的原则,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电力监管条例,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6号令)、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和电
2、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15号令),紧密结合南方区域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电力业务许可及监管职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情况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授权,南方电监局和贵阳电监办、昆明电监办分别负责南方区域包括广东、广西、海南和贵州、云南五省(区)的电力业务许可及监管工作。 (一)输电、供电、发电许可证颁发情况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电力业务。1、南方区域电力企业分布情况。区域内从事输电业务企业有6家,分别是中国
3、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和云南电网公司。获得独立营业区的供电企业有453家,其中,南方电网直管、代管390家;地方独立的供电企业有63家。南方区域供电企业分布见图一。图一:南方区域供电企业分布图 (单位:家)南方区域6兆瓦以上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15596.6兆瓦,分布情况见图二。其中:统调电厂204家(广东58家,广西39家,海南6 家,贵州44家,云南57家)。统调机组(含南方电网直调机组)装机容量91424.22兆瓦,分布情况见图三。图二:南方区域6兆瓦以上装机情况 (单位:兆瓦)图三:五省区统调机组分布 (单位:兆瓦)2、南方区域输电
4、、供电、发电许可证颁发情况。区域内已颁发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6张,输电企业全部持证经营。已颁发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366张,占应申领供电企业总数的80.79%。持证情况见表一。表一:南方区域供电企业持证情况 (单位:家)省份企业数量已取证企业数量持证比例广东1048985.58%广西10310198.06%海南2222100%贵州1013130.69%云南123123100%合计45336680.79%. 2007年9月,海南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完成供电业务许可证的省份;云南省123家供电企业均已依法持证,云南电网公司成为全国第一家取得供电业务许可证的省级电网企业。已颁发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60
5、1张(含部分6兆瓦以下机组)。其中,广东135张,许可装机容量27267.78兆瓦;广西75张,许可装机容量10360.85兆瓦;海南8张,许可装机容量454.21兆瓦;贵州204张,许可装机容量14823.87兆瓦;云南167张,许可装机容量11123.60兆瓦。南方区域统调电厂持证情况见图四,统调机组许可情况见表二。图四:南方区域统调电厂持证情况 (单位:家)表二:南方区域统调机组许可情况 (单位:兆瓦)省份统调总装机容量已许可装机容量许可比例广东380692535266.59%广西142979932.869.47%海南2311.632013.84%贵州20367.621382467.87
6、%云南166319971.659.96%合计91676.2259400.464.79%(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颁发情况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共3个类别。每一类别又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共5个级别,分别对应可从事所有电压等级、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南方电监局自2005年4月28日发出第一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起
7、,在五省区全面开展许可业务。截至2007年底,共发放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875张,具体情况如下:1、按地域分类:广东673张,广西40张,海南13张,贵州101张,云南48张。2、按级别分类:一级17张,二级41张,三级80张,四级83张,五级654张。南方区域内持证企业按级别分类情况见图五。图五:南方区域持证企业级别分类图3、按企业的资本性质可分为国有企业、电网公司关联企业、民营企业三类。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持证企业按资本构成分类情况分别见图六至十。图六:广东省持证企业按资本构成分类图七:广西省持证企业按资本构成分类 图八:海南省持证企业按资本构成分类 图九:贵州省持证企业按
8、资本构成分类 图十:云南省持证企业按资本构成分类广东省民营企业占该省持证企业总数量的65%,表明广东省电力安装市场初步形成了适度竞争局面。(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颁发情况根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进网作业电工应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注册;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未注册的人员,不得进网作业。南方区域累计发放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46032张,其中新发证23735张,换发证22297张,按类别统计,高压类证件38480张,低压类证件 7309张,特种类证件243张。广东新发证16138张,广西新发证1745张,海南新发证321 张,贵州新发证3185张,云南新发证2346
9、张;贵州和云南电监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换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其中:贵州换发16558张,云南换发5739张。二、电力业务许可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南方电监局及贵州、云南电监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电监会6号令、9号令、15号令精神,以“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市场秩序”为主线,按照“规范、高效、便民、务实”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电力业务许可各项工作,得到国家电监会的肯定、地方政府的认可、企业的好评,南方电监局资质管理中心2007年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主要做法如下:(一) 健全规章制度,统一审批标准随着许可业务拓展,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审批制度,细化审查内容,统一
10、审批标准。组织制定了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南方区域实施细则,正式启动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发放工作;依据国家电监会文件精神,结合南方区域施工队伍实际,发放380伏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组织编制了对施工企业现场检查技术要求及等级评分参考标准,保证现场检查工作的客观、公正;建立了燃煤电厂环保项目审查制度,将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情况作为电力业务许可的前提条件,促进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建立了小火电机组关停动态数据库,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小火电关停工作,对被列入2007、2008年关停计划的机组不予核发许可证。(二)完善技术手段,提高审批效率不断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功能和用途
11、,相继开发了发供电业务许可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等内部审查模块。完成了广西、海南两个监管办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实现本部与监管业务办受理、实审信息远程交互,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并通过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实现了企业零预约,随到随办理。(三)主动服务企业,推动依法持证积极有效推进发电、供电企业依法持证工作。主动与相关电力企业沟通,上门服务企业,按照“分省受理、分层组织、全面铺开”的方式,分片现场辅导企业填报申请材料,对发电、供电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法律宣传引导,规范各电力企业依法持证经营。不断完善电工考试布点,南方区域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受理、考试点增至23家,大大方便了企业和申请人,基本实现了承装(修、试
12、)电力设施企业人员持证上岗。(四)开展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积极探索对企业持证后进行有效监督的管理办法,实行发证和监督管理并重,全面完成许可信息档案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建立了现场核查、企业自查、举报检查、专项检查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2007年度,共受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申请787件,现场核查企业489次,作出不予许可决定236个,70%的申请获得许可;收回持证企业自查报告书140份;接到涉及持证企业违规的投诉8次,进行举报检查3次,作出处罚决定3个;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次,发放调查问卷485份,收回466份;抓住典型案例,依法处理,全年重点抽查持证企业29家,发出检查合格通知书13份
13、,发出整改通知书16份,维护了许可证的效力。(五)坚持政务公开,履行社会责任切实践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利用报纸、网站等多种媒介宣传有关许可工作,在网站和办证大厅公开许可管理规定、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公示许可决定,免费发放办事指南和宣传手册,方便企业。组织开展第一届进网作业电工专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竞赛,展现南方区域进网作业电工的技能水平和精神风貌,检验各电工培训点的教学质量,激发进网作业电工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作业技能的热情,促进提高电力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在全社会特别是电力行业形成一个关心和重视基层工人成长的良好氛围。在南方电监局的倡导和推动下,由广东省源天工程公司等20多家企业发
14、起,依法成立了广东省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企业协会,搭建一个沟通和服务的平台。充分发挥协会作为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培育一个健康规范、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电力承装修试市场体系,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为地方经济建设作贡献。 三、下一步监管工作重点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南方区域电力业务许可及监管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电力业务许可证逐步普及,市场秩序初步规范。但仍有一些企业对依法持证经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申领许可证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一些电网企业及供电企业没有严格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制度,没有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作为招投标的前置条件,将工程交由无证或资质不够的企业承担;有些电力施工企
15、业无证或超越许可范围施工。2008年,南方电监局将进一步严肃市场准入监管,采取颁证和监督并举,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方法,充分发挥行政许可在规范电力市场中的作用,努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大许可证颁发管理力度,努力实现电力企业基本持证经营、管理逐步到位的良好局面。1、抓住重点进行监管。对新建机组、新建输供电设施投入运营的许可管理。2、强化全方位监管。着重对必须持证经营的发电、输供电企业、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以及与许可制度执行相关的电网企业、调度机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发包单位等监管对象进行监管。3、强化后续监管。加强颁证后监督检查,保证许可制度的顺利执行,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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