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题报告书xx死亡事件的案例分析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题 目:“xx死亡事件的案例分析 XX大学法学院综合办公室制二一二年五月研究生XX导师XX年级专业法律硕士研究方向学位论文名称“xx死亡事件的案例分析论文选题来源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计划完成初稿时间计划定稿时间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2007年11月发生的“xx死亡事件”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各派学者纷纷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社会各界评判的焦点不是在于肖志军本人,而是医务人员是否承担责任。xx死亡案件虽然过去数年,争论也归于沉寂,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一案例是典型的“家属知情同意在中国现实中的极端反映,在当年的争论之后还是需要
2、我们对客观现实的思考。“xx死亡事件”案留给公众的思考很多,特别是患者亲属的知情同意导致患者不接受治疗死亡的,医务人员是否承担责任。对“知情同意”如何理解各XX用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伴随着医疗技术的渐渐复杂,现在医疗保健领域的日益变化,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纠纷和责任问题分配渐渐凸现。我国刑法规定的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都是我国刑事立法在医疗领域的集中体现。 本选题旨在研究本案争议上的几个关键事实,把呈现的案情事实和相关的理论知识相结合进行深入分析。指出我国刑事立法存在的问题,就我国医疗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合理的建议。二、研究内容及研究重点本选题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其中第二、第三方面是研究的重点,具体如下: 第一,本案的定性讨论分析。对案情的介绍,讨论的问题和争议的焦点;该事件定罪的争议。第二,责任的评析。我国立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该案件中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第三,“知情同意”的理解及在各国法律中的确立和体现。第四,本案引发的思考。三、研究方法及写作框架本选题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以本案的责任分析为切入点,通过对知情同意的理解,比较分析我国的医疗立法和美国等国的区别。结合现实司法实践,指出本案背后存在的问题,并在学术界现有的研究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写作框架1.案情介绍及争议的焦点 1.1案情的介绍 1.2问题的聚集和理论争议 1.2.1本案的定罪
4、争议 1.2.2本案医务人员可能承担的责任2.本案的责任问题评析 2.1紧急情况下的救治和同意的认定 2.1.1紧急情况的认定 2.1.2紧急情况下救治分别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抢救义务 2.2本案法律适用争议 2.2.1相关司法解释与法律适用的问题 2.2.2定罪的取向3.“知情同意”的理解及在各国法律中确立和体现 3.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33条曲解了“知情同意”的真正内涵 3.1.1知情同意的本意 3.1.2我国立法的缺陷 3.1.3美国、XX对“知情同意”的规定 3.2分析医方在“xx死亡事件”中的责任 3.2.1医务人员以患者的最佳利益为实施医疗行为的基准 3.2.2XX性认识问题的分
5、析4.本案的思考 4.1从立法上完善我国医疗制度 4.2从理论和实践上改进具体的医疗制度3四、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本案争议的焦点有是在关于xx死亡案件的处理,在征得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医务人员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第一种观点认为医务人员构成医疗事故罪;第二种观点认为医务人员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现将学界对相关问题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一)知情同意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在我国现行法的框架下,医务人员的行为受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的指引,相信在没有获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就不能实施手术,在“xx死亡案件”中医务人员不构成犯罪。国外针对这一问题存在以下观点:一是在美国法中,知情同意规X的是医务人员和病人之
6、间基于信任,托付和交流所形成的事实关系.医疗行为具有高度的个别性和专属性,医务人员的说明必须依据其对病人的诊断,检验以及配合病情的发展而作出的,他人或者医疗机构很难代替医务人员作出说明.告知和同意必须通过现实的人际互动才能实现。二是我国XX地区的医疗法第63条作了例外的规定,明确免除了医疗机构取得同意的义务.医疗机构在“xx死亡事件”中,医疗机构有权利和义务为病人实施救治。(二)医务人员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关于医务人员在本事件中应当承担责任,理论上存在相当大的争议。第一种观点认为,本事件属于紧急情况,不需要征得病人的同意,医务人员由于不救治而导致孕妇死亡的,应当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第二种观
7、点认为,医务人员非基于法定的强制性事由,不能强行对病人实施医疗,因而,医务人员不实施手术的行为是合法的;第三种观点基于体系解释的立场,认为执业医务人员法是上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下位法,依据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原理,医务人员必须承担救治病人的义务,不需要取得患者的同意,因而不构成犯罪。(四)小结“xx死亡事件”集中反映了“知情同意”制度在我国实践中的样态。在该案例中,孕妇已经陷入了“紧急情况”,构成礼让紧急医疗。根据我国医疗法的规定,医院没有违反获得同意的义务,医务人员没有违反抢救的义务,不构成犯罪。但是,从应然的角度看,紧急医疗不以患者取得同意为必要要件,医务人员的行为是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
8、,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五、主要参考文献著作类1.高铭暄、马克昌:中刑法解释,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20052.高铭暄:刑法专论,:高等教育,20063.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XX,XX大学,20024.X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20075.X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国人民大学,20046.X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20027.陈兴良: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8.陈兴良: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19979.高铭暄、赵秉志:过失犯罪的基础理论,:法律,200210.冯军:刑事责任论,:法律,199611.林亚刚:犯罪过失研究,XX,XX大学。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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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杂志,2007(11)4.杨秀仪:美国告知后同意法则之考察分析,月旦法学杂志,2006(6)5.杨秀仪:当法律遇见医疗台、英、美医疗法学专著之评析比较,律师杂志,2005(5)6.杨秀仪:病人、家属、社会:论基因年代病患自主权可能之发展,政大法学论丛,2002(9)7.杨秀仪:论病人的自主权,XX大学法学论丛,2007(6)8.林东茂:医疗上病患承诺的刑法问题,月旦法学杂志,2008(6)9.王皇玉:论医疗行为与业务上正当行为,XX大学法学论丛,2007(6)10.王皇玉:医务人员未尽说明义务之法律效果,XX本土法学杂志,2005(10)11.谢瑞智:医疗行为与刑法责任,法令月刊,2000(10)12.陈自强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的现况与展望研讨会,本土法学杂志,2002(10)导师意见:导师签名: 年 月 日开题报告指导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法学院审核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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