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索具管理制度规章制度doc2、作业场所内的吊索具存放柜必须标识明确,位置固定,方便存取。吊索具按吊带、钢丝绳等吊具种类及载荷标识有序放置。3、吊索具的放置,必须固定、专用,禁止被占用、挪为它用。4、作业场地禁止摆放不使用的吊带和其它吊索具。5、禁止露天存放吊索具,冬季使用吊带时应防止沾水潮湿,以免吊带冻结被折断。6、对申请报废的吊带、吊索具做明显记号,放到固定存放点统一集中处理,作业场所内不得出现报废的吊索具。三、吊索具的使用1、严禁超负荷使用。2、吊带使用中不应有扭转打结现象,如有应放劲抖直,在承载时,不要使之打拧。3、使用吊带时不允许在没加保护套的情况下就吊装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4、
2、吊带弄脏或者在有酸、碱倾向环境下使用后,应立即用凉水清洗干净。5、不能打死结将两根吊带连接在一起使用。6、用于吊注水头的吊环,如发生裂纹、螺纹松动或弯曲变形应禁止使用。起吊前应检查吊环螺纹是否上满,开口销是否插好,一般不准吊环侧向或斜向受力。带有螺纹的吊环应在螺纹处涂上油脂、以防生锈。7、不允许吊索具悬挂货物时间过长。8、禁止抛掷吊索具。9、不得采用锤击的方法纠正已扭曲的吊索具。10、不要从重物下面拉拽或让重物在吊索具上滚动。11、钢丝绳吊索禁止与带电的金属接触或被电焊、电弧等击伤,无法避免时应采取绝缘措施。12、吊索具使用完毕之后必须及时存放原处,禁止在吊钩上停留放置。四、吊索具的报废1、现
3、场使用的吊带和其它吊索具的报废主要由各班组自检为主,安全主管部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存有安全问题的吊索具有权下令停止使用或实施报废。2、报废时需要班组长提出申请,填写吊带报废申请表(附表3)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经现场确认后做报废处理。3、现场使用的专用吊钩、钢丝绳、吊环等的报废按照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附件4)实施报废。现场吊带出现下列情况时,实施报废:(1)、吊带出现磨损,穿孔、切口、撕断。(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3)、吊带纤维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4)、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5)、吊带出现死结。(6)、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7)、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4、各班组应将报废的吊索具统一放置规定区域,报废吊带需剪断。五、吊带的领取申请人(班长)提出吊带报废申请后,安全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申请人凭借此表中的上联即领用单去库房领新吊带,下联即留存单交由安全管理部门存档。库房人员依据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办理领取手续。班长将新吊带的规格、编号等登记到吊索具管理台账中。六、检查与考核安全主管部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吊索具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凡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依照北京首航科学技术开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违章处罚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北京首航科学技术开发公司通州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