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盘使用规范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公共盘的权限管理。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对公共盘的使用。3 参考文件 无。4 定义 无。5 职责 5.1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拟定公司电脑及网络的规章制度,配合各单位对电脑及网络的使用,并对电脑及网络使用者的行为实施监督。 5.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电脑及网络的使用者给予监督和管理。 5.3 使用人员:要严格执行本规范各项规定。6 资历与训练 6.1 各部门使用人员 熟悉计算机操作,会使用OFFICE等常用软件,经过与其工作相关的ERP、MES、HRM等软件和硬件的培训。7 作业内容 7.1 公共盘的使用 7.1.1 信息技术中心为每个部分
2、创建相应公共文件夹,命名规则为部门简称 7.1.2 公共盘内部子文件夹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管理情况进行创建。 7.1.3 公共盘权限分为三种,分别为:只读(只可以查看内容和复制文件) 可写(可以查看文件内容和把文件放入公共盘) 完全控制(全部权限)。 7.1.4 各部门的公共盘权限控制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如果别的部门要查看本部门的文件夹,需要填写 公共盘权限申请表,先由查看部门的负责人审批,再由被查看部门负责人审批,最后交由信息技术中心进行权限开通。若申请人变更涉及到个人部门调动的情况,也需由原部门负责人审批,调入部门负责人审批,一般情况下,仅保留调入部门文件夹权限,不保留原有部门文件夹权限。 7.1.6 文件夹和文件的删除操作只能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操作或是授权相应人员进行,其它人员不得删除公共盘的文件夹。 7.1.7 公共盘是信息资源内部共享区域,空间资源有限,各部门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定期整理和清除不要的文件,减少存储资源的占用和浪费。 7.1.8 公共盘上的重要资料,请部门负责人做好重要文件的备份。当发现空间不足,及时通知道信息技术中心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