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日本人的集团意识与日本社会现代化论日本人的集团意识与日本社会现代化集团意识,是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和文化熏陶,社会关系中处于集团内部的人们所形成的一种心理素质。作为一个社会存在,集团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而作为集团内部的人们的集团意识则依据其组织结构、功能及规范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许多研究日本人“国民性”的学者都承认,日本人有一种“集团意识”。所谓“集团意识”,大概就是说日本人总是意识到自己是某个整体的一部分,这个整体是利益共同体,甚至是命运共同体,自己与这个整体息息相关,同命相连。1 (P10)所以,日本人常以“我家”来称自己的工作单位、所属的组织、办公处或学校,而以“你家”、“府上”来称对
2、方的工作单位、组织等,这种情形就反映出了他们的集团意识。日本人把公司或企业叫做“会社”,“会社”这个词,就是集团意识的表征。“会社”并不意味着许多个人被契约关系约束在一个共同企业里,而在思想感情上各不相干;相反,会社是指“我的”或“我们的”公司,是指一个人主要隶属的社会集团,因而也是其生活中占首要地位的事物。可以看出,在日本人的观念中,公司似乎是自己的生命所在,自己的一切都系于公司一身了。所以,一般日本人是“以社为家”的,在他们之间有一种类似家庭感情的纽带把他们联结在一起。在这里,日语“家”一词的含义,要远胜过英语中的household 或family 的含义。因而日本人的集团意识就表现为“家
3、”的观念形态,他们认为自己只是某个组合中的一分子,而这种浓厚的集团意识,使他们把个人的命运与集团的命运结合在一起。忠诚于集团成为每一个集团成员的最高准则。从历史学的角度分析,日本人的集团意识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长期接受汉民族的习俗与儒学的忠、信、义思想熏陶的结果。*日本的集团意识产生于11 、12 世纪武士兴起的时期,后经镰仓幕府、室町幕府、战国时期,及至江户幕府,一步步深化,凝结成为日本人的普遍的心态。在武士兴起时期,源赖朝为吸引众多的武士对自己的忠诚,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实行“御家人制”。成为御家人的武士,必须宣誓对源赖朝的忠诚,源赖朝则保证武士原有的土地财产不受侵犯,有功者还要依功
4、劳大小授予“新恩地”。源赖朝建立镰仓幕府后,“御家人制”进一步完善,成为幕府的阶级基础。御家人与幕府将军之间的主从关系,起初只是彼此经济、政治利益的一时需用的结合,而镰仓幕府以后,则引入了儒学的“忠”、“信”思想,即御家人对将军要忠,将军对御家人要信。这种“忠”、“信”为基础的封建道德,后来贯彻到1232 年制定的第一部武士法贞永式目之中。镰仓幕府的执权北条泰时曾明确地说,他主持制定贞永式目,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仆忠主,子孝父,妻从夫。”室町幕府制定的建武式目,继续遵循这一中心思想。随着幕府势力的衰弱,15 世纪中叶地方武士纷纷割地自据,出现了战国争乱。战国大名们为了战胜强敌,相继实行领国内
5、的整顿和改革。他们首先采取的措施,就是建立“家臣团”,使领国内的大大小小的领主与自己结成主从关系,纳入自己的统治体制。家臣团的组织按照与战国大名的关系的亲疏,分设上层家臣和下层家臣。上层家臣称“寄亲”,直接隶属于大名,下层家臣称“寄子”,隶属于寄亲。这种家族式的军事组织,其核心思想就是臣者必须忠于君主。这种君臣的关系犹如船和水的关系,君是船,臣是水,水涨船浮,水涸船难行。战国时期的家臣制,到了江户时代发展成为幕藩体制。幕府除直接控制常备军“家臣团”以外,还在全国设置260 余藩。各藩既有地方分权的自治性,又必须受幕府的制约。维护幕府体制的理论基础就是日本化的朱子学。日本朱子学者林罗山说:“天尊
6、地卑,天高地低。如上下之有差别,人亦有君尊臣卑。明其上下次第,即谓礼仪、法度。”2 (P213) 新井白石说:“臣以自君为天,子以自父为天,妻以自夫为天”。还说:“除了三纲、五常以外,更无为天服务的途径了”。水户藩曾对藩士作如下训示:“若要报答先君、先主之恩,除了对眼前的君、父尽忠孝外,别无其他方法”。3 (P34) 这样,把所有臣民都圈囿在大大小小的家族式的集团之内,臣民的言行不能违背大大小小的“君”、“父”的意志,违背者则悖逆于“君”、“父”,视为“不忠”、“不孝”,可咒,可斥,甚至可杀。反之,忠于“君”、“父”,不惜个人生命者,则宣扬、嘉奖,视为“忠义”。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虽然从欧美吸收
7、了大量的西方文化,但是官方一直不遗余力地鼓吹日本是以皇室为总本家的一大家族,天皇既是一国之君,又是大家族的家长,国民以孝敬父母之心崇敬天皇,故而忠孝合一。因此,这种业已成为民族心态的维护主君和国家、集团的意识却被保存了下来。效忠天皇成为国民性的义理,从而使它从国家集团渗透到作为国家的单位的每一个家族集团。被称为义理的这一心理关系,在明治以后日本独特的近代化过程中,不仅没有消失,相反得到强化。*二日本人的集团意识,显示出了不同于西方文化的明显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1 重视群体,强调个体归属群体。*集团意识制约着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重视群体的统一与和谐,群体具有高于个体的至高无上的意义。依
8、照日本文化的规范,群体是现实存在,也是联结过去和未来的绵长链条在现时的表现形态,而个体只是这根链条上的一个环节。日本极其重视的祖先信仰作为一种现实习俗反映了这种规范。他们讲究祭祀祖先,特别重视这一仪式。每个家庭都供有佛坛和神龛,祭祀的对象都是祖先。盂兰盆节接神送神,神龛前祷祝神灵,其对象也都是祖先。日本民俗学者柳田国男认为:“他们祭祀祖先,同时相信自己死后也要受到祭祀。为此,他们生活在世上时更其虔诚地祭祀祖先。”4 (P49) 而且日本人认为人神之间可以转换,人可以在死后成神,保佑自己的家族蕃衍和故土繁荣。因此,依据日本文化,所谓自我的个体只是生命延续大河中的一个水滴,是从神灵祖先到子孙万代这
9、一总体体系中的一个不可分离的环节。这样,群体具有崇高的意义,是高于个体的存在,而个体只是群体中的一个很小的组成元素,必须归属于群体。按照这一行为原则,群体整体的利益受到尊重,个体在行动中必须维护群体的和谐,按照群体的要求采取统一的行动,甚至有时要个体做出高度的自我制约和克制。*当然,从根源上说,这一行为原则与长期以来日本民族的氏神信仰和祖先尊崇的思想关系密切。在远古时代,氏神是氏族的保护神。日本人信仰氏神,祈求它“镇守”一方的土地和自己的生活。这种守护神往往是一个大部落或群体的守护神灵,因此它“镇守”这一部落和群体的整个领域,不仅与血缘有关,而且与地域有关,使血缘和地域两者结合起来。随着历史的
10、发展,这种守护神越来越与血缘关系密切,成为某一血缘群体的祖先的化身,“镇守”血缘群体,保护它蕃衍昌盛,成为整个血缘群体的象征。由于此原因,氏神受到地域和血缘群体的尊崇,带有群体整体的神圣意义。群体神圣化导致个体心理上对于群体的明显的归属感。氏神所代表的群体既是地域集团,又是血缘集团,是个体生存的依据。因此,个体感受到群体是其生息和生活的根基,意识到游离了群体,自己将无法得到氏神的保护,无法得到群体的庇护,从而对于群体有一种明显的依赖感情。群体神圣,个体在群体中可以获得心灵上的安慰,而离开群体则意味着失去根基。后来,当这种神圣化原则和现实的前近代宗法制度相结合时,个人对于家族的依赖,武士对于武士
11、集团的归属就更成为一种世俗的道德而制约人们的行为。*2. 重视“序列”,强调群体的和谐统一。*古代日本文化就强调从整体观察世界,重视体系中的纵向序列关系,认为这是促使体系保持稳定的重要原则。这种认识世界的方式与现实生活结合,首先是重视群体,再次则是强调个体在群体中的序列。如前所述,个体是从过去继承而来而又要延伸到未来的群体链条中的一个环节。这实际意味着个体在群体中的位置。它是过去的终点,又是未来的始点。这样,无论是从时间还是从空间上,个体只能在群体中占有相应的位置,与群体中的其他个体结成序列关系,上下尊卑,历历分明。尤其是随着历史的发展,日本文化接受了中国儒家学说的影响,特别强调“名分”,就更
12、加突出了个体纵式序列关系的重要意义,以此作为保持群体和谐统一的重要原则。结果,讲和谐与守秩序成为日本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规范。*群体内部的“名分”、整合,具有家族组成的性格。这个群体中有父有母,有兄弟也有姊妹,家长即上司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部下按长幼亲疏排列有序,如同孩子接受父母的管教,同时也受到长辈的姑息和宠爱。他们毕业年限和入企业的早晚限定了各自排列顺序的先后,即便仅早毕业或早入企业一年也决定了他终生处于“前辈”,居于“晚辈”之上。不但企业如此,政党内部、各种组织内部,甚至茶道、花道的团体内部也是如此。*从个体角度来看,群体中的成员极为重视自己与上司和其他成员之间的协调关系,以便保持整个群体
13、的统一。上级或团体给予团体成员的温情与实际利益被视为“恩”,成员应该回报以“忠”。与其他成员的交往也要和谐,力求一致。日本人常常强调的行动要有“分寸”,表述了言谈举止须符合自己在集团中的位置的思维方式。同时,个体成员也要约束自己,以维护集团和自己在集团中的荣誉。*所以,在自我与群体保持微妙而复杂的平衡方面起着杠杆作用的,不仅是“忠诚”意识,而且主要是“中和”意识,以和求存于群体之中,保持一体的大和,即以自我的和谐心理和群体的宽容态势来培养两者能够相互依存的能力,并形成一种和谐高于一切的准则。这已成为日本人重要的心理特征,也成为决定人的行为的重要因素。在这个意义上说,日本的个人与集团不是对立、协
14、调关系。而是融合、一体关系,因为日本的自我不是掩埋在集团之内,而是具有集团水平的行为主体性。这种主体性就叫做“连带的自律性”。正如滨口惠浚、公文俊平编著的日本的集团主义一书中指出的:“日本的自我之所以能够实际发挥集团水平的行为主体性,就是将他人和可以共感的感受性以及自我所属集团和自我同一化,自我的感情投入集团的倾向非常强烈。正因为如此,日本人可以通过集团的目标来满足自己的要求。”5 (P288)*3.“缘结”制度,群体爱护个体。*除了群体内部上下有序的纵式关系以外,在群体内个体之间的横向剖面上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在以往日本社会生活中,它主要表现为村落或群体内多数成员个体或家庭之间的交换关系。它
15、抑制纵式关系造成的个体之间可能产生的巨大悬殊,使同一群体内的个体具有一定程度相对独立的性质,并使个体在利益上不致遭受过多侵犯。直到近代前期,日本村落中还存在一种关于相互承认互助过程中提供劳动的习惯,即日本人称作“缘结”的制度。当某一个体或家庭为另一个体或家庭提供了劳动上的帮助时,“缘结”制度规定提供者必须得到相应的报偿或是劳动,或是产品,形式多样。这样,相互依赖的关系建立在提供劳动者和接受帮助者各受制约的基础上,可以抑制劳动互助关系的不平衡,建立起比较合理的协同关系。*“缘结”制度规定的准则同样适合于家庭或其它群体内部各成员或个体间的关系,它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群体首领和普通群体成员之间的
16、“尽忠”与“庇护”的限度。这种交换可能是短期内很快见效的“现金交易”,也可能是一种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最终兑现的长远利益关系。群体的一些个体宁愿忍受暂时的不利而无大怨言,甚至待遇不甚合理也不愿轻易离开群体而改变归属,除了其它原因之外,这种以“缘结”制度为原型的利益补偿原则也是重要依据之一。在现代日本社会生活中,这种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依然是日本人行为模式的重要准则。个体效忠群体,同时,群体也需照顾其成员的利益,满足他们的正常要求,给予其归属感和安全感。作为群体的企业或机关不仅在理论上、道义上是其下属职工的家、避风港,而且在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都要给成员以温暖。一些职员之所以忍受参加工作初期的较
17、低工资待遇而仍然能勤恳工作,原因之一就是制度可以保证从长远来看能够得到相应的报酬,经过一定时期之后得到晋级或提薪。这样,表面看来,个体之间与群体之间充满了脉脉温情,但实际上互利和报酬的原则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内容。这也是群体得以维持统一和谐的重要基础之一。*三*对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而言,能否有效地调动、组织和利用现成的社会资源从事现代化事业,是关系到其现代化成败的一个至关紧要的问题。在这方面,日本人强烈的集团意识这一文化传统,对日本现代化的迅速实现,发挥了特殊的功能。*第一,促进了国家意识的高涨。*多数日本人是国家至上论者。个人欲望一旦和集团或国家的利益发生冲突,他们都能毫不犹豫地放弃个人利益服从大
18、局。所以,集团主义是日本社会的基本特征。但在日本社会,各种集团并不是处于同一水平线上的,而是有着等级差别的垂直系统。尽管每个社会成员平时效忠的对象是自己生活于其中的集体,但一旦出现以国家为对象的竞争目标,他们会自动将自己的忠诚和献身指向国家。这种随外界环境的变化,忠诚对象自动升级的集团主义结构,在日本面临民族危机的时候,充分调动起了日本人的国家意识,为国家的现代化提供了巨大的能量。*幕末,列强的威胁和压迫燃起了日本人特别是武士的国家主义情绪。许多中下级武士以挽救民族为己任,为国家的利益而四处奔走,最后终于以他们之手实现了明治维新。这种国家主义情绪到甲午中日战争和日俄战争时,达到了极端狂热的地步
19、。普通的日本国民不仅能够忍受因战争带来的高额征税,许多人还纷纷自愿捐款。就连议会也停止了政争,转而支持政府,通过巨额军费开支。正是日本人的这种意识支持了日本的迅速现代化。*第二,保证了社会的稳定。*日本人认为,惟有集团协调一致,工作才能产生最好效果, 他们传统的集团生活制度, 就建筑在这种信念上面。 6 (P79)正如日本一句俗话所说,“出头的钉子要遭到敲”。7 (P143) 所以,在日本,合作精神、通情达理、体谅别人、遵守秩序是最值得称颂的品德,日本人最珍视的是和谐一致。*日本人从小学开始,就有意识地鼓励、引导孩子们自己组织各种文艺、体育或者游戏的团体。学校方面并不努力使这些团体变成校政的工
20、具,而是尽量使它们自主。教师也不出面控制,只是在一旁协助,有时还被聘请参加到某个团体中去,但在里面也只有普通一员的身份。之所以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培养孩子们的民主意识结社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培养孩子们与别人配合做事的品格与习惯,即所谓“协调性”。集团意识强调内部的和谐与统一。日本人给世人的一个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们本能地以集体一致的原则行动。他们认为,集团是个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自己处在这个共同体之中,只有努力地与同伴们配合,尽量照顾别人方便,尽力地配合别人的工作,才能有自己的利益,而不能靠与同伴为难、拆同伴的台去争取自己的利益。尤其是在同外部接触时,内部的争论、矛盾往往可以暂时搁置一旁,掩盖
21、起来,以同心御侮的心情应付外部。这种内聚力使集团内部的成员产生一种同舟共济的心理。这一行为方式,从小处讲,使得集团内部上行下效,统一协调,消去无谓的内耗。从大处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日本社会的安定团结,为现代化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日本能在一百多年的实践里走完西欧几百年走的路程,从个人与集团的角度看,维持个人与集团的和谐关系,以把由于社会变动带来的能量的浪费降低到最小程度,不能说不是一个重要因素。第三,促进了经济的繁荣。*集团意识本来是东方传统文化中的东西,然而今天却仍然在日本社会中存在并起着积极的作用,这是发人思考的。日本的集团体制有些类似于中国封建社会早期的“门客”体制,是一种功能体系,而
22、不是系谱体系。也就是说,集团形成的原则不是追求血缘上的关系,而是追求整体的功能。这种功能体系迫使每一个成员必须为集团的整体功能负责,而不能像系谱体系中的成员那样,只靠血缘关系就可以在集团中占一席之地。因此,一个人进入了这样的集团就把自己的命运与集团的功能连在一起了,这就是“日本式经营”中终身雇佣制的基础,也是集团成员对集团忠诚、尽职的基础。众所周知,在现代化过程中,日本虽然引进了西方的科学技术,但却形成了不同于欧美的独特的企业管理制度,即所谓“日本式经营”。这种经营方式,深深根植于集团主义的社会原理。*现代日本社会最重要的集团各类企业在为职工提供人生意义保证的同时,也成为职工忠诚和献身的对象。
23、集团主义原理运用于企业管理,就形成了以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企业内工会为特征的日本式经营制度。在这种制度下,职工基本上终生受雇于一个企业,接受这一企业的薪俸,与企业形成一种命运共同体关系,因此也更激发他们为企业的发展竭忠尽智。职工对企业是绝对的忠诚和无私的奉献,他们把企业视为自己的企业,不用监工、而加班加点着魔似地工作,甚至放弃休假和出国旅游,因而“猛烈社员”比比皆是。工会也是按企业而组成,其作用是调解劳资纠纷,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使劳资之间能够保持较为温和的关系,从而使得日本社会的罢工、游行等劳资纠纷比欧美社会少得多。罢工、游行乃至冲突固然可以说是工人维护自己利益的手段,但它却是以社会的不
24、安定和人力、物力的浪费为代价的,日本的经验提供了一个维护个人利益未必要以牺牲社会安定和人际关系和谐为代价的模式。个人并没有“原子化”,以次序、服从、协调为特点的等级制度成了一种把日本人凝聚起来的力量,保证了高效率。如果从纯经营的角度看,“终身雇佣”、“年功序列”等是“非合理主义”和“非效率”的,都带有前近代的色彩,但这些作法能使企业人员“不伤和气”,使员工有更大的安全感,当员工以加倍工作和献身于集团来回报企业时,这不仅完全抵消了这些“非合理”制度的弊端,而且显示了“日本式经营”独特的优越性。所以,这种集团主义式的企业管理制度,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使日本企业充满了活力,从而促进了日本经济的繁荣。*可见,日本社会的现代化,强调的是集团的重要性,强调个人为集体献身,个人与集团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它的成功主要是依靠集团主义、个人对集团的忠诚和对权威的服从,而不是依靠个人主义的发展。换句话说,日本的集团意识是日本社会现代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促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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