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HAGHB001汽车产品中禁用限用物质限值要求Q/HAG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AG HB-001-2014代替 Q/HMA 7122-2013汽车产品中禁用、限用物质限值要求 2014-03-21发布 2014-03-21实施发布Q/HAG HB-001-2014目 次前 言 . I1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及定义 . 14 禁用、限用物质限值要求 . 25 检验规则. . 25.1 样品拆分原则 . 25.2 检测单元 . 35.3 检测方法 . 36 合格判定. . 36.1 定性判定 . 36.2 定量判定 . 36.3 石棉判定 . 4附录A(
2、规范性附录)豁免清单 . 5附录B(规范性附录)检测方法 . 8Q/HAG HB-001-2014前 言为更好的开展汽车可回收工作,实现汽车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种类和含量的有效控制,协调各研发部门合理应对汽车可回收法规。根据欧盟指令2000/53/EC(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的关于报废车辆指令)、GB/T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和国家颁布实施的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而起草。本标准由海马轿车有限公司研发本部车身部提出。本标准由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海马轿车有
3、限公司研发本部车身部附件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秋红本标准主要校对人:黄绍军、宋永舟、黄增坤、施良芬、莫镇菁、孙占军、章冬松、王国红、汪洋、 王正涛本标准审核人:黄敏丽本标准审批人:蔡锋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MA 7122-2013.IQ/HAG HB-001-2014汽车产品中禁用、限用物质限值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中禁用、限用物质的限值要求、检验规则、合格判定。本标准适用于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汽车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4、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QC/T 941-2013 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QC/T 942-2013 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QC/T 943-2013 汽车材料中铅、镉的检测方法QC/T 944-2013 汽车材料中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的检测方法2000/53/EC 报废车辆的技术指令(2013/28/EU)ISO 22262-1:2012 空气质量 散状材料 第1部分:商业散状材料中石棉的取样和定性检测NIOSH 9000 石棉检测 X射线衍射法NIOSH 9002 石棉检测 偏光显微镜3 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
5、适用于本文件。3.1物质 substance自然界中存在的由化学元素组成的单质或化合物。3.2禁限用物质 regulated substance对人体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和环境具有危害或潜在危险,在汽车产品中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的物质。禁止使用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石棉。限制使用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3.3材料 materials一种物质或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如金属(镀层、焊料合金、黄铜)、塑料(ABS、PA、PVC)、橡胶(NR、EPDM)、陶瓷等。3.41Q/HAG HB-001-2014均质材料 homogeneous materials零件或组
6、件用机械方法(如拧开、切割、碾压、刮削、研磨等)无法被进一步拆分且各部分组成为相同的材料。3.5零部件 parts汽车产品中具有一定功能或用途的结构单元。3.6检测单元 test unit经过拆分和取样,可以直接提交进行定量检测,不需要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材料或样品。根据材质均匀性,检测单元可以分为均质检测单元和非均质检测单元。3.7石棉 asbestos在构成岩石的矿物中,属于蛇纹石类的纤维状硅酸盐矿物(温石棉)以及属于角闪石类的纤维状硅酸盐矿物(铁石棉、蓝石棉、透闪石、阳起石及直闪石)。3.8X射线荧光光谱法(XRF) X-Ray fluorescence spectrumetry用一束X射线
7、或低能光线照射待测试样,使之发射特征X射线而对物质成分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按激发、色散和探测方法的不同,分为波长散射-X射线荧光光谱法和能量散射-X射线荧光光谱法。 4 禁用、限用物质限值要求汽车产品均质材料中禁用、限用物质限值要求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豁免条款除外,豁免清单见附录A)。表1 禁用、限用物质限值要求 限值mg/kg1 0001001 0000.021 0001 0001 000禁止 5.3.3见附录C 6.3 5.1 5.2 5.3.1 5.3.2 6.1 6.2 所有地区拆分原则检测单元检测方法 定性检测定量检测合格判定 定性判定 定量判定适用范围物质名称 铅(Pb) 镉
8、(Cd) 汞(Hg) 六价铬 (Cr6+) 镀层 基材 多溴联苯(PBBs) 多溴二苯醚(PBDEs) 石棉 其它禁用、限用物质5 检验规则25.1 样品拆分原则 Q/HAG HB-001-20145.1.1 总体原则:应按拆分成均质材料的原则进行样品拆分。5.1.2 具体拆分原则如下:a) 需采取适当的拆分手段获得均质材料,以确保拆分结果用于后续测试时,不会因拆分不当而产生错误判断;b) 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相同功能、相同规格(参数)的多个模块、部件或元器件可归为一类,从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拆分,使用相同的材料(包括基材和添加剂)生产的不同部件可视为一个检测单元;c) 颜色不同的材料应拆
9、分为不同的检测单元;d) 对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豁免清单中的项目和材料,在拆分时应予以识别;e) 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质量不大于10mg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3f) 现有条件不能进一步拆分,且体积小于4mm的小型零部件或材料,不必拆分,可以整体制样,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g) 表面处理层应尽量与本体层分离;h)在满足检测结果有效性的前提下,对于经拆分后样品无法满足检测需求量时,可采取适当归类,一同制样,直接提交检测。5.2 检测单元检测单元包含:a) 构成汽车零部件的均质材料;b) 汽车中各部件的金属镀层;c) 汽车产品中现有条件不能进一步拆分的小型
10、零部件或材料。5.3 检测方法5.3.1 定性检测汞含量的定性检测方法按照QC/T 941-2013的规定执行;六价铬含量的定性检测方法按照QC/T 942-2013的规定执行;铅、镉含量的定性检测方法按照QC/T 943-2013的规定执行;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含量的定性检测方法按照QC/T 944-2013的规定执行。检测要求见附录B中B.1。5.3.2 定量检测汞含量的定量检测方法按照QC/T 941-2013的规定执行;六价铬含量的定量检测方法按照QC/T 942-2013的规定执行;铅、镉含量的定量检测方法按照QC/T 943-2013的规定执行;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含量的定量检测方
11、法按照QC/T 944-2013的规定执行。检测要求见附录B中B.2。5.3.3 石棉检测石棉检测方法是:依据ISO 22262-1:2012、NIOSH9000、NIOSH9002规定相结合进行。试验设备采用X射线衍射法(XRD)+偏光显微镜(PLM)或扫描电子显微镜(SEM)。检测方式为定性、半定量,检出限0.1%。6 合格判定6.1 定性判定3Q/HAG HB-001-2014汽车产品中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六种禁用、限用物质经定性检测后满足表2和表3中的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如不满足表2和表3中的要求,则需进一步定量检测。 表2 限制元素在各种材料中的筛选限值 单位为m
12、g/kg 样品类别CdPbHgCr6+ 聚合物材料 P(70-3S)X(130+3S)F P(700-3S)X(1300+3S)F P(700-3S)X(1300+3S)F P(700-3S)X 金属材料 P(70-3S)X(130+3S)F P(700-3S)X(1300+3S)FP(700-3S)X(1300+3S)F 其他材料 LODX(1500+3S)F P(500-3S)X(1500+3S)FP(500-3S)X(1500+3S)FP(500-3S)X 注1:S为分析结果的标准偏差。注2:限制元素的测定值位于P区域,结果为合格;位于X区域,结果为不确定;位于F区域,结果为不合格。 表3 溴元素在各种材料中的筛选限值 单位为mg/kg样品类别P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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