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专项方案深基坑施工阶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专项方案(深基坑施工阶段)编号: 泰合国际财富中心项目深基坑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专项方案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1 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31.1 基本说明 31.2 适用范围 31.3 编制依据 32 工程概况及特点 32.1 基本概况 32.2 施工概况 32.3 设计概况 42.4 本工程消防管理重点、难点分析 43 消防管理工作目标指标 44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组织措施 54.1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组织机构 54.2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54.3 义务消防队组织 6 4.3.1 义务消防队组建原则 6 4.3.2 义务
2、消防队职责 65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证措施 65.1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5.1.1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6 5.1.2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7 5.1.3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7 5.1.4 用火、用气、用电管理制度 7 5.1.5 施工现场其他防火管理制度 95.2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 9 5.2.1 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9 5.2.2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9 5.2.3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布置图 125.3 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125.4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125.5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125.6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 125
3、.7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档案管理 13 5.7.1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 13 5.7.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 136 附件 13附件1-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附件1-2:办公区板房平面布置及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附件1-3:施工1#出入口消防水池平面布置图附件1-4:办公区消防供水系统图泰合国际财富中心项目深基坑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专项方案1 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1.1 基本说明本方案是为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所制定的专项方案。本方案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深基坑施工阶段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力争做到安全
4、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1.2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泰合国际财富中心深基坑项目从施工准备、开工安全审查及深基坑施工全过程,并严格按此方案实施。1.3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3)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4)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成人发【2004】14号)(5)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成建委发【2005】834号)(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7)泰合国际财富中心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8
5、)其他现行国家及地方施工标准、规范2 工程概况及特点2.1 基本概况工程名称:泰合国际财富中心项目深基坑工程工程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四段东大街路口基坑面积:4422622.2 施工概况建设单位:成都泰合华信投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建西南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承建范围: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工程由甲方直接分包)2.3 设计概况施工场地位于成都市二环路东四段东大街路口,四面均为道路,场地北侧地下室边界线距离成都地铁2号线牛市口站出入口约19.0m,场地西侧地下室边界线距离在建二环路高架桥约15.4m,场地
6、南侧地下室边界线距离在建伊泰天骄基坑约25.0m,场地东侧为一般道路,场地平坦,交通便利。根据地勘报告及开挖图,基坑开挖深度为(相对原始地貌标高)16.53m18.03m;场地北侧场外市政绿化造坡堆土高于场内约12m(相对原始地貌标高)。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该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场地等级为二级,地基等级为二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本工程设计方案、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施工方案、土石方挖运方案均已通过专家论证,确认方案合格。2.4 本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重点、难点分析(1)因本工程现处于深基坑施工阶段,作业区主要工作内容为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发生火灾的
7、可能性较小,故本工程现阶段消防管理的重点为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厨房及变配电房)。(2)本工程场内场地狭窄,故深基坑施工阶段场内不设置生活区,暂不考虑生活区防火管理。(3)本工程现阶段进行总平面布局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后续工程。结合后期工程消防管理的需要,合理布置临时消防设施(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等)。3 消防管理工作目标指标本工程深基坑施工阶段的消防管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同时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本工程深基坑施工阶段消防管理工作的目标指标为:无重大火灾责任事故。4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组织措施4.1 施工现
8、场消防管理组织机构为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本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为副组长,安全员、消防管理员(由文明施工管理兼职)、责任工长为组员的消防管理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义务消防队。本工程深基坑施工阶段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如下图所示: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图4.2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建立本项目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4)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5)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
9、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6)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处于正常状态;(7)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8)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9)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10)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按计划演练;(11)建立健全并统一保管消防档案;(12)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13)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4.3 义务消防队组织本工程深基坑施工阶段应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预防和
10、扑救火灾的能力。4.3.1 义务消防队组建原则(1)本工程深基坑施工阶段义务消防队人数以812人为宜;(2)义务消防队员从现场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分包单位中选取,要求热爱消防工作、身体健康;(3)义务消防队队员调离岗位应及时补充调整,使队伍保持充足的力量。4.3.2 义务消防队职责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的指挥者,安全工程师为义务消防队的队长,负责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的组建、培训等工作。义务消防队的职责如下:(1)建立必要的学习、训练、执勤制度,定期组织队员学习消防知识、训练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2)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巡逻;(3)与项目消防管理领导小组共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
11、隐患;(4)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做到“两知三会”(两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三会:会报火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5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证措施5.1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本项目深基坑施工阶段应根据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5.1.1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应与项目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安全部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后勤部门等)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项目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义务;(2)应与项目分包单位、作业班组(劳务队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分包单位、作业班组(劳务队伍)的消防安全责任;(3)应与
12、项目各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兼职消防管理员、责任工长等)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5.1.2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项目安全部门应在安全工程师带领下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来按计划组织项目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分包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项目新入场工人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应有消防安全教育的内容;(3)针对项目施工的各个阶段,项目安全部门应经常组织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5.1.3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1)用于基坑顶截水沟的防水、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及相
13、关规范的要求;(2)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配备灭火器,并应设置严禁明火的标志;(3)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5.1.4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以下规定: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由项目安全工程师签发,安全工程师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再签发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焊接、切割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
14、作业;焊接、切割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设置1名监护人;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施工现场不得采用明火取暖;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2)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以下规定: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有关规定;电气线路应具
15、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抢劫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可燃材料库房不得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采用防爆灯具;普通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运行;严
16、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3)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以下规定:储装气体的瓶罐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空瓶与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设置,空瓶与实瓶的间距不应小于1.5m;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气瓶应远离火源,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0m;气瓶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其附件的完好性,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
17、的距离不应小于10m;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气瓶用完后应及时归库。5.1.5 施工现场其他防火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设置防火警示标识;(2)应做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3)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遮挡、挪动疏散指示标识,不得挪用消防设施;(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设置吸烟室,并配备灭火器)。5.2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5.2.1 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本工程深基坑施工阶段主要作业内容为土石方挖运及基坑支护,作业区内发生火灾的可能性较小,现阶段主要火灾危险源为:(1)办公
18、区板房;(2)厨房板房;(3)箱变及总配电房。5.2.2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防火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共设置4个出入口,第一层锚索施工完成后封闭2#、3#出入口;中间道路(汇聚路)封闭后封闭4#出入口,再根据现场进度情况在中间道路处增设一施工出入口;本施工现场由于场地狭窄,深基坑施工阶段场内不设置生活区。场内办公、厨房、生产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满足下表的要求: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m)办公用房变配电房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办公用房4457710变配电房4457710厨房5557710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7
19、7771010固定动火场所77710101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101010101212本工程深基坑施工阶段利用施工现场四周的环状市政道路作为消防车道;办公区及厨房板房外侧至基坑边的场地作为临时消防救援场地;(2)临时用房防火技术措施:办公区及厨房板房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搭设,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变配电房采用单层金属板材搭设,其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办公区板房搭设层数为三层,单层建筑面积为340,单面布置办公用房,其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低于1m;板房两端均设置疏散楼梯,疏散楼梯净宽度不小于1m;办公用房疏散门宽度不小于0.8m(会议室、民工夜校等房间由于建筑面积较大且人员较为集中,全部布置在
20、一层,其疏散门宽度不小于1.2m);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厨房搭设层数为一层,房门净宽度不小于1.2m,房门向疏散方向开启;(3)临时消防设施技术措施:施工现场1#出入口处设置一消防用水水箱(埋设于路面以下,水箱体积为30m3,水池做法详见附件1-3施工1#出入口消防布置平面图),作为办公区、厨房的消防用水水源;场地四周设置8个降水井抽排水沉砂池(置于场地四周,单个体积为7m3,做法详见降水井抽排水深化设计方案),作为基坑施工的消防及降尘水源;施工现场的消防管道均采用消火栓泵供水,消火栓泵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施工现场以下位置应配备灭
21、火器: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厨房、变配电房、办公用房等临时用房; 施工现场每个场所配备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且应满足以下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配备“89B”级灭火器,单位灭火级别的最大保护面积不超过0.5/B,最大保护距离不超过9m;动火作业场所:配备“3A”级灭火器,单位灭火级别的最大保护面积不超过50/A,最大保护距离不超过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配备“2A”级灭火器,单位灭火级别的最大保护面积不超过75/A,最大保护距离不超过20m;厨房、变配电房:配备“2A”级灭火器,单位灭火级别的最大保护面积不超过75/A,最大保护距离不超过20m
22、;办公用房:配备“1A”级灭火器,单位灭火级别的最大保护面积不超过100/A,最大保护距离不超过25m;施工现场办公区临时消防用水水源采用1#出入口处的消防水池,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包括室外消火栓及办公用房屋顶的喷淋);基坑四周安装喷淋水管,供水水源采用基坑四周的降水井沉砂池;施工现场的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采用如下方式布置:办公区、厨房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给水管网沿办公区、厨房布置,管径为DN100,按120m间距设置消火栓;办公区板房屋顶同时设置环状喷淋管,采用雾状喷淋头,喷淋头间距为5m;基坑四周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给水管网沿基坑四周呈环状布置,采用雾状喷淋头,喷淋头间距为5m;施工现场变配
23、电房配备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5.2.3 临时消防设施布置图详见附件1-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5.3 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本工程已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上述方案的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应组织消防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频率为每半年一次)。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后,应根据演练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提出纠正/预防措施。5.4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人员进场后,项目安全部门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4、、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3)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4)报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5)施工现场应落实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等危险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危险作业施工安全措施。5.5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2)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3)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4
25、)逃生方法及路线。5.6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2)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等危险作业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5)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5.7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档案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消防安全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档案应详实,全面反映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5.7.1 施工
26、现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现场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方案、防火负责人和消防保卫人员名单;(3)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4)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5)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6)消防安全制度;(7)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8)义务消防队情况;(9)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10)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11)消防应急预案。5.7.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2)防火检查、巡查记录;(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记录;(4)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灭火器材维修保养记录,燃气、电气设备监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5)消防安全培训记录;(6)明火作业审批手续;(7)易燃易爆危险品安装、使用、存放的审批手续和措施;(8)消防应急预案演练记录;(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6 附件附件1-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共1页)附件1-2:办公区板房平面布置及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共2页)附件1-3:施工1#出入口消防水池平面布置图(共2页)附件1-4:办公区消防供水系统图(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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