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金税三期工程契税申报用户操作手册V1.0第1章 概述主要容本文档为申报征收契税申报,容包含契税申报功能。预期读者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注意事项1、在中华人民国境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该税种申报需要做相关的税费种认定,有土地税源或是房源登记信息并且有相应的交易信息才可进行申报。2、纳税人需下拉选择、“税源标志”、“税源编号”、“征收品目”,下拉选项来源于核心征管系统,转让方信息中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由系统自动带出。第2章 系统简介2.1系统术语与约定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指通过和密码登录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
2、服务厅的人员。社会公众:指未通过和密码直接访问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2.2基本操作说明申报征收功能可由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从如下入口进入。图2- 1申报表填写期间可通过红色方框标识部分,将左边和右边辅助区域打开或关闭。如图是辅助区域打开页面图2- 2如图是辅助区域关闭页面图2- 3在操作人员填写过程中对于必填项目,系统会有红色方框相应提示,如下图。图2- 4在申报过程中,如纳税人有多条登记信息,则在申报前需要进行纳税人登记信息选择。图2- 5在保存信息或是提交申报数据时,如果纳税人填写的数据不符合要求,系统会弹出提示语,点击问题列表可直接跳转至对应的数据单元格,如下图。第3章
3、 契税申报概述业务概述在中华人民国境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缴纳税款。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契税税率为3%5%。功能描述本功能由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发起,为纳税人提供契税申报的网上申报的功能。本功能主要包括:初始化、填写申报表、确认申报表、查看回执。申报成功后,纳税人可进行征收缴款。操作人员契税申报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
4、户)。前置条件序号描述1纳税人应已进行契税税种认定。2纳税人应处于 “正常”状态。3纳税人已进行相关税源项目登记4纳税人存在土地或是房产交易信息第4章 操作流程操作流程图操作说明4.1.1初始化界面操作人员按照【网报系统】【申报征收】【契税申报】的顺序进入本模块,系统显示初始化页面。操作人员确认申报初始化信息,纳税人需下拉选择、“税源标志”、“税源编号”、“征收品目”,下拉选项来源于核心征管系统,转让方信息中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由系统自动带出,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进入填写申报表流程。图3- 1税款所属时期,“税费所属时期起” 、“税费所属时期止”为系统自动带出,由操作人员确认。业务
5、条件中,“转让方登记类型”、“税源标志”、“税源编号”、“征收品目”,由系统自动带出,由操作人员下拉选择。转让方信息中,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由系统自动带出,由操作人员确认。4.1.2申报表填写界面系统显示填写申报表页面,操作人员可根据申报表填写要求录入申报数据,点击 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数据。图3- 24.1.3申报表确认界面系统以纸质表单的方式显示上一环节填写的申报表主表数据,供操作人员确认是否正确。操作人员如需修改可点击返回按钮,回转到填写申报表页面修正数据;如确认无误可点击确认按钮完成申报数据的提交。图3- 34.1.4申报回执界面系统显示申报成功回执以及申报表主表数据。操作人员可点击打印按钮,打印相关申报表。图3- 4操作人员点击缴款按钮,进入征收缴款页面。操作人员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回执表单及申报表单。异常与处理序号异常提示处理方式1当前纳税申报表已经过了申报期,请前往办税大厅办理相关业务!请纳税人前往办税大厅办理相关业务。2纳税人认定的税(费)种已过期!请纳税人联系专管员以进行处理,或重新进行税(费)种认定。3纳税人登记信息不全或税费种认定数据错误!请纳税人联系专管员进行处理。4处理超时了!请纳税人稍后再进行尝试。5系统服务异常,请稍等片刻后重新登录系统办理业务!请纳税人稍等片刻后重新登录系统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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