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1 ,大小:20.04KB ,
资源ID:30317479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3031747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docx)为本站会员(b****8)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docx

1、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第七章 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一百零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和稳 健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明确风险治理结构, 审慎评估各类 风险、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质量, 制定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 理计划, 确保银行资本能够充分抵御其所面临的风险, 满足业务 发展的需要。第一百零六条 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应实现以下 目标:(一)确保主要风险得到识别、计量或评估、监测和报告。(二)确保资本水平与风险偏好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三)确保资本规划与银行经营状况、 风险变化趋势及长期 发展战略相匹配。第一百零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将压力测试

2、作为内部资本充足 评估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合压力测试结果确定内部资本充足 率目标。 压力测试应覆盖各业务条线的主要风险, 并充分考虑经 济周期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第一百零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作为 内部管理和决策的组成部分, 并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结果运用于 资本预算与分配、授信决策和战略规划。第一百零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确保薪 酬水平、结构和发放时间安排与风险大小和风险存续期限一致, 反映风险调整后的长期收益水平, 防止过度承担风险, 维护财务 稳健性。第一百一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实施内部资本充 足评估程序, 在银行经营情况、 风险状况和外部环

3、境发生重大变 化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第二节 治理结构第一百一十一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承担本行资本管理的首 要责任,履行以下职责:(一)设定与银行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相适应的风险偏好和 资本充足目标, 审批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确保资本充分 覆盖主要风险。(二)审批资本管理制度, 确保资本管理政策和控制措施有 效。(三)监督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全面性、 前瞻性和有效 性。(四)审批并监督资本规划的实施, 满足银行持续经营和应 急性资本补充需要。(五)至少每年一次审批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审议资本充 足率管理报告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听取对资本充足率管理 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执行情

4、况的审计报告。六)审批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政策、程序和内容,并保证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七)确保商业银行有足够的资源,能够独立、有效地开展 资本管理工作。第一百一十二条 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董事 会还应负责审批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管理体系实施规划和重大 管理政策,监督高级管理层制定并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管理 政策和流程, 确保商业银行有足够资源支持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 理体系的运行。第一百一十三条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负责根据业务战略 和风险偏好组织实施资本管理工作, 确保资本与业务发展、 风险 水平相适应,落实各项监控措施。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并组织执行资本管理的规章

5、制度。(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明确相关部 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评估框架、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与商 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资本计量及分配等保持一致。(三)制定和组织实施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四)定期和不定期评估资本充足率, 向董事会报告资本充 足率水平、资本充足率管理情况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结果。(五)组织开展压力测试,参与压力测试目标、方案及重要 假设的确定, 推动压力测试结果在风险评估和资本规划中的运用, 确保资本应急补充机制的有效性。六)组织内部资本充足评估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工 作,确保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提供评估所需信息第一百一十四条 商业银行采用资

6、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高级 管理层还应定期评估方法和工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定期听取资 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工作的汇报, 履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体系的 建设、验证和持续优化等职责。第一百一十五条 商业银行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及高级管 理层在资本管理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 督评价,并至少每年一次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 履职情况。第一百一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指定相关部门履行以下资 本管理职责:(一)制定资本总量、结构和质量管理计划,编制并实施资 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向高级管理层报告资本规划和资 本充足率管理计划执行情况。(二)持续监控并定期测算资本充足率水平, 开展资

7、本充足 率压力测试。(三)组织建立内部资本计量、 配置和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的 评价管理体系。(四)组织实施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五)建立资本应急补充机制,参与或组织筹集资本。(六)编制或参与编制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文件。第一百一十七条 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相关部门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设计、实施、监控和维护资本计量高级方法。(二)健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机制。(三)向高级管理层报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计量结果。(四)组织开展各类风险压力测试。第一百一十八条 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应当 建立验证部门(团队) ,负责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验证工作。验 证部门(团队)应独立于资本计量

8、高级方法的开发和运行部门 (团 队)。第一百一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在资本 管理中的职责。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评估资本管理的治理结构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以及 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资源充分性。(二)至少每年一次检查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相关政策和 执行情况。(三)至少每年一次评估资本规划的执行情况。(四)至少每年一次评估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五)检查资本管理的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 性。(六)向董事会提交资本充足率管理审计报告、 内部资本充 足评估程序执行情况审计报告、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审计报告。第一百二十条 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

9、内部审计部门还应评估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检查计量 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检查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验证政策和程 序,评估验证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第三节 风险评估第一百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监会相关要求和本 办法附件 13 的规定,设立主要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标准,确保主 要风险得到及时识别、审慎评估和有效监控。主要风险包括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单一风险, 以及单一风险 程度不高、 但与其它风险相互作用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 风 险评估应至少覆盖以下各类风险:(一)本办法第四章、 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涉及且已覆盖的风 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二)本办法第四章、 第五章

10、和第六章中涉及但没有完全覆 盖的风险,包括集中度风险、剩余操作风险等。(三)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未涉及的风险,包 括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和对商 业银行有实质性影响的其它风险。(四)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第一百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有效评估和管理各类主要 风险。一)对能够量化的风险, 商业银行应当开发和完善风险计 量技术,确保风险计量的一致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在此基础上 加强对相关风险的缓释、控制和管理。(二)对难以量化的风险,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识别、评 估、控制和报告机制,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管理。第一百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加总的政策和程

11、 序,确保在不同层次上及时识别风险。 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多种风 险加总方法, 但应至少采取简单加总法, 并判断风险加总结果的 合理性和审慎性。第一百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加总,应当充分考虑集 中度风险及风险之间的相互传染。 若考虑风险分散化效应, 应基 于长期实证数据,且数据观察期至少覆盖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 否则,商业银行应对风险加总方法和假设进行审慎调整。第四节 资本规划第一百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制定资本规划,应当综合考虑风 险评估结果、未来资本需求、资本监管要求和资本可获得性,确 保资本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资本规划应至少设定内部资本充 足率三年目标。第一百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制定资本规

12、划,应当确保目标资 本水平与业务发展战略、 风险偏好、 风险管理水平和外部经营环 境相适应, 兼顾短期和长期资本需求, 并考虑各种资本补充来源 的长期可持续性。第一百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制定资本规划,应当审慎估计资 产质量、 利润增长及资本市场的波动性, 充分考虑对银行资本水 平可能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因素, 包括或有风险暴露, 严重且长 期的市场衰退,以及突破风险承受能力的其它事件。第一百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优先考虑补充核心一级资 本,增强内部资本积累能力,完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质量。第一百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通过严格和前瞻性的压力 测试, 测算不同压力条件下的资本需求和资本可获得性, 并制

13、定 资本应急预案以满足计划外的资本需求, 确保银行具备充足资本 应对不利的市场条件变化。对于重度压力测试结果, 商业银行应当在应急预案中明确相 应的资本补充政策安排和应对措施, 并充分考虑融资市场流动性 变化,合理设计资本补充渠道。 商业银行的资本应急预案应包括 紧急筹资成本分析和可行性分析、 限制资本占用程度高的业务发 展、采用风险缓释措施等。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理解压力条件下商业银行所 面临的风险及风险间的相互作用、 资本工具吸收损失和支持业务 持续运营的能力, 并判断资本管理目标、 资本补充政策安排和应 对措施的合理性。第五节 监测和报告第一百三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内部资本充足评

14、估程序的 报告体系,定期监测和报告银行资本水平和主要影响因素的变化 趋势。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评估主要风险状况及发展趋势、 战略目标和外部环境 对资本水平的影响。(二)评估实际持有的资本是否足以抵御主要风险。(三)提出确保资本能够充分覆盖主要风险的建议。 根据重要性和报告用途不同, 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各类报告的 发送范围、 报告内容及详略程度, 确保报告信息与报送频率满足 银行资本管理的需要。第一百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用于风险和资本的计 量和管理的信息管理系统。 商业银行的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 功能:一)清晰、及时地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总体风险信二)准确、及时地加总各业务条

15、线的风险暴露和风险计量结果。三)动态支持集中度风险和潜在风险的识别。四)识别、计量并管理各类风险缓释工具以及因风险缓释带来的风险。(五)为多角度评估风险计量的不确定性提供支持, 分析潜 在风险假设条件变化带来的影响。六)支持前瞻性的情景分析, 评估市场变化和压力情形对 银行资本的影响。(七)监测、报告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第一百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系统性地收集、整理、跟踪 和分析各类风险相关数据, 建立数据仓库、 风险数据集市和数据 管理系统,以获取、清洗、转换和存储数据,并建立数据质量控 制政策和程序,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满足资本计量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等工作的需要。第

16、一百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的数据管理系统应当达到资本 充足率非现场监管报表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第一百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整的文档管理平台, 为内部审计部门及银监会对资本管理的评估提供支持。 文档应至 少包括:(一)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独立性以及 履职情况。(二)关于资本管理、风险管理等政策流程的制度文件。(三)资本规划、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报告、风险计量模型验证报告、压力测试报告、审计报告以及上 述报告的相关重要文档。(四)关于资本管理的会议纪要和重要决策意见。第八章 监督检查第一节 监督检查内容第一百三十五条 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是银监会审慎风

17、险 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百三十六条 银监会根据宏观经济运行、产业政策和信 贷风险变化, 识别银行业重大系统性风险, 对相关资产组合提出 特定资本要求。第一百三十七条 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实施资本充足率监督 检查,确保资本能够充分覆盖所面临的各类风险。 资本充足率监 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评估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二)审查商业银行对合格资本工具的认定, 以及各类风险 加权资产的计量方法和结果, 评估资本充足率计量结果的合理性 和准确性。(三)检查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评估公司治理、 资本规划、内部控制和审计等。(四)对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银行

18、账户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 声誉风险以及战略风险等各类风险 进行评估,并对压力测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第一百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应按本 办法附件 14 的规定向银监会提出申请。第一百三十九条 银监会依照本办法附件 14 的规定对商业 银行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核准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 量高级方法; 并对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使用情况和验证工作进行持续监督检查。第一百四十条 商业银行不能持续达到本办法规定的资本计 量高级方法的运用要求, 银监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商业银行 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 银监会有权取消其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 的资格。第二节 监督检查程

19、序第一百四十一条 银监会建立资本监管工作机制,履行以下 职责:(一)评估银行业面临的重大系统性风险, 提出针对特定资 产组合的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的建议。(二)制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总体规划, 协调和 督促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的实施。(三)审议并决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资本要求。(四)受理商业银行就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结果提出的申辩, 确保监督检查过程以及评价结果的公正和准确。第一百四十二条 银监会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方 式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进行监督检查。除对资本充足率的常规监督检查外, 银监会可根据商业银行 内部情况或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实施资本充足率的临时监督检 查。第一百四十

20、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 向银监会提交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第一百四十四条 银监会实施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应遵循 以下程序:(一)审查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制定资本充足 率检查计划。(二)依据本办法附件 13 规定的风险评估标准,实施资本 充足率现场检查。(三)根据检查结果初步确定商业银行的监管资本要求。(四)与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就资本充足率检查情况进行沟 通,并将评价结果书面发送商业银行董事会。(五)监督商业银行持续满足监管资本要求的情况。 第一百四十五条 商业银行可以在接到资本充足率监督检 查评价结果后 6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银监会提出申辩。在接到 评价结果后 6

21、0 日内未进行书面申辩的, 将被视为接受评价结果。商业银行提出书面申辩的, 应当提交董事会关于进行申辩的 决议, 并对申辩理由进行详细说明, 同时提交能够证明申辩理由 充分性的相关资料。第一百四十六条 银监会受理并审查商业银行提交的书面 申辩,视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重点核查。银监会在受理书面申辩后的 60 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商业银行 申辩的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第一百四十七条 银监会审查商业银行的书面申辩期间,商 业银行应当执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所确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并 落实银监会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第一百四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向银监会报告未并表和并 表后的资本充足率。 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每半年

22、报送一次, 未并 表的资本充足率每季报送一次。如遇影响资本充足率的特别重大事项, 商业银行应当及时向 银监会报告。第三节 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第一百四十九条 商业银行已建立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且评估程序达到本办法要求的, 银监会根据其内部资本评估结果 确定监管资本要求; 商业银行未建立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或 评估程序未达到本办法要求的, 银监会根据对商业银行风险状况 的评估结果,确定商业银行的监管资本要求。第一百五十条 银监会有权根据单家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 水平及操作风险事件发生情况,提高操作风险的监管资本要求。第一百五十一条 银监会有权通过调整风险权重、相关性系 数、有效期限等方法,提高特定资产组合的资本要求,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一)根据现金流覆盖比例、区域风险差异,确定地方政府 融资平台贷款的集中度风险资本要求。(二)通过期限调整因子,确定中长期贷款的资本要求。(三)针对贷款行业集中度风险状况, 确定部分行业的贷款 集中度风险资本要求。(四)根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用于购买非自住用房的风险状 况,提高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本要求。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