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价医2011388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决定,指导各地做好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现制定本指导意见。一、医药价格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的目标是破除以药补医、建立新型补偿机制。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总量控制”是以2010年药品差价为基数,并根据药品实际招标价格下降幅度,财政、医保保障情况和医院内部适当消化的要求,在上述总量内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调整”是指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适当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
2、务收费标准,促使医药收入比例调整。二是医药价格联动。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必须在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前提下实施。三是与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医药价格政策调整要与医保、财政、卫生等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要有效合理控制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出院病人均次医疗费用,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体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二、医药价格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按进价“零差率”销售。(二)调整提高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护理费应考虑护理成本及优质护理标准进行测算和调整。诊查费可按含药事服务成
3、本进行测算和调整,可分设门诊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床位费偏低的可作适当调整,3人间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每天每床位40元。治疗项目收费单项提价幅度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最高不超过50%。手术项目收费标准的提价幅度各地按当地各公立医院等级水平、经常性手术类项目等实际情况自行提出调整意见。三、医药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申报程序医药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由当地政府分别报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和省物价局,同时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物价局。省物价局经审核后,书面批复试点县政府,并抄送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医药价格改革试点
4、工作政策性强,社会敏感性高,各地医保政策、财政情况以及医院管理水平也有较大差异。各试点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从医改的大局出发,严格按照省政府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卫生、财政、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通过细致测算和论证,形成既能体现地方综合改革特色,兼顾各方利益,又能保持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平衡衔接的价格调整方案。(二)综合考虑、统筹把握。各试点地在测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时,要综合考虑县内各类县级公立医院情况,根据全县(市)各医院相关数据形成价格调整方案。对试点县选择单家医院先行实施的,价格调整方案也要综合考虑其他各类医院下一步改革意见。医
5、药价格改革试点上报方案必须详实细致,调整的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住院床位费均应列明调价幅度,大类服务项目内具体服务项目调价幅度不一的应具体列明调价幅度或具体收费标准。具体详见附表。(三)加强宣传,跟踪反馈。要加强舆论宣传。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是确保改革试点方案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做好宣传工作。要正面宣传县级公立医院价格改革试点的意义、原则和具体方案,宣传医药价格改革试点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跟踪评估。价格政策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后,各地要及时做好跟踪调研工作,实施政策评估,并及时向省局反馈。省局也将组
6、织力量对各试点县医药价格改革试点情况进行调研评估。 附表:1.2010年县级医院财务数据 2.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测算表 (以2010为基数) 3.县级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测算表 (以2010为基数)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附表12010年县级医院财务数据填报单位:医院类别:医院等级:序号指标单位数据一收入总计:元1 医疗收入元 #挂号收入元 #门诊诊查收入元 #住院诊查收入元 #护理收入元 #床位收入元 #手术收入元 #治疗收入元 #化验收入元 #检查收入元 #卫生材料收入元2 药品收入元3 财政补助收入元二支出总计:元1 医疗支出元2 药品支出元其中:药品费元三基本业务指标
7、:1开放总床日日2平均住院天数天3病床周转次数次4门急诊人次人5每门诊人次收入元6每住院人次收入元7百元医疗收入药品消耗元8百元医疗收入卫生材料消耗元9人员经费支出比率%10公用经费支出比率%11管理费用率%12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13卫生材料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附表2_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测算表(以2010为基数)单位:万元XX医院XX医院合计幅度备注门诊住院小计门诊住院小计门诊住院小计药品收入药品差价医疗服务收入医疗服务支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净增额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治疗费手术费附表3_县级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测算表(以2010为基数)单位:万元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治疗费手术费总计门诊住院小计门诊住院小计门诊住院小计门诊住院小计门诊住院小计XX医院调整前收入调整后收入XX医院调整前收入调整后收入增加净收入合计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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