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分 包 单 位: 2016年 1 月 13日 安装工程分包合同总包单位(甲方):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鲁商国际社区I标段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鲁商 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的 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鲁商国际社区红麓项目A2地块一标段5#楼、7#楼、8#楼、地下车库及物业管理用房的安装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乙方施工,
2、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诚实守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 乙方资质情况营业执照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专业及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通讯地址: 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收款方名称: 二、劳务分包工作及提供劳务的内容1、工程名称: 的室内外给水、排水、强电、弱电、采暖、通风、消防安装工程。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的方式承包。 4、分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给水工程室内一户一表及检查井或总表以外的主给水管网安装由自来水公司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公司按施工图纸施工到各用户水表,乙方配合。其
3、余单体内的给水系统安装由乙方按施工图安装接至设计要求位置。2)排水工程室内污水排水、雨水排水和空调冷凝水排水按施工图施工,至小区综合管网图所示的第一个井或沟。3)建筑电气从配电房低压配电屏出线头起计(母线槽安装除外)所有的强电部分(其中不含:消防电源配电箱至消防设备的电气部分;由低压配电屏至用户表电缆或母线;每户电源控制箱出线部分),含消防控制电源及公共部分灯具、开关、插座等;全部防雷接地工程。具体范围界面在供电局设计图完成后甲方再通知乙方。从各户电表起至各住户室内的电气系统安装由乙方按施工图安装接至设计要求位置。公共厅堂、楼梯间、走道的照明,电梯动力及照明,按施工图施工。4)智能建筑智能建筑
4、如电信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建筑设备监控、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安全防范等系统,按设计图预埋或预留管道和安装各类箱体盒体,预埋管道要确保通畅,发生不通畅由乙方排除。5)燃气工程按设计管道走向预埋穿墙和穿楼板的套管。6)通风及空调系统车库及主楼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系统。7)消防工程室外消防水环网及其管沟施工,消防排烟工程。本合同暂未包含的其他附属工程,甲方需委托乙方完成时,由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施工,乙方不能拒绝。另外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水电暖等垃圾清理也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5、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承包范围内除建设单位供材以外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采购,除非材料或设备的品牌规格由建设单位指定,一切材料或设备
5、在使用前均应由乙方在到货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核验。甲方有权否定乙方申报、推荐或建议使用的材料或设备,即使该材料或设备符合现行技术标准、出厂质量合格或可以通过试验检测机构的试验或检测。任何未经甲方、监理公司或是建设单位批准的材料或设备不得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材料或设备工程款。6、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及工具:承包范围内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除外)及工具必须满足施工质量及安全施工要求。7、本工程施工前,乙方需全面检查在工地上由其他分包单位完成而又会影响本工程的有关工程标高、定位、尺寸、质量等等,直到满意为止方可施工。若此前已完成的工程有错误或不符合本工程需要,乙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
6、甲方,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通知甲方而施工,则被视为已全面接受此等已完成的工程,以后任何因上述原因引起的延误及损失,一概由乙方承担。3、分包工作期限1、开始工作日期:每个单体工程根据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和工期计划为准,结束工作日期: 每个单体工程根据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和工期计划为准。2、 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计划施工(具体计划根据甲方书面计划为准)。3、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施工的,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在后期拨款中扣除。4、建设单位及甲方工期要求发生变动,乙方需无条件按照甲方提供的新的进度计划执行,原计划作废。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承包合同(指甲方与业
7、主、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其他承包合同)关于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执行,质量目标为: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以及山东省和泰安市关于质量验收的规范和标准。本劳务包工工程必须达到业主、建设单位要求的优质结构目标、质量评定标准:100%合格。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六、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承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施工规范:执行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等现行施工规范。2、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七、劳务分包方式在甲方
8、组织、安排和指挥下,乙方提供满足甲方要求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工作要求的劳务人员以及必需的机具设备,遵守和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施工规范,实施本合同项下的劳务项目,甲方按照乙方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支付劳务报酬。8、合同价款及工程款支付1、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已经考虑水、暖、电气等所有图纸设计范围内施工内容,若后期发生设计变更及签证则由乙方预算人员与建设单位预算人员核对工程量,并由乙方自行编制预、结算书(结算书由甲方签字确认),最终结算金额以乙方与建设单位共同确认的结算报告为准。最终乙方按照安装工程总造价的12%让利于甲方(12%让利包含税金及其他一切费用,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及设备不在让利
9、范围内)。2、上述12%的让利已经综合考虑了:施工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工资、管理费用、进出场费用、税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费、机械费、工具费、冬雨季、夜间施工降效费、抢工费、现场清理费、外地施工企业管理费、国家性重大活动影响造成停电窝工费用,农民工劳保、医疗、工伤保险费等一切从进场、组织开工、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各种涨价因素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3、乙方剪力墙上接线盒预留固定需用甲方直径为8的钢筋,每个接线盒使用钢筋长度为60厘米,每吨钢筋的按照元/吨计算,甲方据实从工程款中扣除。4、合同总款=【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甲供材)+设计变更及签证费用】*(1-
10、12%)-现场罚扣款-乙方使用我方钢筋,其中安装工程总造价已经由甲方与建设单位确定后期不予调整且乙方对此造价并无异议。 5、结算方式:建设单位向甲方拨款前,由乙方提报安装已完安装工程预算书,并与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共同核对工程量,乙方按照与建设单位核对的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发票以便甲方财务挂账,付款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据(甲方付款额度不大于发票额度,因此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供发票,由于发票不及时影响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付款方式:6.1完成以下节点,按完成量的60%(扣减相应甲供材)支付工程款6.1.1砌体及二次结构完成6.1.2室内抹灰及屋面完成6.1.3外墙保温、给排水暖通消防主管及出
11、具外墙洞口尺寸全部完成6.1.4楼地面、厨卫防水、外架拆除、塔吊拆除及外窗洞口收口全部完成6.1.5外墙涂料等外墙装饰、电线电缆穿线、户内亮灯、水电暖等功能性验收及人货电梯拆除6.2达到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竣工验收合格28日内,承包方前期工作到位,达到竣工备案条件,竣工备案资料齐备并向发包人交接)付至工程核对值的70%扣减发包人供材70%的工程款6.3通过甲方组织的内部验收且整改完毕后14日内,付至工程核对值的75%扣减发包人供材75%的工程款6.4工程结算审计完毕(以审计公司盖章出据的审计报表视为审计完毕)满6个月付至工程核对值的80%(扣减发包人供材100%的工程款),结算复核完成后15日内
12、付至结算款的90%扣减发包人供材100%的工程款;6.5工程结算审计完毕满 12 个月后15日内付至结算款的 95 %;6.6余款为质保金,分项工程保修期满扣除应扣款后30日内无息付清;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7如建设单位向甲方提出抵房要求,乙方应承担不少于总结算额10%的房款。6.8按照以上付款节点,待建设单位给甲方付款后,甲方按照建设单位拨付的安装工程款扣除12%让利及其他需扣款后将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9、项目经理1、甲方委派的担任本项目的代表为: ,负责签发有关指令,组织、指挥、协调、管理现场有关事宜。甲方代表如发生更换,应当以甲方盖章的正式书面文件为准。2、乙方
13、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 职务: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 ,代表乙方行使职权,履行合同约定,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驻工地代表的更换,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十、甲方的权利、义务1、进场后负责提供施工图纸1套,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2、提供塔吊、施工电梯、一二级配电箱、施工用水接到每楼号一层。3、提供 m2职工宿舍、 m2的办公室、 m2的厨房,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在外租赁。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5、负责组织施工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6、负责安装工种与乙方分包各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4、。8、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十一、乙方的权利、义务1、提供除由甲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帽以外的其它机械设备、材料、安全防护用品,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能够满足施工要求的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以及必要的机料、器具、设备实施工程项目;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关系;2、根据施工组织进度计划的要求,按甲方下发的进度计划要求提交为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乙方必须对全部
15、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且有安全教育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级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和各种罚款。4、提供所有劳务人员上岗证且保证工人持证率达到100%,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5、加强对其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
16、教育,做好现场安保工作,防止本单位人员偷窃、转移、挪用现场用料及工具设备事件的发生。6、建立与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目标、方针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配备持证上岗的施工员 人,质检员 人,安全员 人。7、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8、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以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及时交纳租赁费用,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丢失、非正常使用损毁的,乙方按价赔偿给
17、甲方。10、双方合同签订完毕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中途停止履行合同内容,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按照合同内容施工的,履约保证金在主体验收完后一次性退还。12、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对其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3、安全防护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
18、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帽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由甲方负责供应,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在结算时扣除。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购买,其质量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十四、事故处理发生伤亡及其他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事故的损失及影响,积极配合甲方,并按照甲方的处理方案和办法进行处理,根据事故调查小组得出的事故报告,乙方当事人在没有违章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的,壹万元医药费以下的由乙方负责,壹万元以上的,由甲方及乙方各承担一半;如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担费用1/3,乙方承担费用2
19、/3;若事故发生原因不明确,则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当事人必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药费单据、身份证原件、受伤现场的照片,不少于2个的证明人(其中至少一人是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事/故的文字性说明上交项目部办公室,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少一项不予办理。 15、保险 1、乙方必须为聘用、雇佣、管理、使用人员和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负责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认可,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已经包含了各项保险费用。上述人员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十六、料具设备、运输工具使用1、乙方应当组织投入施工所需的料具设备和运输工具,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20、,乙方的设备、机具进场前必须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2、乙方所提供的料具设备、运输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购买、租赁、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涉及的费用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已经考虑,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计取。3、乙方进场时需提供料具清单并由甲方验收存根,乙方所提供的料具设备和运输工具由乙方看护、管理,发生丢失、损坏与甲方无关,出场时需提前申请,装车前必须有甲方人员在场,如不提前通知甲方私自装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卸车,验收完后由甲方开具出门证出场,如与进场时的料具清单不符,甲方有权不予放行,责任由乙方承担。4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料具设备和运输工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被盗、
21、损坏超过约定比例,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17、质量保证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在甲方技术、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下,精心组织施工,确保所完成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业主、建设单位等和甲方的相关要求。 2、乙方不按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或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工程质量瑕疵的,由乙方负责返工修理、重作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否则,由甲方出资或安排人员维修发生费用按市场价格2倍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若因此而延误工期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十八、施工变更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
22、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1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十九、施工验收1、乙方分部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3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甲方或业主、建设单位对乙方施工部分的验收结果表明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工期不予延长,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2、全部工程竣
23、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验收合格后,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在质量保修期内仍承担责任。二十、施工配合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需要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或协调第三方配合乙方工作。二十一、工程计量和结算1、工程量计量以施工图及甲方施工技术交底书为依据,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合同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结算,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4、2、无论因何种原因乙方中途退场,乙方施工的所有工程数量均按实际完成(实际完成的数量,计量规则需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数量的50%结算,其余价款作为乙方对甲方更换施工队伍的组织措施费和甲方增加的管理成本补偿,不再支付给乙方。3、由于乙方作业失误,措施不当,控制不严等原因,未按技术交底和图纸进行工作,造成的超设计数量,甲方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质量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乙方报送甲方并由甲方按内部审核程序审核,且经甲方项目经理亲笔签字的进度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
25、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的确认效力。任何一方或双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双方的结算、付款均无任何约束力。二十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1、乙方作业班组进场后,乙方应在10天内提供签章的班组全部作业人员花名册,在10天内提供班组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甲方项目部备案,身份证原件由乙方提供甲方复印登记,若人员与身份证不符,则甲方有权当场清退。如乙方私自使用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或无身份证明人员,甲方有权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0-20000元经济处罚,乙方负责人要承担连带责任。2、乙方应尽量保证班组作业人员的稳定,作业人员变动不超过花名册
26、的10%。如发生人员变动,乙方应在3天内书面告知甲方项目经理部,并在5日内提供新增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到甲方项目经理部备案,如人员变动超过20%时,负责人必须在3日内重新提供签章的全部作业人员花名册到甲方项目经理部备案。乙方每周一向甲方提供一次人员变动报告并附最新人员花名册。3、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作业人员花名册不定期进行现场点名,乙方工地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如人员有出入,乙方必须在3天内重新提供正确的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未能按要求备案的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直到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4、为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乙方承诺按时发放工资,并将民工的工资表
27、(民工在工资表上签字)于每月30日前交甲方。乙方需为每个工人办理银行卡,甲方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工资卡中。5、若发生下列事件:工人要求甲方支付工人工资;媒体披露欠薪的情况;工人因欠薪而上访或围攻项目部或建设单位办公区;工人因欠薪而引起的集会及其他事件。如果发生上述事件中的任何一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5000-50000元不等,若因上述事件造成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甲方处罚,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赔偿名誉损失。二十三、其他约定 1、为防止意外和事故,乙方从业人员夜间外出工地必须向项目部请假登记,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否则出现一切事故责任乙方自负。 2、工程施工前,乙方须报主要单项施工
28、方案,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每缺少一项施工方案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违约金。 3、安全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罚款的,属乙方责任时,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损失等)的2倍;造成主管部门对甲方企业或项目经理扣分,乙方按每分10000元赔偿给甲方(质量评定以项目部、公司及有关部门的检查评定为准,无需乙方签字确认),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负责任。 4、甲方在支付乙方劳务费时,乙方必须开具劳务公司收据,并提供甲方审核完毕的工程量单,否则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劳务费。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市建设局要求发放工人工资,
29、否则造成主管部门罚款由乙方双倍赔偿给甲方,造成主管部门对甲方企业或项目经理扣分,乙方按每分10000元赔偿给甲方。5、甲方在检查乙方已完工程项目时,发现一处不合格点罚款100元,甲方复验时一处不合格一个点罚款200元。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位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无偿修复,修复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下班时必须将所有使用的一切机具、工具、材料按甲方要求存放、防护,大型机械用完后必须断电,下班时必须切断分配电箱电源,否则一次罚款200元,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7、属于甲方的现场材料、机具乙方无权私自使用,因特殊需要使用时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市场价支付甲方相关费用,
30、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使用甲方材料、机具一经发现将按市场价的10倍扣除相关费用。 8、若因乙方原因出现工期拖延、现场安全文明脏乱差、质量缺陷、租赁物品积压等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接甲方通知24小时内必须到场纠正,否则由甲方出资或安排人员按市场2倍价格从乙方工程劳务费扣除,并承担甲方所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甲方的现场记录和现场照片作为扣除乙方劳务费的依据,乙方视为认可。 9、由于乙方因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等出现问题,甲方按规定下发隐患或处罚通知单,要求限时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签或不整改,视为认可。如若继续拒签或不整改按双倍处罚,依此类推。 10、甲方提供生活用水、电并承担费
31、用,乙方工人不允许在宿舍内做饭及使用电风扇、电热毯以外的电器。如有违规,每出现一次罚款500元。11、甲方提供生活用水、用电源。根据甲方审批的用电功率和用电量或价款,在不超出5%的范围内,由甲方负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负担。二十四、合同变更、解除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情况的发生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合同订立的依据、条件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下地劳务项目的; (2)乙方私自变卖、转让、窃取、挪用甲方供应的材料,经处理后
32、仍未杜绝的。 (3)乙方偷工减料或违规操作或不服甲方管理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给甲方信誉造成不好影响的; (4)乙方施工进度滞后,连续2个月或累计60天,不能按期完成施工组织计划的。3、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通知。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二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执行甲方所安排的阶段性工期目标。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优质结构的质量标准,应进行整改使之符合质量标准,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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