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模拟试题及答案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模拟试题及答案 1、 天力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李某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离岗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李某负责会计档案工作后,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科将已到期会计资料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李某自行销毁。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会计李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李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长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
2、题:(1) 公司销毁档案是否符合规定?(2)公司负责人是否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3)原会计李某的说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1)公司销毁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2)公司负责人对会计作假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3)李某的说法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2、万民公司在转型时外购了一批原材料,供货方上门催要金额为20万元的材料欠款。万民公司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仅剩2万元的情况下,为了尽快将供货方“打发走”,就向供货方开出了一张20万元的转账支票。请思考:(1)万民公司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什么性质的支票?
4、(2)银行是否可以对万民公司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是多少?(3)供货方是否有权要求万民公司对其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 答:(1)万民公司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空头支票。(2)银行可以对万民公司进行罚款/罚款是10000元(5%)金额。(3)供货方有权要求万民公司赔偿,赔偿金额是4000元(2%)。3、资料:现象一:会计人员看人办事:“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现象二: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只要领导高兴,“原则”可以变成“圆则”。现象三: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只要坚持不犯罪这根底线就行了。要求:根据上述现象,分别写出上述
5、三种现象违背了哪三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什么? 答:现象一:违背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强化服务”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强化会计职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就是会计人员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服务要文明,质量要上乘。“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就违背了“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现象二:违背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一是熟悉准则;二是遵循准则;三是坚持原则。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时,将“原则”变成“圆则”就违背了“
6、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现象三;违背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廉洁是指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一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三是遵纪守法,尽职尽责。而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抱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态度对待会计工作,放松自我就难免误入歧途。 4、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2005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2005年8月产品转型急需一批原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
7、0万元。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2006年2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时,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名章,厂长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哪些单位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转账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各是多少?(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签章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因会计科长王某系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会计法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8、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人事科长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不能负责监交工作。(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和供货方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银行处罚的金额为15000(300000*5%),供货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为6000元(300000*2%)。 (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手续不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5、2005年10月10日,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在办理报销工作中,收到2张乙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均有更改现象:其中一张发票更改
9、了数量和用途,另一张发票更改了金额。两张发票均有乙公司的单位印章。张某全部予以报销。要求: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均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所以第一张发票是可以报销的。原始凭证的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所以第二张发票不能报销,必须重开。 6、2005年4月,a公司发生如下事项:(1)会计王某休病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70元。公
10、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请说明理由。(2)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如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a公司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1)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理由: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外另立账会计账册的,是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即常说的帐外账,
11、应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004年10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印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限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
12、凭证复印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1)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制件。(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不正确。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8、2005年11月,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新产品研发受阻。公司财会部预测公司本年度将发生800万元亏损。刚刚上任的公司总经理责成总会计师王某千方百计实现当年盈利目
13、标,并说:“实在不行,可以对会计报表做一些会计技术处理。”总会计师很清楚公司本年度亏损已成定局,要落实总经理的盈利目标,只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做手脚。总会计师感到左右为难,如果不按总经理的意见去办,自己以后在公司不好呆下去,如果按照总经理的意见办,对自己也有风险。为此,总会计师思想负担很重,不知如何是好。要求:根据会计法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分析总会计师王某应如何处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总会计师王某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因为总经理是违反了会计法中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
14、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王某也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 9、某施工单位为顺利签下一笔工程合同,拟向工程发包方有关人员支付好处费10万元,市场部经理持总经理的指示,到财务部申领该款项,财务部经理蔡某认为该项支出不符合有关规定,支出后也不好做账,但考虑到总经理已做指示,该项目拿下后,会对企业带来100万元以上的利润,于是同意拨付该笔款项,并叮嘱市场经理想办法弄10万元费用发票,以便以后做账。要求:分析蔡某的行为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 答:蔡某的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
15、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过程中,只有坚持准则,才能在发生道德冲突时,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10、a公司和b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a公司向b公司开出票后一个月付款的银行汇票。b公司将汇票背书的向c公司转让,c公司又背书后向d公司转让。请根据现行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有无权利要求银行支付该汇票?(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能否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公司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应否负责? (3)如果d公司在遭银行拒绝付款后未按法定权限发出追索通知
16、,对其追索权有何影响? 答:(1)若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无权利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因为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记载事项支付汇票金额,对汇票当事人之间纠纷不承担责任,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理由对抗持票人。(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可以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d公司未按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仍可行使追索权,但因此给前手或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要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11、2005年,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需向银行贷款。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张三便要求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四对
17、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增加企业利润以助于公司的形象改进。李四组织公司会计人员王五以虚做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a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于2005年10月贷款成功。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哪些当事人存在何种违法行为?哪些当事人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2)哪些单位或部门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何种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1)a公司张三、李四、王五均存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张三是单位负责人,存在授意、指使他人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其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于5000元以上5
18、0000元以下的罚款。(2)李四、王五作为会计人员,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其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李四、王五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李四、王五为会计人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2、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问题:会计人员李某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19、。 答:李某的观点不正确。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在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以备销毁时,对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如超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等)的原始凭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一是此类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二是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注明不予销毁的原因和单位立卷情况(包括存放地点、编号等。) 13、甲商场与一空调生产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该生产公司向商场供应分体空调机5000台,货款1500万元,由该商场贴上另一名牌空调机厂的对外销售。商场为此开具一张1500万元的汇票给空
20、调机生产公司,空调机生产公司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某原料供应商。原料供应商汇票到期时向甲商场兑现时,遭商场拒付。理由是商场因冒充某名牌空调机厂的商标对外销售而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请问答:(1)甲商场与空调机生产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空调机生产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原料供应商是否有效?为什么?(3)甲商场拒付理由是否成立? 答:(1)甲商场与空调机生产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合同规定甲商场违法使用另一名牌空调机厂的商标对外销售。(2)空调机生产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原料供应商是有效的票据行为。票据行为的内容合法,主要是指票据行为本身的记载事项、程序的合法,至于形
21、成该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所涉及的行为是否合法,则与此无关。(3)商场拒付理由是不成立。理由是票据权利的产生是有因的,但票据权利的行使却是无因的,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14、乙企业会计主管离任,由李某接任。李某接任后其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便安排其女儿任出纳。因财务人员较少,乙企业未设立会计档案机构,李某要求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一天,反贪局到乙企业调查上任会计主管经济问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得到李某同意后,将部分记账凭证和数本账册借给反贪局。由于记账凭证太多,李某要求财会人员将保存满10年的会计凭证销毁。 请问答:(1)李某的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李
22、某能否安排其任出纳?为什么?(2)出纳能否兼任会计档案?(3) 会计档案能否借给反贪局?(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凭证应保留多少年才能销毁? 答:(1)李某不能安排其女儿任出纳。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李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显然不能让其女儿出任本单位的出纳。(2)出纳不能兼任会计档案。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遵循相互牵制的原则。出纳人员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档案不能借给反贪局。根据
2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应保留15年才能销毁。 15、三星公司某采购人员持由该公司开户银行签发的,不能用于支现现金的银行本票,前往某销售公司购置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商品,在前往途中,由于该采购人员保管不慎,银行本票被盗。随后,三星公司根据该采购人员的报告,将银行本票被盗通知该银行本票的付款银行,要求挂失止付。但该银行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拒绝办理挂失止付。 问:(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否正确?为什么?(2)三星公司在被银行拒绝挂失止付后,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24、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正确的。因为票据法规定: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2)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普通诉讼。 16、2003年4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钢铁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1)2002年3月,新厂长刘某上任后,将其朋友的女儿小林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小林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2002年4月,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调动手续。(3)2001年1月,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厂长签字后,按
25、规定进行了监销。经查实,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要求:请指出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1)不符合法律规定。小林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能担任出纳。会计支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使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不能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因为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2)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离岗必须先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之前不能办理调动手续。(3)不符合法律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
26、销毁。 17、2004年5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某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1)2004年3月,厂长将其侄女李某调入该厂财务科任出纳,李某为某大学会计系本科毕业,现正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任命原会计人员张某担任会计主管人员,张某自2002年12月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正参加会计职称中级学习。 (2)2004年3月,会计刘某申请调离该厂。因刘某当时正生病住院,无法到场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就自己委托其他会计代办,交接无误后人事部门才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 (3)2004年2月5日,该厂档案科会同财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监
27、销。经查实,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正在项目建设的原始凭证。 (4)该厂新会计主管张某,因业务需要出差中断会计继续教育,2004年继续教育时间实际只有20小时。 (5) 出纳员周某除登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外,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因特殊情况,周某请示财务主管,财务主管批准同意后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外借。 要求:请结合上述材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并指出其不当之处。答:(1)李某任出纳不符合规定;会计主管张某任职资格不符合规定。因为李某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主管人员除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外,还须具备会计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经历3年,张某未达到会计师以上
28、资格,从业经历不满3年。 (2)刘某自行委托其他会计代办交接手续不符合规定。会计人员因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工作交接,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可委托他人代办交接。 (3)销毁保管期满但正在项目建设的原始凭证不符和规定。到期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到期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直至未了事项解决。 (4)张某继续教育时间不符合规定。会计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张某只有20小时。(5)出纳周某兼任会计档案保管不符和规定。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 单位财务主管批准外借会计档案不符和规定。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原件。1
29、8、振光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2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1)1月21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2)3月5日,公司会计科一名档案管理人员生病临时交接工做,胡某委托单位出纳员李某临时保管会计档案。(3)4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做为报销凭证。 (4)5月2日,公司会计科科长退休。公司决定任命自参加工做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做的办公室副主
30、任王某为会计科科长。(5)6月30日,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 (6)12月1日,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盖章后报出。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 (2)该公司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该公司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是否符
31、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6)该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1) 中外合资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做的监督检查。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做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做行使监督权。 (2) 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 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做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
32、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 该公司任命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王某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做,不可能具备从事会计工做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王某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或:王某不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王某不具备从事会计工做3年以上工作经历。 (5) 公司档案部门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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