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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docx

1、劳动法第一章劳动法概述1.劳动法概念: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基本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制定劳动法的目的在于通过法律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可将劳动法定义为: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关于劳动法的定义中外学者有不同的主张与表达。1)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是:与雇佣劳动相关的全部法律原则和规则大致和工业法相同。它规定的是雇佣合同和劳动或工业关系法律方面的问题2)在旧中国学界对劳动法的解释说:劳动法为关系劳动之法3)在新中国

2、: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3.什么是劳动关系,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有哪些特征?所谓劳动关系即人们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我国劳动关系表现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关系。有如下特征1)这种关系与劳动有直接的联系,劳动是这种关系的内容2)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另一方是单位3)劳动关系的一方公民要参加到另一方单位中成为单位一员执行一定工作遵守单位规章制度4)关系的发生变更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都依法处理5)即使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国家法律法规对调整其关系别有特

3、殊规定的则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4.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关系有哪些?1)处理劳动争议而发生的关系2)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3)监督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方面的关系4)工会与企业 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5)劳动管理方面发生的关系5.我国劳动法有哪些内容?1)劳动就业制度的规定2)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3)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4)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5)工资方面的法规6)劳动安全与卫生的各项规程7)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发法8)职业培训的法规9)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10)劳动争议处理制度11)有关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12)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6.怎么样理解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劳动法是

4、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它对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具有生要的意义,它与每个劳动者都有密切的关系,劳动法为维护劳动者的权利而服务,它有自己的调整对象,劳动法调整这些关系有自己的基本原则与指导思想而这些是其他法律部门所不能取代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工人阶级是国农技领导阶级,决定了劳动者有着崇高的社会地位,党和国家对劳动与劳动政策高度以关切,坚决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这一切决定了劳动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7.劳动法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1)贯彻党的劳动政策加强国家对劳动工作的领导2)依法调整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3)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4)合

5、理组织社会劳动巩固劳动组织,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生产效率。5)促进社会进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6)合理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安定团结8.试述劳动法的渊源法律的渊源,是指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劳动法的渊源即由我国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劳动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我国劳动法渊源,按其效力层次与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宪法我国宪法关于劳动者基本权利义务的规定及与劳动问题相关的经济制度是我国劳动立法的基础和最高法律依据,同时又是劳动法律规范的一种表现形式。2)法律:法律包括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劳动的基本法。在我国有1997.7.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

6、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司法等。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劳动行政法规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劳动规章5)地方性劳动法规6)我国政府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劳动公约和建议书7)工会制定的经政府部门认可或工会与国务院有关部委联合公布的有关劳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第二章劳动法简史1.英国1802颁布的意义:这一法规尽管在改善童工工作时间方面只是迈出了一小步但这在工厂立法中是一个明显的变化,这一法规与以前的有法有了质的改变,它是为保护工人的利益而制定的从此揭开了立法史新的一页。它意味着劳动法的产生,对劳动法的诞生有重要的意义。2.国际劳动立法有什么作用?有哪些

7、不足?作用:1)对各国的劳动立法的制定完善有重要的促进作用2)有利于劳动力的国际流动3)对改善各国工人的劳动状况和保障各国人民的民主权利产生一定的影响不足:由于各会员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工业化程度和生活水平相差很大,劳动标准差别很大,这使国际立法很难适应各种不同类型国家的具体条件,因此不易获得会员国的普遍批准。缺少了有效的保证,最根本的不足在于不能真正反映 工人的意志和要求3.什么是国际劳动法包含哪些内容?国际立法是指由国际劳工组织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所通过的国际劳动公约和建议书。从1919-2004共通过184个公约194个建议书内容1)就业和失业2)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3)工资 4)职业安全卫

8、生5)女工保护6)童工和未成工保护7)社会保障8)结社权利9)劳动关系的协调与仲裁10)劳工检查和劳工行政4.试述劳动法产生的历史背景?以及19世纪20世纪劳动法的发展概况?背景:18世纪末期英国“劳工法规”的特点和无产阶级为反对这些法规的斗争,无产阶段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由自发性的运动发展到了有组织的自觉活动,工人群众强烈要求废除原有的劳工法规颁布缩短工作时间的法律要求增加工资 要求禁止使用童工和对女工示成年工给予特殊保及实现社会保险等。此起彼伏的运动是现代劳动法产生的客观条件19世纪:英国1802颁布以后,英国的劳工法规不断发展,1819.1833两次修订 .1842又颁布了十小时法,186

9、2年颁布了适用于一切大工业的工厂法。1878制定了关于工业的一般法令,1901制定了工场作业场法,对工人的劳动时间,工资给付日期地点以及以生产额之多少为比例的工资制度作了详细规定由此英国的劳动法逐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从英国1802颁布起劳动立法在各国有了较大的发展,从制定某一方面的劳动法开始逐步发展成制定全面的劳动法,从制定某一部分劳动者的劳动问题的立法扩展到制定实施于整个国家的各种劳动者的立法,劳动法终于从民法法律规范中分离出来从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20世纪: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各国的劳动法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1918年苏维埃政府颁布了苏俄第一部劳动法典。1922年重新颁

10、布了更完备的苏俄劳动法典这一法典的出现对劳动法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一个新的里程碑,为劳动法成为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二战以后资产阶级力图加强对工人的压迫,出现了资本主义国家内产生了一批现代的反工人立法其特点是镇压工人动力和剥夺劳动者的权利,是劳动立法的倒退。在工人运动的压力下各国一般都提出了制定劳动法典的要求,对劳动法越来越重视,劳动法在各国的法律体系中也占据了重要的地位5.试述我国与国际劳动立法的关系?我国是国际功工组织的原始会员国,1919-1928北洋军阀都指派人员参加国际劳工大会,1929年开始国民党也派人参加,1944年起中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的常任理

11、中国这一。新中国成立后,从1983年我国正式恢复了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关系,并自这年召开的第69届国际劳工会议我开始派代表参加。至2007年我国已经批准了国际劳工公约26个,今后我国还将继续批准一些国际公约承担更多的国际义务,国际劳动立法会对我国劳动法发挥更多积极作用。6.国际劳工组织A、国际劳工组织的产生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 1946年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主管劳动劳工方面的事务。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机构: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关)、理事会(执行机构)、国际劳工局(常设秘书处)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是三方原则:各国代表团必须由政府、雇主、工人三方代表组成,参加国际劳工的各种组

12、织和会议。B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制定和通过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国际劳工公约和劳工建议书是国际劳工组织的立法形式,因此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劳工建议书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第四章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义务一、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一)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三)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四)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六)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七)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八)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1)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2)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3)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4)享有依法参加工会和组

13、建工会的权利5)享有依法应当获得的其他权利。二、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一)积极完成劳动任务(二)不断提高劳动技能(三)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三、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权利概括为:1.要求劳动者按质按量完成劳动任务的权利。2.要求劳动者努力提高职业技能的权利3.要求劳动者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权利。4.要求劳动者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权利。四、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劳动义务可以归纳为: 1.用人单位应承担平等和择优录用职工的义务。2.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 3.保证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义务4.提供劳动者享有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的义务。5.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的

14、义务6.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的义务7.配合解决劳动争议的义务8.保证劳动者实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的义务。五、规定双方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意义1.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确定当事人的行业准则2.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的标准3.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六、试述平等就业权对劳动者的生要意义: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歧视。有利于促进劳动者之间的平等竞争和社会公正的实现。七、休息休假包含哪些?工作时间间歇休息时间,日休息,周休息,法定假日休息,探新休假,年休假,其他

15、休假(婚假,丧假)第五章劳动法律关系1. 劳动法律关系含义: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这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2. 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根据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不同我国分为1)全民所制单位劳动法律关系2)劳动人民群众集体所有制单位劳动法律关系3)劳动者个体经营单位劳动法律关系4)私营企业劳动法律关系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位合作经营企业劳动法律关系6)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劳动法律关系3. 劳动法律关系要素: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和劳动法律关系客体。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16、:是指依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2)劳动法律关系内容:是指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见第四章)3)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而言是共同指向的劳动活动。4. 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依据劳动法规定,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并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能力。特点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两者是统一不可分割的。根据规定,公民年满16周岁才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若劳动者没有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即没有

17、劳动行为能力,同时也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由其本人行使,不允许别人替代。公民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也就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但是劳动者只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不能由别人替代劳动,也不能由别人替代招工。3)特定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法律一定的限制。如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未成年人禁忌劳动范围,即是对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限制。此种限制实质上是对劳动者的保护。4)公民行使自己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凡已经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法律关系的

18、在一般情况下就不再参加另一个劳动法律关系。5. 法人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法人在民法和劳动法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都是同时产生的。法人在劳动法中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职能机构或代理人实现的。6. 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概念:是指构成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构成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是劳动法律事实。7. 法律事实根据它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分为事件为行为。劳动法中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只限于主体双方一致的合法的意思表示,在引起变更、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中,除主体双方一致的合法意思表示外,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或违法行为,也可以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

19、更、消灭。第六章工会法与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职权重点:工会的性质、法律地位和职权1.工会法的概念:工会法是国家制定的确立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规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为工会的活动提供法律保障的法律。2.工会法与劳动法的关系:工会法以是与劳动法有密切联系的法律部门。以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讲属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 。就工会规定的工会任务来看其中心是发挥工人阶级群众性组织的作用,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斗争,代表职工利益和巩固劳动关系,这使工会法与劳动法有密切关系。 为了弥补劳动法典的不足而颁布了工会法,这种做法更有利一发挥工会的作用,使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起到劳动行政部门难以产

20、生的作用。加强了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地位。3.工会的性质:所谓工会的性质,是指工会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本质特征。对于工会的性质,一般认为工会是作为工人谋求政治、经济地位的改善而团结在一起而组成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具有,阶级性、群众性、自愿性。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肯定了工会的阶级性、群众性、自愿性。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也体现工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主要社会支柱。 4.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工会是职工利益和人表者,从组织工会的本意看,确立其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一地位也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21、,同时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与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是一致的。5.工会的权利(1)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权利;(2)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3)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4)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5)交涉和协商的权利;(6)监督和调查的权利;(7)参与劳动争议解决的权利;包括行使调解权,行使仲裁权6.工会的义务(1)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2)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3)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

22、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4)根据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7.我国的企业民主管理大体分三种形式:(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其职权有审议建议权,审查通过权,审议的决定权,评议的监督权,选举厂长权(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民主管理由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其职权有:1)制定修改集体企业章程2)按照国家规定选举罢免聘用解聘厂长,副厂长3)审议厂长提交的各项议案,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生大问题4)审议并决定企业的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5)审议并决定企业职工工资 形式,

23、调整方案奖金和分红方案,和其他福利方案6)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中劳动者参与管理通过工会组织与经营者建立的协商会议制度进行8.谈谈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工会地位是指工会在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位置在法律上的确认。工会的法律地位是由工人阶级的地位和工会的性质决定的,同时也是和工会的组织宗旨和任务相致的,我国的工人阶级在政治地位上的领导阶级,双是国家的主人这在宪法中有明确规定。工会的组织宗旨和任务这一就是人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在立法上确定了工会的法律地位。在新工会法中明确规定了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有利于工会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行使民事

24、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能够起诉应诉这充分体现了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也体现工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主要社交支柱。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负有重要的使命。第七章劳动就业1.劳动就业的概念表述:从劳动经济学的角度看劳动就业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生产社会物质财富并进行社会分配后起之程;从劳动者个人的角度看是劳动就是是劳动者谋生手段;从社会价值看是使劳动和和生产资料两大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过程;从劳动法角度看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公民获得报酬的职业。2.劳动就业的特征:1)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

25、行为能力的公民2)公民在主观上有求职的愿望3)其结果必须是获得了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职业。3.劳动就业权:也可称为就业权或 工作权,是指公司享有的使自己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实现职业劳动的权利4.劳动就业权的特征1)权利实现要求的特殊性。2)内容的特殊性。3)权利救济手段的特殊性。5.我国劳动就业的形式主要有: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洽谈就业2)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3)劳动者自己组织起来就业4)自谋职业5)国家安置就业6.我国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一)国家促进就业的原则1)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体系2)建立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3)国家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府提供便利4)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

26、政政策。(二)公平就业和自主择业原则1)公平就业。2)自主择业。(三)照顾特殊和困难就业群体就业的原则:特殊和困难就业群体是指因特殊原因而在就业竞争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员的总称,具体包括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役军人、失地农民和连续失业达一定时间人员等。(四)禁止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就业的原则7.我国坚持劳动力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8.职业介绍:是国家指定的有关部门和机构依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沟通和咨询从而促进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工的一种就业中介服务9.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与非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的区别1)性质不同。2)开设的程序不同。3)服务

27、的对象不同。4)收费标准不同。10.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条件:1)有固定的交流场所、办公设施2)有必要的资金3)有明确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4)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职业介绍机构服务的内容有:信息,咨询,指导,介绍,委托,管理等6项服务12.职业介绍的程序:接待登记-提供信息-面谈-职业指导13.就业服务:(一)我国就业服务的管理体制:我国的就业服务管理实行国家统一领导和分级、分行业管理的体制。(二)就业服务的主要内容:1)就业登记2)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3)职业教育和培训4)失业保险14.招工制度:(一)招工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从社会上

28、吸收劳动力招收工人所应遵守的规则,办法等(二)招工原则:尊重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的原则;择优录用的原则(三)招工途径:通过职业介绍招工;参加劳动力交流洽谈会招工;通过大从传播媒介招工;通过网络;其他(四)招工程序:公布招工简章-劳动者自愿报名-考核录用(五)招用外国劳动者的程序:申请-领取许可证书-办理就业证第九章集体合同1. 集体合同又称为团体协约,集体协议,是指工会或者代表与雇主或雇主团体这间签订的以改进劳动组织,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确定劳动标准及协调劳动关系为主要内的协议。我国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变功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29、,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2. 集体合同的特征:主体具有特定性,目的具有特定性,内容具有广泛性侧重于维护职工权益;,是特殊的双务合同,集体合同的订立有严格的程序和形式要求;是要式合同采取书面形式。集体合同具有基准法的效能。3.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和差别:联系: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着密切联系,他们同属于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调整劳动法律关系的方法和手段,在协调稳定劳动关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区别主体不同,内容不同,效力不同,(产生的时间不同,签订的目的不同,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4. 集体合同的分类:(一)根据集体合同所调整的层次不同可分

30、为全国性,区域性,行业性以及企业集体合同(二)根据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同可分为综合性和专项集体合同(三)根据集体合同的期限不同分为定期和不定期集体合同。5. 集体合同的作用(一)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二)建立了平等协商谈判的制度(三)是雇主谋求工业和平和工业利润的手段之一(四)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五)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6. 我国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义:(一)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条件(三)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四)促进企业改革经营管理提高工会的威信(五)协调劳动关系,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服务(六)弥补劳动

31、法规的不足,为企业提供调整劳动关系的具体规范。7. 西方国家集体合同的主要条款:工资和福利,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规则,工作和收入保障,资历,工会保障和权利。8. 我国集体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合同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以及集体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协商程序等内容。9. 集体合同的订立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10. 集体协商代表(一)协商代表的确立,由双方至少3人确定各方首席代表。(二)协商代表的职责:参加平等协商。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提供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代表本方参加平等协商争议的处理,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合同的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1. 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程序:提出协商要求-协商前准备-召开协商会议-形成集体合同草案-职代人讨论通过-首席代表签字-报送、审查与公布12. 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一)当事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二)国家法律政策发生变化的(三)不可抗力的外因出现时(四)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等不复存原事件出现时(五)当事人一方违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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