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通行特别规定高速公路通行特别规定1.车辆行驶速度: 高速公路最高车速(公里/小时) 小型载客汽车 其他机动车 摩托车 120 100 80 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公里/小时 高速公路最低车速(公里/小时) (最)左侧车道 中间(两条)车道 右侧车道 同方向有2条车道 100 60 同方向有3条车道 110 90 60 同方向有4条以上车道 110 90 60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2.安全行驶距离: 车速(公里/小时) 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的距离(米) 超过100 100以上 低于100
2、不得少于50 车距确认:规定车速100(公里/小时)时 车间距确认路段起点 0米 危险车间距 50米 安全距离 100米以上 正常超车时, 的车速(公里/小时) 两车横向间的左右距离(米) 100 1.5米以上 70 1.2米以上 如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路面结冰时,在减速行驶的同时应适当加大横向安全间距 3.安全行驶、驶入与驶出高速公路1)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上紧急制动、在车道内停车、倒车、掉头、逆行、穿越供紧急使用的中心隔离带缺口,以免发生危险。2)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3)除因停车驶入或驶出紧急停车带或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或非紧急情况下停车。4)严禁在加速车道、减速车道、匝道上超车、停车、掉头、倒车。5) 驶入高速公路应根据指路标志确定目的地的行驶方向,一旦驶错方向,只能继续向前行驶至立交桥掉头,或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公路。6)驶离高速公路前一定要注意出口标志:如果因疏忽已驶过出口,此时只能继续向前行驶至立交桥掉头,或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公路。7)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8) 高速公路上发现前方突然有人或动物横穿时,应果断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9)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情况,不要轻易急转方向避让,应制动减速。